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他并不知道自己再也没有离开。他原本只是打算先在这里待上一阵,找个工作,将带来的工具派上用场,等挣够路费,再继续前行,到达他因为那片匠心打造的面包而专门挑选的目的地。而在眼前这样一个镇上,他很好奇面包能在哪里做出来,啤酒在哪里酿造,牛奶和黄油在哪里冷藏,灌香肠、切割猪排、宰杀牲畜的地方又在哪里。举目四望,完全摸不着头脑,于是,他整理了一下头上那顶父亲的帽子,把卷起的裤脚翻下,提起了行李箱。
当黄昏再次在窗户上跃动,他已经完成了一多半目标。他数着钱,突然萌生一个想法——为何不先用挣到的这些钱,买一张最远的车票,在火车上把香肠卖给待在车厢里无处可去的乘客呢?于是,他又回到售票口,买了一张大概能把他带到刚刚进入中西部地区的车票,这次遇到的售票员是一位毫无耐性、上了年纪的老先生。然后他回到老地方,又卖了一根香肠,合上箱子,走到对应编号的站台,把车票放在上衣胸前的内兜里。他挤在准备上车的人流中,他们要么沉浸在绵长的告别里,要么有同行的伙伴在侧。他走进车厢,安顿好,耐心等着火车开始晃动,驶离了让人厌恶的海洋,驶离了纽约。
菲德利斯拎着一只行李箱,从皇家邮轮“毛里塔尼亚号”上走下来,踏入嘈杂纷乱的纽约海港。行李箱里装满了父亲制作的烟熏香肠,味道让人拍案叫绝。心中的沉静引领他径直穿越刚刚下船的旅客汇集而成的汹涌人潮。那时已是1922年,伊娃的宝宝已经三岁了。他处变不惊的天赋支撑他平安度过了战后物资稀缺的艰难时节,生活的困苦迫使他进入暗流涌动的黑市。现在,菲德利斯的手提箱里拎的东西已掏空他所有家底。家里所剩无几的不值钱的小饰品,包括袖扣和质量上乘的毛料织物,给他换来了船票,让他免于出售刀具。他悄悄藏起的子弹和来复枪让他得以偷猎野猪,这才做出能让他有资本穿越这个新国家的香肠。他只会说一些在船上现学的英语,都和他的目标息息相关——火车、火车站、西方、最好的香肠、屠夫、工作、钱、土地。养家的重任现在完全落在他的肩头,在他看来,则纯粹要靠他沉静默然又不失警醒的能力。
他就这样站着,头上那顶父亲的帽子,帽檐刚好碰到身后凹凸不平的石头。他双手抬起行李箱,打开上面的盖子,把它举到刚好不会遮住视线的高度。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就这样一直站着,直到黄昏降临。这一天当中,烟雾般朦胧的光辉透过高高的窗户照进来,先是越来越亮,而后逐渐变弱,最后褪为微弱的灰色。他依然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与其说像脚下生了根,倒不如说更像被绳子悬挂在那里,才能保持同一个姿势。大概这就是饥肠辘辘外在的视觉效果吧!饥饿已经侵入他的身体,让他变得轻飘飘,它们用无数利爪撕扯着他的内脏,五脏六腑仿佛都已支离破碎。然而他还是站在黑暗中,面无表情,无动于衷,而且不知怎的,仿佛飘在空中一样。在来时的轮船上,他就想好了香肠要卖多少钱,但这次一下子就卖出了七根,可能并非香肠卖相诱人的缘故,而是即便在这样一个出现任何场景都不稀奇的城市,一个男人不知疲倦地举着一只敞着口的行李箱,里面还装满沉甸甸的香肠,这样的情景还是俘获了不少人的眼球。不时会有一道昏暗的光射下来,在黑暗中显出他平静而完美的面容。正如他之前就信心满满所预计的那样,他可以凭借自己沉稳的静默、手中捧着的美味,以及他塑造的始终如一的戏剧性场面,成功打开销路,而且他坚信,父亲做的香肠毫无疑问就是世界上最好的。
片刻过后,他觉得可以听到阳光的声音,是因为身子清净了。这种清净让他无所适从。两天前,他还未踏进屋门半步,便央求到家中狭小的院子里的葡萄架下,在浴盆里洗个澡。他们生了火,烧好热水。妹妹玛丽亚·特雷莎为他择去头发里的虱子,父亲拿来干净的衣衫。为了忍受战争中迫不得已要承受的一切,包括自己满身的污垢,他封闭了所有的感官。当感官苏醒,再去感受这个世界,周遭的一切都带来强烈的冲击,让人不安,万事万物都有了情感,生动而鲜活,仿若一场震撼人心的梦境。
饥饿似乎如影随形,一直没有离开。自从上次在下船前随便对付几口之后,他还粒米未进。他很了解它的习性,很明白站到第二天,若再不吃点东西就肯定吃不消了。无论他有多不情愿花钱,性命攸关的时刻还是来临了。菲德利斯合上箱子,里面的香肠已经明显变少。他直行穿过车站,耳中还伴随着饥饿过度引发的熟悉的嗡鸣声。他来到墙边一个小餐馆,在凳子上坐下,用双脚紧紧夹住行李箱,点了三碗最便宜的炖菜——浇了肉汁的硬牛肉、土豆和胡萝卜,他像以往慢慢释放积累已久的饥饿时那样,专注而耐心地细嚼慢咽。女侍者又给他续了份面包,当他表明无法支付这份面包的费用后,她却执意让他留下。他惊讶地倒吸了一口冷气,向她表示了感谢。这里多数人的善意让他惊讶不已,但他随后也提醒自己,他们基本上没挨过饿,近期也没有在本国缩小的国土之外的地区遭受溃败和憎恶。所以他断定,出于这个原因,他们才不介意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善意,才会把面包当作礼物送给他。
他们家自然不这么看,严谨精准的屠宰也是一门艺术。这个行当必须从年纪轻轻起就下苦功夫钻研揣摩,在精准度和时机的把握上都有极高的要求。要拿到“屠夫大师”这一资格认证,就要有能力运用人类叫得上名字的所有香料,掌握数百种香肠的神秘复杂配方,能够凭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直觉,让手中的刀刃在牲畜的身躯和纹理之间游刃有余地穿梭。父亲已将这门手艺练了一辈子,当他刀下的动物进入越来越开化的阶层,变成意料之中的形状,他的双手却几乎纹丝不动。在菲德利斯看来,在他面前那块砧板上,它们的动物本性消失了,变幻为一种更加高级和理想的存在形态。
寂静在他脑中回荡。就连寻常的声响、街上路人的动静,在他听来都像罕见的猴子在叽叽直叫,让人惊叹。他的内心涌起一阵喜悦。穿上没有寄生虫的干净衣服也成为一种意味深长的仪式,扣上爷爷留下的金质野猪头袖扣时,他差点儿哭了出来。他缓缓呼吸了几下,让自己镇静下来,迅速平心静气,止住了眼眶中打转的泪珠。从孩提时起,每当悲伤袭来,他都会屏息静气。成为一个年轻士兵后,他从一开始就心知肚明,这个天赋是能让他活命的关键。果不其然,他这个毛头小兵初上战场,在枪林弹雨中穿梭后依旧安然无恙,还很快发现只要自己潜伏在狙击点,就可以射穿百米开外敌人的眼睛,能做到五发三中。现在他平安无事地重返家园,心里很清楚依然不能放松警惕。往日的回忆会悄然造访,情感会阻挠他的理智。从命悬一线的战场上捡了条命回来,在他看来,并不意味着就彻底脱离了危险。日后的万千感慨注定接踵而至,他决定不放任自己去不断感受,浅尝辄止。现在的他还在慢慢适应,即便是重温这个童年时便了如指掌的房间,也只能慎之又慎。
他慢慢将目光移向窗外。卧室的窗户呈细长的矩形,有着金色的窗框。他站起身,拧动羊角状的把手,打开窗,向外望去,目光掠过从路德维希鲁村中缓缓流淌而过的褐色河流,越过河对岸的屋顶和晚秋荒芜的花园,穿过一块块拼接在一起的灰色柔软田地,望向远方渺小的一片屋顶和烟囱。就在那里,在邻近村庄中曲径小巷的某个角落,住着一个他素未谋面却承诺造访的姑娘。他发现自己一想起她,内心便涌起一股复杂而强烈的情感,冒出一个接一个的疑问——她此刻在做什么?家中可有花园?是否正从小径旁一块开垦过的撒满稻草的土地里挖出这一季最后几颗沾着泥土的土豆?或是正将刚洗好的衣服挂到冰冷的绳索上?还是边喝着茶,边和姐妹、母亲谈天?她在唱歌给自己听吗?他还会想到自己的存在和他之前承诺会对她说的话。他如何才能做得到,又怎么可以做不到?
他依靠卖香肠赚来的钱穿越了明尼阿波利斯和地势起伏、崎岖不平的乡村草原。而后,一马平川的平原和浩瀚的天空突然就出现在眼前,他就这样来到了北达科他州。在这里,他卖掉了最后一根香肠。然后,他走下火车,沿着小镇车站的月台边缘缓缓前行。
为了躲避他,他们把战壕挖得更深,但无论怎么做,不管是在他掉以轻心、筋疲力尽还是集中精力的瞬间,他们都躲不过他的子弹。也许那些逝去的灵魂确实准确无误地飞跃尸横遍野的泥潭,在他身体里安了家,因为菲德利斯体内的沉静已经深化为一种无声的暴力,丝毫不受重型武器在夜间轰鸣的干扰。就连他的战友也开始害怕,然后转而憎恶他,他们因他的存在而变得更加危险。他吸引了敌军的火力,却毫发无伤。他一直睡,一直睡。炮弹在不远处落下,尖叫声不绝于耳。菲德利斯却只是皱了皱眉,像孩子般恼怒地叹口气,转身继续睡了过去。他坠入黑暗的梦境,醒来却毫无记忆。他会一丝不苟地擦拭来复枪的每个部件,抹上润滑油。他吃的是德式面包、香肠和从家里带来的小包苹果干和桃果干。每天清晨,他用扣动扳机的那根手指在一小罐母亲酿造的蜂蜜里蘸一下,然后舔一舔,伴着森林中的苦涩品尝蜂蜜的香甜。那是一种童年的味道,是从隐匿在茂密的银杉丛林深处的花朵中吮吸到的味道。他从不将蜂蜜舔得一干二净,但在扣动扳机时,手指却从没打过滑。
的确,他的安稳中蕴含着一股力量。可双眼却不肯安稳,一刻不停地扫视四周。他的湛蓝色双眸清澈得近乎透明,仿佛头颅透过它们散发光亮。他戴了顶父亲的战前风格的大礼帽,把略带红棕色的浓密金发压得扁扁的,已经需要修剪。不过,胡须却刮得很干净,穿的内衣也很干净。身上那件西装也是父亲的,内袋中装着他需要的所有东西。西装和帽子的材质一样,都是优良的巴伐利亚质地。但他们家族不是巴伐利亚人,其实是生性多疑的南方人,总觉得他们的毛织品做工都没他们自己粗劣。
敲门声刚落下,她就开了门。他由此明白,方才窗后的一定是她。他认出眼前的人正是伊娃。他一直保存的盒式吊坠里有她的照片,那是铁哥们交给他的。即便现在,那个廉价的镀金信物也依然塞在身上这件夹克窄小的暗袋里,在胸前鼓起椭圆的一块,炽热滚烫。吊坠小小的相框里是一张手工上色的女人肖像,上面的她看起来既能干又脆弱,嘴巴敏感地抿成一条线,嘴角透出机灵和性感。她那双马扎尔人的墨绿色眸子神秘而深邃,此刻睁得很大,敏锐地望着他,让他震撼不已。当她直视他的双眼,过去几年中使他得以保全性命的训练有素的沉着镇定顷刻间彻底坍塌。“快,跟我说实话。”她的主动出击让他马上败下阵来,只得服从她的命令,将他前来的目的和盘托出:约翰尼斯——她的爱人、那个和她有婚约在身的未婚夫、和菲德利斯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兄弟离开了人世。
菲德利斯从一战的战场上下来,足足徒步了12天,才回到家。他缓缓爬上儿时的床铺,一睡就是38小时。1918年11月末,当他在德国的地界上再次睁开眼,差点儿就变成了法国人——克列孟梭和威尔逊重新划分了德国疆界,法国不过一步之遥。但和眼前有什么食物可以充饥相比,这件事压根儿不值一提。他把白色羽绒被推到一旁。从他六岁时起,每年一到春天,母亲都会把这床被子拿出去晾晒,再填充上新的绒毛。被面上有一块血渍,是他十三岁那年滴落的鼻血,虽然母亲用力擦洗过多次,依然留有一块淡淡的斑痕,渐渐褪成暗淡的茶棕色,看上去像个边缘参差不齐的鸟窝。这时,一缕饭菜的香味飘来,虽然气息微弱,却足以让人打起精神。可能是在烧土豆吧,还加了点软奶酪,抑或是鸡蛋?他渴望吃个鸡蛋。他的床宽敞柔软,过去三年里,他睡了太多稀奇古怪、让人痛苦不堪的床,所以一躺上去,那种久违的舒适让他禁不住浑身颤抖。他听着母亲安静克制却又饱含深情和喜悦的啜泣声,沉沉睡去,以为此刻耳边回荡的依然是她的声音,却发现是窗外的阳光。阳光透过窗帘倾泻进来,流水般潺潺,就像一个女人如歌如泣的声音拂过乳白色的墙面。
菲德利斯也无法确定这到底是他脑子里的想法,还是已经脱口而出的话语,但那些声音的确是从他的嘴里发出来的。虽然他没有听进耳朵,伊娃却已经明白了——她深深吸了口气,仿佛将那些声音传达的消息一同吸进了身体。在这残酷而痛苦的气氛中,她似乎感到眩晕和窒息,聪慧的面庞神情恍惚,表情仿佛瞬间被抽空,于是在这一刻,菲德利斯看到了一个生命正在经受痛苦、毫无防备的真实状态。紧接着,伊娃·卡尔布面色平静地朝他倒了下去,双手还紧紧攥在一起,做着祈祷的姿势。他扶住她,小心翼翼地将她抱在怀里,这才出于直觉,惊讶地发现她怀孕了。后来,菲德利斯独自回顾起这个时刻时,相信她腹中的胎儿一定是踢了她一下,他的手掌在伸出去扶她时感受到了这个动静。
此刻,菲德利斯依然站在门口,直到伊娃的母亲走上前来一探究竟。他搀着伊娃走进屋里,扶她躺在一张褪色的玫瑰粉色沙发上,然后决心按照早就想好的打算,履行向那个在战场返回家园的路上丧生的朋友约翰尼斯许下的承诺——和伊娃成婚。后来,当她表示同意,亲吻了他时,他从她的舌尖和口腔里体味到了层次丰富的味道。他感受到了约翰尼斯——他在约翰尼斯奄奄一息时亲吻了他的额头,就像和一个小弟弟道了声晚安,那是一种辛酸的悲伤。伊娃的味道不同,却很熟悉,就像在森林里品尝过蜂蜜的香甜后嘴边残留的苦涩;当他从她脸旁抬起头,感到她的芳香就像黑松树上开出的隐秘花朵,坚韧而持久,花瓣渐渐枯萎,芬芳却挥之不去。
她把票价告诉了他。他听不懂她嘴里噼里啪啦说出来的数字,便用手势示意她写下来。她照做了,然后迅速往旁边瞥了一眼,在后面加上了自己的名字,和“来了就找我”这句话。她用涂着指甲油的指尖夹着纸条递给他,故意让他稍稍用力扯了一下才拿到手。他用德语感谢了她,她用佯装沮丧的噘嘴回复了他,但他实在太累了,根本没有注意到。不过他的确看清了纸条上的数字。他明白那是多少,也知道他兜里那点可怜巴巴的盘缠还差多少才能凑够。他把纸条塞进兜里,然后找到一根柱子,倚靠着站在一旁。
菲德利斯就这样站在门口,抱着挚友的未婚妻,毫不费力,就像抱着一个熟睡的婴儿。他可以保持这个姿势,一连站上数小时。就他的力气来讲,支撑她的身体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他是那种生来就力大无穷的人。这股力量一直存在于他的身体中,而且日益见长。
据说,有些人在母亲腹中时,会吸收另一个孪生胎儿的精华。菲德利斯大概就是这种人。也许他就属于日耳曼神话中的古老种族,以森林为家,他们的神曾把自己倒吊在生命之树上。在德国的一些地区,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一个人在把他人杀死的那一瞬间,死去的人的灵魂就进入了他的身体。如果确实如此,那就解释清了菲德利斯的身轻力大。他曾在扣动扳机、击碎远方的一张脸前的一瞬间,透过望远镜看到一丝微笑在那张脸上闪过。他也曾利落地开枪擦过一个人的喉咙,看到血液从他捂住脖子的指缝间喷涌而出。他曾在用沙袋搭建和加固的炮塔里精准地射杀法军和英军,逼得他们紧盯他的换哨时间。他们恨透了他,早就计划好该如何把他慢慢折磨死,想方设法活捉他,差点就成功了。在他们之间,战争变成了一场私人恩怨。他很清楚,却依然从未撂过挑子,只是继续像猛禽般锲而不舍,把一个个猎物从地面上那个过于浅窄的壕沟里轻松除去。
也许确实如此。第二天早上,就有买过一根的顾客又来买了两根。当天下午,又来了更多回头客。菲德利斯自始至终未合上箱子,放在腿上,躺在月台的长椅上睡一觉,也没有去厕所,更没有喝这里出乎意料、又凉又甜的自来水,而是一直待在原地。那些注意到他的人和川流不息的人潮都很好奇他能坚持多久。他是怎么做到一刻不停地用胳膊举着敞开的行李箱的?其实,箱子里还放着他最为爱惜的刀具,比看起来更沉,但他依然举重若轻。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的屹立不动似乎注定是一种自我折磨。但对于菲德利斯而言,其实远不及外人眼中那样痛苦,站在那儿没那么难。在经历过一路颠簸的漂洋过海之后,这简直是一种解脱。虽然饥饿使他的力量打了折扣,但举着行李箱站着不动对他来说依然易如反掌。
他在床边坐下。墙上嵌着一个厚实的架子,上面整齐摆放着一排排书,有的还保持着他走之前的原状,摞在一起,用小纸条做了标记。他一度憧憬成为一个诗人,即便他服兵役的消息已经确定,也未改初心。书架上堆满了他崇拜的偶像们——歌德、海涅、里尔克的诗集,甚至还有特拉克尔的作品,藏在其他书卷之后。现在再望过去,却已意兴阑珊。他怎会在乎过这些人说的话?他们的话有何值得在意之处?他的童年点滴也在这里,玩具兵就摆放在窗台上。少年时的荣耀——各类证书和奖状都镶着框,挂在墙上。这些才是要紧的物件,让他的未来有所保障,可以谋口饭吃。衣柜里挂着已经漂白、上浆和熨烫好的白衬衫,等待着朝他敞开衣襟。下面的鞋架上端放着擦得锃亮的鞋子,等着他塞进双脚。他小心翼翼地试着将脚塞进那双硬挺的鞋子的敞口里,却是徒劳。他双脚肿胀,长了冻疮还脱了皮,一触碰就钻心般地痛。只有他那双钉了平头钉的大头靴还合脚,可内里已经发绿,散发着腐烂般的恶臭。
他们的婚礼是临时张罗起来的,简单而仓促。她大腹便便,怀着在这场战争孤注一掷的疯狂尾声中孕育的婴孩。神父对此一清二楚,却依然为他们祈神赐福。他们的新婚之夜就在菲德利斯狭窄的卧室里度过,他的铅制小兵依然在窗台上巡逻。那一夜,在闪烁的烛光里,她赤裸着身体躺在床上,身上盖着那条留有他儿时血渍的法兰绒被面的羽绒被。她的金发和他一样,闪烁着红色的光芒,在枕头上散落开来。她的乳房呈现蓝色火焰般的脉络,黑色的乳头上有裂纹。他在她双腿间屈下膝来,双手放在她身上,感受着胎儿的剧烈悸动。回归家园后的强烈情感终于渐渐平息,只余下幸存下来的愧疚。现在的他不知该如何看待自己的生命,但在进入伊娃的身体后,当他紧紧握住她的臀,将她的双腿缠绕在自己背后时,他从死一般的寂静中走了出来,意识到一个让他难以接受的事实——虽然他背负着在他手中葬送了生命的诸多灵魂,虽然在过去三年中,他学会为了生存而变得残忍,还了解到自己在射击方面颇有天赋,但他命中注定是为爱而生的。
火车站一扇扇镶着黄铜边的沉重大门将菲德利斯和其他人一起吞没。他轻而易举就随着人流涌到了售票台的窗口。他再次开始排队,一直排到一个尖嘴姑娘面前,她有节奏地咀嚼着,好像是这座城市的人特有的节奏。菲德利斯对口香糖还很陌生,嘴巴频繁地嚼动让他感到很不舒服。但当他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双眼一亮,流露着自然的欲望,嘴巴也静止了。
菲德利斯站在队伍里,回忆着父亲工作时的魅力和风度,排了好几小时,默默忍受着各种检查、盖章、文书流程、丧失耐心的人群的推搡和饥肠辘辘的折磨。他依然靠射击时练就的屏息凝神的本事扛了过去。行李箱里的香肠不是给他果腹的,而是用来换取西行的车票。
猫头鹰街17号——伊娃·卡尔布的家。菲德利斯站在浅黄色的砖铺走道前,望着门口破旧不堪的铸铁藤架,皱了皱眉。结实的蔷薇枝茎缠绕着铁架攀缘而上,久未修剪,叶子已经落光,除了粗大的刺尖发白,望过去几乎黑压压的一片。走道没有清扫,门前散落着凌乱的纸屑。整个街区的其他地方却干净利落,虽然依然处于战败后的混乱之中,却整洁得不可思议。伊娃·卡尔布家门前的疏于打理让菲德利斯心烦意乱,也许这本身就意味着家中有人逝去。他双眼噙泪,捏了捏鼻梁——即便在公众场合,情绪依然控制不住,这让他有些惊慌。这时,房子前窗的纱帘后有些动静,菲德利斯知道已经有人看到了他。于是,他深深吸了口气,缩进更加坚硬的外壳中,武装好自己,往前迈上砖铺的走道。
他付完饭钱,重新计算了一下离目标金额又稍微远了点的损失,然后走进公共洗手间,进行晨间的刮脸。他解开包着的一小片偷来的肥皂,已经用得几乎透明了,拿两块手帕中的一块偷偷摸摸地把脸清洗了一番。若是有机会,他还想把塞在裤子后兜里的换洗内裤也冲洗一下,但洗手间里有其他人,他有些不好意思。他又从胸前口袋里掏出一支牙雕牙刷,上面的猪鬃毛由于长期使用已经又软又秃,缠绕成一团。打仗时他就一直把它带在身上,一把剃须刀,因为长年的打磨已经变得很薄,还有一把小梳子和好用的银质挖耳勺。他收拾完毕后,又把它们重新装回身上。然后他提起箱子,回到了原位。
菲德利斯穿过乱哄哄的人群,朝火车站走去。那些人都已在此找到了立足之处,而他只能任由无边的寂寞吞噬自己。在路人眼中,他身材笔挺强壮,高颧骨,金头发,鼻梁挺拔,嘴形完美,熟悉他的人还知道,那张嘴巴发出的声音也一样完美。当然了,人群中注意到他的人也看不出,他刚刚被一股意料之外的汹涌的爱潮淹没,正感到困扰。他轻轻拍了拍心口,心脏在西装翻领后焦虑不安地跳动。那枚吊坠也在那里,是当初伊娃送给约翰尼斯的,后来由菲德利斯暗自保存着。虽然他娶伊娃为妻是为了兑现向故友许下的承诺,后来却兴奋而惊恐地发现,他犹如从一道暗门坠入黑暗之中——就像细枝投下的漆黑的阴影逐渐扩大为午夜的爱情,爱上了婴儿毫无防备的美,爱上了伊娃小辣椒一样的可爱脾气,爱上了她的刚毅、勇气以及她倔强、直率和执拗的魅力。
菲德利斯还很快发现,他命中注定要离开家园。他相信自己应该去美国,只因看到了来自那里的一片面包。这一邂逅发生在路德维希鲁村的公共广场上。就在和伊娃新婚后不久,一天他路过那里,发现人们团团围住一个和父母相熟的老街坊。那人手里拿着一个正方形的白色物件,起初菲德利斯以为是张图画之类的东西,但上面空白无物。待他发现那是片面包,而且形状方方正正,切割十分精准,只能出自追求完美的偏执狂之手时,菲德利斯钻进人群,决定去看个究竟。面包是一个住在遥远的海滨城市的远房亲戚寄来的,充分证明在富有创造力的人手中,连面包这种再普通不过的日常吃食也会化腐朽为神奇。大概是机器完成了揉面、烘烤和切割的步骤吧,或者只是美国普通面包师的杰作?大家对此争持不下。面包片在众人手中传看,传到菲德利斯这里时,他细细观察着它细密的纹理,纳闷它是如何发酵的,它切口利落,外面有一层美妙的棕色甚至金色表皮。在他看来,这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艺术品,它的诞生之处一定遵守着一套一丝不苟的严格工序。当天晚些时候,他专程造访了那位街坊,问来寄出面包的城市的名字,记在一张纸片上,后来几个月里都带在身上,直到它从一个传说中奇迹的诞生地变成了现实中的目的地。
虽然家里都是手工艺人,是屠宰能手,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却是强大的学习能力和家族男性与生俱来的出众嗓音,虽代代相传但并无规律。比方说,菲德利斯的哥哥就没遗传这一天赋,而菲德利斯则具有优美的男高音,自然纯净、清新动听,让人不禁怀疑他的姓氏“沃尔德沃格尔”是专为他量身打造的。在他们镇上,这个姓氏屡见不鲜,他从未多想过它的含义。但在这个全新的国度,无论老家在德国哪个地区,德国人就只是德国人而已。自打他来到这儿,已经不止一人注意到他名字的含义,还要点评一番,认为对于一个从事屠宰业的人来说,“丛林鸟”这个姓氏着实文雅得有些别扭。
“我想西雅图,”他说,努力寻找着想说的词语,“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