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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的盛宴 作者: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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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注定快要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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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尚,”沃尔什说。“真的高尚。”我们静静地吃喝着,仿佛是在对埃兹拉的高尚品格致敬。我想念着埃兹拉,他要能在这里该多好。他同样也吃不起马朗牡蛎。

“乔伊斯真了不起,”沃尔什说。“了不起。了不起。”

“来一瓶红葡萄酒怎么样?”他问道。饮料总管来了,我要了一瓶“教皇新堡”〔7〕。喝后我会沿着码头散步把醉意打消。他可以睡上一觉或者做他想做的事把醉意打消。我也可以在什么地方睡一觉,我想。

“啊,不。实在不会久待。我们是跟一批朋友一起来的。”

〔8〕 欧内斯特(Ernest)源出德语中的Ernst,意为“真诚、热忱”。

这个消息是流言蜚语还是谣言,还是一个个人信心的问题,那就没法说了。让我们希望并始终相信这事在各方面都完全是正大光明的吧。对于和沃尔什合作的那位编辑也确实没有什么可以非议或归罪之处。

“是啊,欧内斯特,”我说。“这是一个我们俩都必须不辜负的名字。你懂得我的意思〔8〕,是不,欧内斯特?”

“唔,那得看情况怎样来决定。要看是什么船,还得看其他许多情况才能决定。你准备回去吗?”

“你们准备在巴黎待很久吗?”我问她们。

“你是说我没有给打上死亡的标志?”我问道。我忍不住这样问他。

我记得当时我每一页稿子可拿到十二元,从同一份杂志,如果我投稿给他们的话。“他该是一个非常伟大的诗人,”我说。

“等着瞧吧,”我说。

“你知道,我们是乘这条船来的。船上其实一个名人也没有。当然,沃尔什先生在这条船上。”

“吉卜林〔3〕,”她的朋友说。

所以,我对他和他的杂志始终十分友好,在他第一次吐血并离开巴黎的时候,他请求我照看那一期杂志的排印工作,因为印刷工人都不懂英文,我照办了。我见过他有一次吐血,这是非常合乎情理的,我还知道他就快要死了,因我当时正处在生活中的一段艰辛时期,我对他特别的好,这使我感到欣慰,正如我叫他欧内斯特使我欣喜一样。再说,我喜欢并钦佩与他合作的那位编辑。她没有许诺授予我任何奖金。她只想办成一份优秀的杂志并给那些投稿者丰厚的稿酬。

“他也盼望如此,”我说。

〔7〕 原名为Châteauneuf-du-Pape,产于法国南部阿维尼翁附近的葡萄园,天主教教皇的教廷曾设于该城,该酒受到许多红衣主教的欢迎。

“我希望他的眼睛能好转一些,”沃尔什说。

“一个某某人活着就等于一个某某人死了,”我说。

〔2〕 埃德加(埃迪为爱称)·格斯特(Edgar Guest,1881—1959),英国出生的美国诗人,曾在《底特律自由报》上每天发表一首宣扬凡人的道德观念的诗,得到各报广泛的转载,深受他称之为“老乡亲”的读者的喜爱。

“你们回去准备乘什么船?”

“是啊,”我说。“而且是个杰出的人物。”

〔4〕 这一段对话双方都是话中有话。这两个金发女郎是当时所谓的“淘金者”(gold digger),盛装打扮后出入交际场所、乘船旅游以谋结识有钱人。她们在横渡大西洋的邮船上勾搭上了沃尔什,听他吹嘘一首诗能得多少钱。海明威听了心中有气,才问他在船上打不打牌,因为这种场合常有些男骗子花言巧语地结交有钱人,借打扑克来骗钱的。姑娘听了失望,但是理解,意为你这人啊,身上穿得这么寒酸,竟然出口伤人!

“不。这是我泡咖啡馆的打扮。”

“他许诺过要给你吗?”

“不。他用不着打牌。他能用那样的方法写诗,就用不着。”

〔3〕 吉卜林(Rudyard Kipling,1865—1936),英国诗人,小说家,主要作品有《丛林之书》(The Jungle Book,1895)两卷和《吉姆》(Kim,1901),为1907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他每一篇可得一千二百元,”她说。

我听到这个谣传的奖金之后不久,沃尔什有一天邀我上圣米歇尔林荫大道那一带一家最好也最昂贵的餐馆去吃午饭,吃过牡蛎之后——那是昂贵的扁形的微微带点紫铜色的马朗牡蛎〔6〕,不是那种常见的廉价的肥厚的葡萄牙牡蛎,加上一瓶微熏干白葡萄酒,他小心翼翼地谈起了这个问题。他看来是在哄骗我,就像他曾哄骗那两个同船的同党那样——当然啦,如果她们真是他的同党而他是哄骗了她们的话——当他问我是否想再来一打扁牡蛎,他是这样叫它们的,我说我非常喜欢吃这种牡蛎。他不再费心向我流露出那副即将死去的神色,这使我感到宽慰。他知道我知道他患有肺痨,不是你用来哄骗别人的那种,而是你将因此而死去的那种,而且病已是那么严重,他不用费心非得咳嗽不可了,我为他没有在餐桌上咳嗽而内心感激。我不知道他是否像堪萨斯城的妓女们那样吃这种扁牡蛎,她们是注定即将死去的人,简直一身是病,因此老是巴望吞咽精液,以为那是对付肺痨的头等特效药;但是我没有问他。我开始吃第二打扁牡蛎,把它们从银盘上铺着的碎冰块中捡出来,在它们上面挤上柠檬汁,注意观看它们那柔嫩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棕色蚌唇起了反应,蜷缩起来,把粘附在贝壳上的肌肉扯开,把蚌肉叉起,送到嘴里小心咀嚼。

等我们吃了牛排和法式炸土豆条,并且把那瓶不是午餐酒的“教皇新堡”葡萄酒喝了三分之二,问题才给抖出来。

“我不知道。”

她用失望的但是理解的眼光〔4〕看着我。

他想来一客上好的牛排,要煎得半生的,我点了两客腓力牛排外加贝亚恩蛋黄黄油调味汁。我估计其中的黄油会对他有好处。

“这一带多少是个穷区,是吧?”

“这是我们时代的悲剧,”沃尔什对我说。

“我哪能忘了?”我对她说,和她们两人又握了握手。

“我也这样想过,”乔伊斯说。

“我吗?”我说。“为什么?”

“沃尔什好吗?”乔伊斯说。

“别忘了,”那个身材较高的姑娘说。

“是的,”乔伊斯说。过了一会儿他问,“你认为他对庞德许诺过吗?”

〔6〕 原名为marennes,产于法国的马朗,故名。

“这倒很逗,”其中一个姑娘说。“我很想观光一下咖啡馆生活。你想吗,亲爱的?”

欧内斯特·沃尔什长得黑黑的,热切而认真,无瑕可击的爱尔兰人气质,富有诗人风度,但是像一部电影里一个注定快要死的人物一样清楚地显出快要死去的神色。他正跟埃兹拉谈着,而我和两个姑娘谈,她们问我是否读过沃尔什先生的诗。我说没有,其中一个姑娘便拿出一本绿色封面的哈丽特·蒙罗创办的《诗刊》,把上面发表的沃尔什的诗给我看。

“每个人都多少有点病痛吧,”我说,竭力想使这次午餐的气氛欢快起来。

“了不起,”我说。“而且是很亲密的朋友。”我们成为朋友是在他完成了《尤利西斯》以后和动笔写一部我们有一段长时期称之为“在写作中的作品”之前那段奇妙的时期。我想起了乔伊斯,并回忆起许多事情。

〔5〕 当时看赛马是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男的穿礼服,戴礼帽,女的盛装打扮。

那天下午我在埃兹拉的工作室遇见欧内斯特·沃尔什〔1〕,他偕同两个穿着水貂皮长大衣的姑娘,外面街上停着一辆从克拉里奇旅馆租来的闪闪发亮的车身很长的汽车,有一名穿着制服的司机。两个姑娘都是金发女郎,她们和沃尔什同船渡海而来。轮船在上一天抵达,沃尔什领了她们一起来看望埃兹拉。

“你可以穿了这样的衣服出去看赛马〔5〕吗?”

此时,《日晷》,一份由斯科菲尔德·塞耶编辑的美国文学杂志,颁发一项年度奖金,我记得是一千元吧,以奖励一位在文学创作上取得杰出成就的撰稿人。这笔奖金对那时任何一个正直的作家来说,都是一笔大数目,且不说由此带来的声望了,而这项奖金曾颁发给各种不同的人,自然都是当之无愧的。当时在欧洲,两个人一天花五块钱就能生活得很舒适美好,而且还能出外旅行。

“你可没有什么。”他向我流露出他的全部魅力,而且还不止这些,接着表示自己快要死了。

“你最好别去问他,”乔伊斯说。我们就此打住。我告诉乔伊斯我在埃兹拉的工作室第一次见到他和那两位身穿裘皮长大衣的姑娘的情景,乔伊斯听到这个故事很高兴。

“是的。不过还不错。我在咖啡馆里写作,还出去看赛马。”

“比任何人得的都多,”第一个姑娘说。

注释

此后我从埃兹拉那里听到沃尔什的消息是,他在几位仰慕诗歌和那些注定就要死的年轻诗人的夫人帮助之下,从克拉里奇旅馆的困境中脱身出来,再有一件事则是在这事过后不久,他从另一个来源获得了资助,作为编辑之一,在这个地区着手跟人合办一份新杂志。

“你要得奖了,”他说。他开始谈到我的作品,我就不再听他说什么了。每当有人当着我的面谈论我的作品都会使我感到恶心,我就凝视着他和他脸上那副注定快要死的神色,心想,你这个骗子,拿你的痨病来哄骗我。我曾看到过一营士兵倒在大路上的尘土里,其中三分之一快要死去或者比这更倒霉,但他们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标志,可全将归于尘土,而你跟你这副注定快要死的神色,你这个骗子,却靠着你的即将死亡来维持生活。现在你想来哄骗我。别再骗人,你就不会受骗。死神并没有在哄骗他。死亡确实行将来临。

“我懂,欧内斯特,”他说。他带着忧郁的爱尔兰人风度给予我完全的理解,还展示了他的魅力。

〔1〕 沃尔什(Ernest Walsh,1895—1926)于1924年秋和海明威结识,在他和中年情妇埃塞尔·摩尔海德共同创办的《本拉丁区》上发表海明威的《大双心河》(1925)。1926年即死于肺痨。

“他许诺过授予你那年奖没有?”乔伊斯问。

“对。你给打上了生命的标志。”他把“生命”这个词加上了重音。

很久以后,有一天我遇见乔伊斯,他独自一人看了一场日戏,正沿着圣日耳曼林荫大道走来,尽管他的眼睛看不清演员,还是喜欢听他们念台词。他邀我一起去喝一杯,我们便去了双猕猴咖啡馆,要了干雪利酒,尽管你经常读到他只爱喝瑞士的白葡萄酒。

“比另一个叫什么来着的诗人还多。你是知道的。”

“不用绕圈子啦,”他说。“你知道你就要得奖了,知道不?”

“我想,”另一个姑娘说。我在通讯簿上留下了她们的姓名,答应去克拉里奇旅馆看望她们。她们都是好姑娘,我向她们和沃尔什还有埃兹拉道了别。这时沃尔什还在和埃兹拉热烈地交谈着。

“我认为我没资格受奖,欧内斯特,”我说,用我自己的名字(我恨这个名字)来称呼他,我感到有趣。“何况,欧内斯特,这样做也不合乎道德,欧内斯特。”

“不。我在这里混得还不错。”

“埃兹拉是个伟大又伟大的诗人,”沃尔什说,一面用他那黑黑的诗人眼睛望着我。

“比埃迪·格斯特〔2〕所得的还多,”第一个姑娘告诉我。

“是每一首诗,”另一个姑娘说。

“许诺过。”

“真奇怪,我们两个同名,是不是?”

这份季刊,沃尔什是编辑之一,据说在出齐第一年的四期时,将以一笔十分可观的奖金授予被评为最佳作品的撰稿人。

“他打牌吗?”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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