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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悼艾米丽的玫瑰 作者:威廉·福克纳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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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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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我总得和人家打个招呼。从明儿开始,在接下来的八个月里,我就要把自个儿全都交给人家管了。”

“这会儿不疼了。”他说,“我没事。”

“我懂了。”他轻声回答。父亲转过身子。

不过,他眼下可没有想这些。这么多年来,他看到的都是这些一成不变的小气的火堆。他只是在火堆旁吃了晚饭,然后躺到了铁板床上。当他差不多迷迷糊糊睡着时,父亲就把他给叫醒了。他又一次跟在了僵硬的背影的后面,跟在了僵硬冷漠的跛脚的后面,爬上了山坡,走到了那条洒满星光的马路上。在那儿,他一扭头,就看到了星光映衬下的父亲,可是父亲的脸儿看不清,也看不透。他的眼前只是一个黑色的轮廓,扁扁的,没有血色,好像是用薄铁皮剪出来似的,裹在了铠甲似的不合身的长礼服中,那说话的声音像薄铁皮一样刺耳,也像薄铁皮一样冷冰冰的:

“你真是这样想的吗?好了,不管怎样,到十月份的时候再说吧。”

“你不想骑着骡子走吗?”他小声问,“现在我们俩都能骑了。”宅子里的灯现在变了,突然闪了一下就灭了。他正在下楼,他想。他已经把骡子骑到了上马的石墩边。不一会儿,父亲跟在了他的身后。他紧紧拉了一下缰绳,在骡脖子上抽了几下,不过在骡子还没有跑起来时,一只细瘦而有力的胳膊揽住了他的腰,另一只结满老茧、粗糙的手猛拉了一下缰绳,骡子又慢慢地走起来。

当太阳泛起第一缕红光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地里,把犁田用的工具套在骡子身上。这一次,他根本没有听到任何动静,栗色的母马就已来到了地里。骑马的人既没穿硬领的衬衣,也没有戴帽子,浑身颤抖,说话的声音颤巍巍的,就像宅子里的那个贵妇。父亲只是抬头看了他一次,然后弯下腰继续扣着车轭,因此骑着栗色母马的人只能对着他弯下的背说话了:

“爸爸!”他叫道。父亲看着他——那是一张深不可测的脸,两道浓眉下一双灰色的眼睛,正闪烁着冰冷的目光。男孩突然朝父亲走去,速度很快,又猛地一下停下来。“你已经尽最大努力了!”他大声说,“如果他不想那样洗地毯的话,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你?二十蒲式耳的玉米不要给他!他什么也别想得到!我们收好玉米后,把它藏起来!我来看着玉米——”

“是我吗?”他问。

“你看不出我不能放他走吗?”母亲哭喊着,“萨蒂!萨蒂!不行了!不行了!快来帮帮我,莉齐!”

“最好把他绑到床架子上。”哥哥说。

“你盘算好了要跟他们说实话。你差一点儿就跟他们说了。”他没有吭声。父亲抡圆了巴掌,照着男孩的脑门子就扇了过去,劲儿使得挺足,可是却没有怒气,跟他在杂货店门前狠抽那两头骡子时没什么两样,跟他抄起棍子拍死骡身上的马蝇子也没什么两样。他说话的声音还是冷冰冰的,没有怒气:“你就要长成大人了。你得长点脑子啊。你得长点脑子帮着自个儿家里的人,不然的话,自个儿家里的人就不会帮着你的。你觉得早上的那两人,还有店里的那帮人,有谁会帮着你的?你难道不知道,这些家伙们就想逮着个机会算计我一下,因为他们知道没赢过我?你懂吗?”二十年后,男孩还告诫自己“如果当时顶嘴说法庭只是弄清真相,公平判案,保准自己又要挨他一顿揍了。”不过当时他什么都没说,也没有哭,只是默默地站在那儿。“问你话呢!”父亲说。

“把车停到阴凉的地方去,把骡子拴在那儿。”父亲吩咐他。他照着做了,然后就回来了。父亲和铁匠还有一个人蹲着身子,正在屋里说着话,说着什么庄稼和牲口的事。男孩也蹲到那儿,闻到了一股氨臭味,那地上散落着锈蚀了的马蹄铁片。他听父亲不紧不慢地讲着那长长的以前的故事。那个时候哥哥还没有出生,父亲还是个职业马贩子。铁匠铺的另一面墙上贴着一张破烂的海报,那是马戏团去年表演时贴上去的。他走到海报前,那上面画着一匹匹枣红色的骏马,还有演员身穿薄纱和紧身衣摆出了惊人的造型和高空盘旋的姿势,浓妆重彩的喜剧演员正抛着媚眼。他默默无语、如醉如痴地凝视着,这会儿父亲来到他的身边,对他说:“该吃饭了。”

父亲一直没有说话,后来也没再说话。他甚至也没有看她一眼,只是直挺挺地站在地毯的中央,头上戴着那顶帽子,鹅卵石色的眼睛上面,两道铁灰色的浓眉微微地撇了几下,好像正在不紧不慢地查看着这幢宅子。然后,他同样不紧不慢地转过身。男孩看到父亲以那条健康的腿为支点,拖着那条跛腿在地毯上划了一圈,留下了最后一道长长的、若隐若现的污迹。父亲根本看不到污迹,也从来没有低头看过地毯,哪怕一次。黑老头把着大门。随着一声歇斯底里、隐隐约约的女人的哀号声,门在他们的身后关上了。父亲在台阶顶端停下脚步,就着台阶的边棱把靴子蹭干净。他在大门入口处又停下脚步。他站了一会儿,僵硬地支撑在那只跛脚上,回头看了看宅子。“又白又漂亮,对不?”他问,“那可是用血汗造出来的,用黑人的血汗造出来的。兴许房子还是不够白,配不上他。兴许他还想在房子里掺上一些白人的血汗。”

“回到车上去。”父亲说。男孩从后面上了骡车。父亲翻身爬上了赶车的座儿,哥哥已经坐那儿了。父亲拿起一根剥了皮的柳树条,朝枯瘦的骡子身上狠狠地抽了两下,不过不是发泄心中的怒气,甚至也不是故意要虐待动物。在以后的多少年里,他的子孙们正是带着这种狠劲儿,在没有把汽车开出去之前,总要让发动机没完没了地空转起来——这样做同一边用柳条抽打,一边勒紧缰绳都是一回事儿。骡车继续向前跑着,杂货店连同那些默默无语、冷眼旁观的看客们都被抛在了身后。骡车拐过了一道弯后,什么也看不到了。永远看不到了,他心里想着。也许现在他该心满意足了,他现在不是已经——他没有再往下想了,有些想法是不能说出口的,甚至对自己也不能。母亲把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你觉得你毁了地毯,让你拿二十蒲式耳的玉米来赔太多了,是这样吗?”

“他受伤了。我弄点儿水来,帮他洗———”

“血没干的时候,你干吗不把它擦掉呀?”

他的父亲第一次开口说话了,声音冷漠刺耳,语气平淡刻板,毫无重点。“我是要搬走的。我可不想老待在这个地儿,这帮人——”他说出了一串不堪入耳的粗言恶语,但不知道骂的是谁。

“什么?”白人问,“谷仓?”

他们沿着那条马路回去了。一个星期前——或者说,昨晚之前,他原本想问父亲带他们去哪儿来着,但眼下是不会问了。昨晚之前,父亲揍他也是常有的事,但揍完了从来不说为什么。父亲扇他的那一巴掌,和说话时平静粗暴的口气,仿佛还在耳边嗡嗡作响,萦绕着,回荡着,倒也使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小孩子家真成不了事儿,小小的年纪在别人眼里根本就没啥分量;要说这分量吧,说轻也不轻,要想从这个世界上自由地飞起来是不可能的,好像一切都是注定了似的;说重又不重,又不能使他牢牢地站稳脚跟,去反抗、改变这个世道。

“不管怎样,不能住也得住。住进去了,你就会喜欢上的。”父亲说,“别干坐在椅子上,快帮你妈搬东西呀。”

“你不想为自己辩护吗,斯诺普斯先生?”父亲还是一声不吭。“证据可是对你不利啊,斯诺普斯先生。法庭认为,德·西班上校的地毯是你损坏的,你应当承担责任并给予赔偿。然而根据你的经济状况,要你赔二十蒲式耳玉米的要求似乎有点高了。德·西班上校认为地毯价值一百块钱,而十月份的玉米价格只有五毛钱左右。我想,如果德·西班上校能够承受九十五块钱的现金损失,你就能承受五块钱的还没到手的收入损失。我裁定,你给德·西班上校带来了损失,除了你和他的契约外,还要另外赔偿他十蒲式耳的玉米。到了收获季节,用你家的玉米赔偿他。闭庭!”

“可是这不能算证据。难道你看不出这不能算证据吗?”

“如果你不想拖地毯的话,那就过去把洗衣盆准备好。”走在前面的姐姐说。

“请你离开好吗?”她声音颤抖地说道,“德·西班上校不在家。请你离开这儿好吗?”

“这儿有人说过地毯被烧了吗?”父亲说,“回到车上去。”可是男孩没有出去,他只是退到屋子的后面。屋子里像以前一样挤满了人。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坐下来,而是挤在静静地站着的人群中,听着法官问案:

“让他走吧!”姨妈说,“如果不让他走的话,我对主发誓,我会自个儿到那儿去告密!”

第二天他们就到了。午后不久,骡车停靠在一座没有漆过、里面被隔成两间的房子前。在男孩活过的这十年当中,骡车停靠过十几个跟这一模一样的房子。就跟那十几次搬家一样,母亲和姨妈先下了骡车,动手搬起了家当,两个姐姐、父亲还有哥哥坐在那儿纹丝不动。

“我说过了。他家的猪跑进了我家的玉米地。我逮住了,还给了他。他家的猪圈关不住猪。我跟他说过,还警告过他。第二次,我把猪关进了我家的猪圈,他来要猪的时候,我给了他很多铁丝,让他把猪圈补一补。第三次,我把猪给扣下了,就没给他,我骑马去了他家,只见那卷铁丝被扔在院子里了。我对他说,如果给我一块钱的赔偿费,我就把猪还给他。那天晚上,来了一个黑鬼,手里拿着一块钱,把猪给领走了。这个黑鬼我不认得。他说‘他让我给你捎个话,木头干草,见火就着。’我就问‘你说什么呀?’‘他让我给你捎个话,’黑鬼说,‘木头干草,见火就着。’那天晚上,我家的谷仓就着火了。牲口都救出来了,但是谷仓没有了。”

“这地儿怕是连猪也不能住吧。”一个姐姐说。

午夜时分,他坐在了山顶上。他不知道已经是午夜了,也不知道究竟跑了多远。不过现在身后已经没有了火光。他坐在那儿,背对着四天里他称之为“家”的地方,正前方则是一片黑沉沉的树林。只要缓过劲来不再喘气了,男孩就会钻进这片树林。弱小的身子在阴冷与黑暗中不停地颤抖着,他用被撕烂了的薄薄的衬衫裹紧了身子。此时此刻,他内心充满了悲伤和绝望,但不再是恐惧和害怕了,仅仅只是悲伤和绝望而已。父亲,我的父亲,他心里想着。“他真勇敢!”他突然叫了起来,但声音不大,仅仅是一声低语,“他真勇敢!他打过仗!他可是萨多里斯上校的骑兵!”男孩自己却不知道,他的父亲当年上战场去打仗,按照欧洲人严格而古老的定义来讲,只不过是一名普通军人而已,而且是不穿军装的,不听命于也不效忠于任何一个人、任何一支军队或任何一个政府。他上战场去打仗就像马尔伯勒公爵那样纯粹是冲着战利品去的——至于战利品是从敌人那儿缴来的,还是从自家部队搞来的,对他而言都无关紧要,或者说,他根本就不在乎。

“好不容易从法国搞来的地毯,如果真那么上心的话,就不会随便乱放,让人轻易就可以踩到的。”一个姐姐说。她们抬起了地毯。

天黑了,他的柴也劈好了。夜鹰已经开始啼叫。他闻到了房间里飘出来的咖啡味,不一会儿,午后剩下来的冷饭就会成为他们的晚餐。不过,他走进屋子的时候,又闻到了煮咖啡的味儿,可能是因为炉子上的火还没有灭。火炉前,那块地毯平摊在两张椅子的靠背上。父亲的脚印被洗掉了,但原来弄脏的地方,却残留着长长的、水云状的痕迹,仿佛是小人国的割草机割出来的零星小道。

“你不需要我帮忙吗?”他小声问,父亲没有应声。这会儿,男孩又听到了父亲的跛脚踏在空荡荡的门廊上发出的声音。他的脚步依然是那么机械刻板,从容不迫,落脚的分量依然透着狠劲和夸张。男孩在黑暗中也能看清,那块地毯不是从父亲的肩膀上放下去的,而是被一股脑儿扔下去的。地毯撞到墙角和地板时,发出了一声难以置信的巨响,像打雷一样。随后又是不慌不忙、咚咚作响的脚步声。宅子里亮起了一盏灯。男孩紧张地坐在骡子上,呼吸虽然舒缓而平稳,但有点儿变快了。不过,那脚步根本没有加快速度,这会儿已走下了台阶。男孩这时能看见父亲了。

这时,男孩才动身离开。他从屋子里出来后,直奔马厩而去。看来父亲的老毛病又犯了,他的血脉又一次肆意偾张了;这古老的血脉可不是他自己选定的,那可是身不由己从祖上承续下来的;这血脉世世代代奔涌了很多年,眼下又在他的身上奔涌了起来——谁知道那是怎么传来的?到底是什么样的愤懑、野蛮和贪欲造就了这个血脉?我要一直跑下去,他心里想着。我就这样跑下去,一直跑下去,永远不回头了,再也不用看他的脸色了。可是我不能那样啊。我不能啊!眼下他手里提着生了锈的油桶,一路跑进了屋子,桶里的油哗哗哗地晃荡着。他听到母亲在隔壁房间里哭泣的声音。男孩把油桶递给父亲。

那天是星期六。他套骡子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只见父亲穿上了那件黑色外套,戴起了那顶黑色的帽子。“别套犁了,”父亲说,“套上大车。”就这样,两个小时后,父亲和哥哥坐在驾车座上,他坐在车厢里,骡车拐过最后一个弯道后,他就看到了那家破旧的、没有漆过的杂货铺。杂货铺的外墙上贴着烟草和专利药品的破烂海报,走廊的外侧拴着骡车和套着鞍具的牲口。他跟在父亲和哥哥的身后,走上了破损的台阶。男孩又一次看到了一张张平静的、注视着他们的脸形成了一个夹道,他们三人从中间穿了过去。他看到一个戴着眼镜的人坐在那张木板桌的后面。不用别人告诉他,他就知道这人正是治安官。男孩朝一个穿着硬领、系着领带的人狠狠地瞪了一眼,眼神里满是得意、挑衅和蔑视。这个人到现在他只见过两次,当时还骑在飞跑着的马上。眼下这个人的表情不再是气愤,而是惊讶和难以置信。男孩可能还不知道,这个人觉得难以置信的是,他竟然被自家的佃户告上了法庭。男孩走了过来,紧挨着父亲站着,冲着法官大声喊道:“他没有做!他没有烧———”

他们吃剩饭时,毯子还摊在那儿。随后大家都去睡觉了。两个房间里搭着几张床铺,杂乱地摆放着,也不分哪张是谁的床铺。母亲躺在一张床上,父亲晚些时候也会睡到那张床上;哥哥躺在另外一张床上;他自己、姨妈,还有两个姐姐,都睡在草垫子搭成的地铺上。不过,父亲还没有上床歇息。男孩睡觉前仍然记得自己看到的最后一眼:戴着帽子、穿着外套的父亲弯腰查看地毯时留下的干瘪、刻板的身影。在他看来,他似乎刚一合上双眼,父亲的身影就走到他的床边。父亲身后的炉火几乎灭了。那只僵硬的跛脚把他戳醒了。“把骡子牵过来。”父亲吩咐他。

大车停在马路对面的槐树和桑树林里。两个粗胖的姐姐穿着周日的礼服,母亲和姨妈一身印花布衣,头戴着太阳帽,都已经坐在车上了。她们的身边和脚下,是那些经历了十几次搬家留下的破烂家当。男孩对这些物件儿无比熟悉:破旧的炉子、破烂的床和椅子、镶嵌着珍珠与贝壳的时钟。时钟是母亲的嫁妆,指针早已不走了,时间定格在被忘却了的某年某月某日的两点十四分。母亲刚才还在流泪,看见他时,用衣袖在脸上抹了一把,然后从骡车上走下来。“回去。”父亲说。

“睡觉去吧。明儿个我们就到了。”

“是的!”男孩大喊,“谷仓!”

“那个黑鬼在哪儿?你能找到他吗?”

“接着搬。”父亲说,“把毯子抬起来。”两个姐姐弯下了肥胖的身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她们弯腰时,身上的衣服就像是一块大得让人难以置信的白布,上面还飘着几根花哨的丝带。

“不是!”哈里斯暴跳如雷、气急败坏地说道,“见鬼去吧!让他从这儿滚出去!”时间,这个液体的世界,此时此刻又在他的脚底下奔流了。各种声音又回到了男孩的耳边,夹杂着奶酪味儿和罐装肉的味儿,还带着恐惧和绝望,以及那与生俱来的古老的悲伤。

“那就放回去。”

他的父亲转身离去。他跟在那僵硬的黑礼服身后。身形瘦小的父亲走起路来不太利落。三十年前他骑在一匹偷来的马上时,南军的守卫用枪弹打伤了他的脚后跟。这会儿,走在前面的变成了两个人,他的哥哥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人群里冒了出来。他的个头和父亲差不了多少,但体型稍大,那嘴巴里不紧不慢地嚼着烟叶。他们从两排脸色阴冷的人面前经过,走出了杂货店,穿过了那条破败的走廊,下了松松塌塌的台阶。几只小狗和半大的孩子们笼罩在温暖五月的尘土中。他从孩子身边经过时,听到了一声咒骂:

治安官把法庭设在一家杂货铺内,铺子里弥漫着一股奶酪味儿。男孩坐在自带的小马扎上,蜷缩在挤满了人的屋子后面。他心里可清楚了,自己闻到了奶酪味儿,还嗅到了其他更多的味儿。他坐在那儿,看见一排排的货架上密密麻麻地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铁皮罐头,矮墩墩的,看上去挺结实的。他偷偷地认着罐头上的商标贴纸,搞不懂那些歪扭字母的意思,只认得贴纸上猩红色的熏肉和银白色条纹的鱼——他心里可清楚了,自己闻到了奶酪味儿,五脏六腑里还闻到了罐装肉的味儿,它们一阵阵地飘过来,断断续续的。这种短暂飘来的味儿与另一种永久不散的味儿——一点点的恐惧味儿和恐惧感——混杂了起来。这种恐惧味儿和恐惧感,大多是因为内心的绝望和悲伤,是因为那古老的血脉又偾张了起来。他看不到法官座位前的审判桌,那儿站着父亲和父亲的仇人。我们的仇人,他在绝望中想着,我们的仇人!我们俩的共同仇人!我要站在父亲一边!他倒是能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是两个人说话的声音,那是法官和父亲的仇人在说话。父亲到现在还没有说过一句话呢。

“拽住他!”父亲发令。姨妈吓得哆嗦了一下。“不是你。”父亲说,“莱妮。揪住他别松手。我要看着你揪住他。”母亲一把抓住男孩的手腕。“你要紧紧揪住他不放。你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吗?你要是让他挣开跑了,他会到那边去告密的。”他突然转过头,朝马路的方向看过去。“也许我还是应该把他绑起来。”

“你必须明白,你把地毯给糟蹋了。难道你们这儿没有人,也没有女人——”他停住话头,声音颤巍巍的。男孩看着他,哥哥靠在马厩的门框上,嘴里在嚼着什么,不紧不慢地嚼着,不停地眨着眼睛——显然也没有在看谁。“那地毯要值一百块钱呢。可是你从来就没有挣到过一百块钱,你一辈子也挣不到的,所以我打算让你赔二十蒲式耳的玉米。我会把这一条加到契约中去。回头你去仓库,把字给签了。这样的话,虽然不能保证德·西班太太不发脾气,但兴许能让你记住,下次去她家时要把鞋子擦干净。”

“那个黑鬼我不认得,我说了。我不知道他后来去哪儿了。”

不一会儿,他看见了那片林子,里面都是些橡木、雪松以及其他各种开了花的树木和灌木。那幢宅子就在林子里,只是现在还看不见。一道篱笆墙的旁边长满了忍冬和金樱子。他们沿着篱笆走过去,来到了一个敞开的大门前,大门两侧立着两根砖垒的柱子。顺着一条弯弯的车道看过去,他这会儿才第一次见到了那座宅子。这一刻,他忘记了父亲的存在,也忘记了内心的恐惧和绝望,甚至当他后来又想到父亲的时候(父亲并没有停下脚步),那种恐惧和绝望就再也没有回来了。他们虽然搬过十二次家了,可住过的总是穷苦的地方,那儿的庄园、田地与房子都很小。他以前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大宅子。大得跟府衙似的,他心里暗暗地想着,情绪顿时平和了下来,一阵欣喜也涌上了心头。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兴许是因为他还是小孩子吧。他心里想着:这下父亲可不会招惹他们了。这儿的人过着如此安宁和体面的生活,跟父亲可是沾不上边的。说起来,父亲只不过是一只嗡嗡叫的小黄蜂罢了——蜇人的话,也只能蜇一小会儿,仅此而已。这儿的安宁和体面带有某种魔力,甚至能让这儿的谷仓、马厩和畜栏什么的坚不可摧,而父亲存心点出来的小小火苗也是奈何不了的……他又看了看父亲呆板的黑色后背,那一瘸一拐的僵硬身影仍然是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心中的平和感与欣喜感顿时消失。并不是这幢大宅子让父亲的身影显得矮小,而是因为随便走到哪儿,他的身影都从来没有高大过。倒是在这个宁静的圆柱形府邸的衬托下,那身影显得比以前更加我行我素了,好像是从白铁皮上剪下来似的,冷冰冰的,单薄的,假如侧对着太阳的话,地上都照不出影儿来。看着父亲的身影,男孩察觉到了他笔直地往前走着,绝对没有半点儿的偏离。父亲僵硬的脚步正好踩中了骡车道上一堆新鲜的马粪,只要那只脚简单地朝前跨上一大步,本来是可以避开的。不过,那种平和感与欣喜很快又回来了,尽管还是说不清为什么。走在这座带有魔力的房子前,他甚至希望自己也能拥有这样的房子。他心里没有丝毫的嫉妒,也没有丝毫的悲伤,当然也绝不会像走在前面、穿着铠甲似的黑色外套的父亲那样总是带着莫名其妙的贪婪、忌恨和愤怒。兴许他也会感受到宅子的魅力。兴许打现在起,他说不定就能弃恶从善,不再像从前那样身不由己了。

“回到车上去。”父亲说。

说完话他就走了。男孩看着父亲,父亲仍然一言不发,甚至再也没有抬头。这会儿,他正在调整骡子身上的犁具。

“我尽力了。”黑老头喊道,“我跟他说要———”

“德·西班!”他大声呼喊着,上气不接下气,“哪儿是——”这会儿,他也看到了那个白人,只见他从一道白色大门走出来,来到了大厅。“谷仓?”他大喊。“谷仓!”

他们穿过了门廊。这会儿,他听见了父亲僵硬的脚步声,那是最后一脚精准地落在地板上的声音。那声音与发出声音的身体显得很不搭调,而身前的那道白色大门也没有让父亲的身形显得更加矮小,好像身上的那股子狠劲与贪念已经让他渺小到了极致,任何东西都不会让他再变得更加渺小似的。他的头上戴着那顶扁平的宽边黑帽,身上穿着正式的绒面外套,曾经是黑色的外套眼下已经被磨得泛着绿光的,就像老房子里的一堆死苍蝇身上发出来的绿光,那太长的袖子被卷到了袖管上,那抬高的手臂就像是弯曲的兽爪。门很快被打开了,男孩心里清楚那个黑人可是一直在注视着他们。他是一位老头,脑袋上是齐整的花白头发,穿着亚麻上衣。他站在那儿用身体挡着门,说道:“进门前把鞋擦一下,白人。上校现在不在家。”

“你有什么证据呢,哈里斯先生?”

他的眼睛又一次看不见东西了,脑袋一阵晕眩。红色的薄雾中出现了一张脸,如同月亮一般,但是比满月时的月亮还要大。这张脸的主人个头只有他的一半。他向红色薄雾中的那张脸扑过去,没有感觉到自己被打了,也没有感觉到自己被人推搡,那脑袋就一下子撞到了地上。他挣扎着爬起来,又扑了上去,这次还是没有感觉自己被打,也没有闻到血腥味儿。他又挣扎着爬起来,只见那个男孩早已撒腿跑了。他正要迈步追赶时,父亲一把把他拉了回来,那个冰冷刺耳的声音在耳旁响了起来:“走,到车上去。”

满天的星斗如同车轮一般缓慢地移动着。天快亮了,不一会儿,太阳就该升起来了。他也该饿了。但那可是明天的事儿,眼下他只是感到浑身发冷,走一走兴许能暖和起来。眼下呼吸顺畅多了,他决定起身,继续往前走。这时,他发现自己似乎睡过一觉了,因为他知道夜晚马上就要结束,天差不多就要亮了——从夜鹰的叫声中也能分辨出来。脚下黑漆漆的树林中,到处都是夜鹰,那婉转的啼叫声连绵不绝地传过来。这么一来,随着昼鸟登场的时间越来越近,黑夜和白昼之间的鸟声从来没有间断过。他站起来,身子有点僵硬,但正如能暖和身子一样,走路也能让腿变得柔软。很快太阳就会出来的。他沿着下山的路走去,朝着黑压压的树林走去,树林里不断传来鸟儿清脆、银铃似的歌声——晚春的夜晚,一颗急切飘荡的心在快速、急切地跳动。他没有回头。

“你去一下大车棚,把那桶给骡车用的润滑油提过来。”他对男孩说。男孩站在那儿没动。这会儿他开口说话了。

“照我说的做。”父亲说。这会儿,男孩被拖着往前,衬衫被拧在了一起,那只瘦削而有力的手抓住了他的肩胛,他的脚趾头刚好能碰到地板。他们穿过房间,进了另一个房间。那两个姐姐叉开笨重的大腿,正坐在熄了火的炉子旁的椅子上。母亲和姨妈紧挨着坐在床上,姨妈的双手搂着母亲的肩膀。

“你叫什么名字,孩子?”法官问。

“纵火犯!”

“把这个桶里的油全倒进大桶里,你先走。我随后就到。”

他们用一把中型的铁犁耕地。哥哥稳稳地扶着犁把,男孩握着缰绳,跟在使劲拉犁的骡子旁边走着。一双赤脚走在翻出来的肥沃黑土上,感觉凉丝丝、湿漉漉的。他心里想着兴许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只是为了那么一块地毯,就得赔人家二十蒲式耳的玉米,真是赔不起啊;如果爸爸能永远收手,就此改变过去的做法,那也是挺划得来的。他就这么想着,想来想去就走神了,以至被哥哥厉声地教训了一顿,让他把骡子看好。兴许他连二十蒲式耳的玉米都收不了。兴许把所有的东西都加起来抵了账,最后闹得什么也没有——玉米、地毯、火;还有那恐惧和悲伤,就像被绑在两队马之间,被拉向了两个方向——什么都没有了,永远永远地没有了。

他牵着骡子回来时,父亲正站在黑乎乎的大门前,肩上扛着那块卷起来的地毯。“你不骑上来吗?”他问。

“烧?”法官问,“你是说地毯被烧了吗?”

整个下午,男孩一边劈柴,一边看着她们。那块地毯平铺在地面上,旁边是冒着水泡的洗衣盆。两个姐姐弯着腰,一副无精打采、极不情愿的样子。父亲站到她们的身旁,板着脸,相当严苛地挨个儿督促着她们干活,不过倒没有大声吆喝过。男孩能闻到她们正在使用的土制碱液的味儿。他看见母亲曾到门口去看过她们,那脸上的表情不再是忧虑,更像是深深的绝望。他看到父亲转过身子。男孩抡起斧子时,眼睛的余光瞥见父亲从地上捡起一块扁扁的碎石,细细地查看了一番,随后又回到洗衣盆旁。这一次,母亲开口说话了:“艾伯纳。艾伯纳。请你不要那样。求你了,艾伯纳。”

案子审得很快,上午才过了一半。男孩心里想着,他们该回家了,兴许该到地里干活了,因为其他佃户早就开始种地了,他们家已经晚了很多。可是父亲并没有急着上车,而是从车后走了过去,只是挥手示意让哥哥跟过来。他穿过马路,来到对面的铁匠铺,紧跟在父亲的身后,后来又走到父亲身前。那顶破旧的帽子下是一张冷峻而平静的脸。他冲着父亲轻声絮叨起来:“不要给他十蒲式耳的玉米。他连一蒲式耳的玉米也别想得到。我们———”父亲低头瞥了他一眼,那张脸异常平静,两道灰色的眉毛在冰冷的眼睛上方纠结着,说话的声音是那么悦耳、柔和:

“滚开,黑鬼。”父亲说,声音里同样没有怒气。他猛地一下把门推开,也把黑老头推开,随后就走进了屋子,连帽子也没脱下。这会儿,男孩看到父亲的跛脚在门框上留下的脚印,那僵硬而机械的双脚走过后,在浅色的地毯上印出了清晰的痕迹,那脚步似乎承受了(或者输送了)双倍的身体重量。黑老头在他们的身后大声嚷嚷着:“卢拉小姐!卢拉小姐!” 这会儿,男孩仿佛被淹没在一股暖流中——那铺着地毯的温馨的旋梯,那悬垂着的璀璨的枝形吊灯,那泛着亚光的镀金画框。随着喊声,男孩听到了轻快的脚步声,同时也看见了她——一位贵妇,兴许他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贵妇。只见她穿着一件柔滑的灰色长袍,领口绣着丝边,腰间围着围裙,袖子捋到了胳膊上。她走进大厅时,正用毛巾擦着手上做蛋糕或饼干时粘上的面粉。她的眼睛根本没有朝男孩的父亲看去,而是紧盯着浅色地毯上留下的那行脚印,那脸上带着疑惑不解和异常惊讶的表情。

“是的。”父亲说,“你跟我来”。

“你有没有按我说的,把犁头放回到犁架子上?”

“嗯?”法官说,“大声点儿。萨多里斯上校?我想在这个国家,无论谁取萨多里斯上校这个名字,他都会情不自禁地讲真话的,是吧?”男孩没有吭声。仇人!仇人!他心里想着。有一会儿,他甚至看不清,看不清法官的表情是友好的,也没有发现法官是用厌烦的语气对那个叫哈里斯的人说话的。他说:“你想让我审问这个孩子吗?”但是他能听见,在随后漫长的几秒钟内,拥挤的小屋内鸦雀无声,只有平静而专注的呼吸声。他好像是从葡萄藤的末梢儿荡了出去,越过了一道山涧,荡到了秋千的最高点时,立刻被睡眠中的地球引力绊住了,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一瞬间,时间也处于失重的状态。

那天晚上,他们在一片长着橡树和榉树的林子里露营,那儿有一泓潺潺流淌的泉水。夜间的天气仍然很凉。他们从附近的篱笆上拆下了一根横木,劈成了几段,生起了一堆火来御寒。火堆很小,看上去很齐整,小模小样的,那可是精于算计的一堆火。说起来,生一堆小火可是父亲积久养成的习惯,甚至在天寒地冻的日子里也是这样。如果再长大一些,男孩就能察觉出来,就会感到疑惑:为什么不生一堆大火呢?父亲亲眼看到过战争带来的无情破坏和靡费,而且对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贪婪与挥霍。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把自己能找得到的东西都付之一炬,来烧一堆大火呢?他还可以继续想下去,兴许就能想到下面这个原因了:在那四年当中,父亲骑着一匹匹被他叫作“缴获到的”的马上,在林子里东躲西藏的,既要躲开穿蓝制服的,也要躲开穿灰制服的,而这一撮撮的小火苗可是他熬过无数夜晚的救命火啊。

“萨多里斯·斯诺普斯上校。”男孩小声回答。

“什么——”男孩大喊,“你打算———”

“你不找个黑鬼捎个话儿吗?”他喊,“你以前可总是先派个黑鬼捎话的。”

“疼吗?”她问。

“行了。”法官说,“赶上你的大车,天黑前离开这个地方。审案结束。”

“晚上我会洗掉的。”他说,“我说了,我没事。”

“可是你送回来的毯子,跟没有弄脏前的毯子不一样了。”

他们回到家时,太阳已经下山了。他们就着灯光吃了晚饭。饭后,男孩坐到门前的台阶上,看着浓浓的夜色笼罩了下来,听着夜鹰的啼声和青蛙的叫声。这会儿,他听到了母亲的声音:“艾伯纳!不能这么做!不能啊!哦,上帝啊。哦,上帝啊。艾伯纳!”他站了起来,转过身,通过大门看到屋内的灯换了。一截点着了的蜡烛插在桌子上的瓶颈上。父亲仍然戴着那顶帽子,穿着那件外套,看起来正儿八经的,又有点滑稽可笑,好像故意打扮成这样就是为了一本正经地干什么龌龊的坏事。父亲把油灯里剩下的煤油全都倒进了五加仑的煤油桶里。母亲一直使劲拉着父亲的胳膊,父亲只好换另一只手提灯,然后用力把她甩开。那动作并不粗暴,也不凶狠,但母亲撞到了墙上,挥动双手才稳住了身子没有摔倒。她张口结舌地站在那儿,脸上透着绝望与灰心的神色,跟刚才说话时的语气一模一样。父亲看见了站在门口的男孩。

“他把地毯送到我家里,让我把脏脚印给洗掉。我把脚印洗掉了,就把地毯给送回去了。”

他听见那个白人在身后大喊:“我的马!把我的马牵过来!”就在那一瞬间,他想到了从花园里抄近路,跨过栅栏就能赶到大路上,只不过他对花园里的路不熟,也不知道爬满葡萄藤的栅栏有多高,他可不敢随便冒险,所以只好沿着车道往前跑。他的血液在翻腾,呼吸在加速。不一会儿,他又回到了那条大路,虽然已经看不清路面了。他也听不到任何的声响,直到那匹飞奔的栗色母马几乎撞上他的时候,他才听到了马蹄声。即使在那会儿,他还是继续向前奔跑着,仿佛在这个紧要关口,他的巨大不幸和迫切需要,就能在刹那间使他插上翅膀一飞冲天的。他满心等待着,直到那最后一瞬间,他整个身体一股脑儿抛了出去,摔进了杂草丛生的水沟中。这个时候,那匹栗色马风驰电掣地从他身边掠过,向前飞奔而去,有那么一会儿,在星光的照耀下,在初夏宁静的夜空的衬托下,现出了一个愤怒的侧影。马与骑手的身影甚至还没有消失,如墨的夜色就已经突然而猛烈地向上扩散开来,并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回旋般的轰鸣声,真是不可思议,随后又悄无声息,最终染黑了整个星空。他迅速地爬起来,又回到马路上,重新奔跑起来,虽然心里明白已经来不及了,但还是拼命地奔跑着,甚至在听到一声枪响后也未停下。过了一会儿,他又听见了两声枪响,这时才停下脚步,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停下了脚步。他大声哭喊着“爸爸!爸爸!”,又继续往前奔跑着,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又开始奔跑了。他一路上踉踉跄跄的,却不知道绊到了什么东西,跌跌撞撞、双手乱舞地向前奔跑着。他扭头看见了身后的那道火光。他在漆黑一团的树林中继续奔跑着,气喘吁吁,一路哭喊着“爸爸!爸爸!”

“把那个男孩叫过来。他知道的。”有一会儿,男孩也以为那个人说的是他哥哥。后来哈里斯说:“不是他。是小的那个。是这个男孩。”男孩蜷缩在那儿,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像他父亲一样瘦小结实,褪色的牛仔裤上打满了补丁,穿在他的身上太小。他长着一头直立而蓬乱的棕褐色头发,灰色的眼睛里透着野性,宛如风暴前翻滚的乌云。他看见审判桌前坐着的那些人了,个个板着一张阴冷的脸。那最后一张脸就是法官了,只见他身穿破旧的无领上衣,头发花白,戴着眼镜,正招手让他过去。他光着脚,脚底下却感觉不到地板的存在。一张张阴冷的脸朝他看过来,他似乎走在了透明的重压下。父亲,穿着一身黑色的周日礼服——这身行头不像是来参加庭审的,倒像是来搬家的——僵硬地站在那儿,甚至连看也没看他一眼。他想让我撒谎,男孩心里想着,又一次感受到了那种强烈的悲伤和绝望。我只能撒谎了。

“抓住他!”白人大声说。

两个姐姐下了车。她们俩块头儿大,走起路来慢吞吞的,身上扎着不值钱的丝带。一个姐姐从车厢的家当中拖下来一盏破损的马灯,另一个姐姐从里面拽出来一把破旧的扫帚。父亲把缰绳递给了大儿子,一瘸一拐地从驾车座上爬了下来。“东西搬完了,把牲口带到马厩里喂一下。”他吩咐着,“你跟我来。”起初,男孩以为父亲是冲着他哥哥说的。

“这个案子结了。我们找不到不利于你的证据,斯诺普斯,但是我想给你一个忠告——离开这个地方,不要再回来了。”

“没有,爸爸。”他说。

“你去,萨蒂!”走在后面的姐姐喊道,“你去把洗衣盆准备好!”父亲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不管是置身这样简陋寒碜的场合,还是踏进那幢豪华精美的大宅子,父亲的心情似乎不受一丝一毫的影响,倒是他身旁的母亲带着满脸忧虑的神情。

“艾伯纳,”母亲说,“让我来吧。”

如果再长大一些,他兴许还能找到真正的原因来:火是父亲禀性中的重要元素,是深层的内在动因,就像钢铁或火药是别人的元素一样。火是维护人格完整的唯一武器,否则生命就不值得活下去了,因此对火就要持毕恭毕敬的态度,用火的时候就应当小心谨慎。

他单膝跪在父亲的手上,一股惊人的、强劲的力量在男孩的身上缓缓地流过,把他的身子托了起来。他随着这股力量跨到了光秃秃的骡背上——他们原来有个鞍。男孩虽然记得有过鞍,但是却记不清什么时候有过,在哪儿有过。父亲同样毫不费力地抬起地毯,把它放到了他的身前。现在趁着星光,他们又走上了下午走过的老路——沿着那条长满忍冬的土路,穿过大门,走过那条黑漆漆的车道,来到了没有灯光的大宅子前。他骑在骡背上,感到地毯粗糙的线头在大腿上划拉了几下,后来就消失了。

修理一下骡车也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只不过是换一两根车条,紧一紧轮胎而已。紧完轮胎后,骡车被赶到杂货店后面的水塘里,停在那儿,骡子不时把鼻子伸入水里,男孩拿着缰绳无所事事地坐在车上。他抬头朝土坡看去,看着那条漆黑小道通往铁匠铺,那儿传来了叮叮当当的铁锤声。父亲坐在一个立着的树墩子上,样子很轻松,一会儿说着话,一会儿听着什么。男孩把湿淋淋的骡车从水塘里拉出来,停到了铁匠铺的门口,父亲仍然坐在那儿。

不过,不是回家吃饭。他倚着临街的墙,蹲在哥哥的身旁。父亲从杂货店里走出来,从纸袋子里拿出一块奶酪,用小折刀小心翼翼地分成三份,然后又从纸袋子里拿出了饼干。三个人蹲在门廊外,慢慢地吃着,没有说话。他们随后又进了杂货铺,用铁皮做的长柄勺喝了几口温水,水里散发着杉木桶和山毛榉的青涩味儿。喝完后,他们仍然没有往回赶。这一次,他们来到了马场,那儿有一道高高的围栏,围栏边站着或坐着一些人,一匹又一匹的马从围栏中牵出来,人们先让这些马遛一遛、跑一跑,然后骑着马在马路上来来回回跑上几圈。买马卖马的交易就这样缓慢地进行着,太阳开始西下。他们——他们父子三人一边看着,一边听着。哥哥带着一双浑浊的双眼,不管走到哪儿都要慢慢地嚼着烟叶。父亲时不时地对某些牲口说长道短,但都是自言自语。

就这会儿工夫,他挣开了。姨妈想抓住他,但是来不及了。他转过身迅速跑了出去。母亲追他时,脚下绊了一下,双膝着地,只能朝离她最近的姐姐哭喊道:“抓着他,奈特!快抓着他!”但是也来不及了。姐姐还没有从椅子上站起来,只是把头和脸先转了过来。他在飞跑的一瞬间,瞥见的是一张硕大无朋的年轻女性的脸。这张脸若无其事,没有半点惊慌失色,那表情更像是一头笨牛般木然迟钝。这两个姐姐是一对双胞胎,她们是在同一个时间里出生的。她们现在给人的感觉是,那体内积攒了大量脂肪,那块头、那分量,绝对一人抵得上家里的两个人。这会儿,他冲出了卧室,跑到了屋子的外面,来到了那条微尘泛起、洒满了星光的马路上。道路的两旁长满了葱茏茂密的忍冬。他一路奔跑着,感觉脚下的马路如同白色的丝带一样,展开得相当缓慢,最后好不容易来到了大门口。他一闪身跑进了大门,那心脏怦怦乱跳,那肺呼呼作响。他跑上了马车道,奔向了亮着灯光的屋子,亮着灯光的房间。他连门也没敲,就照直闯了进去,大口喘着粗气,有一会儿连话也说不出来。他看见了穿亚麻上衣的黑老头脸上惊讶的表情,却不知道黑老头是什么时候走出来的。

那天是星期三。那一周接下来的时间里,男孩一直都在干活,做他该做的活儿,还有些不该他做的活儿。他活儿干得很认真,不需要别人逼着,甚至也不需要说第二遍,这都是从母亲那儿学来的。不同的是至少有一些活儿他是喜欢做的,比如用小斧头劈柴。这把斧头是母亲和姨妈用辛苦挣来的钱——也许是一点一滴省下来的钱,给他买的圣诞礼物。他和这两位女性长辈一起(一天下午,甚至还有他的一个姐姐)建了个猪圈和牛栏。这是父亲和地主所签的契约里的部分内容。有一天下午,父亲不在家,骑着骡子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男孩来到地里干活。

两个小时后,男孩在屋子的后面劈柴。母亲、姨妈,还有两个姐姐正在宅子里生火做饭——他心里清楚,是母亲和姨妈在干活,而不是那两个姐姐。甚至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中间还隔着几堵墙,他也能听见两个姐姐干瘪的嚷嚷声,其中透露出来的是一种积习难改的散漫和慵懒。这会儿,他听到了一阵马蹄声,也看见了一匹上等的栗色母马,马上坐着一个身穿亚麻上衣的人。他在没有看到后面的黑人小伙子身前卷起的地毯时,就认出了他来。黑人小伙子骑着一匹肥壮的枣色坐骑跟在后面。前面的那人满脸怒气,一路骑马疾驰,转过房角后就消失了。父亲和哥哥正坐在房角的两把歪斜的椅子上。过了一会儿,他几乎还没有放下斧子,就又听到了马蹄声,只见那匹栗色母马从院子里折返,又一次飞奔而来。这会儿,父亲大喊着一个姐姐的名字,只见她倒退着从厨房的门口出现了,手里抓着那块卷起来的地毯,用力在地上拖着,另一个姐姐跟在后面。

“你回去做饭,”父亲说,“不用你管。”

后来,他开始挣扎起来。母亲抓着他的两条胳膊,他使劲地拉扯着,扭动着。到最后总会挣脱开的,他心里明白。可是他没有时间挨到最后。“让我走!”他大声嚷着,“我可不想伤着你!”

“不骑。把你的脚伸过来。”

但这一次也太晚了。黑人抓住他的衬衫,但衬衫的袖子因为长年的洗刷而变得破旧不堪,一下子就被扯了下来。他一闪身跑出了大门,又跑到了马车道上。事实上,他可是一直都在奔跑着,甚至冲着那个白人大喊大叫时也没有停下脚步。

父亲没有吱声。大概有半分钟的时间,屋子里鸦雀无声,只有呼吸声,以及人们专心致志旁听庭审时不时发出的微弱的叹息声。

骡车继续向前跑着。他们究竟要去哪儿,他不知道,他们都不知道,也没人问过。因为总得去个地方,总得找个房子住下来,兴许要跑上一天、两天甚至三天的路程。兴许,父亲已经做好了安排,先帮某个农场打理庄稼,然后——他又一次逼着自己不要再想下去。他的父亲做事就是这样,只要条件还凑合的话,他就能把身上某种像狼一样特立独行的东西,甚至还有胆略,充分展示出来。这是很能打动陌生人的,仿佛人们能从他那潜在的贪婪和凶狠中,得到的——与其说是某种信任,不如说是某种感觉:这个人相信自己要做的事是错不了的,只要与他的利益保持一致,那也是大有好处的。

“去把那桶润滑油拿来,”父亲说,“快去。”

“艾伯纳。”母亲叫道。父亲止住脚步,回头看了看。蓬松花白、神色恼怒的眉宇下,是一双严厉逼视的眼睛。

“千万别松手。”随后,父亲就走了,那僵硬的脚步重重地踩在地板上,不紧不慢,直到最后消失了。

这一次他倒没有挨父亲的揍。父亲的手甚至比拳头来得还要快。那手极其小心地把桶放到桌子上,然后迅速地撤了回去,那动作真是太快了,他根本来不及反应。那手一下子抓住了他的后背,把他整个人都给提了起来,男孩甚至都没看清那只手怎么抓过来的。父亲俯身看着他,那眼神阴冷冷的,带着狠劲儿,瘆人得很。哥哥斜靠在桌子上,像反刍的牛一样不紧不慢地嚼着什么,那样子真是古怪得很。父亲隔着男孩对哥哥说话,那死板的声音冷冰冰的。

“我不会松手的。”母亲小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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