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楼下的房东太太脱下一只手套,轻轻地拍了拍女孩的发髻。“啊,”她柔声说,“这孩子说是屋子里全是烟。”
在我疾步走向办公楼时,心中不由对恩斯丽的工作羡慕起来。尽管我的工资较高,工作也比较有趣,但她的工作却不像我的这样固定呆板,她对自己下一步的计划心中有数。她的办公地点是幢闪闪发亮的装空调的新大楼,而我的办公室是在暗暗的砖楼里,开着窄窄的窗户。她工作的性质也不同寻常。在聚会时人们一听她自我介绍她负责检验电动牙刷的质量,个个都喷喷称奇,她总是回答:“在这种时候拿学士学位的还有什么别的好干呢?”而我工作的性质就比较平常。我也想她那种工作其实我来做更为合适。从我们住在一起的情况来看,我深信在动手这方面,我要比恩斯丽强。
“此外,”我又对恩斯丽说,“人家也有权对烟提出意见来,房子要是着了火怎么办?况且对别的事她从来没有多嘴。”
“我是尽力而为,”她说这话时一边叹气一边摇头。她隐隐约约地向我们透露,她丈夫(他的油画像就挂在钢琴上方)留下的钱不该只有那么些。“你们自然注意到了吧,出入你们的套间非得经过客厅不可。”她一再强调房子的缺点,而不是其优越之处,似乎是想劝阻我们不要租她这房子。我告诉她我们已经注意到这点了。
“我昨天晚上没在家,”她说,“去参加了个会议。”她说话总是爱绕弯子。
“她还不算怎么老,”我说,尽管明知她不可能听到我们说话,我还是朝那个拉上了窗帘的窗户看了一眼,“更何况看到烟的是她女儿,不是她本人,她出去开会去了。”
“早上好,一我笑着同她点点头。我总也记不住她的名字,恩斯而也是如此。
房东太太又摇了摇头。“要不是为了孩子,”她说,“我就要把房子卖了。但我希望孩子成长的环境能好些。”
但没等我走到门口,外面有人悄悄把门推开了,我明白自己中了埋伏。那是楼下房东太太,她戴着副一尘不染的园艺手套,握着一把小铲子,真不知道她是不是在花园里忙着埋什么死人呢。
“晤……”我说。我怀疑房东太太已经注意到我们带回家的那些瓶装酒,尽管我总是尽量让它们看起来像是普通杂货的样子。的确,她并没有明确禁止我们做什么事(那未免太露骨,有违她的准则,她凡事不露声色,只是稍微暗示一下而已),但这反而使我感到拘束,让人觉得什么事都不能做似的。
“好像我上班还没受够似的,”她说。恩斯丽在一家电动牙刷公司里当检验师,专门检查电动牙刷的质量,是个临时性的工作。她希望能开一家小画廊,即使赚不了多少钱也无所谓,她只是希望同画家交朋友。她告诉我去年她感兴趣的是演员,她也结识了一些演员朋友。“那些人绝对有种不正常的固着心态,我想他们上衣口袋里准是成天揣着弯头镜,每回上厕所总要张嘴检查一下自己的牙齿,就怕患上龋齿,”她若有所思地举手拢了拢自己那一头红色偏褐的长发,“想想看,你能同这样的人接吻吗?事前他一定会叫你把嘴巴张大点。心眼死得像个木头撅子。”
她酒还没全醒,我心中不由一阵高兴--这使我感到自己身心真是十分健全--我给她倒了一杯番茄汁,又给她调了一份碱性汽水,一边听她唠叨,一边随口附和着。
恩斯丽眉头一挑;她那天早上还没有画眉,因此眉毛几乎看不出来。“我才不呢,”她说,“我假装听得挺入迷。我自然决不让人知道我是干哪一行的,那些专业人员要是知道你也不是外行的话,准会一肚子气。喏,就同彼得一样。”
“嘿,恩斯丽,”我说,“你真是疑心病太重了。”恩斯丽深信,我们不在家的时候房东太太一定上楼到我们房间里来过,看了后肯定大为震惊,憋了一肚子的气,她甚至还怀疑房东太太查看我们的信件,虽说还不至于私自拆开偷看。不过,往往有这样的事,就是来找我们的客人还没按门铃,她倒先把门打开了。她一定认为自己有权采取预防措施:在我们商谈租房条件时,她话里有话地谈起以前那些房客,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让孩子那天真的心灵受到污染,两位年轻的小姐总要比两个青年男子要靠得住些。
我自然没能赶上车,在我穿过草地时,就看见汽车喷着一阵烟驶过桥去了。我站在树底下等下一班车,我们那条街有好多树,都长得很高。这时,恩斯丽跑出门来,同我一起等车。她化妆换衣速度极快,我就没有那种本事,三下两下就能收拾好。大概是化了妆的缘故吧(不过也难说,恩斯丽这个人你总摸不透她),她气色显得好多了。她把一头红发挽在头顶上,这是她上班梳的发式,平时呢就让头发随便披散下来。她穿的是件橙色偏粉红的背心裙,我觉得她臀围那里嫌紧了些。今天一定是又热又潮湿,我已经感到有几分闷热,就像捂在塑料袋里那样。也许我也应该穿背心裙。
“大概是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吧,”恩斯丽说,“要不就是帝国妇女互助会。
恩斯丽没吱声。我们事先商定由我来谈判,她呢就坐在一旁装出一副天真的样子来,只要她愿意,她是能装得极其出色的--她长着一张红里泛白的圆圆的娃娃脸,鼻子不算太高,一对蓝眼睛可以瞪得像乒乓球那么大。那天,我甚至还让她戴上了手套。
“我在厅里给她截住了,”我说,“是烟的事。”
“没什么事,”我说,这回没笑。“不过是在烧猪排而已。”
我又三口两口地咽下一片面包,恩斯丽在一旁看着,一声不出,像是要呕吐的样子,接着我抓起提包冲了出去,房门就让恩斯丽替我关了。
我们费用分摊,但消费就难说了。我十岁时写了篇有关戒酒的作文参加联合基督教会主日学校的比赛,作文中我附加上酒后驾车出事的照片,肝脏生病的插图,还有酒精损害血液循环系统的图表。我想,正是这个缘故,我平时只喝一杯酒,每当我拿起第二杯酒时,心中总会浮起用彩色蜡笔画的警示形象,嘴里也会渗出圣餐中葡萄汁温湿的味道。这使我在同彼得一起时处于不利的地位,他老要我陪他一块儿多喝几杯。
汽车来了,恩斯丽又说,“夜深人静时,我听见她蹑手蹑脚在楼梯那边上上下下的。”
地铁站到了,我买了包花生米。我肚子已经饿了。我拿些给恩斯丽,她不要,这样我就在进城的路上全吃掉了。
恩斯丽总喜欢顺便挖苦彼得几句,尤其在她心情不好时更是如此。我不去计较,也就没有吭声。“你上班之前最好吃点东西,”我说,“肚子里有点东西垫底就会舒服些。”
我星期五早上起身时知道自己一切都很正常,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觉得自己比平时更为沉着。我走出卧室去厨房里拿早餐,看到思俾丽正闷闷不乐地坐在那里。她告诉我昨天晚上她去参加的那个晚会实在糟糕透了。她一口咬定出席晚会的那帮人全是些口腔科的学生,惹得她满心烦躁。她只好一个劲地喝酒,灌醉了心里才好受些。
“你简直想象不到那有多烦人,”她说,“同二十个人谈话,说来说去都脱不了人口腔里面的事。在我谈起我有回牙龈发炎时,他们大为起劲,连口水都流出来了。老天有眼,大多数男人眼睛望着的总算不光光是你的牙齿,总还有些别的东西吧。”
我不耐烦地移动了一下脚步,又笑了笑,指望她会明白我正赶着要上班。“孩于告诉我又着火了。”
我进办公室时已迟到了三刻钟。没人说什么,但人人都注意到了。
我敢说她根本就没有去开什么会,她只是躲在那该死的绒窗帘后面,让我们以为她出去开会了,我们就会干自己的事情。她巴不得我们在家里放肆地胡闹一番呢。”
看来在这件事情上我们都患有一种人们所谓的记忆阻隔症。我越过她的肩膀朝街上望去,但她站在过道当中,并不让路。
我说对此我能够理解,她说这个地区光景自然不如从前了,因为有些大宅子维护费用太高,户主只好把房子卖给外来的移民了(她的嘴角微微朝下撇了撇),那些人把房子隔成小间出租。“幸好我们这条街还没有这种事,”她说,“我跟孩子讲得一清二楚,告诉她哪条街能去,哪条街不能去。”我回答说这个办法不错。在签订租约之前她似乎挺随和的。租金这么低,公共汽车站又近在咫尺,在这个城市里真不容易找到这样的房子。
“哦,那不能算是着火,”我说。那个孩子一听提到了她,趁机离开了钢琴,走到厅前铺着绒地毯的过道里,目不转睛地望着我。这女孩大约十五岁,个子粗粗笨笨的,目下她正在一所私立女子学校读书,穿着规定的绿色上衣,配着长到膝盖的袜子。我敢肯定她各方面全都正常,但是她长着那么粗壮的个头,头上还斜戴着个蝴蝶结,显得一副蠢相。
“啊,对了,”在我转到我那条街去时恩斯丽说道,“你可有三块钱?我们的威士忌没有了。”我在钱包里掏了一番,摸出钱交给了她,不过心里却有点不平。
“那老太婆,”恩斯丽说,“就会多管闲事。”恩斯丽同我不一样,她不是从小城市来的,不耐烦别人多打探自己的私事。另一方面呢,她对这种事也并不害怕,她根本不会顾及有什么后果的。
“天啊,”恩斯丽说,“我真受不了,又要整天地跟机器啊牙齿啊打交道。上个月还算有桩有趣的事儿,那回那个女的因为牙刷掉毛,把它退了回来,结果我们发现她一直在用阿贾克斯清洗剂洗牙刷。从那之后每天都乏味得很。”
“早上好,麦卡宾小姐,”她说。
“别的什么事啊?我们从来没有惹过别的事情。”
“真是让人受不了,”我说,又替她倒了杯水,“你不好换个话题同他们谈谈吗?”
在汽车上我们没交谈;我不喜欢在汽车上说话,我宁可看看那些广告。此外,除了房东太太之外,我和恩斯丽共同的话题并不很多。我只是在决定要搬来后才刚刚同她认识的,她跟我的一个朋友相熟,她想找个人同住,我也在找伙伴,就这样走到了一起,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或许我当初该用电脑来找室友,不过总的说来这样的安排还不错。我跟她相处得还好,彼此都在习惯上象征性地作了些调整以适应对方,在我们之间几乎不存在女人间常有的那种隐隐约约的敌意。我们的住所从来算不上真正干净,不过我们也不让灰尘积成了团,我和恩斯丽达成了一种默契,如果早餐时我洗碗碟,晚餐时就由她来洗;如果我扫了起居室,她就负责擦厨房桌子。这是一种有来有往的安排,我俩都知道只要缺了一个环节,一切就会垮台。自然我们有各自的卧室,卧室里的事则完全由个人负责。,例如在恩斯丽房间里地板上就有些叫人难以放心的地方,她那里丢满了穿过的衣服,衣服上东一处西一处放了好几个烟灰缸,就像是走路用的垫脚石,尽管我认为这有引起火灾的隐患,但也从来绝口不提。我们就这样互相克制--我说互相克制,因为我有些事情她一定也看不惯--彼此没有多少摩擦,维持着一种相当平稳的关系。
我一面忙着安慰恩斯丽,一面觉得自己在操行上要胜她几分,心中不免暗暗得意,结果要不是她提醒,我都没觉察时间已经不早了。他们电动牙刷公司上班时间不严格,你多晚去都无所谓,但我那家公司就不同了。我来不及吃鸡蛋了,只能匆匆喝下一杯牛奶,再加一碗冷麦片算数。我知道这一来等不到吃午饭,我就会饿的。
“哦,是这么回事,”她说。“那么,请您务必跟杜斯小姐打个招呼,下次别再弄出这么多的烟来,这孩子有些受不了。”她把矛头针对恩斯丽一个人,好像是认为她就像恶龙一般,鼻子里能喷出烟来。但她从来不在客厅里拦住恩斯丽同她交涉,有事总是找我谈。我想也许她觉得恩斯丽不怎么讲理,而我呢还像是个体面的女子。这也许同我们的衣着有关,恩斯丽说我挑衣服总像是给自己选择伪装和保护色似的,我觉得这并没有什么不好。她呢,就喜欢穿霓虹灯那样的粉红色。
我们在南边终点前的一站下了车,又一起走了一个街区;我们的办公室在同一个地段。
我们的房间在一所大宅子的顶层,位于一个社会层次较高的旧居民区,我们住的房间从前大概是供仆人住的。这就是说,进了大门之后要到我们房间得走两道楼梯,上面的那道楼梯又窄又滑,下面那道很宽,铺了地毯,而且还压着毯棍,只是已经松动了。我上班得穿高跟鞋,走不快,只得扶着楼梯扶手侧着身子下楼。那天早上我平平安安地经过了上一道楼梯边沿墙挂的那排拓荒时代人们使用的黄铜暖床器,尽量不让放在二楼楼梯平台上的那个手摇纺车的轴条勾住衣服,接着又飞快地跑下第一道楼梯,沿墙挂着一面镶在玻璃镜框里的破旧的团旗,还有一排椭圆形的像框,里面是祖先的遗像。楼下大厅里没见到人,我松了一口气。楼下一边摆着橡胶榕,一边是一张放有淡褐色茶垫和黄铜圆盘子的桌子,我小心地从中穿过,向大门走去。从右边绒窗帘后面传出房东的女儿弹钢琴的声音,她每天早上都要苦练一番。我以为自己不会遇到什么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