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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白话文 作者:佚名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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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觊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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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愿字子恭,他的父亲顾渊之,官至散骑侍郎。顾愿很好学,在当时即有文名,大明年间被选为秀才,在对策时很使皇帝满意,被任命为著作佐郎和太子舍人。早死。

接着顾觊之升任左军将军,出外当吴郡太守。大明八年(464),再当吏部尚书,加官给事中,还未就任,孝武帝想让顾觊之当会稽郡太守,没有实行,仍是当吴郡太守。当时恩幸大臣戴法兴权力几乎盖过了皇帝,而顾觊之并没有屈从他。左光禄大夫蔡兴宗和顾觊之关系很好,觉得顾觊之的性格太过严峻。顾觊之说:“三国时辛毗曾说过:孙资、刘放不过叫我做不成三公而已。”孝武帝去世时,戴法兴便让顾觊之当光禄大夫,加赏金章紫绶。

顾觊之常常觉得人生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不是个人的智慧能力可改变的。只能恭谨做人,遵循道德、信仰天命、顺从运气,但是愚蠢的人不明白这道理,胡乱地祈求幸运,只不过徒劳而已,甚至会败坏真正的大道,对于成败得失没有帮助。于是把他的这些想法告诉他的弟弟的儿子顾愿,叫他写了一篇文章《定命论》,文章是这样写的:

接着顾觊之回京城当扬州治中从事史,然后是庐陵王刘诞、庐陵王刘绍北中郎左军司马、扬州别驾从事史,尚书吏部郎。在宋文帝主持的座谈酒会上评论江南人物,谈到顾荣时,袁淑对顾觊之说:“你们南方人胆小怕事,怎么能对付谋反的事。”顾觊之严肃回答:“您怎么能因您的忠诚道义而讽刺别人。”袁淑顿时面带惭愧之色。元凶刘邵杀文帝自立为皇帝。朝廷人物无不迁官,只有顾觊之没有变动。孝武帝当了皇帝,顾觊之升为御史中丞。孝建元年(454),外出当义陽王刘昶东中郎长史、宁朔将军,且代管会稽郡事务。不久又调为右卫将军,兼领本郡中正。第二年,出外当湘州刺史,他善于管理老百姓,政绩斐然。大明元年(457),调为度支尚书,兼任本州中正。大明二年,转任吏部尚书,大明四年,顾觊之要辞官退休,皇帝没有同意。

“孔子说:‘大道将要实行,是命中注定的,大道将要败乱,也是命中注定的。’左丘明也说:‘老天爷支持的不能被破坏,老天爷反对的不能被维持。’子夏也说:‘死亡和生存都是命中注定的,富有和高贵都是由老天爷支配的。’孟子则以为他不能遇到鲁国国君也是命中注定的。从这里看来,命运的亨通或蹇涩,生命的上下波动,人生的聚合分离,都是命中注定的。司马迁、刘向、扬雄、班固等人著书立说,都把命运当成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世人谈到这个问题时,往往有不同看法,这里我试着谈谈我的看法:

顾觊之最开始做吴郡主簿,谢晦任荆州刺史时,让顾觊之当他的南蛮功曹,同时兼任他的卫军参军。谢晦欣赏他的朴素而高雅的风度,对他倍加重视。王弘请顾觊之当扬州主簿,同时兼任他的卫军参军和盐官令,再当衡陽王刘义季右军主簿、尚书都官郎,护军司马。当时大将军彭城王刘义康当权,殷景仁和刘湛的矛盾已显露,顾觊之不想和殷景仁过多接触,于是以脚病的借口辞官回家。在家时每天晚上常在床上走来走去,家里其他人都非常惊异,但不知他为什么这样。后来刘义康被贬谪和废去官爵,朝廷中很多人因为受牵连而遭到惩罚。而顾觊之却再当东迁县令和山陰县令。山陰县有百姓三万户,是海内大县,前后到任的长官,即使日夜不停地奔波,事情仍然处理不好。顾觊之用简单的办法对付繁杂的问题,县里因此没什么麻烦,他白天把县衙门门帘放下来,门外寂寞无声。在宋朝建国以来的所有山陰政务中,这时的事务最少而政绩最突出,没有第二个人能赶上。

顾觊之家庭和睦平静,深为本州本乡所称道。他的五个儿子顾约、顾缉、顾绰、顾镇、顾绲。顾绰的家财非常多,乡亲父老亲戚子弟很多人欠他的债,顾觊之每每劝他不要这样作,但没有效果。在顾觊之第二次当吴郡太守时,顾觊之骗他的儿子顾绰说:“我经常不许你放债,细细想一想,贫穷也确实不是滋味,和你有关的乡亲中还有几多人的债没有还清?趁我在太守任上,为你讨回债务。等我退休了就讨不回来了。那些债券在哪里!”顾绰大喜,把他的所有一大柜债券送给顾觊之,顾觊之将这些债券全部烧掉,并且告诉乡亲们:“凡是欠我家老三的债务,都不需要偿还,所有的债券文约我全部烧掉了。”顾绰悔恨哀叹了一整天。

“有人问道:《尚书》曾说过明白大道理会带来幸福和吉祥。《易经》称说保守信用能得神灵的保佑。上古的贤人认为趋利避害便不会沉沦,会骑马的人在旷野中任意驰骋,明珠在昏暗的地方便会显眼,坚实的蟠木总是最先被人选中。所以子罕、乐氏因为喜好施恩而长命百岁,景王和惠公因为积累道德而延长寿命,彭祖、窦仙人因为会养生而长达数百岁,盈和忌因为沉浸于酗酒之中而过早死亡,陈平、张良因为智谋而做了丞相,严助、辛庆忌因为多才而位至三公。至于古书中载着的作恶多端、叛逆不忠的都招致了灭亡的结果,这是很明白的。其他如神仙传中说的,天竺国佛学书籍中所载的,有些事虽然难以验证,有些道理还不容易说明,但是善恶报应的例子,仍然和这些是一致的。

顾觊之字伟仁,吴郡吴县人。高祖顾谦字公让,是晋代平原内史陆机的姐夫。祖父顾崇,官至大司农。父亲顾黄老,官至司徒左西掾。

“本人回答:你可算是照本宣科,照理驳辩。关于养生长寿,难道不是好运气所带来的吗?碰到坏的运气,实际上也是自己的凶恶带来的。至于施恩积德、长命不死,追究它们的根本原因,哪一个不是命中注定,反复考虑你的意思,研究前人的论述,你确实启发了我的思维。但我并不觉得我们中间有什么差别。人们秉受先天命运,相差很远,叛逆忠顺吉凶祸福,有它们不同的原因。细细一想,吃胡椒并不是养生的方法,吞下刀剑难道是保人性命的途径。如果该当此人长命,便能让他枯骨长肉而继续活下去。但是有人每日吃着山珍海味,有时却身患疾病。深山沟涧之中的人是不会招致皇上的荣宠的,穷谷远山也远离富贵荣华。如果运气好的话,老树能生新叶,老人能变成少年,但是终年在书案中探索,往往导致一生的湮没无闻。至于公孙侨、柳下跖横行霸道而长命百岁,曾子、原宪则守道而贫穷不堪。商汤、周文王在位长久,夏桀王、昌邑王则后嗣绝灭。祸福和吉凶的报应,是这样的反复无常。毕万保住性命,宓贱却丢掉脑袋,梁野说的话,不是荒谬的吗?谷水之南鲁国之北,那里的人宁愿短命而快乐生活,彭祖、窦翁,又用的什么方法而如此长生,晋平公、赵敬侯荒婬无度而不死,汉皇、魏相为什么修德反而不能长寿,善恶报应如此不公平,正义公理在哪里?舜帝早年在雷滨之畔耕田而不能奋进,只好压抑理想、安于平庸,在棘津则无意立功而功高盖世,樊生有冲天的理想大志,只能写下扬善的文章,华子高明广大,却留下了惩恶的巨大功绩。这都是陆机所说的‘同流游泳却回到不同的地方。’反过来说,便叫殊途同归,也有很多例子。在大道理上容易说,但实际上并不如此。当年东西二都繁华之时,四边无事之际,一切的光荣都集中在贵宠之家,幸福都在权贵之门,难道他们都像张良、陈平那样谋略盖世吗?从这些事看来,这些人只不过借助先人的光荣挥洒自如。有才的人却被压制而默默无闻。命运的差别如此的大,可见这都是先天注定的。严助、辛庆忌之徒急功冒进,却远避罪过而显示高明,这也是命中注定的啊。至于神仙高士传中所叙述的,更是显明易见,齐国推重功劳而强大,燕国谨守先王之道却弱小,也不能按此道理来说,李广英勇善战却坎坷不遇,董贤美貌无能却贵压三公,这效验又从何说明呢?王子乔、赤松子之徒做神仙居在天际自由飞翔,伯夷列子之徒,乘风而行,和陰陽同升同降,也是命中注定的,这也是老天爷特别地垂青他们。天竺国的佛学文章、中华本土的方策,都认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今生的结果都是前生种下的因子。贫穷和富有都是必然的,寿长和短命一点也不逾越规定,所有这些和我的看法是一致的。总之,一切都是命,冥冥之中都已注定,各人终归到各人该去的地方,并不因为他行善或作恶而有丝毫改变,也不是聪明和愚蠢所能影响的。至于有所收获是因为明白这个道理,招致损失是不明此理。遵循命运便会受赏,违背命运便会遭到惩罚。这些人都是因为被眼前的一些琐事遮住了眼睛,这难道不会被那些通达的人所耻笑吗?

“人生承受天地的气息,有清和浊两种来源,人的命运承受天地的运行规律,有圆满和不足的差异。所以有不同的心肠,有不同的相貌,因为人的运气不同,所以有邪恶正直、昏聩贤明的差别,有幸福光荣和不幸耻辱的变化。所有这一切便是在万古之前便已注定的,是在千年之外便已具备的,命运之神无论在哪里都是会发生这种作用的。即使连卜筮相术之类的小技术,巫婆跳大神之类的下九流方法,也能够预测生死存亡和成功失败。祸害和幸福将实现的地方,贤明的人也不能不受影响;吉祥和凶恶所显示的时候,即使是权力和防卫措施也不能阻挡。比如夏朝皇宫中长的野草,并不是靠抛弃残忍不仁的政策便能改变的;汉代朝臣们把盐铁大权集中到朝廷,并不能免除百姓的饥饿死亡。虽然世上善良和邪恶说得非常清晰,但是其中的善恶报应并不总是应验的。忠诚受赏,叛逆受罚这种公理,结果并不总是如此。有人智盖天地,却遭致坎坷不遇的结局,精通万物之理,却像孔子那样东西奔波,不遇明君。坚守信用积累道德,却长期地处于饥饿之中。力行仁义,却遭致短命的结局。为什么呢?按照世俗的大道理说,遵循道德的人应该得到好的报应,但事实并非如此,看来即使是圣人,对此仍然是没有办法的。况且是平庸浅薄的人、愚昧无知之辈,却想殚精竭虑去趋利避害,细心地考察人情世态去了解人的亨通贫富,这只会招致更大的谬误,带来更大的疑惑。所以通达情理的君子,只不过让他们的思虑保持平和,让他们的心神保持安静,不顺从流俗获取名誉,不阿附世人获取盎贵。如果了解这些,自满自足,至于光荣耻辱,长寿短命,是不必计较的。

当时沛郡相县人唐赐到邻村人朱起的母亲彭氏家里喝酒,回来便病了,吐下蛊虫十多条。死前对他的妻子张氏说:他死后要把他的肚子剖开弄清病的原因。之后张氏亲手剖开她丈夫的肚子察看,唐赐的五脏都弄成了碎片。沛郡相县的官员认为张氏竟做出剖开丈夫的肚子的事情,唐赐的儿子唐副又不阻拦,因为这事发生在大赦之前,法官们不能判决。当时法律规定:伤害死人,判徒刑四年;妻子伤害丈夫,判徒刑五年;儿子不孝顺父母,判死刑,都不符合本案的条例。三公郎刘勰认为:“唐赐的妻子悲痛地按丈夫的话去做,他的儿子懂得逊让也懂得大理,细细体会这事的前后,他们没有伤害丈夫和父亲的动机,我认为应该原谅。”顾觊之认为:“法律规定移动路头的尸体,也属不合法,况且是自己的妻子儿女,竟然忍心做一般人所不敢做的事情,对他们不应顾及小的情面,应该按照法律处理,判定唐副的罪行是不孝,张氏是犯法。”诏书同意顾觊之的判决。

明帝太始初年,四方各镇同时反叛。顾觊之家在寻陽,寻陽王刘子房给顾觊之授予爵位名号,顾觊之拒绝了,说:“礼规定年到六十不穿军装,只因精力衰退,不再能习惯军事生活。况且我年将八十,余年不多,在家里等死而已,我不敢接受您的任命。”孔觊等人不能说服他。当时全国同时造反,几乎没有哪个人不受影响。只有顾觊之立场坚正纯贞,叛逆一个也不支持。明帝非常赞赏他。东方平定后,让他当左将军,吴郡太守,加官散骑常侍。泰始二年(466),再当湘州刺史,常侍照旧。泰始三年(467)去世,享年七十六岁。死后被追赠为镇军将军,常侍、刺史照旧。谥号称为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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