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志》,原名《通史》。共200卷。作者郑樵(公元1104—1162年),字渔仲,因长期在夹漈〔ji计〕山攻读著述,人称夹漈先生。南宋福建路兴化军兴化县(今福建莆田县)人。先辈世代为官。郑樵从小就酷爱读书,自比才气学问不下刘向、扬雄。从16岁起即在家乡夹漈山闭门苦读,用心钻研,然后又出门远游名山大川,访古搜奇,遇到藏书家必留住借读,读尽才走,所以学识渊博。他立志要“集天下之书为一书”,经过30年的努力,终于写成《通志》。他一生著述很多,现在除《通志》外,可考的还有《夹漈遗稿》、《尔雅注》等50多种。宋室南迁,郑樵曾抱着报国之心上书自荐,未被任用。《通志》完成后,献给皇帝,被留用作枢密院编修。终生未任高官显职,59岁去世。
郑樵主张通史,反对断代,赞扬司马迁,贬低班固。提出史学要广博和会通的理论。
《通志》虽内容丰富,卷帙浩博,主张“会通”,却只写到唐代,而回避宋代。书中也不敢像杜佑那样直抒己见,指陈利弊。所以前人说《通志》“博学而寡要”(《宋史》本传),在“三通”中不及《通典》与《文献通考》。这和郑樵一生多隐居山林,闭门读书,脱离社会现实有关。书中虽不乏精辟之处,但多为研究书本知识所得,终不能从宏观方面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但《通志》在典章制度方面仍不失为一部史学名著。
清朝时按照《通志》体例,官修有《续通志》、《清朝通志》(原名《皇朝通志》)。明清时还有把《二十略》单刻印行的,称为《通志略》。
《通志》从三皇写到隋唐,是综合历代史料的通史。体例效法《史记》,分为本纪、列传(包括载记)、年谱和略四部分。“年谱”相当于各史的“表”,“略”相当于各史的“志”。纪传部分,史料来源于各朝正史,他把各史中的纪、传打通,按时代顺序排列,删去各史的论赞和重复的内容,个别地方有所增补,重新编排连缀成书。对于郑樵的这一做法历来评价不一。有人认为大量删削旧史,连缀成书,价值不大。也有人认为郑樵别出心裁,贯通古今,是继《史记》后又一通史,虽与《史记》不能相提并论,但也成一家之言。况且他也不是简单地照抄旧史,也有选择、删削、补充、考证的地方,不能一概否定。《通志》虽为通史,但纪、传、谱部分历来少有人读。
《通志·二十略》是郑樵一生倾注心血最多,最为得意之作,也是《通志》一书的精华所在。《二十略》中,礼、乐、职官、选举、刑法、食货等多源于《通典》;天文、地理、器服、艺文、校雠等多沿袭于历代史志。唯氏族、六书、七音、都邑、昆虫草木等为过去史书所没有,是郑樵首创。如《氏族略》区分姓氏由来,分为32类;《昆虫草木略》下分八类,详述草、蔬、稻果、木果、虫鱼、禽、兽的种类,每种动、植物的性状、用途、产地等等。《二十略》中的六书、七音、艺文、校雠、金石、图谱、昆虫草木等略是有关学术和文化史方面的重要资料,比起《通典》要丰富得多,可见郑樵在这些方面比杜佑重视,且有专门研究,学有专长。他注重实践,严于考证,在写天文、地理、车舆服饰、昆虫草木、职官等略时,纠正了不少过去典籍中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