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各章从几个角度分析了2000年来行政区划变迁的历史过程,虽然限于篇幅不能有更详尽的叙述,但从中已可得出一些结论性的东西,那就是:
任何一种制度的出现,必有某种思想作指导,行政区划也不例外。思想有酝酿过程,制度也是逐渐形成的。从思想到行动到成为定制是一个漫长过程。思想可能发生错误,可能回潮反复,制度也可能反复变化,回光返照,汉晋两代封建同姓王侯就是典型的实例。
中国古代的农业社会是一盘散沙,一家一户的自然经济有安定的要求,并无统一的愿望。地方割据无妨于小农经济,只要不发生天灾人祸就行,所以行政区划层级管理的最大功能就在于把分散的个体经济集中统一于中央政府。虽然因朝代递嬗,政区形式有所不同,但是这种因时而异的变化只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一功能罢了。因此,尽管从表面上看,历代行政区划废置纷繁,分合不定,但无非皆就前代制度沿革损益,而无根本性质的变动。而且一切新体制的出现,都不是凭空创立,而必有一定的前身或渊源,然后渐渐成形,略具规模,再成定制。同样道理,任何形式政区的消失也都不突然,不会一下子化为乌有,而是要有过渡演变过程,消失之前必有后影,渐渐变质,转化为另一种形态。
更进一步而言,历代行政区划演变的趋势不外这么几条:1.前代幅员大者,层级高者,后代削而小之,降而低之。如州从高层政区降而为统县政区(郡级政区),再降而为基层政区(县级政区),幅员也越变越小。2.前代区划虚者,后代改而实之,如汉代的州、唐代的道都由虚化的监察区变为实在的行政区。3.临时之措施变为正式的制度。行省制度本为蒙元初期的战时措施,用以临时统治被征服地区,由于征服过程太长,而终成定制。4.局部的制度变为全局的制度,唐代节度使本来只在边区,安史之乱时,边境、内地遍设节度使,遂使唐后期的方镇和道融为一体。
一般而言,新制度的创设与旧制度的改革总有一定的原因,或由于形势所迫,或由于人事需要,或出于其他种种用意。在当时未必人人清楚,到后世就更少有人知道。绝无利弊的制度不可能有,统治者只是权衡利弊大小而为之。汉初封建异姓虽为后世所批评,但在当时却是迫不得已的行动。元代行省区划也最为后世所诟病,但在当时也并非毫无道理。
最后,如果我们用更简洁的话来为2000年的行政区划沿革特点做个小结,那么不妨这么说:凡有创设必有指导思想;凡有改革必有一定原因和基础;凡有变化必是渐变而非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