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好。但是怎么增删呢,实在很难取舍。哪些才是最有趣的呢?”
“《杜里特的动物园》。”我说。
“这事嘛,说到底还是公众。我在问你呢,开头怎么写才好?”
于是,我换了支新的羽毛笔,用心削好笔尖,开始写作。
老鹦鹉正站在写字台上的墨水瓶前,把它当镜子照呢。它停止自我欣赏,严肃地瞧了瞧我。“再写一本?”它大声问,“又要有一本写杜里特的书了?”
“是的。我不是一直都在写他的生活吗?只是我……”
“斯大兵呀,”波利眯着眼睛说,“这我也说不好。杜里特身上的趣事太多了,删去哪些倒比加上哪些更让人难以抉择。眼看你斯大兵也两鬓发白了,你要是想把杜里特经历过的事全记下来,只怕到了我这把年纪也写不完。当然,你这些书,并不是给所谓的知识分子看的。其实我常想,你是迄今唯一接触过杜里特,并掌握了动物语言的人,你应该写一本有知识分子意味的自然科学史,当然我是说有用的知识分子。这事,你以后写也不迟。现在,我们主要是在记述一个伟人的生活,怎么开头呢?有了,就从我们坐在海蜗牛的壳里回到布嘟儿巴说起吧,就是海底旅行那一回。”
“我知道。我只是有点不明白,出多少书,是谁来决定的?”
“波利,我想再写一本关于杜里特的书。”我身子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咬着羽毛笔问,“你说,我该怎么开头才最吸引人?”
“我明白,明白。”眼看波利又要跑题,我赶紧插话,“还是说咱们的事吧。”
“好吧,我有个想法,你一边写一边念,这样你就能察觉到哪一部分写的乏味、不精彩了——因为那样,我就会打瞌睡。我老了,吃完饭就老犯困,所以你想让我醒着听,就得想办法把每一章都写得精彩有趣。稿纸准备好了吗?墨水呢?好,那就开始吧。”
“嗯,”它沉吟片刻,“那我建议你尽快理清动物园的那些事。但是一开始,你最好讲一点你个人的事情,比如你的父母、你的家庭,那次离家,你一走就是两年。虽说写你的私事难免会有感情色彩,但人们都喜欢看这些动情的东西。我就认识这么一位老太太,她读着读着就直掉眼泪,她老是……”
“没错,这还真是个问题,每次杜里特收拾好他的黑皮包,准备去旅行时,我就常常听他在嘴里反反复复地嘀咕着:‘哪些要带?哪些不带?’盯着把剃须刀,他也能犹豫上半个小时:带,还是不带?用碎玻璃不也能刮胡子?你不也学过用碎玻璃刮胡子吗?他这人不喜欢带太多行李出门,一般不会把剃须刀带上。但我和嘎卜总担心玻璃会划破脸,总是偷偷把剃须刀塞进他的包里。就算之后他发现了也没事,反正他也不记得自己带了些什么。”
波利静下来一会儿。“你准备给这本书取个什么名字?”它问。
“的确,他总这样。”我说,“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