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过去呢?芭芭拉年轻漂亮,人也很好,二人彼此般配。再说,过去了有什么好处?他们现在相爱着,当前之爱才是最重要的。我比皮特大十九岁,如果一个男人不再爱一个足以做他母亲的女人了,他还会再次爱上她吗?你是个小说家,对于人性你一定知道的比这还要多。”
我们穿过酒店和休息室,当我们来到门口时,一个守门人转过旋转门走过来。我问她要不要乘坐出租车。
“你怎么会让自己离婚呢?”
“不,我愿意走一走,天这么好。”她把手伸给我。
“你喜欢一些离奇的情形,是不是?”她问,“你根本猜不到我去干什么。今天早上我给皮特打电话,让他三点钟来接我,我要请他跟我离婚。”
“他很好。”
“他非常迷恋她。”
伊丽莎白·佛蒙特是个不简单的女人。她出身高贵,因为她是圣厄斯七世公爵的女儿。她十八岁时结婚,嫁给了一个大富翁,立即过上了令人咋舌的奢侈放荡、寻欢作乐的生活。她性情高傲,不会谨慎做人,行事鲁莽,不计后果。不到两年便闹出了令人震惊的丑闻,丈夫由此跟她离了婚。随后,她跟离婚案中指认的三名报道记者之一结了婚,但十八个月后,她便脱身而去了。接下来,她有了一系列的情人。从此她因放荡而变得臭名远扬。她的惊人美貌和丑闻使她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且从来无需太久,她就会变成绯闻话题。在那些尊贵人士的眼里,她的名声是彻底臭了——一个赌徒、挥霍无度者,还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尽管她对自己的情人不忠,但她对朋友的友情始终没变,一直跟几个人保持着友谊;不管她做了什么,朋友们都不承认她是个不好的女人。她为人直率,兴致高昂,勇气可嘉,绝不是伪君子,而且慷慨,真诚。正是在这个时期我认识她的;对于当时的那些贵妇,宗教不再是个时髦玩意儿,当她们名誉扫地时,她们便带着谄媚般的心态在艺术中找到了乐趣;当她们在她们那个阶级中受到了冷落,她们就会屈尊与那些作家、画家和音乐家为伍。我发现她是个让人愉快的伙伴,能够给大家带来快乐,会直言不讳地说出心中所想(所以能省下很多有用的时间),而且她的头脑非常敏锐。她总是乐意谈到她耸人听闻的过去(用她让人开心的幽默)。她虽然没受过多好的教育,但谈话很有意思,因为不管怎样,她都是个诚实的女人。
“十年前当他向我求婚时,我承诺他,如果他想获得自由,他就可以得到。你知道我们两个人的年龄过于悬殊,我想那样做也是公平的。”
她朝我无助地微微一笑,给我的印象是,她几乎不能够从椅子里站起来。但是她又笑了,突然摆了个手势,一下子站了起来。
有些女人你可以跟她说些你自己都不相信的话,但她不是,我也不能假装没听懂她的意思。我沉默了一两秒钟。
我们喝了咖啡,抽了几支烟,然后她问我时间。
我犹豫了一会儿。一个人在一家嘈杂的酒店吃饭毫无趣味可言,但到俱乐部去又有些晚了,我决定留在这里,于是大步走进了餐厅。让那些时尚酒店的侍者领班知道你的名字并不能让人感到特别满意(对很多的尊贵客人来说似乎都是如此),但此时此刻,我当然乐于看到不那么冰冷的眼神了,侍者领班正站在那里,面部僵硬,脸色也不够友好,他告诉我说餐位全满了。我围着宽敞而豪华的餐厅无助地转了转,突然看到一个我认识的人,这让我感到很是开心。伊丽莎白·佛蒙特是个老朋友了,她冲我笑了笑。看到她一个人在吃饭,我向她走过去。
她微微笑了笑,属于她的那种缓缓的、愉快的笑,但从她的笑意里我看出了一丝讥讽。她踌躇了片刻,又慎重地看了看我。
但谁能说清未来的命运呢?就在一眨眼的功夫,一起都变了。皮特·佛蒙特在度过了十年的完美婚姻生活后,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叫芭芭拉·坎顿的女孩。她是个不错的女孩,是当时的副外交大臣罗伯特·坎顿勋爵最小的女儿。芭芭拉大致来说是个漂亮女孩,当然跟伊丽莎白女士没法相比。很多人已经知道了所发生的事,但无人知道伊丽莎白是否对此事已略知一二,他们不清楚她会如何面对这一局面——这种经历她从未有过,总是她抛弃她的情人,还没有人抛弃过她。在我看来,她会把小小的坎顿小姐迅速打垮,因为我太熟悉她的胆量和敏捷了。现在我跟她吃着午饭闲聊时,脑子里想着的都是这些。她的举止跟往常一样,快乐、直率,而又充满魅力。一切迹象表明没有什么事情让她心烦。她仍像平时那样说话,对谈到的不同话题,她说起来轻松自如,判断力准确,同时对那些可笑之事有着敏锐的洞察力。我觉得很有意思,得出的结论是,对于皮特的移情别恋她没有丝毫觉察,简直奇迹一般。我给自己做出了解释:她对皮特的爱如此强烈,她想象不到他对她的爱会少上一分。
“当然可以啦。”她笑道。
“罗伯特·坎顿是一个古板的老家伙。如果我跟皮特离婚的话,我非常怀疑他会同意芭芭拉跟他结婚。对我来说,你知道,这件事根本不值一提:只是一次离婚……”
“你为什么要做出这种牺牲?”
“陪我到酒店门口吧。”她微笑道。
她坐在一张小桌子边,紧靠着高大的柱子。我坐下来后发现,尽管大厅里人满为患,我们这里还是很隐秘的。
“是他跟你说的?”
“你怎么知道他会跟她结婚呢?”
“哦,他好吧?”
“我三点去见皮特。”
“哦,好啊,不过我快吃完了。”
她笑了笑,点点头,然后转身走了。我望着她沿戴维斯街走去。空气依然温暖如春,房顶之上,片片小块的白云正在蓝天上徐徐飘动。她身子挺得笔直,坚强的头高昂着。她有着苗条、优美的身段,过路人都纷纷向她投去目光。我看到她向一个认识的人优雅地欠身,而那人举起了帽子。我想他永远都不会想到她有一颗破碎的心。我再重复一次:她是一个非常诚实的女人。
这时她做了件让人非常惊异的事。四十岁那年,她跟一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结婚了。朋友们都说这是她一生中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有几个跟她一直风雨同舟的朋友,这一次因为这个年轻人的缘故——因为他是个好小伙子,缺乏人生的经验却被如此利用了——他们拒绝再跟她交往。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他们做出了灾难性的预测,因伊丽莎白·佛蒙特对任何男人的忠诚不会持续六个月,不,这一次他们希望会是如此——对于这个可怜的年轻人来说,这是唯一的机会,因为他的妻子终究会爆出丑闻,他将不得不离她而去。他们都错了。我不知道是否是时间使她的内心发生了变化,或者是皮特·佛蒙特的纯洁和单纯的爱让她受到了触动,反正实际情况是,她让自己成为了他极好的妻子。他们很穷,她很奢侈,但她成为了一名节俭的家庭主妇;她突然间对自己的名声如此慎重,那些传播丑闻的舌头也安静下来。她现在很关心他的幸福,没有人怀疑她深深地爱着他。长久地成为话题中心的伊丽莎白现在没人谈论了,似乎她的故事也讲完了。她已脱胎换骨变成了另一个女人,我快活地想到,当她变成一个极老的老太太时,那么多年的人生里她都极受尊重,但她的过去,那极具戏剧性的过去不仅仅属于她,还属于一个早已死去的人——对于她,她早就记不确切了,因为女人都有着让人羡慕的遗忘的本领。
“你认为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我能不知道吗?我没那么傻。”
“你是在信守一个他并没有让你信守的承诺吗?”
“我必须要付账了。”
“你不会的。”我叫道,我感到自己脸红了,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我想你们一直相处得这么好。”
我妻子是个非常不守时的女人。本来约好在克拉瑞吉酒店吃午饭的,我晚到了十分钟,结果仍不见她的影子,但我并没感到惊讶,要了杯鸡尾酒等着。现在正是这个季节最热闹的时候,休息室里只有两三个空位子。有些人早早地吃过了早餐,正在啜饮着咖啡,其余人像我一样漫不经心地喝着干马提尼。那些穿着夏裙的女子们看起来快乐而迷人,男人们在旁边大献着殷勤,但在我看来,她们中没有一个长相能够吸引我,让我打发掉需要等待的那一刻钟时间。她们看起来个个身材苗条,让人赏心悦目,穿着光鲜而随意,但基本上属于一个模式,我耐着性子而不是带着好奇心打量她们。两点了,我开始感到饥肠辘辘。妻子跟我说,她不会戴绿松石,也不会戴手表——因为绿松石变绿了,表不走了,她把这些归于命运的不怀好意。关于绿松石,我无话可说,但至于手表,我有时想,如果她能给它上上发条的话,也许就会走了。我正想着这些,一位侍者走过来,低声地、郑重其事地跟我说话(酒店侍者常如此装模作样,仿佛他们要传达的信息比语言本身要坏很多),说有一位女士刚刚打电话过来,说她让事缠住了,没法赶过来跟我一起吃饭。
“你愿意可怜可怜一个饥饿的人而让他坐在你身边吗?”
“我感到很幸运,”我说,“我快饿虚脱了。”
“要我陪你去吗?”
她非常迷人地笑了——笑意没有一下子将她的脸庞照亮,而似乎一点点地在她脸上弥漫开,并散发着魅力;它先是在嘴唇上抖动着,然后慢慢地扩散到那双忽闪着的大眼睛,柔柔地滞留在那里。没有人能肯定地说伊丽莎白·佛蒙特是用普通模子刻出来的。在她是个女孩时,我根本不认识她,但很多人告诉我那时她极可爱,让人看了都会眼泪汪汪,但我并不相信。现在尽管她已五十岁了,仍无可比拟。她残留的美貌使得那些年轻女人的娇嫩和美丽看起来有些无趣,我不喜欢那种千孔一面、涂脂抹粉的脸蛋——我想女人因滥用脂粉、胭脂和口红而使她们的表情变得呆滞,个性变得模糊。伊丽莎白化妆不是模仿自然,而是超越自然。你不会质疑其所用的手段,但会为其效果叫好。她在化妆品的使用上大胆而张扬,但这凸显了而非减弱了她那张完美无缺的脸蛋的特征。我想她的头发是染过的,乌黑顺滑而又闪烁着光泽。她一直昂首挺胸,仿佛从来没学会懒洋洋地倚着靠着,她的身材也非常纤细苗条。她穿的是黑色的缎料服装,其线条和朴素让人称赞不已。她脖子上挂着一串长长的珍珠,其余唯一的珠宝便是镶嵌在婚戒上的一颗巨大的绿宝石了;婚戒呈现暗红色,使她的手看起来是那样白皙。但正是她那双手(染着红指甲)最清楚无误地泄露了她的年纪,你看着她们,内心里会感到失望,而且无需多久,它们看起来就像是猛禽的爪子一般了。
她那双细长的手轻轻摆动了一下,手上戴着的那颗绿宝石发出幽幽的光,让我感到了一丝不祥。
“见到你太好了。明天我就出国,不过整个秋天我都会待在伦敦。一定给我打电话呀。”
“两点三刻。”
“你不想让我请你客?”
“哦,我必须那样做,你知道。人必须像个绅士那样为人处世。告诉你真相吧,这也是我今天到这里吃午饭的原因。是在这张桌子上他向我求婚的,我们当时一起吃的晚饭,你知道,我就坐在我现在的位置上。讨厌的是我现在仍然像当时那样爱他。”她停顿了一下,我看到她咬紧了牙关,“哦,我想我该走了。皮特不喜欢让人等他。”
“或许只是他一时的鬼迷心窍,”我斗胆提到,“一切都会过去的。”
“这么匆忙?”
“不是,他甚至不清楚我知道这件事。他太不幸了,可怜的宝贝。他总是这么小心翼翼不去伤害我。”
她耸了耸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