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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龙讲述地理的故事 作者:亨得里克·威廉·房龙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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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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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半岛尽管在商业地位上敌不过曼哈顿的一片低洼之地,但在对世界文化的影响上,却远远超过了曼哈顿。

这样的民族永远是一个潜在而巨大的威胁,特别当他们有正当理由认为自己遭受了伤害之时。白人至上的观点在阿拉伯、亚洲、非洲、美洲和澳大利亚这些地方,无法像我们希望的那样岿然不动,永不动摇。

假如没有地下水,阿拉伯半岛整个内陆都会变成无人居住区。而在沿海地区,也只有亚丁湾英国聚居地以北还较为富庶。

红海里布满了暗礁,它的长度6倍于它的宽度。平均深度约为300英寻,但是,亚丁湾与印度洋的相接之处只有2至16英寻深。所以,在波斯湾形成之前,这片处处是火山岛的红海很有可能还是一个内陆湖泊,如同北海直至英吉利海峡出现之后才配称之为海。

有趣的是,阿拉伯半岛从来没有像法国或瑞典一样形成一个完整的国家。世界大战期间,协约国由于急需援助,就向周围每一个人乱许愿,因此,战后从波斯湾至亚喀巴湾,雨后春笋般地冒出了一连串所谓的独立国家。甚至北部的约旦河两岸也产生了一个独立之国。这个国家横亘在巴勒斯坦和叙利亚沙漠之间,统治者是一位听命于耶路撒冷的埃米尔(穆斯林国家的酋长、高级官员的尊称———译者注)进行统治。这些独立之国有波斯湾沿岸的哈萨、阿曼,南部的哈德拉毛,红海岸边的也门和阿西尔以及汉志(哈萨,今沙特阿拉伯东部省份;哈德拉毛,今也门共和国东南部地区;阿西尔,今沙特阿拉伯西部省份;汉志,今沙特阿拉伯西部省份———译者注)。其中汉志还比较重要,因为这个地区不仅拥有自己的铁路(巴格达铁路线的终点已到麦地那,今后还会延伸到麦加),而且穆罕默德的诞生地麦加、穆罕默德的安息地麦地那,伊斯兰世界的这两座圣城都在它的地盘上。

对穆罕默德的宗教教义,这里就不作详述了,假如你有兴趣,不妨去弄一本《古兰经》看看,不过,你会发觉,读这本经书可是一个苦差。闪米特部落一直在阿拉伯沙漠中尔虞我诈,但是,让他们一下子团结起来,去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可以说,这就是穆罕默德的功劳。不到一百年,他们把整个小亚细亚、叙利亚、巴勒斯坦以及非洲北部沿海地区和西班牙都踏在自己的铁蹄之下了。至18世纪末,穆斯林就开始对欧洲的安全构成了长久的威胁。

但是,历史常常会出现重复。穆斯林因18世纪中叶的宗教改革运动(18—19世纪阿拉伯半岛的伊斯兰宗教与政治运动,倡起人是瓦哈比,1703—1792———译者注)而摆脱了一切繁复的礼仪与盲目的崇拜,他们的生活因瓦哈比提倡的生活方式而变得简朴。也许这次改头换面又会使阿拉伯人再一次踏上征战之途。如果欧洲仍然因内战而耗费了自身的精力,这些穆斯林就会同1200年前一样,成为欧洲最危险的敌人。硬汉是阿拉伯这个可怕的半岛专门出产。这些人总是威严地板着脸孔,从来不苟言笑,从来不搞娱乐活动。阿拉伯人的生活需求本来就很简单,他们从不觉得自己的生活之中缺少什么,所以,在任何金银钱财和物质享乐面前,他们都不会动心。

首先,在阿拉伯人居住的这片地区,其气候条件根本不宜于人类生存。同撒哈拉沙漠一样,阿拉伯半岛不仅一条河流都没有,而且还是地球上最酷热的一个地区。只有最南端和最东端潮湿多雨,但是,因为那里的生存环境太潮湿,欧洲人还是适应不了。半岛的中部和西南部山区的海拔都在6000英尺之上,气温变化也很大,只要夕阳一西沉,过不了半个小时,气温就会从华氏80°降至华氏20°。如此巨大的温差,人和动物都无法适应。

穆罕默德后来娶了一个寡妇,这寡妇的家境还算殷实,于是,他就不再四处奔波劳顿,而呆在老家开了一爿小店,专营谷物和骆驼饲料。同许多癫痫症患者一样,穆罕默德在半昏迷状态中也会产生出奇奇怪怪的幻觉来,这表明他患有这种痛苦的癫痫症,可他自己却不愿承认,反而自欺欺人地对邻人说,为了获得上帝的启示,他刚才去神会上帝了。由于穆罕默德不具有创新思想,所以,他只是含糊其词地谈到要对亚伯拉罕和以实玛利的古老信仰加以重建,而无法创造出与众不同的宗教体系。有一段时间,他甚至曾想把基督教的信条搬过来加以修改,让他那些凶悍的阿拉伯同胞去适应。但是,阿拉伯人可不是卑躬屈膝者,左脸挨完别人的打,再把右脸伸过去挨。这个卖菜小贩被他的麦加邻人当成了茶余饭后的一个笑料,后来,当他开始正儿八经地当起了先知时,他的同乡就开始以杀死他来威胁他,于是,穆罕默德不得不逃到了麦地那。在麦地那,他严肃认真的布道生涯正式开始了。

阿拉伯人称自己的国家为“阿拉伯岛”,但是,对属于亚洲还是属于非洲,他们一点兴趣也没有。阿拉伯的面积比德国大6倍,但是,它的人口却不同面积成正比,阿拉伯的总人口为700万,还不及英国的大伦敦区呢!然而,现代阿拉伯人的祖先却拥有顽强的精神和超凡的体魄,他们曾在全世界人心中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古阿拉伯人曾攫取了世界霸权,但未得益于造物主的任何恩赐。

7世纪早期,麦地那和麦加这两个沙漠绿洲城市还默默无闻,是穆罕默德给它们带来了巨大的知名度。穆罕默德是一个遗腹子,大约是在公元567年或569年出生的。他出生时,他爸爸就死了好几个月了,他还在襁褓之中时,他很快又失去了母爱,把他抚养成人的是他那贫穷的爷爷。穆罕默德很小就开始替他人赶骆驼,跟随商队走遍整个阿拉伯半岛,还曾渡过红海去过一些非洲地区,很可能还去过阿比西尼亚(埃塞俄比亚古称———译者注),当时,阿比西尼亚正企图把阿拉伯半岛变成它的殖民地(当时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时机,因为这时向来不和的沙漠部落正打得难分难解,根本不可能同心协力一致对外)。

在极短时间内,一个民族就取得了如此成就,这个民族一定拥有超人的体魄和非凡的智慧。据那些同穆斯林打过交道的人 (包括拿破仑,虽然他对女人谈不出品味,却对优秀的军人慧眼独具)说,阿拉伯人是一个可怕的敌手,凶猛的军人。阿拉伯民族具有超凡的智慧,对科学有着浓厚的兴趣,这一点在中世纪的阿拉伯大学就足以证明。但是,他们最终还是走向了衰败凋零。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无法知晓。假如在此高谈阔论地理因素对民族性格的影响倒也容易,那么,沙漠民族永远是伟大的征服者,是世界的霸主这个结论也能顺理成章地引出来。但事实并非如此。许多沙漠民族一直默默无闻,许多山地民族也能做出轰轰烈烈的大事业,还有许多山地民族一直无所事事,蹉跎岁月,从未洗脱过醉鬼的臭名。要从所有民族的成功与失败中总结出一条基本规律来,这一点我实在无法做到。

在普通地图或地理手册上,阿拉伯是亚洲的一部分。但是,对一个不了解地球人历史的火星人来说,如果他做客地球,就很有可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以为内夫得沙漠———那片著名的阿拉伯沙漠,不过就是撒哈拉沙漠的延伸而已,只不过那条微不足道的印度洋浅湾把两者分隔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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