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了解自己和别人的文化,修养容忍欣赏的态度,真是谈何容易。我在上文中所申述的美国人生活处世的方式,虽已费了相当笔墨,可是还是在皮毛上发挥,甚至是和盲人摸象一般,远非全貌。文化的深处时常并不是在典章制度之中,而是在人们洒扫应对的日常起居之间。一举手,一投足,看是那样自然,不加做作,可是事实上却全没有任意之处,可说是都受着一套从小潜移默化中得来的价值体系所控制。在什么场合之下,应当怎样举止,文化替我们早就安排好,不必我们临事考虑,犹豫取决的。愈是基本的价值,我们就愈是不假思索。行为时最不经意的,也就是最深入的文化表现。文化的用处就在使我们做人处世时毫不费力而全合符节。可是正因为文化的基本价值体系是深入了我们的习惯,不必我们费力思索,所以生活在一个文化体系里的人,对于日常实践的标准也时常是最不自觉的。我们的习惯不需要理由,这可并不是说养成习惯的文化没有原则。我们不自觉自己文化的原则是因为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没有这需要。可是一旦我们和不同文化接触,我们需要互相谋适应的时候,却得各自检讨自奉的原则了。
我这样说,并不是主张各行其是,不求自身的改革。我们自然可以考虑尊老敬长是否合于现代的精神。那是另一问题。也许美国人得向我们这方面走一步,我们也得向他们的方向走一步,这是相互了解了各种文化之后的事。在目前,我们应当极力先做到的是相互的了解,相互的容忍。在了解里得到容忍,能容忍才能谈得到相互观摩,相互取长补短。
称呼是最平常的事了。普通人从来没有自觉过每一种称呼都反映着全盘的社会结构。我在美国才初次感觉到见了人称呼的不易。我在事前并没有注意到这问题,也没有人告诉我在美国见了人应该怎样称呼,我只有用自己在中国所熟悉的体系用在美国了。在初见一位生人的时候,我总是口口声声地称人作院长、教授、先生、太太、小姐,似乎没有多大问题。可是住久了和那些日常接触的朋友们依旧用这些称呼时,他们似乎很窘。依美国的方式,在这种情形之下,大多得改口互相用不带姓的名字相称了。很多名字还得缩短了相称,例如Robert称作Bob,William称作Bill。(这真是难为了我这从书本上学会英文的外客了,你想:这种缩法有什么理由?叫人怎么会明白?)他们很顺地叫起我“孝通”时,我不知道什么道理改不上口。譬如,帮我写书的那位院长太太,本是我以前一位老师的女儿,现在已有四十多岁,她屡次和我直说不要老是称她作××太太,该直称她作Greta。她更告诉我说,若是我总是规规矩矩地××太太长、××太太短,她会觉得我有意和她生疏了。她的确待我和家里人一般,我没有理由生疏她,所以下了几次决心要改口了,可是刚要出口,就觉得无论如何向一个年纪比我高,我十分尊敬的太太直呼她的名字是不成的。这时,我才亲切地明白了文化的作用了。理智上,我明知我非按着美国的方式做不可,做了能增进相互间的感情,但是我的习惯不允许我。我只能向那位太太道歉,说我实在没有法子改口,同时,我又声明我的不改口,并非对她不领情有意生疏。
我们就在这晚上互相把中美两个文化中关于称呼的情形比较了一下。我先问他们假若他遇见一个老师,他怎样称呼?他说在学校里,时常是称某某教授或是某某先生。出了学校之后,若一同做事,相熟了,也就可以改口称名字了。除了那些老教授,有时大家还是用教授来称呼他们。可是另外一位朋友却插口说:“就是在学校里,学生用名字来称老师的也是有的,老师也不会觉得唐突。”最后使我更惊异的是那位教授说他的儿子并不称他作“爸爸”,而用绰号来称他。他又举了不少例子,儿女是以名字称他们的父母的;至于媳妇见翁姑时,用名字相称更是普遍。
那天晚上,哈佛的那位教授又提起了这称呼的问题来了,我就借此机会问他,美国社会上关于称呼有没有一定的规则?他又想了一想,笑起来说:“我们并没有注意过这问题,大家逢着什么人应当怎样称呼时,不必思索地就开口了。规则么?不能说没有,可是我们并不需要成文的规则,所以也没有人把这规则弄得很清楚。”
当我每次想写通信时,我总是有一点迟疑,我不是又在画一幅漫画给我的读者么?我又怎能避免不这样做呢?假定有一个第一次到中国去的美国朋友,在昆明下了飞机,到城里逛了一转,回旅馆写信给他太太,一定说中国女人都是不知道害羞的。因为在车上,在门前,在客厅里,随处都会解开衣服喂奶给孩子吃。我们听见了自然不高兴。而我在这里写信给你们是否也会专门挑些“奇形怪状”来描写给你们看呢?尽管我自己可以认为读过社会学,教过人类学,但是要我保证说我在这些通信中不致犯这种弊病,我决不敢。
我把这件事讲给了哈佛的那位教授听,接着我说:“谁不用自己的文化中养成的习惯应用到别的文化中去,而去批评别人‘太拘谨’或‘太傲慢’呢?”
在说到华侨的处境时,我曾提到文化的隔膜。这其实是当前世界上的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我在这次访美的一年中,感想最深的也是这个问题。
我在这本小册子中很想找出一个美国人生活方式的脉络来。过去的几章多少是出于这种企图而写下的。在寻求他们文化的来龙之后,曾大胆地举出了几个主流;可是写到这里,我不能不担心自己所见到的种种和原样可能已经差得很远。当我初到美国时曾在《旅美寄言》中说出我这心事:
几十年、几百年之后,这次战争的惨痛经验,逐渐在时间里消失了,回头再来看这段历史,或者有人会说,若没有这次战争,世界上文化的混合决不会有如是之速。地球上各地方,各自在个别的历史里孕育成的人们,在这短短的10年中,利用了现代的交通工具,为了战争的需要,大规模地互相渗透往来,结果必然会引起世界文化的一个新纪元。可是在这混同初期,大家多少会发生那些早年的华侨在客地生活的苦处。我们若是对己对人没有亲切的了解,没有容忍的怀抱,势必沦入惶惑紊乱;立身处世,缺乏标准;患得患失,无所适从;道德沦亡,事业沮败,成为后来者的鉴戒。北美的印第安人现在已经很少人提到他们了;文化的接触,几乎把他们消灭了。
为什么像称呼一样的细节,中美两个文化中,可以有此差别?这问题我将留在以后申论。这里我所要读者记着的,就是一个人和文化不同的人相处时就不免有这类困难发生;不知不觉之间,用了自己文化中养成已经不很自觉的标准,来推测另一文化中生长出来的人的行为。愈是和不同文化的人往来密切了,这种困难也愈多。试看有多少异族婚姻的夫妇是美满的?可是文化不同的人在现代世界中不能画地自处,老死不相往来了。我们怎么办呢?岂不是永远将在不美满的婚姻中相互磨难终生了么?
其实稍稍注意美国人往来的信札就可以见到他们对于先生、太太,或其他职位名称的厌恶了。罗斯福总统给他属员或国会里议员的重要信件常常是Dear John一类开头的。有一次居里先生和我讲:在华盛顿别人若称你作某某教授,你在政府里做事也做不稳了;称你作某某博士,还是不成;称你作某某先生稍微好一些,要等人家用你名字相称时才行。居里先生大概就是从这类称呼中蜕变出来的人,应当也是最明白这些称呼的社会意义的人。
我还知道一个实例可以说明我们对于美国这种称呼方式的反感。有一位从美国生长的中国朋友,很自然地养成了这种用名字来称呼人的方式。他的年纪和地位还不过和我差不多。有一次他到了哈佛去住了一回。中国同学们背后对他很不满意,说他傲慢。我就问他们何以见得他傲慢呢。有一位朋友说:“他满口的适之、适之,我就听不惯。他有什么资格称胡先生作适之?”
中国人大概都像我自己,要我向一个比我年长、辈分高的人,不论用中文或英文,直呼其名,是决不能油然出口的。这是因为我们的社会里这种称呼是不许可的。从小的训练已使我们不必思索地遵守着这规则,即使在我们明白了美国的方式之后,在美国社会中生活,还是无法很容易改口的。
世界上各式各样文化里长成的人现在已开始急速地渗透往来,我们必须能相安相处,合作同工。可是在我们的心理上却还没有养成求了解、讲容忍的精神,说不定我们因之还会发生种种烦恼,种种磨擦。在将来的历史家看来,也许会说我们在建立天下一家的世界过程中曾付出了太大而且不必需的代价。
有一天晚上,我在剑桥一位在哈佛大学里教社会学的教授家里吃夜饭。饭后围着炉子闲谈,不知怎样说到了中国人的性格。我就问那位教授,他觉得中国人是怎样的。他说:“中国朋友似乎是很拘谨,很不易亲热。”我问他:“何以见得如是呢?”他想了一想:“譬如往来很密的中国朋友,见了我总是称我作××教授。这样称呼,我们怎能觉得有亲密的友谊呢?”
我自然很希望世界上有一天所有的人类会真的成为一家人,一家人的意思是指文化上大家相同。可是这不是顷刻可致的。我们至少还得有相当长的岁月,要时常和文化不同的人合作同工。在这时期中,我们一定有烦恼,连日常的称呼都会使我们发窘。我们唯一可以希望的只有用理智来克服感情,用了解来培养容忍。譬如上述称呼的例子中,若是我们明白了中美两种方式,各有各的背景,各有各的理由,美国朋友能了解我们不容易改口以名字相称并非表示我们“不近人情”或是“太拘谨”;我们能知道他们对长者用名字相称并不是“过分”“逾位”或是“太傲慢”;大家用自己习惯的方式相处,也就不致发生误会了。
在我继续叙述美国人民的生活之前,我不能不先申说一番了解别人基本文化的不易。这里不妨举些实例来说明文化的隔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