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标准石油公司所有吸引公众眼球的事件中,最耸人听闻的应数铁路回扣的问题了。我曾就任俄亥俄州标准石油公司董事长,1880 年以前,标准石油确实收取过铁路公司的回扣,但我们并不是平白无故地获得利益。提供回扣是铁路的一种商业手段。一般,铁路公司会公布一个标准价格,但据我所知,铁路几乎从未按此价格收取过费用;其中一部分将作为回扣付回给货主。通过这种方式,货主真正支付的运费不会被竞争对手也不会被其他铁路公司知道,而回扣的多少则是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较量了。
为了了解吃回扣的现象,我们必须首先认识到,铁路总是不遗余力地扩大货运量。它们必须应对来自水路运输、输油管道的竞争。所有这些运输方式都使铁路的市场面临威胁,而铁路竭尽全力想在竞争中胜出。标准石油提供快速装车卸车的设备,具备稳定的出货量,并且提供前面我所提到的种种条件。最终的结果便是为铁路也为我们自己节省成本,达到双赢。而这无疑符合商业的自然法则。
俄亥俄州标准石油公司位于克里夫兰,拥有发达的铁路网络,在夏天还可以选择水运;这些优势为我们争取低运费提供了便利。俄亥俄州的其他公司也具备相同的优势。标准石油为铁路公司创造了一些有利条件,以期压低运费。我们大批量地出货。我们提供高成本的装卸车设备。我们保证稳定的货量,于是铁路公司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铁路的运力,创造最多的利益。我们自己承担保险,铁路无需为火灾负责。我们自费在铁路站点建设设备,为铁路节省了运营成本。基于所有这些条件,在运费合同中,我们得到了铁路的“特殊津贴”。
但尽管有这些“特殊津贴”,标准石油为铁路创造的收益仍远远超过那些货量小、出货不稳定,但或许运费较高的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