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赶集日去布里纳克的人是他了。他第一次去的时候,每迈一步都觉得自己被熟悉的事物给出卖了,仿佛即便没人喊他的名字,十字路口的路标也会暴露他。他的鞋底沿着路边签下他的名字;他走过横跨河面的石板桥时,也发出打着他个人烙印的声响,对他而言就像一种口音那样不会被认错。有一次在路上,有辆从圣·让驶来的马车从他身旁经过,他认出了车夫——当地的一个农夫,他幼年时曾因受伤致残,在一次拖拉机的事故中失去了右臂。孩提时,他们曾一起在圣·让周围的田野中玩耍,但在那个男孩出了事故又住院数周以后,一种隐晦的嫉妒心与骄傲感便将他们分开了,当他们最终再次见面时已形同仇敌。他们无法像决斗的双方那样使用相同的武器:他凭借自身的力量抵挡残疾男孩伤人的恶语,其毒舌就像长期卧病在床招致的褥疮。
“我想,你曾经在我写的一封信上见过吧。”
他说:“集市上没什么可买的。再说,守着这里这么大的园子反而去买一大堆蔬菜,似乎是个荒唐事儿。明年你就不必这样了……”他数出零钱,说:“我买了些马肉,那儿连一只兔子都没有。我觉得找回的钱没错。你最好检查一下。”
“我几乎可以发誓,”她说,“我认得你的笔迹,我曾在什么地方见过它……”
在最初的二十四个小时里,以零杂工的身份住在自己家里的确是古怪而痛苦的经历,但又过了二十四小时以后就变得熟悉而平静了。倘若一个男人对某个地方爱得够深,他并不需要拥有它;对他而言,只消知道它安然无恙且没有改变——抑或只是随着时间推移与境况变迁发生了自然而然的变化——这就足够了。曼吉欧夫人与她的女儿仿若临时房客,如果她们将一幅画摘了下来,那也仅是出于某种实用的目的——免得擦拭灰尘,而并非由于她们希望用另一幅来顶替它的位置。她们从不会为了一个新的景观而砍倒一棵树,也不会因一时兴起而重新装修一个房间。就连将她们看作合法的房客甚至也是夸大其词,她们倒更像是吉普赛人,发现房子空着,于是占了几间屋子住下,还在远离大路的园子一角耕种着,小心地不弄出任何炊烟,以防自己被人发现。
“你母亲可不会。这是我的账簿。”他将购物清单递给她,从她肩膀后面盯着她查账。“让·路易·夏洛特……”她念完停下来,“奇怪。”她说。他从她肩膀后面看过来,猛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他签名的笔法就跟他在赠予契约上的签名几乎别无二致。
回到住处以后,他有一种强烈的如释重负之感,简直就像是刚刚摆脱一个难以名状的蛮荒国度。他从前门进去,走在通往厨房的长廊上,好似隐退到一个山洞的罅隙之中。特蕾丝·曼吉欧正在搅拌锅里的东西,她抬起眼来说:“你总是从前门进来,真叫人纳闷。你干吗不像我们那样走后门呢?这会省去好多打扫的麻烦呢。”
“你根本没写过信。”
“我信得过你。”她说。
“对不起,小姐,”他说,“我想是因为我先经过前门那里吧。”
她并不把他当仆人对待,仿佛在她眼中他不过是另一个在这里扎营的吉普赛人,直到警察将他们驱逐出去。只有老太太有时会中风似的发一通古怪的无名火,还发誓说等她儿子回来,她们就能过上与富人身份相宜的体面生活,拥有真正像样的仆人,而不是从街上弄来的流浪汉……每当这种时候,特蕾丝·曼吉欧会扭过脸去仿佛没听见,但事后她会甩给夏洛特一通不着边际的粗言粗语——那种你只会对身份平等的人才说的话,对他说这些就仿佛是享有鄙俗的自由。
她盯着签名看了又看。“我不知道,”她说,“就像有些时候,你觉得自己曾经到过一个地方。我觉得这说明不了什么。”
“没,确实没写过。”他的嘴唇发干。他说:“那你觉得是在哪里看过呢?”等待她回答的时间格外漫长。
“有什么奇怪的?”他问。
这些并不完全是幻想出来的,实际上他发现她们对村子心怀畏惧。姑娘每周到布里纳克的集市去一次,往返都是步行,尽管夏洛特知道她们本可在圣·让雇一辆马车。老太太每周去参加一次弥撒,她女儿陪她走到教堂门口,完事了在那里接她。老太太从来都是等快要念福音书时才进去,牧师宣布“弥撒结束”的话音刚落,她便已起身了。这样一来,她就避开了在教堂外与会众有任何接触。这对夏洛特也好。她们俩从不觉得他也避开村里人是件怪事。
当马车驶过时,夏洛特退到路边的壕沟里,还抬起手来遮挡住自己的脸,但罗什根本没注意到他,一双迷蒙的深色眼睛盯着前方的道路,断臂的魁梧身材犹如一道破损的扶壁似的挡在他和世界之间。夏洛特很快意识到,再怎么说,路上毕竟还有太多东西吸引人的眼球了。在整个法国,人们都在择路返家,从集中营、从躲避之所,还有从海外归来的。倘若有人能像上帝那样俯瞰法国,就会侦查出许多细小的谷粒在片刻不停地移动着,犹如尘埃在一块形若地图的地板上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