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近年有人认为,鲁迅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是批判“胡适鼓吹的实用主义的‘顺应社会’的谬论”,并且“明确地与胡适划清了界限”。(见《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80年第2辑所载《鲁迅与进化论》。)这种说法似乎不切合鲁迅文章及当时鲁迅与胡适关系的实际情形。不仅鲁迅此文所攻击的对象,正面主张父母于子女无恩,只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多与胡适文章相近或相同;即所引的材料,如孔融的话,易卜生《群鬼》剧中阿尔文的话,等等,也都相同。自然,我们读鲁迅的文章,感到他博大的襟怀,非胡适所能及;但胡适的文章发表在先,对同在《新青年》团体的鲁迅也大概不无影响罢。见到鲁迅文章中一个“实用主义”(分明说的是“数年前”的),就贸然肯定是批判胡适,而且是“明确地划清了界限”,似乎根据太不够了。
胡适攻击孔教,矛头首先指向以孔孟之道为核心的旧伦理旧道德,批判专制主义的“节烈”和“孝道”。当年的中国,帝制颠覆不久,所谓“三纲五常”一套宗法伦理道德,仍紧紧地束缚着人们的思想,“贞节牌坊”和“孝子牌坊”仍到处可见。北洋军阀统治下的共和政府,居然在正式颁布的《褒扬条例》中,明文规定表彰“节烈”的条款。民国治下,寡妇守节,烈女殉夫的怪事,屡见不鲜。1918年7月,胡适发表《贞操问题》一文,④即披露了报纸上宣扬的两起这样的怪事。一起是北京《中华新报》登的《会葬唐烈妇记》。文章说唐烈妇在丈夫死后,自杀过九次,经过“灰水,钱卤,投河,雉经(按,即上吊)者五,前后绝食者三;又益之以砒霜”,方才做成烈妇。更奇怪的是,那文章还写到一个姓俞的女子,年方19,尚未出嫁,未婚夫就死了,她竟也寻死觅活,绝食七日,被家人劝着吃了稀粥,但还表示要服丧守节三年,然后再自杀,非做烈女不可!而此文的作者还说,三年有一千零八十多天,如果俞家防范严,俞氏女找不到自杀机会,“可奈何?”为了维持风化,作者竟忍心害理的巴望那位唐烈妇的阴魂显灵,来帮助俞氏女赶快死了,“岂不甚幸”!胡适叙说到此,严厉斥责说:“这种议论简直是全无心肝的贞操论”!
对“节烈”的攻击,可算是抓住本质,冲击了要害。胡适还写有《美国的妇人》、《论贞操问题》、《论女子为强暴所污》等几篇文章,⑤也批判“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理学谬论及“良妻贤母”主义,宣传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在当时都颇有影响。
另一起是上海报载的“陈烈女殉夫”的事。说家住上海的陈宛珍,年17,许配给王菁士,尚未过门,连未婚夫的面也没见过。王病死后三时,陈氏女便也服毒自尽,做了烈女。这已经很愚昧了,而过了两天,上海县知事竟给江苏省长送一个“呈文”,请予褒扬。此种妙文,今日的青年万难见到的了,故节略奇文,以供赏析:
④《贞操问题》发表在《新青年》第5卷第1号(1918年7月15日出版),后收入《胡适文存》卷四。下面所引北京、上海报载的烈妇烈女事均见胡适此文。
②易白沙的《孔子平议》上下,连载于《新青年》杂志第1卷第6号(1916年2月15日出版)及第2卷第1号(同年9月1日出版)。
见1924年5月2日《晨报副镌》第95号所载《吴虞先生的来信》。
我以为我们今日若要作具体的贞操论,第一步就该反对这种忍心害理的烈女论,要渐渐养成一种舆论,不但永远不把这种行为看作“猗欤盛矣”可旌表褒扬的事,还要公认这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恶;还要公认劝人做烈女,罪等于故意杀人。
胡适对孔丘,也作过直接的激烈攻击。当时四川省有一位反孔的知名人物吴虞,非孝非孔,文章尖锐泼辣,很有火力。他自己编成《爱智庐文录》二卷,带到北京来,请胡适作序。⑨胡适欣然允诺,在序言中,对吴氏反孔的精神和业绩作了高度的评价,说他打扫“孔渣孔滓尘土”,是“中国思想界的一个清道夫”;并且尖锐抨击孔丘,指出:
将来你长大时,莫忘了我怎样教训儿子:
胡适小时候,也拜过孔夫子,是孔孟儒家的一个虔诚小信徒。留美期间,他受了西方民主新思潮的启迪,对孔圣人已经不那么盲目崇敬了,并且嘲笑过袁大总统尊孔祭圣的丑剧。回国以后,置身在新文化运动的洪流中,受了《新青年》同人反孔斗争的激励,便也一反少年时代的尊孔崇儒,而以打孔家店的战士姿态,出现在新文化的战阵上。
⑤《美国的妇人》载《新青年》第5卷第3号;《论贞操问题》,载《新青年》第6卷第4号;《论女子为强暴所污》系书信,当时未发表。后来三篇一并收入《胡适文存》卷四。(三版注)
他说的确是实情。胡适爱读小说,原是从读《水浒传》开始的。1920年7月,他做了一篇两万多字的《水浒传考证》。第二年又作了《水浒传各本回目对照表》,并着手写《水浒传后考》。他对《水浒传》里那些毛家庄、蒋家店,什么“宋公明三打祝家庄”,“时迁火烧祝家店”,自然都烂熟于心了。恰巧这时吴虞带着文集来请胡适作序。胡氏妙手偶得,造出“打孔家店”的妙语,正好体现了五四时代思想解放运动的基本精神。以致十多年之后,国民党政府的“湖南省主席兼追剿军总司令”何键在致广东当局的“佳电”中,对胡适“倡导所谓新文化运动,提出打倒孔家店口号”的“罪责”,仍汹汹詈骂,大张挞伐呢!
我的意思以为“一个堂堂的人”决不至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至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
易白沙一马当先,在《新青年》上发表《孔子平议》,指出孔子学说在春秋战国时期原只是“九家之一”,到汉武帝时才定于一尊,后来又为历代君王所利用,为“独夫民贼作百世之傀儡”,其原因即在于“孔子尊君权漫无限制,易演成独夫专制之弊”。②陈独秀也连续推出《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宪法与孔教》、《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复辟与尊孔》等一系列文章,重炮猛轰孔教与孔学。陈氏着重阐述的,是“孔教与帝制有不可离散之因缘”,并且指出:
我的文录……本一无系统之作,来京时友人为录成一册。胡适之先生为撰序,介绍付印。时适之先生方阅《水浒》,故有打孔家店之戏言。其实我并未尝自居于打孔家店者。
这篇《吴虞文录序》,是胡适的重要反孔文字。在文末,胡适还热情地赞誉吴虞是“四川省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推崇备至,无以复加。而据现在所见的材料,胡适这篇文章,大约是在文字中提出“打孔家店”口号的最早纪录。胡适为什么在这时候提出“打孔家店”呢?吴虞曾经作过说明:
孔子,在中国历史上是影响最长远的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思想学说,直至今天仍值得人们去研究。我们不准备在这一节里做关于孔子的专论,只想指出,长期以来,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几经加工改造,被专制统治阶级用作麻痹和禁锢人民思想的工具,孔丘也被统治者们捧为至高无上的“圣人”,成了愚弄和欺骗人民的偶像。民元革命以来,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仍都抬出孔丘来做招牌,提倡“历代民贼所利用之孔教”(陈独秀语)。1916年,康有为公然上书北洋政府,要求定孔教为“国教”,并列入宪法。因此,倡导民主与科学的《新青年》,不得不对孔子和儒家学说进行重新评估,“打孔家店”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一项重要战斗内容。新文化的先驱者们“打孔家店”,并“非掊击孔子之本身,乃掊击孔子为历代君主所雕塑之偶像的权威也;非掊击孔子,乃掊击专制政治之灵魂也。”①他们完全是为了反对宗法专制,维护民主共和,打破以孔孟儒家之道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的束缚与蔽锢,解放人们的思想,是从中华民族的现实危机和发展需要所作出的选择与评估,表现的是对孔教和传统“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科学理性精神。因而反孔与尊孔成了新旧文化斗争的一个焦点。
顷读余子敬诸先生《孔子教化与最近二十年的关系之窥测》一文,深切严明,狂澜砥柱,敬佩曷既!孔子集列圣之大成,数千年来,礼教人伦,诗书典则,赖以不坠,教化所被,如日月丽天,无远弗届,有识同钦。虽后儒穿凿附会,学昧本源,究无损于大道之光明。自胡适之倡导所谓新文化运动,提出打倒孔家店口号,煽惑无知青年,而共产党乘之,毁纲灭纪,率兽食人,民族美德,始扫地荡尽。
这里有一点有趣的联系,与胡适这几篇文章大致同时,鲁迅也发表了著名论文《我之节烈观》和《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而且论旨也大致相同或相近。试看下表:
此外,还有吴虞、李大钊、鲁迅等许多人,也相继投入战斗,抨击宗法礼教和孔孟之道,展开了中国近代史上最广泛最深入的一次思想解放运动。
孔教与共和乃绝对两不相容之物,存其一必废其一。……盖主张尊孔,势必立君,主张立君,势必复辟,理之自然,无足怪者。③
一句,原作“这是我所期望于你”;后收入《尝试集》1920年3月初版,1922年10月增订4版全诗删。
由此可见,胡适攻击的是所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那种腐朽的伦理观念,否定那种盲目而又虚伪的“孝道”。
这与前清封建时代完全一模一样,由官府提倡,有法律“条例”规定,奖励少女少妇自杀。用近世人道主义的眼光看来,这“都是野蛮残忍的法律,这种法律,在今日没有存在的地位”。胡适在文章中指出:
呈为陈烈女行实可风,造册具书证明,请予按例褒扬事。……(事实略)知事复查无异。除先给予“贞烈可风”匾额,以资旌表外,谨援《褒扬条例》之规定,造具清册,并附证明书,连同褒扬费,一并备文呈送,仰祈鉴核,俯赐咨行内务部,将陈烈女按例褒扬,实为德便。
1919年3月16日,胡适的夫人江冬秀生下一个男孩。胡适做了父亲,喜不自胜,为儿子取名“祖望”,行名“思祖”,包含着胡适对逝世不久的母亲的一片孝心与纪念。到了7月,却又以“我的儿子”为题,写了一首白话诗,抨击“孝道”;登在《每周评论》上,诗末写着他对儿子的教训道:
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⑥
⑨据《胡适的日记》,1921年5月23日:“又陵来谈,他把他的《爱智庐文录》二卷的抄本给我看,要我做序。他是近年攻击孔教最有力的人,《文录》中这一类的文章最多。我允为作一序。”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1月1版,上册,第63页。
①李大钊《自然的伦理观与孔子》,载1917年2月4日《甲寅》日刊,后收入《李大钊选集》,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三版注)
我政府惩前毖后,近特隆重礼孔,用端趋向。举国上下,莫不翕然景从。独胡氏惧其新文化领袖头衔不保,复于《独立评论》撰文,极词丑诋,公然为共匪张目,谓其慷慨献身,超越岳飞文天祥及东林诸君子之上。丧心病狂,一至于此,可胜浩叹!据闻胡氏生平言论矛盾,教他人以废弃文言,而其子弟,仍然读经。如果属实,则居心更不堪问。键身膺剿匪重任,深恐邪说披猖,动摇国本,故敢略抒所感,以为同声之应。甚愿二三卫道君子,扶持正义,转移劫运,无任祷企。何键叩,佳印。
何键的“佳电”,是1935年2月9日致广东当局的电报。原载同年2月14日香港《循环日报》;《独立评论》第149号所刊胡适的《杂碎录》转载。实在是一篇尊孔卫道的妙文,特录其全文如下: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去赌输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卖国卖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大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⑦
诗一登出,有位叫汪长禄的看了很不高兴,他认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因此写信责问胡适,为什么“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胡适便写了《再论“我的儿子”》,答复汪长禄,说:
吴虞的文集,原抄录本称《爱智庐文录》,1921年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时,仿《胡适文存》例,改题《吴虞文录》,有胡适之序。
⑦《汪长禄致适之先生》及胡适的《再论“我的儿子”》,均载《每周评论》第35号,后收入《胡适文存》卷四,改题《“我的儿子”》,中收“汪长禄先生来信”和“我答汪先生的信”。
⑩见《吴虞文录序》,原载1921年6月21日《晨报》副刊,后收入《胡适文存》卷四。
如果我们再细细读一读他们两人的这几篇文章,就不难看出,他们当时攻击的目标完全一致,论文的见解相近,发表的时间大致相同,而且也不难发现他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彼此配合。因此也有力地证明,胡适与鲁迅,在五四时期,确是站在同一战阵里,向着共同的论敌,进行过共同的战斗。⑧
⑥《我的儿子》一诗,原载《每周评论》第33号,“莫忘了我怎样教训儿子”
这个道理最明显,何以那种种吃人的礼教制度都不挂别的招牌,偏爱挂孔老先生的招牌呢?正因为二千年吃人的礼教法制都挂着孔丘的招牌,故这块孔丘的招牌——无论是老店,是冒牌——不能不拿下来,捶碎,烧去!⑩胡适已经明确认识到,孔丘和他的儒家教条,正是几千年来种种吃人的礼教制度的“招牌”;因此,要从根本上扫除吃人的礼教、法律、制度、风俗,就必须把孔丘这块招牌“拿下来,捶碎,烧去”!这种决断的态度,不容商量的气概,正表现出了五四时代“打孔家店”的战斗精神。
③陈独秀的这几篇文章,分别载《新青年》第2卷第2号、3号、4号及第3卷第6号。另有《袁世凯复活》及《再论孔教问题》二文,也是批判孔教的,载《新青年》第2卷第4号和第5号。此处引文见《复辟与尊孔》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