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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R·R·马丁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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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臭佬(席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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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会达到同样的目的。有权势的人喜欢被礼貌对待。你最好学到这一点如果你希望成为统治者。”恐怖堡公爵瞥了一眼臭佬,“哦,解开你的宠物,我要带他走。”

“就是这样。当我爸放你回来时,我会取走你另一根手指。我会让您选择是哪一根。”

“那么你更喜欢穿丝绸和天鹅绒材料的衣服?嗯,我记得有一段时间你确实很喜欢。”

“那只会白费唾沫。那些农民根本不会记得他们见到了什么。”拉姆斯大人耸耸肩,“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弗雷。如果我们需要一个弗雷,滦河城里还有的是。”

“史塔克家的狼崽子都死了。”拉姆斯说,他酒杯里的浓啤酒晃动作响,“而且他们会一直死着。他们的丑脸一出现,我的狗儿们就会把他们的狼撕成碎片。他们什么时候冒出来,我什么时候就把他们再杀一次。”

“那么现在就去打垮他。让我向深林堡进军。”

“效忠?”拉姆斯强压怒火,“她的所作所为都在朝我吐口水。总有一天我要把她珍爱的城镇一把火烧了,然后再让她吐口水,看看能不能把火浇灭。”

“不”,他坚持,“不,我只想穿这些。我是臭佬。臭佬,押韵偷窥。他的心脏跳的像打鼓一样,他的声音变成被吓坏了的尖叫。“我不想洗澡,求求您,我大人,不要脱掉我的衣服。”

“一个好规矩,我大人。”

“他是您唯一的儿子”

拉姆斯摔碎了他的酒杯,啤酒渣溅了一桌布。“我讨厌等待。我们有一个女孩儿,我们有一棵心树,我们有足够作见证的一大群领主。明天早上我就和她结婚,然后在她的处女血干掉之前就在她肚子里种下一个儿子。”

这一前景显然并不令拉姆斯波顿愉快。“我已经毁灭了临冬城,也许你忘记了。”

“不,不,我大人,求求您。”他双手紧紧护在胸部伏在马鞍上,生怕卢斯波顿大人现在就会命令卫兵在大街上扒掉他的衣服。

卢斯波顿大人甚至把自己的护卫也轰了出去,随后关上大门。当一切都安静下来后,臭佬发现大厅里只剩下了他和波顿父子。

“如果他们愿意就让他们自己去找。”

“带走他?带他去哪儿?他是我的!你不能带走他。”

“不可能。而且这双靴子的代价会很昂贵。它将令我们丧失荒冢屯,达斯丁家族,还有莱斯威尔人。”卢斯波顿坐在他儿子对面,“达斯丁夫人是我第二任妻子的妹妹。罗德利克·莱斯威尔的女儿。罗尔杰和瑞卡德,以及和我同名的卢斯的姐姐,另一个莱斯威尔家的表亲。她很喜爱我的小儿子,并且她怀疑是你害死了他。达斯丁夫人是个记仇的女人。谢天谢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对奈德史塔克间接害死了她丈夫心怀怨恨,荒冢屯才效忠于波顿家。”

卢斯波顿大人扯下一小块面包放到嘴里,“霍斯丁和伊尼斯为此很伤心。”

臭佬的嗓子发干。他听到风吹过街道两边榆树光秃秃的纸条发出啪嗒啪嗒哦声音。“我的大人。我——”

“现在是。我曾经还有一个,叫多米尼克。一个安静的男孩子,但很完美。他作为达斯丁夫人的侍酒服务了四年,然后为Redfort大人作了三年侍从。他喜欢弹竖琴,喜欢读史书,骑起马来就像一阵风。说起马……这孩子对马很着迷,关于这个达斯丁夫人会跟你讲。论骑术就连莱安娜小姐(原文是史塔克大人的女儿)这样骑术高超的女孩儿都比不过他。雷德福说他必然将是竞技场上的明星。一个伟大的冠军必然首先是一个伟大的骑手。

“你还没有找到失踪的弗雷们。”卢斯波顿大人与其说是发问不如说是更像在陈述事实。

“等你完婚之后。”

阅读提示:这货不是老波顿!不是!一定是艾德史塔克,熊老,或是其他什么更糟糕的家伙的鬼魂上了老波顿的身!

“他的人”。臭佬重复道。这样的对话超出了他的预料。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BarrowHall和它的厨房都不归我管。”他的父亲慢条斯理地说,“我在那里只是客人。那城堡和城镇都归达斯丁夫人所有,而我想她不会容忍你。”

他父亲的白眼珠闪烁着,“我给了你这样的印象吗?让你觉得我相信他?不过曼德利大人对于此事是最为忧心忡忡的。”

“我大人,记住没?”

卢斯波顿扮了个鬼脸,好像他正在品尝的浓啤酒突然变酸了。“有好几次你都让我怀疑你到底是不是我亲生的。我的祖先里什么人都有,但是没有傻瓜。别说话,给我安静,我已经听够了。是的,现在我们看起来很强大,我们在兰尼斯特家和弗雷家有一些强大的盟友,而且北境的大部分诸侯也至少能勉强站在我们一边……但你有没有想过当一个史塔克家的儿子冒出来的话会发生些什么事?”

“您?”一个声音尖叫着提醒他,这是一个陷阱。他是在玩弄你。儿子就是父亲的倒影。拉姆斯大人一直都在玩弄他的希望。“什么……您说您亏欠我什么……我大人?”

臭佬摸不着头脑。“我的大人,我是说——”

“如你所愿。”波顿的白眼珠在月光下显得空洞,放佛在它们后面空无一物。“我的本意是不让你受到伤害,你知道的。我亏欠你很多。”

卢斯波顿大人耸了耸肩,“鳗鱼大人的行动慢的像蜗牛……当然他的健康情况也不允许他在一天中持续旅行几个小时,为了进餐中途还要频繁停顿。那两个弗雷急于去荒冢屯(Barrowton)和他的亲戚们团聚,你难道能因此指责他们先行一步?”

“还没有忧心冲冲到吃不下饭。肥猪大人一定是把他存在白港的一半食物都搬来了。”

奈德史塔克的儿子全死了,臭佬知道。罗卜在滦河城被谋害,至于布兰和瑞肯……我们把他们的头涂上焦油……他的脑袋嗡嗡作响。他不想去回忆任何发生在他知道自己名字之前的事情。回忆这些事情是那样的痛苦,几乎和拉姆斯的剥皮刀一样痛苦……

“他为您战斗”,臭佬脱口而出,“他很强壮。”

老伯顿叹了口气,“再杀一次?你说错了,你没有杀艾德大人的儿子们,我们都很喜欢那两个可爱的孩子。那是西恩干的,你还记得吗?如果真相暴露,你能想象得到我们还能留住多少本来就心存不满的盟友?也许只有达斯丁夫人……你却想拿她的皮做一双靴子……一双劣质靴子。人皮不如牛皮坚韧,穿起来也不舒适。托国王一纸法令的福,你现在是个波顿了,那就最好表现地像是个波顿。关于你的故事在传播,拉姆斯。我到处都能听到那些故事,人们害怕你。”

“我……我的大人,我……我想我能。”

“沃尔顿,帮他上马。”

“什么都不准告诉他,而且还要记住他对你所说的每一个字。我要你必须回来,不管那只达斯丁老母鸡对你说了什么。说,你是谁?”

“磨坊主的婚姻既没有告知我,我也没有获得我的批准。这个男人欺骗了我,为此我把他吊死了,然后我行使了我的权利,就在挂着他那晃来晃去的尸体的那棵树下面。说实话,这个村姑值不上一根绞索。狐狸跑掉了,我最喜欢的马在回恐怖堡的路上瘸掉了,总的来说那是糟糕的一天。”

尽管卸去了镣铐,臭佬行动起来仍然像是一个老人。他的肌肉无力地垂在骨头上,SourAlyn和BenBones说他经常抽搐。至于他身上的味道……甚至他们带给他的那匹母马也在他想要骑上去时试图避开他。

“我没忘,但是你忘了。是铁民,是变色龙席恩毁灭了临冬城,并屠杀了城里的人。”

拉姆斯站起身,潮湿肥厚的嘴唇挤出微笑,“他在向恐怖堡进军?”

“那很好。”

“你错了,那并不好。从来就不曾有关于我的故事到处传播。你以为如果不是这样我现在还能坐在这里?你有你的乐子,我不会为此指责你。但你应该更谨慎一点。和平的土地,安静的人民,这是我的座右铭。让它也成为你的。”

“那么你至少让我们把它们洗干净?”

这个他知道,令他顿感轻松。“是的,我的——我大人,您外出骑行偶遇他的母亲,并为她的美貌所折服。”

“我们骑马回到鳗鱼大人所声称的他们离开的地方,但狗儿们没能找到任何踪迹。”

“公牛也很强壮。狗熊更强壮。我见过我的野种战斗。倒不是全无可取之处。臭老师是他的教练,第一个臭佬。但是臭佬没有受过使用武器的训练。拉姆斯很勇猛,我赞同你。但他挥剑就好像屠夫剁肉。”

臭佬,我是臭佬,臭佬,押韵施暴。“请叫我臭佬”,他说,“如果我的大人高兴的话。”

卢斯波顿看起来被逗乐了,“你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给你的。有最好记住这一点,野种。至于臭佬……如果你还没有彻底毁了他,他将对我们很有用。拿钥匙来,解开他身上这些链子,在你让我后悔我上了你的妈妈那天之前。”

听从本·伯恩斯(拉姆斯的训犬师)的招呼,他的“女孩儿”们纷纷尾随他离开,有的嘴里还叼着肉骨头。哈伍德·斯托特什么也没说,生硬地向波顿大人鞠了一躬,不情愿地让出了他的大厅。“解开臭佬的链子,带他出去,”拉姆斯大人朝SourAlyn吼道。但他父亲挥了挥苍白的手,命令道:“不,把他留下。”

“为什么要道歉?是我儿子让你闻起来这样糟糕,又不是你愿意这样。我对此一清二楚。”他们骑行通过一个牲口棚和一家招牌上画着麦捆,有百叶窗的小酒馆。臭佬挺到有音乐声透过窗户从酒馆内传来。“我认识第一个臭佬。他身上无论怎么洗都恶臭难消。我实话其实没什么东西能比他更干净了。他一天洗三次澡,还像个女人一样在头发里戴花。在我第二任妻子还活着的时候,他他被逮到从她的床头柜里偷香水。我为此判处他挨了十二下鞭笞。甚至的血闻起来也糟糕透顶。第二年他又试图行窃。这次他喝了那瓶香水,结果差点被毒死。结果毫无用处。这味道仿佛是他与生俱来的。有人说那是个诅咒,众神让他发臭,好让别人知道他的灵魂正在腐烂。我的老学士则坚持那不过是某种疾病的症状,尽管这孩子壮得像头小牛。没人能呆在他附近,所以他就睡在猪圈里……直到那天拉姆斯他老妈跑到我门口,让我给我的野种找个仆人,她说那小子越长越野,不服管教。我把臭佬交给了她。我本来只是觉得这件事很可笑,没想到拉姆斯却和臭佬从此形影不离。我不清楚……究竟是拉姆斯带坏了臭佬,还是臭佬带坏了拉姆斯?”卢斯波顿大人用他那双白月亮一般苍白奇异的眼睛瞥了臭佬一眼,“他在解开你的镣铐时跟你嘀咕了些什么?”

“我注意到的是他没有把那两个弗雷带来。”

“你应该去村子里打探他们的消息。”

“本来是应该由你举办这场宴会欢迎我回来,”拉姆斯抱怨道,“而且它应该在BarrowHall举办,而不是这个她妈的破地方。”

拉姆斯舔了舔他干裂的嘴唇,“到时候我们就会干掉他。”

“不是。有些消息你需要知道。史坦尼斯大人终于离开了长城。”

“他无所畏惧,我大人。”

“如果诸神保佑的话。”卢斯波顿站了起来。“你将在临冬城举办婚礼。我将会通知诸侯们我们要在三天内开吧,并邀请他们同行。”

“深呼吸。我知道他对你说了什么。他让你打探我的事并替他保守秘密。”卢斯波顿轻笑起来。“如果他有秘密的话。SourAlyn,Luton,Skinner,还有其他人,他以为他们是从哪儿来的?他真的相信他们都是他的人?”

“只是现在而已。”

“我的野种有没有对你讲过我是怎么得到他的?”

“你穿的是一堆破布”,波顿大人很有耐心,“一堆垃圾,已经扯破了还沾满血污和屎尿。而且太薄,你一定觉得很冷。我们会给你换上羔羊毛的外套,既柔软又暖和。或许还有带毛边的斗篷。你喜欢吗?”

“——你又在说【我的大人】,你应该说【我大人】。你的舌头暴露了你的出身,在你说出每一个单词时候。如果你想让你讲话听起来像像一个普通的农夫,就应该像是嘴里放了一团泥一样含混不清。不要把【我的大人】分开读,要把它当做一个词。”

“我知道。”波顿大人叹了口气。“他的血液腐败了。他需要水蛭的治疗。水蛭能吸走坏血,吸走愤怒和痛苦。没人能料理得了满腔愤怒。不过拉姆斯……我怀疑他腐败的血液会把水蛭都毒死。”

“这个女人却不肯听从我。你看看拉姆斯成了什么样子。是她造就了他,她和臭佬。他们两个不停向拉姆斯灌输关于他的权利的事。拉姆斯去碾谷子会很称职,可他难道真的以为他有能耐统治北境?”

“我大人,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问您需要我作什么?我什么都不会,我甚至连人都不是,我残废了,而且……我的气味……”

“在少狼主【剥开】瑞卡德大人(被罗卜砍头那个)之后?看起来这个不会比之前那个更像史塔克。即使这样,史坦尼斯大人已经攻下了深林堡,并把它还给了葛洛佛家。更糟的是,那些山地部族,渥尔,诺瑞,里德尔还有其他那些。他的力量正在增长。”

“你会在在她肚子里种下一个儿子。”卢斯波顿说,“但不是在这里。我决定要你和她在临冬城完婚。”

拉姆斯的脸黑了下来,“如果我切掉她的乳头喂我的狗,她也许就会容忍我了?如果我剥了她的皮给我做双新靴子,她也许就会容忍我了?”

“这会很难办。”卢斯波顿发现了一个空杯子,就用桌布把它擦干净,然后倒上酒。“曼德利大人似乎并非唯一一个开宴会的人,至少看起来是这样。”

“我们的力量更强。”

“折服?”卢斯波顿大笑,“他用的是这个词?天哪这小子一定有一个诗人的灵魂……如果你相信他的胡扯,你就比第一个臭佬还要蠢。甚至关于骑行的部分也是错的。我在沿着哀泣河(WeepingWater)猎狐的时候偶遇一间磨房,还看见一位年轻女子在小溪里洗衣服,就是那个年老的磨坊主刚刚娶了的年轻新媳妇,还没有他岁数的一半大。她高个,苗条,有着很健康的外表,长长地双腿和小而结实的乳房,就像两个熟李子。从一般的角度来说,很可爱。当我看到她时我就想要她。这是我应有的权力。学士们应该告诉过你Jaehaerys王废除了领主的初夜权以取悦他那泼辣的王后,但是这里是旧神的地盘,古老的习俗仍然存在。安柏家也保留了初夜权,也许他们会否认这一点。我确信在一些山区部族也是这样,还有Skago家,嗯……哪怕是心树看见的也只是Skago家所干的一半。”

“是的,我大人。我恳求您的原谅,我大人。”

她将祈祷你出征,臭佬想,祈祷你永远不要再回到她床前。

“洗澡?”臭佬感到他的内脏都在抽搐,“我……我宁愿不洗……我大人,我求您。我……我有伤,我……还有那些衣服,拉姆斯大人给我的衣服,他……他说我不能脱掉它们,这是他的命令……”

“鳗鱼大人也很自责,据他自己说他已经喜欢上Rhaegar(馅饼馅之一)了。”

“我看不一定。剥开一个卡史塔克你就会在里面发现一个史塔克。”

“他没有。啊,阿诺夫(就是和波顿串通的那个卡史塔克家的内鬼)发誓已经尽了一切努力在陷阱里放好诱饵。”

臭佬看到拉姆斯的嘴唇扭曲地喷着唾沫,担心他会抄起匕首跳过桌去。然而很快他眼中愤怒的红色消失了,代之以和他父亲一样的淡白。他跑去找来钥匙,但当他跪下解开臭佬手腕和脚踝上的镣铐时,他凑近低声说:

“我大人”,卢斯波顿微微露齿而笑。

“他理应学会畏惧。畏惧能令一个人在这个充满背信和欺诈的世界里存活。甚至就在这里,在荒冢屯,天空上盘旋的乌鸦也在等着啄食我们的尸体。Cerwyn家和Tallhart靠不住。而我的胖朋友,鳗鱼大人正在密谋背叛。至于妓魇……安柏家的人看起来头脑简单,但也没有蠢到一点狡猾的心思都没有。拉姆斯应该害怕他们每一个,就像我一样。下次你见到他时就这样对他说。

“洗个澡换身衣服就能让你闻起来香喷喷的。”

“那你打算怎么办?”

“北境。史塔克家族在你攻占临冬城的那个夜晚就注定了灭亡的命运。”他轻蔑地挥了挥苍白的手,“现在这一切都不过是分赃时的吵闹。”

“你是北境守护。你应该【命令】他们。”

“尽管废弃残破。临冬城仍然是艾丽娅史塔克的家。难道还有比那里更合适的地方来与她结婚,和她上床。并确认你的权利吗?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半个临冬城。只有傻瓜才去找史坦尼斯。我们要让史坦尼斯来找我们。他很谨慎所以不会去荒冢屯……但是他必须来临冬城。他的族人绝不会把他们所珍视的奈德大人的女儿丢给像你这样的人。史坦尼斯必须进军临冬城否则就会失去他们……而且作为一个谨慎的指挥官,他将会在进军途中召集他所有的盟友,比如说,阿诺夫·卡史塔克。”

拉姆斯大人已经压不住火了。臭佬能从他扭曲的厚嘴唇和脖子上的青筋看出这一点。“那两个蠢货就应该老老实实和曼德利呆在一起。”

“这样好多了。不过你身上的臭味可真够吓人的。”

“如果我的——我大人高兴的话。”

拉姆斯打了他一耳光,“带他走”,他对他父亲说,“他甚至不是个男人。他的味道令我生厌。”

“和他说……和他说要他害怕?”这个提议想一下就能令臭佬感到痛苦,“我大人,如果……如果我和他说这些,他会……”

“我的野种不会为此高兴的。沃达女士是一个弗雷,而且她看起来很能生。我意外地逐渐喜欢上我的小肥婆了。她之前的那位在床上一声不吭,而这个很会叫也很会动。我发现自己很喜欢这样。如果她能像她吃馅饼一样生孩子(应该不是这意思,但我怕度娘发威),恐怖堡很快就会被小波顿们塞满了。当然,拉姆斯会把他们全都杀了。这样也好。我活不到我的新儿子们成年,而年幼的领主对任何一个家族来说都是灾难。不过沃达就会为孩子们的死而伤心难过了。”

“这就是你离开达斯丁夫人和你那肥猪老婆的缘故?跑到这里来让我安静?”

“臭佬,我是臭佬,我的大人。我是您的人。我是臭佬。臭佬,押韵溜走。”

这个问题把他吓坏了。他以前听剥皮人说过那个私生子杀害了他嫡出的兄弟,但他从来都不敢相信。也许他错了。兄弟们们的死并不总是因为有人杀了他们。我的兄弟们也死了,但不是我杀的。“我的大人有了一位新夫人,能带给他新的儿子。”

“我也注意到了。”

不由自主地,眼泪从他面颊上留下来。“为什么?”他哭了起来,嗓音变调,“不是我要求他从您身边带走我的,我愿意做您让我做的任何事,我请求……不要……”

当他们走到外面是,月亮已经升到了荒冢屯的木墙上面。臭佬能听到轻风拂过城镇远方起伏的旷野。从海伍德·史陶小心守护的东门到BarrowHall不足一里路,波顿大人给了臭佬一匹马,“你能骑吗?”他问道。

“是的,我大人。多米尼克,我……我曾经听说过他的名字。”

“一年后那个村姑带着一个哭号的红脸怪物厚颜无耻地跑到恐怖堡,她宣称那是我的儿子。我应该赏这位母亲一顿鞭子然后把那个小子扔到井里去……然而那个婴儿有着和我一样的眼睛。她告诉我她那个死掉的丈夫的兄弟一看到这小子的眼睛就把她打得浑身是血,然后赶出了磨房。这惹恼了我。我把磨房赐给了她,然后割掉了她丈夫兄弟的舌头,确保他不会跑到临冬城去编造故事麻烦瑞卡德大人。每年我都会派个女人去给她送一些小猪和小鸡,作为交换条件,她将不告诉他儿子谁是他的父亲。和平的土地,安静的人民,这一直是我的规矩。”

“拉姆斯杀害了他。Uthor学士说是肠胃病,但我认为是中毒。在谷底的时候,多米尼克喜欢和雷德福的儿子们一起玩。他也想要一个兄弟,于是他跑到哀泣河找到了我的野种。我禁止他这样做,但是多米尼克已经是成年人了,并且觉得自己比他爸爸更聪明。现在他的骨骸和其他兄弟的一起躺在恐怖堡下面,他们都死在摇篮里,只给我留下了拉姆斯。告诉我,我的大人……如果弑亲是被诅咒的,那么当一个儿子杀害另一个儿子时,身为父亲要怎么办才好呢?”

“他……他说……”他命令我什么都不许对你讲。这句话卡在他的喉咙里,因此他呛住并咳了起来。

前面总之就是拉姆斯正和一帮人吃喝,然后老波顿进来把他们都赶走。

拉姆斯怀疑地瞥了一眼臭佬。“嗯,是他干的。但……在废墟举办婚礼?”

她是一匹温顺的马。而且她知道去BarrowHall的路。当他们穿越大门时卢斯波顿大人下马和他走在一起,门卫们则向后退,谨慎地与他保持距离。“你希望我怎么称呼你?”当他们走在荒冢屯宽阔笔直的街道上时,波顿大人问道。

“四十辆装满食物的货车。装红酒酒和甜酒的酒桶,成桶成桶的鲜鳗鱼,一群山羊,几百头猪,成箱成箱的螃蟹和牡蛎,一条巨大的鳕鱼……鳗鱼大人喜欢美食,你应该早就注意到了。”

“不”。他绝不能让他们拿走拉姆斯大人送给他的衣服。他绝不能让你给他们看到他果体。

“如果他们确实是这样作的。你相信曼德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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