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延二十年的友情或爱情(2)
钟芳玲的《书天堂》今年1月在国内推出,虽然定价68元,但销量很不错。据笔者的不完全统计,《书天堂》在中山卖了200本以上,而这本定价仅18元的《查令十字街84号》在中山的知音当不止二百人吧。旅行社大可考虑组织一个“爱书人朝圣团”到英国伦敦。
柠檬(特约书评人)
还值得一提的是,附录中,海莲最后来到伦敦写的日记。伦敦成行,见到弗兰克的遗孀子女,终于把这个简单的情结挽了个结,以飨读者愿。如果说这算小女人写作,海莲的个性可以让旧书买卖的订单都风雅成了小资典故,更不要说她已经成为小有名气的作家。来到伦敦,崇拜者的接待,媒体的采访,书店的签名售书,社交者的邀请。就算走出来的不是步步莲花,在她笔下都是桩桩趣事。美国个性女作家的伦敦怀旧之旅——如需要宣传口号,可以如此拟。惊诧、喜爱、抱怨、感激、娇嗔、忧伤种种情绪,在她这儿,切换自如,读者也不以为忤。
守则六:注意你的书是不是梦幻逸品。对于书迷来说拥有一本善本书,那怕是一本民国时期的善本书,该是一件令人多么兴奋的事。
直到1969年,书店的老板相继去世,书店的门也要永远关上了。海伦伤心地翻阅存放在鞋盒中20年的与小书店之间的信件,整理之后在次年秋天出版。从此,查令十字街84号就成了爱书人的圣地。至今书店原址的外墙上镶嵌着一个圆形铜牌,上面刻着:查令十字街84号,马可斯与科恩书店的旧址,因海伦·汉芙的书而闻名于世。在英语系的国家里,爱书人少有不识这本书者,它不仅被改编为电视剧、广播剧和舞台剧,1987年还被拍成电影。
守则三:偷书贼应该被诅咒。
来源:南方都市报
守则二:向人借书是不道德的。对于这一点,爱书人自然苟同,鄙人的书房就曾贴过这样一张告示:“君才堪比刘备,吾书不甘为荆州。”
假如有机会去英国,我一定要到那里,并且以朝圣的态度。那里,“有这一道街,它比整个世界还要大。”假如我没机会去英国,而你们有,“你们若恰好经过查令十字街84号,请代我献上一吻,我亏欠她良多……”。
守则四:有书不一定要看完。
现在的查令十字街84号,却在周围的书店中,成了伦敦一家酒吧连锁店的铺面。
本来对于此书的中文版的翻译,钟芳玲女士应该是当仁不让的,不过最后她还是放弃了。她在《书天堂》中说,在读过数十回英文原版之后,她“只觉得无法用另一种语言来为他们发声。”最后,此书的中文版由另一位爱书人———陈建铭先生完成了翻译工作。
二十年的书信情谊,绵淡悠长。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因为是书信结集而成,如果不称作小说,叫散文集也无所谓。信大都不超过八百字,字里行间却满是美国女子的爽朗幽默及英国男人的沉稳体贴。
守则七:读书当益智消遣。
这是一本被誉为“爱书人的圣经”的《查令十字街84号》,终于,终于,终于出了国内版。这本书最早版本的面世距今已有35年了,而书中追忆的往事更是始于1949年10月,一位居住于美国纽约的三十三岁女作家海伦·汉芙,老是觉得纽约这个城市没有气质,害她整天买不到想读的书,只好转而向伦敦的一家小旧书店邮购,这个小书店位于英国伦敦的查令十字街84号,名叫“马可斯与科恩”书店。一桩原本单纯的买卖关系变成了长达二十年,多人参与的,令人唏嘘的一段书缘。
守则五:随处皆可读书。
语言课上,让大家说一说自己喜欢的电影明星。我结结巴巴介绍休·格兰特,同学们都听得茫然。情急之下,我开始列出他的作品表。从《诺丁山》到《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不管是来自法国、西班牙还是巴勒斯坦、塔吉克斯坦的同学,尤其是女生们,全部恍然大悟。他的电影,包括《布里·琼斯的单身日记》都属典型的“英国制造”,主线或辅线中必出现“英国英俊男+美国美丽女”的桥段,《真爱至上》更是发挥到极致,让个在本土都找不到女友的英国小伙子到美国当天就与四个美女同宿。当然,除了碰巧都出自同一个编剧里查德·科蒂斯之手外,也反映了这种模式简直可成浪漫化符号了。
假如有机会去英国(1)
只是在影片里,首先把女作家的心打动的,不是店主的高情厚义,而是书价实在便宜。查令十字街是伦敦甚至欧洲爱书人眼中的天堂,因有大量的旧书店而闻名。影片后边,女主角的女朋友去伦敦,她自然带着女主角的委托,去看马克书店一眼,评价是:带着狄更斯风味的书店,店内充满了一种气味,这是由陈旧、霉烂、破书、木地板和天花板混和的气味。
绵延二十年的友情或爱情(1)
著有《书店风景》和《书天堂》的钟芳玲女士自称是此书的头号死忠书迷,她收藏了各种版本的《查令十字街84号》,甚至是舞台剧的脚本。1994年秋天她还到到伦敦瞻仰书店原址,1996年到纽约拜会作者汉芙女士,这些她用了12页的篇幅描述,郑重地放在她的《书天堂》中。钟芳玲还提到一位美国书商因为这本书而对自己从事的行业更为坚定,并且将书店命名为“查令十字街84号”。有些浪漫的书迷情侣,甚至相约在那个门号前相吻。
面前的这本《阅读的风貌》,我之前拥有的是台湾版本。这次出了大陆版,我还是忍不住再买了一本。它是《网络与书》丛书系列的其中一本,互联网的出现,曾经被视为奏响了作为传统阅读形态的书籍的哀乐,而现阶段它们所表现出来的关系似乎是“共存共荣”。至于将来,结论难下。无论是通过哪种介体,阅读终究是件幸福快乐的事。而此书定出的十二条黄金守则,我想书痴大都会乐于接受。正如这套丛书的每一本的封底都印着的那句话:在阅读的森林里摸索前行,需要热情;在摸索中不致迷失方向,需要主张。我姑且把书中的所谓“重度书痴的黄金守则”抄录一下:
比如曾被译做《迷阵血影》这部电影,也是这样的男女搭配。电影名字实在取得怪诞,除了可以帮盗版碟商吸引误打误撞的眼球,与故事内容没一点相关。电影改编自书信体著名小说《查令十字街84号》,故事情节就是独居在纽约的女作家,在《纽约时报》的副刊《每周书评》上看到很多关于英国文学的作品介绍,却很难找到原本,就根据一则广告写信到位于伦敦查令十字街84号的马克书店。经理弗兰克很快回信,并且寄去了一些她订购的书籍。两人在书信往来中,除了顾客订购各种稀奇古怪的偏门书,及经理汇报书款支票余额外,也谈论鸡蛋与肉类等与购书无关的事。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刚经历过战争的伦敦生活消费品还是奇缺,还在实行配额制,好心的女主人公也许因为弗兰克常能给她提供中意的好书,而且价格相当便宜,心情大悦,常常给这家书店的伙计们寄食品。双方的邮件都给对方带去了珍贵的欢乐。二十年后,当年穷居一隅的女作者已经是小有名气的剧作家,接受邀请来到伦敦,弗兰克却已在三年前因病去世。
守则一:千万不要只读新书。
守则八:边读书边写笔记。
二十年的书信情谊,绵淡悠长。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因为是书信结集而成,如果不称作小说,叫散文集也无所谓。信大都不超过八百字,字里行间却满是美国女子的爽朗幽默及英国男人的沉稳体贴。比如海莲说“我要订一本情诗集”,因为——“春天来了”。再比如,马克的女同事塞西莉,一个热心肠小女人,瞒着弗兰克给海莲写信,说“不要让弗兰克知道我给你写信的事”,因为“他一直把你们的通信当成你们私人的情谊”。只有时不时看到塞西莉的这些话,再看弗兰克含蓄持重永远像在公事公办的信,才觉得这个男人紧绷面子要风度可笑得可爱。当然,这些情感如果是写在书里,显得细腻感人,但如果在一部100多分钟的电影里表达清楚,就需要很高的叙事手法。但有点遗憾的是,电影观众不是很能感到这一点,平淡一转,而成拖沓,但安东尼·霍普金斯的表演足已弥补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