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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因百年纪念文集 作者:ellry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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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自己来操纵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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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是埃勒里·奎因早期作品中一个小小的分水岭。《罗马帽子之谜》、《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和《荷兰鞋之谜》这3部最早的奎因小说,奠定了奎因严谨缜密的逻辑推理风格。《希腊棺材之谜》是延续先前的风格并将其推到极致的一部小说。而自《埃及十字架之谜》开始,国名系列的后几本小说,开始在风格和写法上尝试了一点小小的转变。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丹奈和李不满足于自己的才华让埃勒里这名年轻侦探占据,他们推出了形象与埃勒里迥异的哲瑞·雷恩,形成与埃勒里·奎因分庭抗礼之势。与埃勒里相比,雷恩来去匆匆,仅仅4部作品,1933年后便从舞台上谢幕。但是可能两位作者都没有估计到,雷恩先生的影响力,一直到今天都绝不逊色于埃勒里,《X之悲剧》、《Y之悲剧》、《Z之悲剧》和《雷恩先生的最后探案》这4部书,尤其是前二者,亦成为推理小说史上无法绕过去的经典。

1932年是属于弗瑞德里克·丹奈、曼弗雷德·B.李这对兄弟的。这一年,出道仅仅三年的他们以埃勒里·奎因的笔名发表了《希腊棺材之谜》、《埃及十字架之谜》,以巴纳比·罗斯的笔名,发表了《X之悲剧》、《Y之悲剧》。这4部作品,几乎全部可以称得上古典推理小说史上的巅峰之作。

他虽年老,却丝毫没有受到岁月风霜的侵蚀,身强体健,活力十足,思维极其清晰,对案情洞若观火。他虽然耳聋,却有精湛的读唇术予以弥补,更兼能以易容术惟妙惟肖地化装成他人,为侦察活动提供极大便利(说到这里,我弄不明白的是,雷恩先生既然耳聋了,那是如何模仿他人的声音的呢?读唇术最多能模仿到语速和咬字,而音色、语调恐怕是耳聋的人无论如何也模仿不来的。不过这即便真的是作者稍欠考虑形成的bug,也与全书大局无碍)。身为莎士比亚戏剧名角的雷恩在退出戏剧舞台之后没有感到孤独与寂寞,相反,他大声宣称:“以往我是由大师用线操纵的,如今,我内心涌现出一股强大的动力,在这出比人为戏剧更伟大的戏剧里,我要自己来操纵拉线……”这也正是整个悲剧系列的基调。

这4部小·合称悲剧系列,确也当得起这个名号。《X》中的凶手,《Y》中的某位重要证人,《Z》中可怜的被冤枉者,他们的人生无一不是典型的悲剧。悲剧不仅要悲,还要有强烈的戏剧色彩。奎因在塑造这些人物的时候,都将他们的际遇推到极端化的地步,因为独一无二,所以深入人心。

阿加莎·克里斯蒂在给她笔下的两大名探波洛和马普尔小姐的具体形象定位时,都用了两到三部作品才基本完成这个过程,至于更多方面的完善成型,则几乎贯穿了与他们有关的所有作品。包括福尔摩斯在内的诸多名侦探都是如此,是在大量作品中反复整合最终走向完备而成的完整风貌。而哲瑞·雷恩,非常少见的,在《X之悲剧》中甫一登场,便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形象。

在《X之悲剧》的完美之后,作者在后三部作品中不吝于展现雷恩先生的脆弱一面,从神到人,大异于其他推理小说中侦探形象的发展轨迹。这位老人在《Y之悲剧》中坚持自己的正义观并毫不犹豫地付诸实施,在《Z之悲剧》中为弱小的无辜者不遗余力地奔走,在《最后探案》中为了自己的信仰和热爱而不惜付出一切,此情此景,读来委实令人动容。

值得一提的是《X之悲剧》、《Y之悲剧》两部作品,都采取了分幕、分景的戏剧式标题,标题下分镜头似的给出详细的时间地点,打造故事时亦十分注意凸显舞台感,将人物活动的情境控制在相对特定的时空内加以调度(这在《X之悲剧》中尤其明显),加上雷恩先生每每吟哦的长篇莎剧台词,营造出完美的古典戏剧氛围,这也是这两部作品显得卓尔不群的原因之一。而在悲剧系列的第三部作品《Z之悲剧》中,作者从形式到内容,都在很大程度上一改前两部作品的特色,颇有些向国名系列靠拢的感觉。

《Z之悲剧》首先便没有采用前两部作品条缕分明的章节划分方法,似乎作者更有意将它写成一部纯粹的小说,而不像前两部那样戏剧感甚浓。在叙事方式上,由第三人称视角换成了以新登场的佩辛斯为主角的第一人称。于是乎,我们便不能像前两部作品一样,以纯然客观的眼光来审视案情,而是在推敲琢磨的同时,不得不将佩辛斯小姐那颗年轻的心的种种悸动一并笑纳。佩辛斯小姐的感情戏,和国名系列每部中都出现一对恋人的规律相符。或许因为佩辛斯是主角的缘故,这部分的情节比国名系列里的蜻蜓点水来得格外出彩些。

于是李便以埃勒里·奎因的名义出现在公众场合,丹奈则成了巴纳比·罗斯。会场上“罗斯”常会“出其不意”地讲述一个案件的轮廓来挑战“埃勒里·奎因”,通常案子都极其复杂,而聪明的埃勒里总能一一解决,其实这都是事先演练过的。直到1936年10月10日的《出版家周刊》才刊出了奎因和罗斯的真实身份。其实,在《罗马帽子之谜》的序言中就已给出了“线索”,在此书中提到过理查德·奎恩的功绩之一———巴纳比·罗斯杀人案。这或许也是奎因的“挑战读者”吧!

《X之悲剧》从头到尾可说是雷恩空前完美的一次演出。而随着后三部作品的推出,雷恩先生却渐渐开始走上下坡路———《Y之悲剧》的结局已经让人感到他的非常无奈和遗憾。而在时隔十余年后案发的《Z之悲剧》中,检察官布鲁诺已然当上了州长,萨姆巡官退休后自己开了侦探事务所,韶华总有流逝时,雷恩先生也开始写回忆录了。风华正茂的佩辛斯的出现更是不啻为对雷恩先生渐渐老去的反衬,尽管这本书最后的推理大餐仍然由雷恩亲自烹制,但是佩辛斯经过此番历练,已然做好了接班的准备,所以《雷恩先生的最后探案》的发展才能顺理成章。

《Z》的推理主要有两大段,一是佩辛斯如何根据犯罪现场情况来证明阿伦·得奥是无辜的;另一是雷恩先生最后抽丝剥茧,从一个小关节推演出唯一可能犯案的真凶———这么一来我们不难发现,《Z之悲剧》的内核与国名系列确实相当接近,因为在国名系列中,埃勒里的推理往往也是一方面通过对案发现场的条分缕析来梳理脉络,另一方面通过一个细微的关键(帽子、鞋、披肩、枪……)来窥豹一斑,直指凶手。《Z之悲剧》最后的排除法推理秀,有少许《希腊棺材之谜》的影子,更令人不能不联想到《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中埃勒里的长篇推理。

除了构思、技巧,《X之悲剧》从头到尾更展现出作者令人激赏的气魄与自信———这部小说可谓相当“正统”,没有太多绚丽的写作手法,没有什么诡异的气氛营造,没有刁钻的奇特构思,一切都从最正统的地方切入,宏伟,庄重,放手铺排,毫无怯意,不仅有一个完美的框架,更重要的是作者让我们看到,他们同时有能力来支撑起这个框架,他们的笔力完全可以让这个框架在极富推理性逻辑性的基础上,奉上一个非常丰满的故事。

平心而论,《Z之悲剧》也是一部相当不错的推理小说,两段主要推理都十分引人入胜。但既有同一系列的两部珠玉在前,便不能不让我拿它们进行比较,进而得出《Z》既无《X》的宏大,又不及《Y》的机巧,故事亦比较单薄,整体上略显黯然失色的结论。没办法,谁让《Z》的凶手无论在动机、手法,胆色、智谋,还是周密程度上都比前两部经典差了一截呢?不过,《Z之悲剧》的最大意义,可能就在于引出了佩辛斯这位雷恩先生的接班人。当看完《雷恩先生的最后探案》之时,我不禁暗自揣想,作者是不是为了酝酿这最后的高潮,刻意用了《Z》这整本书来栽培佩辛斯。《雷恩先生的最后探案》是本很奇特的推理小说。与前三部悲剧系列的开门见山、直击案情不同,《雷恩先生的最后探案》的前面大半篇幅一直处在云遮雾罩当中,种种莫明其妙的蛛丝马迹穿行其间,让人无从看清案件的全貌究竟是什么。作者始终在储蓄高潮,残忍地将所有的力量压制到最后几章,才渐渐抖出一小半,最后一章才尽情释放出来。如果没有看过前三本书,那么这本《雷恩先生的最后探案》的意义可以说就折损了大半。纯粹从故事性上说,该书显得琐碎而欠缺节奏,好看程度与前三本都有不小的距离;纯粹从推理性上说,它甚至没有很完整的关乎全局的大段推理,只有在几个关键点上的推演出彩一些;但正是它的存在使得这4本书可以,而且必须作为一个整体,在推理小说的灿烂星海间大放光芒。

当然,以奇绝制胜的创意,几乎必然伴随诸多商榷之声。为什么一定是那个人?我没有看到有人就《X之悲剧》问出这个问题,但对《Y之悲剧》则很是有些不同的声音,其中不乏相当有趣的真知灼见。这就好比解数学题,虽然繁复庞大,但是很纯正的题目,只能用正面攻打的方法,靠着坚实的功底来一步步解答;而当题目本身机巧多多的时候,往往就能激发不少机敏的思绪,做出多个解答来。《罗杰疑案》如此,《Y之悲剧》亦如是。只不过《Y》凭借与《X》同样强劲的奎因式逻辑,可以在大体上消解多数疑惑,而素以创意见长,并不完全追求无懈可击的克里斯蒂也乐得让一代代读者们不停地来做翻案文章。

仅仅在1932到1933的两年时间内,哲瑞·雷恩来了又走了,推理小说史上可能很少有这样来去匆匆但却熠熠生辉的侦探。丹奈和李的另一位爱将埃勒里贯穿了他们创作生涯始终,他的形象随着两位作者创作思路的不断转变也在不断变动。我们无法用寥寥几句话来勾勒埃勒里,试想《希腊棺材之谜》、《红桃四》、《凶镇》或者《九尾怪猫》中的埃勒里会是同一个人吗?埃勒里的人物魅力更多的只能落实到某一部具体作品中来挖掘,他不像赫尔克里·波洛、福尔摩斯、布朗神父、金田一耕助等名侦探那样,有相对固定的人物形象。而哲瑞·雷恩的存在,是可以从作品中抽出来感受的。即便没有隆斯崔命案,没有黑特家族的惨剧,没有阿伦·得奥的霉运,没有失窃的《热情的朝圣客》,哈姆雷特山庄一样会伫立在哈德逊河畔,在喧嚣的纽约边上守护一片永不褪色的古典英格兰风情。那里一样会有忠诚的驼背奎西、恭敬的仆人法斯塔夫。退休的戏剧皇帝哲瑞·雷恩,一样会给庭院里的女贞树剪枝,替池塘里的黑天鹅喂食,温文尔雅间周身洋溢挡不住的活力,仿佛他不仅还没有,而且也永远不会老去。他运用读唇术时,深邃的眼睛不仅是在捕捉唇齿间跳动的音符,更像是要看穿人心深处的波诡云谲。帷幕落下了,但哲瑞·雷恩的身影,还会和4部传世之作一样,年轻一如初见时。

雷恩出场之时已经年届60,但是保养得当,古铜色的皮肤平滑细致,身材修长且肌肉结实,碧绿带灰的眼眸显示出精神上的朝气蓬勃,整个人看起来只有四十多岁,只有灰白的头发透露出他的实际年龄。他曾经是观众敬仰的莎剧名角,退休后隐居纽约哈德逊河畔的哈姆雷特山庄。更特别的是,他是一位聋侦探。

办案时雷恩先生还会不时回归演员的本行,频频引用莎剧中的经典台词,尤其在《X之悲剧》中的一段表演相当撼人心魄:“犯罪———暴力犯罪源于人控制的激情———是人的生命这出戏最精致的结晶物,而其极至便是谋杀,在我这一生之中,曾经和大家族里最杰出的兄弟姐妹同台———墨杰斯基,艾德温·布芘,亚连·雷翰以及所有一身荣光的好演员———也演出过人为的最激情的戏剧,现在,我以为如果我有机会演出生命中真实的激情戏剧,我想我有能力贡献出我个人的独特才能。过去在舞台上,我杀人无数。行凶之前,我总要为此痛苦挣扎,受尽良心严酷的折磨。我也演过一些内心不太高贵的角色,像哈姆雷特,然而,就像一个个小孩第一次观看到这世界最简单的事物,我这才明白,原来真实的世界充满着麦克白,充满着哈姆雷特,这是老生常谈,但真实无比……”

我将《X之悲剧》称为“一部在各方面都均衡地达到罕见高度的完美经典”。当然,可能有部分读者对它并不是很满意,也会挑些小刺,但综合诸多评价来看,相对于誉满天下同时也谤满天下的《无人生还》,相对于被相当部分读者视为枯燥和不合情理的密室经典《三口棺材》,在推理小说史上与它们地位不相上下的《X之悲剧》,似乎已经可以说是在推理迷中总体口碑最好的了。究其原因,个人认为就在于它在出色的同时还很均衡。三次杀人,三幕大戏,每次都融合了诸多古典推理的经典元素:第一次是在诡异凶器下实施的巧妙毒杀,配合了移动密室和凶器神秘消失的不可能事件;第二次是无面尸诡计;第三次是死前留言。三起案件发生的地点,分别是电车、渡轮和火车上,形成有趣的照应;三起案件都精妙地利用了心理盲点,来掩饰从侦探以及读者眼皮底下溜过去的凶手。

岔开一点话题,说说从《Y之悲剧》,我不能不联想到的另外4部小说。首先是晚于《Y之悲剧》的克里斯蒂的一部佳作,因为某个惊人的相似之处(不能说破,否则必然泄底),每每被拿来与《Y》相提并论。而事实上,二者最多算是殊途同归,除了那可怜兮兮的一点相似之外,在推理方式和人物刻画上,都明显地令人感到两位大师的风格迥异,这里不展开说了。其次是范·达因的《格林家杀人事件》,此书早于《Y之悲剧》问世,在故事框架上有很多契合点:大宅子,大家族,女暴君……乃至很多凶手的思路和手法都有暗合的地方。众所周知,奎因早期作品颇受范·达因的影响,于此亦可见一斑。但是两相比较,不难看出作者功力高下———《格林家杀人事件》差不多已经是范·达因最好的作品,单独拎出来看,也完全配得上“出色”二字,然而在《Y》后辈面前,终究仍显得多几分匠气,少几许灵光。另外两部分别是奎因中期作品《从前有个老女人》和晚期作品《另一方的玩家》。这两个故事,尤其是前者,情节基础、人物设计与《Y之悲剧》的构造十分相似,但侧重各有不同。《Y》兼具精彩故事性与心理层面的掘进,这两个方向分别被后来的那两部作品继承———《从前有个老女人》以扑朔迷离的悬念出彩,而《另一方的玩家》则将关注点移向较为复杂的心理学问题。综上,所谓承前启后,《Y之悲剧》的意义自是更不容忽视。

雷恩的出现还顺带伴随着一个小插曲。因为奎因小说均以笔名出版,所以当时的奎因迷们一直不知道“埃勒里·奎因”和“巴纳比·罗斯”的真正面目。1932年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邀请埃勒里·奎因去做一场关于侦探小说写作的演讲。通过抛硬币,李戴着面具作为埃勒里应邀前往,丹奈也戴着面具装成巴纳比·罗斯出现在会场上,两人针锋相对的进行对话。后来谣言四起,有的声称埃勒里·奎因就是同样有过覆面作家经历的S.S.范·达因,巴纳比·罗斯是犯罪学家亚历山大·伍尔科特。

与《X之悲剧》有些不同,《Y之悲剧》走的不是这种堂堂正正、洪钟大吕的路子。我很难用“天才、创意”之类的词汇来形容《X》,因为它并没有给我那种“想落天外”的感觉,而是胜在大气、丰满和实力,胜在整体的完美感。而有一部分推理小说,则比较像是“灵光一闪”的产物,纵然不能在各个方面都臻于完美,却能给人一种“峰从何处飞来”的惊喜和极大意外,拼的不是综合实力,而是点子和创意。《罗杰疑案》便是这种小说的典型代表,愿意牺牲你多数时候的目不暇接和屏息凝气,换来你在那一瞬间的尖声惊叫和跌破眼镜。《Y之悲剧》在一定程度上往这方面靠拢,相比《X之悲剧》在整体构思上的正统,它比较出奇制胜,怪招往往狠毒,诡奇的构思在先天上比起正正经经的起笔,自然就占得几分先机。

长河落日/文

三幕大戏之间穿插许多支线剧情,更是在推理框架之间把整个故事填充得十分丰满,繁花似锦,却并不杂乱无章。除开雷恩先生在序幕的出场之外,这部小说从一开始便单刀直入切进案件,案发———调查———推理———僵局,三幕案情皆是如此,构架相似内容却绝无雷同:第一幕侧重刻画诸多涉案人员的复杂关系;第二幕将重点放在一场精彩的法庭戏上;第三幕逐步收拢支线,将案件引向最后的高潮。而雷恩先生精妙严密的推理贯穿始终,读来极其过瘾。

这一年对我们熟悉的其他几位推理名家来说,是相对平淡的一年。谋杀天后阿加莎·克里斯蒂刚刚再婚,正随考古学家丈夫在中东游历,顺便写了《悬崖山庄奇案》;密室之王约翰·狄克森·卡尔的创作生涯刚起步不久,许许多多惊世之作还未成形;高举20诫大旗的S.S.范·达因没有作品面世,即将开始走在持续的下坡路上;硬汉派名家达希尔·哈密特也快要封笔不写小说了,而雷蒙德·钱得勒尚且默默无闻;孤傲的约瑟芬·铁伊只有一部作品于三年前诞生,另一部还没有影子呢;相对有所建树的是安东尼·伯克莱,他以法兰西斯·艾尔斯的笔名发表了犯罪小说《事实之前》。

为了营造一种怀旧的气氛,让我们先把日历翻到1932年。

推理小说绝大多数时候当然都追求凶手意外性,不过《X之悲剧》的意外性来自于整个推理过程的自然发展,而《Y之悲剧》则是意外性为侧重,围绕那个惊人的结局来设计情节。于是我们看到,谈及《X》,多数赞赏它从头到尾完美的推理过程;谈及《Y》,则往往首先赞一声凶手够意外,接下来再探讨此一设置是否合情合理,这种情况在《罗杰疑案》身上同样发生。可贵的是,《Y之悲剧》没有把宝纯粹押在凶手的出奇之上,仍然有大段大段雷恩先生的推理秀以飨读者,譬如对凶手身高的推算,对凶手真正目标的推理,都不能不令人击节。所以就不难理解它为什么在吸引了更多偏好故事性的Fans的同时,依然能在推理性上博得足够多的叫好声。

——重读悲剧,仰望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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