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人素有重孝道、敬祖先的传统。他们对丧葬礼仪习俗尤为重视。年过花甲的老人,身体尚健,晚辈便要为之准备其死后穿的寿衣和棺材。老人看着或红或黑的油漆棺材,材头材尾写着福、寿大字,为自己过世之后有了长眠的卧具而欣慰。他们一高兴,愈发精神健旺,身板硬朗了。
关于客家人二次拾骨葬的由来,这与客家人本为中原居民,后因躲避战乱而不断南迁分不开。他们不论迁往何处,必由男子用陶罐装上祖先遗骨同行,待定居后再择地另行安葬,以免远徙他方,无法返回故里祭坟。
所谓“拾骨葬”的大致程序是这样的:遗属择定改葬的风水宝地后,便于农历八月初一(福建有的地区是大寒前后)请来安葬师傅,在焚香祭祀后便掘墓开棺,并在油纸雨伞的遮盖下,一一捡拾遗骨,并用山茶油拭擦干净。此谓把长眠地下的先人“牵起来”。随后,他们将遗骨按人体的结构自下而上,屈肢叠放装入俗称“金盎(ang昂)”的缸状陶瓮里。这叫“捡金”。最后,他们将写有死者姓名、生卒年月日的盆形圆盖,反扣在金盎上,便用砖块、三合土等砌建永久性的坟地——客家人称之为“做地”。
至于用陶罐、陶瓮为葬具埋葬死者,其历史就更为久远了。考古发掘资料表明,6000多年前的西安半坡人,已用陶瓮来埋葬未成年死者。本为中原居民的客家人,或许一直传承着6000年前的古老葬俗呢。
奇怪的是客家人第一次埋葬逝者,既不起墓,也不竖墓碑,而是过三年五年或者更长时间后,再举行隆重的改葬仪式。这就是民俗学家所称的“二次拾骨葬”。
其实,二次拾骨葬是中华民族的古老葬俗之一。战国时期的《列子》及《隋书》等史籍,都记载了古代荆楚一些地区的二次拾骨葬习俗。晚近,东北地区鄂温克、达斡尔、赫哲族的一些猎人及萨满死后,常用桦树皮或苇席包裹遗体,放置在木架或树杈上。待三年两年后尸体腐烂了,再拾骨装棺埋葬。广西壮族,广东、广西瑶族,云南苗族,福建、浙江畲族,以及上海郊区崇明岛的一些居民,也有与客家人相似的二次拾骨葬习俗。
按照客家习俗,孝家要请人选择吉日良辰,分别进行“小殓”(将死者装棺而未加钉密封)、“大殓”(将棺材加钉封死),并举行隆重的“成服”礼:在祭告亡灵和祖宗、天地之后,孝子孝孙等遗属和亲友依序穿上孝服。随后,抬棺出屋,并在门口和门坪上停棺,僧尼诵经,绕棺唱悼亡歌等,这叫“出柩”。最后,在吹鼓手的哀乐声和飘飘扬扬的铭旌、挽幛中,送葬队伍出殡送葬。四位壮汉抬着灵柩,送到附近山上事先挖好的墓穴里埋葬。因客家人多住山区,死者皆葬于山上,于是俗称安葬死者为“还山”。
待老人咽气去世(客家人俗称“过身”),遗属立即下跪痛哭。他们中的长媳要拿一个水壶,一路哭泣着去河溪打水。她先在河边插上未点燃的香烛纸钱,再丢几个钱币到河里,以示向河神买水。舀水时,要顺流舀水,而且不论舀得多少均不可重舀,回去时还不能哭泣。此俗名为“买水”。“买水”回来,亲属要趁着尸身还热软,赶快给逝者抹洗脸部,再打水抹洗全身,换上寿衣,穿上寿鞋寿袜,戴上帽子。同时,亲属们还在族人帮助下设置灵堂,并派人四出向亲友报丧。身穿孝服的亲属,皆在灵堂席地而坐,日夜守灵。
客家坟地,大多依山势斜坡而筑,后高前低,左右形状宛若罗圈形的靠背椅,好似让逝者安坐在向阳背风的安乐椅上,甚为安详稳当。
到客家地区旅行的外地人,常被建于山腰的一座座形状奇特的坟地所吸引。的确,客家人的丧葬习俗和坟地建造皆很有特点,这里主要介绍奇异的“二次拾骨葬”习俗。
亲友闻讯立即前来吊唁。孝家门外悬挂一面铜锣,司锣者一见唁客前来便敲锣报信。孝子孝孙闻讯即到门口跪迎,痛哭,并与唁客同入灵堂吊唁。
客家人行二次葬时,还十分看重是否能为祖宗坟墓觅得风水宝地,并认为这对子孙后代的兴旺发达关系甚大。所谓风水宝地,要义有三:一是要有龙势,即山岭的脉络要发脉雄壮,奔腾有势,落颈俊秀灵活,结基丰实、宽敞。据说龙势主人丁兴旺。二是要有局,即对景罗列各峰,湾环回托,或旗或鼓,或印或案,皆应为基地所利用。据称,局主功名。三是要有水,即基地前面有对逆的江河,但江水又不是直冲基地,而是水口回环带水。水主财路。为此,从前行二次葬时,已将先人遗骨装入“金盎”了,却因找不到吉地,便把“金盎”寄放于山间岩穴或田头地坎,以待日后安葬。这种暂时寄存的“金盎”,俗称“寄岩子”。
不过,生老病死终究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当老人病危弥留之际,儿孙要依俗将他们抬至上厅堂,放在临时支搭起来的木床上,铺席置枕,悬挂蚊帐,床前点灯,亲人轮流日夜守护伺候。
客家坟地的构筑,还酷似客家民居围龙屋:碑后面安葬了“金盎”的穹隆形墓室,是围龙屋的“上厅堂”;碑前及碑侧左右筑造的插香燃烛的蜡庵,似围龙屋的左右“横屋”;碑前摆放供品的祭台,有如围龙屋前面的“晒坪”;坟前挖筑的半圆形墓塘,宛若围龙屋前的池塘;而墓后筑造的半圆形地坟头,正像围龙屋背后的“后龙山”,是象征承接“龙脉”之处。由此可见,客家人继承着“人死灵魂在,事死如事生”的古老观念,并因此而为长眠地下的先人,设计了酷似其生前居住的围龙屋状的坟地。
对客家人的二次葬,早先的社会贤达和有识之士,已有批评之词。今天安居乐业的客家人,不再迁徙流离。为此,摒除旧俗,推行火化等殡葬改革便益显重要。在广东梅县、兴宁、五华等县市已先后建起火葬场和殡仪馆,推行火葬。有些村镇的老年人,自动组织起“老人会”、“老人福利会”,倡议丧事从简,自觉革除陈规旧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