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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花六照 作者:梁羽生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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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武侠小说的不解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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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见武侠小说的地位提高是第一个“甘”,第二个“甘”则不过是属于作者的“所得”了。古人云“以文会友”是一种乐趣,我也曾写过其他类型的“文”,发现还是武侠小说最能结交朋友。

不过,或许是受金师的影响吧,我读的近代武侠小说,也是有点偏好的,白羽、还珠的作品我是必读的,其他作家的就只是选读了。白羽是写实派,对人情世故,写得尤其透彻;还珠楼主是浪漫派,其想象力之丰富,时至今日,恐怕还是无人能与比肩。他们走的路子不同,我对他们的作品则是同样喜爱。

平江不肖生(向恺然)的《江湖奇侠传》是踏入中学之后才看的,这部小说,我觉得开头两本写得较好,写的大体是正常武功,戏剧性也较浓;后来就越写越糟,神怪气味也越来越重了(我并不排斥神怪,但写神怪也是需要技巧的,不能胡闹),写到笑道人与哭道人斗法之时,已几近胡闹,我就几乎看不下去了。不过,我对书中写的“张文样刺马”那段故事倒是甚为欣赏。这段故事,武功的描写极少,但对于官场的黑暗和人性丑恶却有相当深刻的描写。

写《龙虎斗京华》时,我本以为这是“趁热闹”的“临时任务”,最多写上一年半载,就不会再写了。没想到欲罢不能,这一写就是三十年,“卅年心事凭谁诉”倒似是“封刀”时的作者自咏了。

有一点比较特别的是,在我的少年时代,对我影响最深的武侠小说却是唐人传奇。我认为那是中国最早的武侠小说,它是作为传记文学的一支,起源于唐代中叶安史之乱以后,藩镇割据的时期。至于《史记刺客列传》里的荆轲、聂政,《游侠列传》里的朱家、郭解,虽然都是“武侠”一流人物,但这些列传属于“传记”体裁,并非小说写法,所以还不能称为“武侠小说”。我是从初中二年级就开始读唐人传奇的,这些传奇送给同班同学他们都不要看,我却读得津津有味。

陈氏论述此条云:“朱子之语颇为简略,其意未能详知,然即此简略之语句亦含有种族及文化二问题,而此二问题实李唐一代史实关键之所在,治唐史者不可忽视者也。”陈氏从种族及文化立论,看问题是要比只知简单地写武则天为“淫妇”深入得多的。

历史方面,我采用“半真半假”的手法,主要人物和历史事件必须真实的,次要人物和情节就可能是虚构的了。《萍踪侠影录》比较根据正史,《白发魔女传》则采用稗官野史较多。《萍踪侠影录》曾被编成京剧,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在北京演出。

无钱购买“金盆”去“洗手”,余资倒还可以在澳洲雪梨的郊区买一层楼。雪梨雨量甚少,附近亦无空山,所以只好海上看云。看云的情调似乎也不差于听雨,人到晚年,例应退休,想白云也不会笑我“懒如此”了。

好,那就诉一诉三十年来的甘苦吧。

武侠小说在台湾是从未受过歧视的,但对我的小说“解禁”则是一九八七年底的事。虽然是来迟了的解禁,却令我有最为意想不到的欣悦。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八日,台北的文学、戏剧界开了一个“解禁之后的文学与戏剧”研讨会,“以梁羽生作品集为例”说明问题。研讨会的重要论点之一是“解禁可望弥补文化断层”,与会者《联合报》副刊主编痖弦认为:“由梁羽生作品集的问世,可见已到了‘武侠小说研究学术化’的时候,并且由专人研究撰写武侠小说发展史。”

唐人传奇对我的影响很深,我写的《大唐游侠传》、《龙凤宝钗缘》这一组以唐代为背景的武侠小说,就是取材于唐人传奇,空空儿、精精儿、聂隐娘、虬髯客、红线这些虚构的传奇人物和真实的历史结合,让他们“重出江湖”的。

当然,如果说我早期的武侠小说毫无特色,那也是“故作谦虚”的,《龙虎斗京华》以义和团事件作为背景,触及的是“真实的历史”,我是试图以“新”的观点来解释历史的。这部小说引起的议论很多,不过引起议论,也就说明了还有人注意。现在看来,这部小说是有失偏颇的,虽然我也谈到了义和团的缺点,但是受到当时大陆“史论”的影响,毕竟是正面的评价较多,后来我多读了一些义和团的史料,就感到它的不足之处了。另一方面,是有关诗词的运用,似乎也还受到读者的喜爱。我想不管怎样,既然这两者,历史和诗词,是我的“偏嗜”,那就让它保留下去吧。我就是这样,逐渐走出“自己的路子”的。现在看来,这条路子似乎也是走得对的,历史方面就有评论家认为:“梁羽生作品特具的浪漫风格,形成与正统历史发展相平行的草野侠义系谱,从这个草野侠义系谱回者权力纠结的正统王朝,甚至构成了对中国历史的一种诠释和反讽。”诗词方面,也有人指出:“梁羽生虽然以新派武侠小说而知名,其实在中国传统文学上,尤其是诗词创作上的素养,却更值得注意。”

寥寥数十字,写了薛嵩的焦急之情,又写了红线的“轻功”妙技,传神之极。

行次灵石旅舍,即设床,炉中烹肉且熟。张氏(红拂)以发长委地,立梳床前。公(李靖)方刷马,忽有一人,中形,赤髯而虬,乘蹇驴而来,投革囊于炉前,取枕欹卧,看张梳头。公怒甚,未决,犹刷马。张氏熟视其面,一手握发,一手映身摇示公,令勿怒。急急梳头毕,敛袂前问其姓。卧客答曰:“姓张。”对曰:“妾亦姓张,合是妹。”遽拜之。问第几,曰:“第三。”问妹第几,曰:“长。”遂喜曰:“今日幸逢一妹。”张氏遥呼:“李郎且来见三兄!”公骤拜之,遂环坐。曰:“煮者何肉?”答曰:“羊肉,计已熟矣。”客曰:“饥。”公出市胡饼,客抽腰间匕首,切肉共食。食竟,余肉乱切送驴前食之。

碰了这个钉子,我开始涉猎一点有关古代兵器的知识了。不涉猎还好,一涉猎,更有几乎难以下笔之感。

白云一笑懒如此,忽遇天风吹便行。

我和金庸的小说在海外被称为“新派武侠小说”,对我而言,这个“新”是在“旧”的基础上逐步摸索出来的。我的第一部小说《龙虎斗京华》虽然颇受读者欢迎,但我自己却很不满意,那只能算是“急就章”的、不成熟的作品。五十年代,大陆文艺的主流是写实主义,我在“新晚报”工作,自是不能不受影响,于是决定走白羽的路子,但写下去就渐渐发觉实在不适合我走。“写实”来自生活的体验,白羽有丰富的人生经历,作过苦力、小贩、校对、编辑,故其写世态人情,特别透彻。我却是出身于所谓读书人家,一出校门,就入报馆,写一两部或者还勉强可以“藏拙”(其实也藏不了),再写下去,就难以为继了。既然还受到读者的欢迎,报馆就非要我写下去不可,“欲罢不能”,只好改弦易辙,由“写实”而转为“浪漫”,从“白羽的路子”转为“还珠的路子”。不过,还珠楼主那种奇诡绝伦、天马行空的幻想能力,也是要学也学不来的,因此我小说中如果有些“浪漫色彩”,主要倒不是来自还珠,而是来自西方的古典文学名著。

记得我一开始写武侠小说,就碰上一个难题,闹出笑话。武侠小说虽然应该以“侠”为主,“武”也是不可少的。我只学过三个月的太极拳,对古代兵器的知识更等于零,“武”这方面的知识,实在不够应付。《龙虎斗京华》有一处地方写到判官笔,判官笔我根本就没见过,怎么写?只好参考前辈名家的写法,“稍作夸张”。哪知一刊出来,就给行家指出,“照你这样说的来使判官笔,非但根本刺不着对方的穴道,反而会弄伤自己!”

但写真实的历史人物,以真实的历史事件作背景的小说,有时也会给作者招来莫名其妙的烦恼。我的《女帝奇英传》写了另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中国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我之写她,是因为她的一生,极富传奇色彩;我写她建立特务制度的过错、罪恶,但也不抹煞她善于用人等的政治才能。观点和历史背景的分析主要根据陈寅恪的两部著作——《隋唐政治渊源略论》和《唐代政治史论稿》。《唐代政治史论稿》里一开首就引《朱子语类》一一六“历代类”三云:

因武侠小说之缘而结识的新朋友,也往往是一见如故,这次在台北,我和许多新朋友谈得都是十分投机。其中有武侠小说的知识非常广博的学人,谈起武侠小说,只有我向他请教的份儿;也有对我的小说比我还更为熟悉的作家,对我的小说评论之中肯,令我为之心折。

“当年”是一九五四年(舒文误记为一九五二年),“某报主编”是香港《新晚报》当时的总编辑罗孚。“吴陈比武事件”发生于香港,比武的地点则在澳门。这是两派掌门人之争,太极派的掌门人吴公仪和白鹤派的掌门人陈克夫先是在报纸上笔战,笔战难分胜负,于是索性签下了“各安天命”的生死状,相约到澳门比武。擂台设在澳门,这是由于香港禁止打擂台,而澳门不禁之故。五十年代初期的港澳社会还是比较“静态”的,有这样刺激性的新闻发生,引起的轰动自是可想而知。以那天的《新晚报》的新闻为例,大标题是:“两拳师四点钟交锋香港客五千人观战”;小标题是:“高庆坊快活楼茶店酒馆生意好热闹景象如看会景年来甚少见”。“高庆访”和“快活楼”是澳门的赌场之名,由于有擂台比武,间接使得澳门的赌场也大发横财。观战的已有五千人,谈论的就更多了。

这是大陆自一九四九年以来,第一个改编自武侠小说的京剧。小说以明代的“土木堡之变”作为背景,我写了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于谦。于谦在明英宗朱祁镇被入侵的外敌俘虏之后,明知会有不测之祸,毅然不顾,另立新君,他非但挽救了国家的危亡,而且在击败外敌之后,力主迎接旧帝回来。后来朱祁镇回朝,发动改变,夺回宝座,果然下旨把他杀掉了。这是历史上著名的“忠臣悲剧”,堪与岳飞的“风波亭”冤狱相比。我是含着眼泪写于谦之死的。

古代兵器,名目繁多,岂止“十八般武艺”。只拿武侠小说中侠士最常用的剑为例吧,剑有单剑、双剑(俗称鸳鸯剑)、长剑、短剑之分,使用方法,因其形式不同而有分别。而且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所铸的剑,也有其不同的特点。远自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铸剑艺术,已是盛开的奇葩了。

我的第三部小说是一九五五年在《大公报》连载的《七剑下天山》,这部小说是受到英国女作家伏尼契的《牛虻》的影响的。牛虻是一个神父的私生子,后来成为革命党人,父子在狱中相会一节,非常感人。我把牛虻“一分为二”,让男主角凌未风是个反清志士,类似他的政治身分;女主角易兰珠是王妃的私生女,类似他的身世。不过在中世纪的欧洲,教权是可以和王权分庭抗礼甚至高于王权的,清代的王妃必须服从于皇帝,“戏剧性的冲突”就不如原作了。《七剑》之后的一些作品则是在某些主角上取其精神面貌与西方小说人物的相似,而不是作故事的模拟。如《白发魔女传》主角玉罗刹,身上有安娜卡列尼娜不能忍受上流社会的虚伪,敢于和它公开冲突的影子;《云海玉弓缘》的男主角金世遗,身上有约翰克里斯朵夫宁可与社会闹翻也要维持精神自由的影子,女主角厉胜男,身上有卡门不顾个人恩怨、要求个人自由的影子。

欧洲在中世纪也曾流行过武侠小说,称为“骑士文学”。中国读者比较熟悉的《撒克逊劫后英雄传》就是其中一部。西方的“骑士”和中国小说的侠客有相同处也有不相同处。相同之处是大家都勇武豪侠,抑强扶弱;不相同之处是:一、西方的骑士必定要认定一个“主人”,效忠主人;二、“骑士”的称号必定要由国王或者至少什么大公爵之类封与,而中国的“侠士”则是民间尊敬的称号;三、西方的骑士总是效忠君王,维护为基督教而战的“圣战”,而中国传统小说中的“侠客”,尽管不敢反对皇帝,但也还有许多独往独来、笑傲公卿的人物。我是认为中国传统小说中的“侠客”要比西方的“骑士”可爱得多的。西方的武侠小说对我影响甚微,倒是那些属于“正统文学”范畴的西方古典文学名著对我影响较大。不过总的来说,接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无论如何都是比不上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的。有人认为我的武侠小说“不脱其泥土气息”,或许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热情的读者不一定可以成为持久的朋友,我当然还有因武侠小说之“缘”而成为老朋友的。新加坡的一位副刊编者与我相交二十多年,当真可说得是肝胆相照。去年他过香港,我与他谈古论今,一时之间,颇有纳兰容若赠顾梁汾词中所说的“有酒惟浇赵州土,谁会成生此意?不信道、遂成知己。青眼高歌俱未老,向尊前、拭尽英雄泪”之感。

写武侠小说三十年,最大的快慰当然是看到武侠小说逐渐获得“各方”的“认同”,它的社会地位也似乎是“今非昔比”了。

第三个“甘”则是更加“自我”,说出来只怕给人骂我只知“独善其身”了。除了还会写点东西之外,别无谋生本领,“所幸”的是,武侠小说的“市场价值”的确要比“严肃文学”高一些,所以还可养家活口,不至于像古代文人那样潦倒终生。

这一天是一九五四年一月十七日,过了三天,我的第一篇武侠小说《龙虎斗京华》就在《新晚报》开始连载了。罗孚后来回忆这一事件说:“这场比武虽然在澳门进行,却轰动了香港,尽管只不过打了几分钟,就以太极派掌门人一拳打得白鹤派掌门人鼻子流血而告终,街谈巷议却延续了许多日子。这一打,也就打出了从五十年代开风气,直到八十年代依然流风余韵不绝的海外新派武侠小说的天下。《新晚报》在比武的第二天,就预告要刊登武侠小说以满足‘好斗’的读者;第三天,《龙虎斗京华》就开始连载了。梁羽生真行,平时口沫横飞而谈武侠小说,这时就应报纸负责人灵机一动的要求起而行了,只酝酿一天就奋笔纸上行走。”

我一向胸无大志,对政治亦无兴趣,罗孚曾在一篇谈金庸的文章中提及我的一件往事:“查良镛这一份办报的兴趣也是梁羽生所没有的。当《明报》办得已是站得稳时,有人也劝过梁羽生,既是一时瑜亮,何妨也办一报。梁羽生笑说没有这个兴趣。”我并不特别喜欢柳永的词,但我却欣赏他这一句:

说“真行”,是给我脸上贴金,其实我毫无把握,对技击我固然一窍不通,写小说也还是破题第一遭呢。所以初时我一直在推,被罗孚“说服”之后,也还要求多考虑几天的,但第二天预告就见了报,我也就只好“只酝酿一天”,就如北方俗话说的“打鸭子上架”了。

“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不过,在我的童年时代,看的武侠小说却没有比别的孩子更多,甚至可能更少。因为父亲从小就要我念《古文观止》、唐诗宋词;虽然没有明令禁止,但却是不喜欢家里的孩子读“无益”的“杂书”,尤其是他认为“荒唐”的武侠小说。“绣像小说”如《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万花楼》之类是看过的,这些小说,虽然写的是武艺高强的英雄,但只是一般的通俗小说,不是武侠小说。属于武侠小说的,似乎只偷看过两部,《七剑十三侠》和《荒江女侠》,内容如何,现在都记不清楚了。还有就是兼有武侠小说性质的公案小说,如《施公案》《彭公案》《七侠五义》等等。对《七侠五义》印象比较深刻,尤其是锦毛鼠白玉堂这个人物。这个人物虽然缺点很多(或许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他的形象就特别生动),却不失为悲剧英雄(他的收场,是陷入铜网阵,被乱箭射成刺猬一般)。还有,《水浒传》是当然看过的,《水浒传》虽然是“官逼民反”的农民起义小说,把它作为武侠小说那是不适当的,但其中一个个的英雄豪侠故事,如“林冲雪夜歼仇”、“武松打虎”、“李逵与众好汉劫法场”、“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等等,都具有武侠小说的色彩。

嵩乃返身闭户,背烛危坐。常时饮酒数合,是夕举觞十余不醉。忽闻晓角吟风,一叶坠露,惊而试问,即红线回矣!

武侠小说一向被排斥于“正统文艺”之外,难登“大雅之堂”。八十年代之前的大陆,更是将武侠小说列为“禁区”的。我写武侠小说之后,甚至有朋友带着惋惜的口吻和我说:“唉,你怎么写起武侠小说来呢?”在这里且撇开“好”“坏”的问题不谈,因为文学意义上的好坏,是另一回事。且谈一谈“难”“易”的问题吧。其实。写武侠小说需要多方面的知识,如果认真去写,恐怕要比写“正统”的“文艺小说”更难。写以现代人为主角的文艺小说,不一定需要懂得中国的历史,写武侠小说就不行。

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

这是就作品本身的评论。有些人却不是这样,他们对有历史背景的小说,好像特别“敏感”,喜欢猜测小说中人物“影射”的是什么人,甚或猜测作者写作的目的。这部小说在大陆未经我同意盗印出版后,一位朋友和我说:“你这部小说引起的议论可还当真不小呢,什么人物不好写,你却偏要写武则天!”我问:“犯了什么禁忌?”他说:“难道你不知道江青自比武则天,有人怀疑你写此书是为了讨好江青呢!”听了此话,倒真令我啼笑皆非了。江青自江青,武则天自武则天,怎能因为江青自比武则天,就给她们划上等号?武则天能文能诗,不论好坏也有政治才能,江青连慈禧太后也比不上,凭什么比武则天?我告诉朋友,我的《女帝奇英传》是一九六一年开始在香港《商报》连载的,有案可查,那时江青在政坛上还未出道呢。

“苦”的说过了,也说说“甘”的吧。

《红线》的主角红线是潞州节度使薛嵩的婢女,另一个节度使田承嗣想吞并潞州,薛嵩惧,红线便自告奋勇,替他去探虚实。一个更次,往返七百余里,将田承嗣床头的金盒取回为信,令得田承嗣赶忙修好。一场战祸,遂得避免。书中写红线往探魏城(田承嗣驻地)之后:

不过,虽以“女帝”作书名,故事的主线却并非放在武则天身上。这部小说曾先后在香港、新加坡、台湾三地的报纸连载。台湾报纸连载时对它的内容曾作简介,指出:“背景是唐代女帝武则天的诡奇浪漫事迹,但情节却环绕在两对江湖儿女永难消泯的恩怨情仇之上。……梁羽生为本书主角设下的难题,事实上也是那个时代诸多历史恩怨的爆发。”我认为这个“简介”是很恰当的。

举一可以例百,对中国古代兵器的研究,已经成为一种专门学问了,近代学者周纬著的《中国兵器史稿》就用了整整三十年功夫,和我写武侠小说的时间一样长久。试想如果要按照不同特点“如实”描写,一招一式都很有根据的话,会得到什么效果?只怕未得专家的称赞,先给读者讨厌了,我这样说并非不必讲求专门知识,只是要用在适当的地方。小说的创作和学术著作毕竟是有点不同,毋须那么“言必有具”的,否则就变成教科书了。当然,这也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大陆报纸则是八十年代初才开始刊登的,虽然迟了二十多年,在大陆却是“最早”。一九四九年后,武侠小说在大陆尚属“禁区”,连提也没人提的,好像武侠小说从未存在过一般。大陆也是先在“小报”刊登,然后才是大报。“小报”是作为《花城》和《广州文艺》增刊的《南风》,一九八一年二月开始连载;销数在大陆数一数二的足以称为大报的《羊城晚报》,则是迟至一九八四年十月才开始连载我的《七剑下天山》,但在当时也还是最早刊登武侠小说的“官方大报”,在刊载过程中,曾受到很多人反对。同年十二月,北京邀请我参加全国第四届作协代表大会,会上,在我所属的那个小组中也有讨论武侠小说,至少武侠小说的“禁区”虽然尚未明文开放,亦算得是官方默许的开放了。大陆也因而掀起一个武侠小说的高潮。有朋友对我说,“这回武侠小说总算是登上大雅之堂了”。不错,这个“堂”虽然不是某个“大雅君子”的私人之堂,但却是集中了全国著名作家的会堂,足够分量称为“大雅之堂”的。

五十年代初,香港的大报或自命大报是不屑刊登武侠小说的,用罗孚的话来说,“它们就像流落江湖卖武的人,不大被人瞧得起。”时至今日,不但香港的大报在刊登,海峡两岸的大报、海外著名的侨报也都在刊登了。

我写武侠小说,纯属偶然的因缘,故曰“忽遇”也。

绛草凝珠,昙花隔雾,江湖儿女缘多悟。前尘回首不胜情,龙争虎斗京华暮。

写武侠小说是需要丰富的幻想力的,我认为过了五十岁,已是不适宜于写武侠小说的年龄了。一九八一年,我已经五十六岁,只因朋友知我有“封刀”之意,集了龚诗两句给我:“且莫空山听雨去,江湖侠骨恐无多。”为酬雅意,拖迟两年,恰好凑满“三十”之数,虽然实际的时间是二十九年零八个月,但计年的习惯是取其约数,所以也可自称是写武侠小说三十年了。

唐代的武侠小说都是短篇,如《虬髯客传》、《红线》,都不到三千字,在这么短的篇幅中,写故事、写景物、写性格,每一方面都写得很精彩,这确是极不容易的事。《虬髯客传》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详,不必赘述。这里只举其中写李靖、红拂在旅舍初会虬髯客一段为例,让我们看看作者的艺术手法:

如果说香港是我武侠小说的老家,则新加坡可以算是“第二家乡”,我的小说在新加坡报纸出现,仅落后于香港一年。罗孚在写我的文章中,提到星马报纸重金礼聘香港武侠小说作者的事,新加坡最早登我的小说的报纸《民报》,在当时却还是未入“大报”之列,虽是“礼聘”,却非“重金”,只是当地的“一级稿酬”。但这个虽非重金的稿费,却最令我难忘。当时新加坡还未独立,主编黄科梅曾因政治案件入狱数月,报馆关门,出狱后又过了一段期间方重新开办。当时香港的翻版小说是非常快的,在报上连载的小说,几乎是每十天就出一个小册子,早已充斥于新加坡市面了。我有一批稿件因失了报纸的“时效”未能刊出,但黄科梅出狱后仍坚持要“照付稿酬”,说是不能连累作者因报馆的意外事件而受损失。稿酬事小,这个守信重义的精神却是最为难得。

陈寅恪是不鄙薄俗文学的,他有《论再生缘》一书,将这部清代才女陈端生著的弹词小说,拿来与希腊、梵文诸史诗比较,对它的传奇性和艺术性都推崇备至。金应熙虽然没有这方面的著述,却也是标准的武侠小说迷。在岭大教书的时候,还珠楼主和白羽的新书一出,他必定买来看,而且借给有同好的他的学生看。我不但向他借书,还经常和他谈论武侠小说,谈到废寝忘餐。

新加坡的大报是在踏入六十年代之后才连载我的小说的,《星洲日报》和《南洋商报》都在刊登,所付的稿酬也的确是超乎当地“标准稿酬”的“重金”了。

由于我完全不懂技击,所谓着重写意的“自创新招”,只能从古人的诗词中去找灵感,例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两句诗,我就把它当作“剑法”中的招数,前一句形容单手剑向上方直刺的剑势,后一句形容剑圈运转时的剑势。又如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中有这么几句:“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虽然“剑器”非剑,但我也从其中找到灵感,引用为描写“剑意”的形容辞,不辞通人之消了。

中学时代,我看的武侠小说也不算多,对近代的武侠小说更是看得少之又少。心理学家说,童年、少年时代欠缺的东西,往往在长大后要求取“补偿”,我在读大学四年期间,大量地阅读近代武侠小说,或许就是基于这种欲望。另外一个因素,是受到一位老师的影响。这位老师是史学大师陈寅恪的关门弟子金应熙,当年岭南大学最年轻的讲师,“四人帮”倒台后任中山大学的历史系主任,现在则是广东历史学会的会长。

除了益友,还有良师。华罗庚教授虽然是老一辈学者,思想却极“新锐”,他对武侠小说的观感,对我具有启发作用。有趣的是,谈起武侠小说时,他似乎童心犹在,他的腿不大灵活,有一次谈得兴起时,曾伸拳比划几招。可惜一九八五年六月,在日本作学术演讲时,不幸突发心脏病逝世,有如士兵之死在前线。已故老词人刘伯端最讲究格律,对我小说中的词,往往可以整首念出来,在谬赞之余,也直率地指出我某一首词某一个字不协音律。清史专家汪孝博则在武侠之外,对我的“联话”写作帮助更大。

同年七月下旬,我首次访问台湾,参加了《中央日报》副刊主办的“武侠小说算不算文学”座谈会,参加者有“中央研究院”美国研究所所长孙同勋、台大外文系教授林耀福、武侠小说专家叶洪生、小说家黄凡、散文家陈晓林等多位学者,结论是“一致赞成应归属于文学领域”。

多年前我曾在一篇题为《著书半为稻粱谋》的短文中,借龚自珍的一首诗答友人:

尽管我在大学喜欢看武侠小说,但我的志愿还是在于学术研究的,做梦也想不到我这一生竟然会跟武侠小说结下不解之缘!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日,台湾《中央日报》首先连载我的《还剑奇情录》,由台静农先生题字。台老是台大前中文系主任,著名书法家,鲁迅的门生,今年已八十多岁了,也是我心仪已久的文学前辈,在报上得见他为我的小说题字,实有意外之喜。继《中央日报》之后,台湾的民营大报《联合报》刊载我的《塞外奇侠传》;另一民营大报《中国时报》从八月开始,也在连载我的《武林天骄》。

倘若要得到更多一些有关剑的知识的话,那还要博览历代的“论剑”之书,那些书除了论剑质之外,还旁及剑上的铭文、装饰、花纹等等。例如战国名剑刃上的“糙体天然花纹”,就是极有艺术价值的,即《越绝书》所谓“淬如芙蓉始出,烂如列星之行,浑浑如水之溢于塘,岩岩如琐石,焕焕如冰释”是也。

武侠小说的读者是最热情的,他们对小说的投入,甚至超过作者。我写《萍踪侠影录》时,接过几位女读者的来信,认为女主角云蕾并非特别出色,“不服气”张丹枫何以对她情有独钟。写《女帝奇英传》写到李逸之死时,也有读者来函认为不该悲剧收场,“贡献”几个可以令他“起死回生”的办法。

回头再说我对这个难题的解决方法吧。写实既不可能,我只好“自创新招”,改为“写意”。

弱水萍飘,莲台叶雾,卅年心事凭谁诉?剑光刀影烛摇红,禅心未许沾泥絮!

武侠故事每多“奇缘”,偶然性的因素,往往影响人的一生,我的“故事”虽然说不上“奇”,但确实是以偶然因缘才写上武侠小说的。一位与我相识多年的诗人朋友,曾这样感慨的说:“假如当年没有吴陈比武之事,假如不是当年某报主编忽发奇想,拉他‘助阵’的话,这位现代书生如何会轻功了得,‘登萍渡水’,‘闯入武林’?但‘下山’(《七剑下天山》)之后,如此良久地浪荡江湖,即使连他本人也是始料所不及的吧?”

一九七九年,我与华罗庚教授在英国的伯明翰相识,当时他刚刚看完我写的《云海玉弓缘》,觉得很有趣,认为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成年人都喜欢看武侠小说,少年人自然是更加不用说了。因为限于经济条件和知识水平,少年人的读物自是远远不及成年人的多样化,而且“童话”也毕竟是属于他们的。

从《七剑下天山》开始,我也尝试运用一些西方小说的技巧,如用小说人物的眼睛替代作者的眼睛,变“全知观点”为“叙事观点”。其实在《红楼梦》中亦早已有这种写法了,如刘姥姥入大观园是姥姥眼中所见的大观园,贾宝玉的房间被她当成小姐的香闺,林黛玉的房间反而被她当成公子的书房,而不是由曹雪芹去替她介绍。不过,在旧武侠小说中还是习惯于作者去定忠奸、辨真伪的。故事的进行用时空交错手法;心理学的运用,如《七剑下天山》中傅青主为桂仲明解梦,《云海玉弓缘》中金世遗最后才发现自己爱的是历胜男,就都是根据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西方小说技巧的运用,我是不及后来者的,但在当时来说,似还有点“新意”。

由于对一天见报的小说还没有想好具体的情节,有的只是模糊的故事架构,于是我先来段“楔子”,说些“闲话”,以一首词作“开篇”,调寄《踏莎行》:

短短一段,写红拂的慧眼识英雄,不拘小节,虬髯客的豪迈绝伦;而李靖则多少有点世俗之见,直到红拂摇手示意之后,方知来者乃是英雄。三人的性格,都是恰如其分。对白精炼,读之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少小无端爱令名,也无学术误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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