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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悟的时刻 作者:张悦然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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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一):内心的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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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另外的一些小说里,门罗也会使用外部事件作为重要的情节,即便如此,她依然会关注这个情节给主人公的内心带来什么样的震动。同样是车祸的情节,在她的另一篇小说《多维的世界》里,用法则极为不同。《多维的世界》是个非常残酷的故事:多丽嫁给一个情绪经常失控的男人劳埃德,在一次失控中,劳埃德把他们的三个孩子都杀死了,经心理医生诊断,他已经疯了,因而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照理多丽再也不想见到杀死自己孩子的男人了,但是多丽还是去探望了劳埃德,而劳埃德开始给她讲自己的一套理论,声称他们的孩子并没有死,而是在另外一个空间活着。这套理论给女人带来抚慰,只有相信这个,她才能忘记失去孩子的剧痛,眼下的生活才变得可以忍受。它就相当于一剂吗啡,多丽产生了依赖,所以不断去看望男人,听他布道般地继续讲述孩子们在另一个空间活着。直到有一次,在探望男人的路上,她遇到一起车祸,有个男孩受了重伤,马上要死了。她努力去救他,仿佛男孩是她死去的孩子,她获得一次重来的机会。小说结束在多丽用手按住男孩流血的胸口,鼓励他坚持住,救护车就要来了。在那个时刻,女主人公变得很强大,而且她被拉拽回了现实世界,不再躲藏于创伤和幻想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小说里,车祸不是简单的悲剧事件,它同时承担着拯救女主人公的意味。故事前部的丈夫杀死孩子及结尾所目击的车祸,是支撑起整个小说的两个重要情节。前一个情节的功能是毁灭,后一个情节的功能是疗愈。门罗所关注的并不是情节给外部生活带来的改变,她只用了很少的笔墨去描述孩子去世、劳埃德住进精神病院以后,多丽独自做一个旅馆清洁工人的生活。她将大量篇幅用在展示多丽在创伤之后躲进幻想,依附于丈夫虚妄的理论而得以活下去。直到那场车祸把她惊醒了。她在救助他人的过程中,也在救助自己。对照来看,车祸在《多维的世界》里,远比在《激情》里承担的意义要重。这让《多维的世界》留给我们一种情节强烈的印象。事实上,在一个短篇的篇幅里,同时包含了杀人和车祸等恶性事件是很危险的,读者容易觉得故事刻意和虚假。但是《多维的世界》所关注的是女主人公的精神世界,作者试图探讨的是很多受过重创的人所要面对的困境。因此,情节的刻意性并没有影响读者的沉浸和共鸣。

在当代小说作家身上,我们经常能感觉到契诃夫所带来的影响。比如说艾丽丝·门罗。她收录于《逃离》中的小说《激情》,叙述的是一个叫格雷斯的女孩跟未婚夫莫里婚期临近,在一次聚会上,莫里同母异父的哥哥尼尔出现了。尼尔是一个酒鬼,声名狼藉,其他人对他都很警惕,只有格雷斯被他吸引。当这个男人问格雷斯愿不愿意跟他出去兜风的时候,她甚至没对其他人解释,就跟着尼尔走了。尼尔开着车,带她到了一片树林里,因为醉得太厉害,他开不动车了,就移到副驾驶座,教格雷斯开车。他把方向盘交到格雷斯手中,让她去主宰他们的前路。他们将要去哪里呢,这段旅程的结果会是怎样?我们此时还不明了,但是通过移交方向盘这个意味深长的动作,我们可以知道,格雷斯将会获得选择的主动权。门罗是如何展现格雷斯的主动性的呢?她给了格雷斯一段独处的时间,那时男人在过量酒精的作用下睡着了,格雷斯停下车,在树林里走了一会儿。她的出逃,是由于对一种激情的渴望,可是到了这个时候,她意识到并不会有什么激情发生。因为男人已经心如死灰,他既不需要激情,也给不出激情。随后男人醒了,他们什么也没做,开车回去了。但是这个出逃已经发生,变成她和未婚夫莫里之间无法跨过的沟壑。他们的关系已经不能修复了。而格雷斯下车之后,尼尔开车继续行驶,车撞在桥墩上,他死了。表面来看,小说后半部分最强的情节是尼尔车祸身亡。事实上,真正呼应了格雷斯出走的并非车祸,那不是导致出逃终结的真正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尼尔什么也不需要、什么也不能给予的事实,而这个事实是通过格雷斯的一段心理活动揭示的。她意识到眼前这个男人已经失去了生的意志,在他身上寻求激情是不可能的。门罗这样写道:

不过我个人还是更喜欢《激情》。作为小说核心的那段女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是对某种存在本质的深邃洞悉,晦涩而神秘,使这篇小说显现出独特的魅力。

她原以为那是接触的关系。嘴唇、舌头、皮肤、身体,还有骨骼上的碰撞。是燃烧。是激情。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就她此刻对他的所知,对他所了解的深度而言,那根本就是一场儿戏。

契诃夫笔下的人物经常有这种惊醒的时刻,忽然对眼前的生活有所省察。这种省察未必有用,但是因为这种省察所带来的冲击如此强烈,以至于无法被作为读者的我们忽略。就算结果证明主人公的省察并无用处,他还是回到了原来的生活轨道上,但是因为那个惊醒时刻作用于读者心灵的力道很重,无法撤销,所以最终的结果反倒没有这个惊醒来得重要。契诃夫的另一篇小说,或许更能证明这一点。那篇小说叫《熟识的男人》。女主人公万达是一个妓女,一次病愈出院后身无分文,她想置办行头,便决定去找她的一个客人芬凯尔要点钱。芬凯尔是牙医,她去找了他,但不好意思直接说是来要钱的,就说自己是来拔牙的。牙医根本不记得她了,也没有给她开口的机会,就撑开了她的嘴,开始给她拔牙。等她最终说出来意,牙医表现得很冷酷,反倒让她支付医药费。她从牙医那里出来,走在路上,意识到自己再也不能忍受这种侮辱,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必须改变。但是接下来,我们发现生活照旧,她又回到了跟男人应酬的场面,而且并没有什么不情不愿,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最后的这个转折当然部分消解了前面的领悟的意义,让我们认识到领悟归领悟,但让一个人离开先前的生活轨道是很困难的。如果没有那个领悟,后面回到原来的生活轨道上,也就不再那么意味深长。所以女主人公的那份领悟承担了小说意义的构建,甚至是比最后的消解更加强烈的情节。

让我们以契诃夫的《带小狗的女人》为例,探讨一下这种微小而剧烈的情节。事实上,契诃夫对于现代小说所产生的重要影响,正在于他总是关注人物内心的微妙变化。《带小狗的女人》里,男主人公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他在一个度假胜地遇到了女主人公——一个带小狗的女人,两人成了情人。男主人公之前也有过不少情人,所以并不怎么把这种艳遇当真,度假结束,他回归原来的生活里,女人则住在另一座城市,两人关系就此中断,按说也很符合男主人公的心意。可是男主人公却不断回味那段感情,有一天晚上,他和朋友从俱乐部吃完饭出来,忍不住想跟朋友聊聊那个女人,朋友却恍然大悟地说:“方才您说得对:那鲟鱼肉确实有点臭味儿!”男主人公感觉很沮丧,因为对方完全不可能分享他的心事、分担他的思念。接下来,他就动身去另一座城市找那位“带小狗的女人”了。他们又在一起了,但这并不意味着爱情打败了一切,结尾停留在男主人公只是知道,他们还有很多困难要面对,无论结果如何,他知道这种煎熬都会持续相当漫长的时间。

格雷斯认出的是死亡,与死亡的黑暗和永恒相比,激情显得轻佻和儿戏。所以我们会发现,男人的车祸没有那么重要,因为某种程度上,他已经是一个死人了。女孩预先知道了悲剧,最后的车祸只是应和了她的领悟。

小说的情节有别于剧本的情节,剧本很多时候可以从结局倒推,在前面添置可以推导出结局的情节。小说有时候也会这么做,但小说的情节更像一条河流,从发端地经过上游,来到下游。而这条河流之所以朝下游而去,其势能来自主人公的内心诉求。情节是主人公的贴身衣服,带着他的体温。只有当它与人物的内心形成共振,这个情节才会彰显出丰富的意义。有的时候,情节不一定是一个外部事件,而是主人公内心的震动。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如果对主人公带来冲击和改变,它也可以变成重要的情节。

契诃夫还有一篇小说《吻》,讲述的是一位士兵有一次在一个驻扎地遇到一个女孩,这个女孩认错人了,就吻了他一下,之后这位士兵很难忘记这个亲吻,总是回味这个吻。他后来跟其他人去回忆这件事情,说起这个吻,他忽然发现把这件事情说完的时间那么短,他没有办法去描述这个吻作为生活中最美妙的事物,在他身上所产生的持续的作用。这位士兵和《带小狗的女人》里的主人公有些相似,试图通过重温美好的瞬间,让它取代眼前的生活,成为一种现实。但是现实冷酷地驳回了他的请求,他因此感到沮丧。英国评论家詹姆斯·伍德也分析过《吻》这篇小说里的沮丧,士兵无法让别人明白他自己的震动,一旦描述出来,美好的事物迅速在现实里生锈,变得庸俗,不再属于他自己了。在这个小说里,最重要的情节,并不来自那个弄错了的吻,而是落在了士兵最后所体会到的气恼上。因为这份气恼改变了他和眼前生活的关系。通过这份气恼,契诃夫向我们展示了一种人与人之间彼此隔绝的真相。

她所见到的是一个终结。就如同她是站在伸向远处——以及更远处的一片深黑死水的边缘似的。冰冷、毫无波澜的水。望着这样冰冷死寂发黑的水,她知道所有的一切也就是这么一回事了。

我们感觉到男主人公被这段感情困住了,虽然一开始他觉得自己完全能够避免这种纠缠。重要的转折就发生在朋友对他说了“鲟鱼是臭的”之后。男主人公心理产生了变化,因为无法分享自己的秘密,他感到很孤独。同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生活,而这种生活,就是在谈论鲟鱼臭不臭的问题,它对男主人公来说,忽然变得毫无意义,不堪忍受。在这个转折之后,男主人公后面被困住的感觉才变得更加强烈,因为之前这种毫无意义的生活,是他认为不值得一过的,所以他走投无路,除了面对这段爱情带给他的痛苦再也没有别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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