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嘉初年,当始兴太守。三年(426)朝廷派大使巡察四方,叫各个郡县官员陈述自己的政绩,徐豁因此上表陈述三条建议:
在郡上作出了显著成绩,太祖非常称赞他,下了一道诏书说:“始兴太守徐豁,廉洁奉公,勤劳公务,政绩卓著,恩惠在民。近来岭南饥荒,始兴郡内尤其严重,徐豁治理有方,赈济饥民,即使古代的好太守,也赶不上。应该蒙受褒赏,以表彰他卓越的成绩,可以赏给他绢布二百匹,一千斛谷。”
五年(428)朝廷用徐豁当持节,督广交二州诸军事、宁远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还未拜官便去世了。当年五十一岁。太祖文帝又下诏说:“徐豁清廉奉公,在任官上作出了成绩。所以选拔他当广州刺史,让他实现自己的志向,不幸早死,我非常哀悼他,可以给他赐钱十万,布一百匹,以经营安葬大事。”
“第一:本郡大田,年满十六的武官租借,应收租税六十斛大米,十五到十三岁的,都收租税三十斛大米,一家之内根据人口多少,都要上交租税。况且十三岁的小儿,还不能种田地,或者是单身一人,无法平摊,年龄到了应交租税的时候,便逃到远方,既然与蛮、俚少数民族接近,逃往回来更加容易。百姓有的被截断手脚,有的生了孩子又养不活,户口每年都有减少,实在是应该追究这其中的原因。我认为应该重新制订租税制度,让百姓得以成家立业,虽然减少了他们的租税,对政府有些损失,但对于将来却有非常大的好处。”
“第三,中宿县俚人交银税,一子一口人丁输银税只相当于半两。考虑到这县不出银矿,加上俚民都住在洞中,说话像鸟语一般,不熟悉交易的方法,每到买银子的时候,损失又很大。另外称两而收,容易导致奸伪狡诈山民。山民愚蠢而胆怯,无法申明,公家所收的税很轻,俚民却认为很重,如今如果允许按丁收米税,于公私都有好处。”
徐豁字万同,东莞姑幕人,是中散大夫徐广的哥哥的儿子。父亲徐邈,是晋朝的太子左卫率。
第二,本郡有交银税的百姓三百多家,他们挖坑开矿,每个坑都二三丈,很费功夫,不顾土矿塌方,一年之中,总有被打死的人,官家检查,往往导致逃跑,老少相随,永远离开了农业,一千多口人,都仰仗他人而吃饭,哪里仅仅是一个农民不耕田,必有人受到饥饿的威胁而已,所以年岁不丰收,便遭到困穷。考虑宫城用米,与用银子没有差别,我认为按银价征收大米,于事更方便。
徐豁在晋安帝隆安末,当太学博士,桓玄辅佐晋朝时,当中外都督。徐豁提议:“表示敬礼只能是内外的武官,太宰、司徒,并非军队职务。则对于琅笽王不应加以敬礼。”桓玄暗示中丞免除徐豁的官职。桓玄败亡后,朝廷用徐豁任秘书郎,尚书仓部郎,右军将军何无忌功曹,同时当镇南参军,又当祠部郎,永世令、建武司马、中军参军,尚书左丞。永初初年,徐豁当徐羡之镇军司马,尚书左丞,山陰令。徐豁做过二次中丞三次县令。每次都把管理工作做得条理清晰。为时人所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