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我倒更喜欢你的父母。
(1)妒忌拥有罗尔斯罗伊斯汽车的人
也许没有人愿意拿两张观看《哈姆雷特》的戏票换一张楼座票去欣赏莎士比亚这一幕,但看来济慈的确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尤其重要的是,他在琢磨莎士比亚的坐姿的同时,详细地描述了自己的坐姿,让后世得以想象他的脚斜放在地毯上,脚后跟稍稍提起的情形。假如济慈仅仅告诉他的哥哥乔治芬尼·布劳恩是如何理解雪莱“情绪低落时在那不勒斯附近写的诗句”的,后人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这一信息了。
要写好一部传记,诀窍是知道什么时候停止。“一部传记要么长如鲍斯韦尔所写,要么短如奥布里所写,”——利顿·斯特雷奇如是说。詹姆斯·鲍斯韦尔为约翰生写的长达1492页的超级传记与约翰·奥布里为十七世纪名人写的每人一页的节食式的速写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产生了《约翰生传》的博大而又详尽的写作方法无疑是极好的,”斯特雷奇承认道,“然而,如果写不了那么长,我们也不必搞折中;那我们就取其精华,用一两页的篇幅勾画出一个生动的人物,不做解释,不用转折,不加评论,不说废话。”
伊莎贝尔玩她的纵横填字游戏去了。我拿起一支铅笔开始思索起来。这可不是一件容易事。有一些问题必须写明确:她是个女人,住在伦敦,二十多岁。但她的性格怎么能够轻易说得清楚呢?于是我就想象她在一家超级市场附近一边等公共汽车一边吃胡萝卜。但这能说明什么呢?我说不准:某种耐心,不加掩饰,也许是幽默。该不该提她的业余爱好?她对男人的态度?她很不情愿填这份表格?
“也许正因为如此,女人们才忘记了他。所以他才不得不在《纽约书评》上登征妻广告。他好像没读过多少书。你看他加上的那句:‘自命不凡类型的请找别人’。太刻薄了。”
传记篇幅膨胀的原因何在?奥布里简洁明快的人物速写手法为什么总是不合时宜?这种篇幅上的大男子主义起源于何处?是因为人们相信越长就一定越好吗?
“他会说,‘我也许是又瞎又聋,那你也犯不着再把我灌醉呀。’”
有一条微妙的小道尴尬地夹在传记材料过剩与材料不足之间,那就是,既不能为给读者提供一个清晰的形象而说得过多,也不能少到只有陈词滥调。粗俗的讽刺与一个过程之间并没有万里之遥。只要亚马孙河的热带雨林不被最“肥胖”的传记的饕餮胃口吃掉,如果一个人希望向一位朋友描述另一位朋友,又要不至于使他们误了最后一趟回家的火车,这一过程就仍将继续下去。
c)是不是有人花钱雇你夸我的?
a)我知道。
一个人的行为越是伟大,他的琐事越有情趣。如果你是以清理下水道谋生的,谁也不会在乎你喜欢什么时间睡觉;如果你写过《远大前程》,喜欢十一点钟就寝,大家就会普遍感兴趣。公平地说,假如你是清理下水道的,而且碰巧你又杀死了你的妻子,那么毫无疑问,你的形象肯定会出现在报纸上。清理下水道和星期天上午擦车是被人遗忘的真正前提。身份与行为之间的联系总是一致的。
5.(d)
“哼,我看就是那样。如果说你看问题的眼光比较复杂一点,那我倒是很欣赏的。”
“上帝啊,我看还是永远不写为好。”
什么时间适合于喝令传记停止前进,我最后在另一个地方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有一天我乘地铁的时候偷听到了两位老妇人的谈话。她们好像是为其中一位的丈夫寻找生日礼物。
c)按两次门铃。
假如不概述一番一个人的一系列特点,他就可能会迅速消失在其主要特征或主要习惯后面,因为主要特征或主要习惯似乎能够掩盖其他所有特点;他或她也可能会仅仅变成一个离婚者,一个厌食者,一个渔民或一个结巴者。假如一个人为巴里·马尼洛的音乐所吸引,人们就会产生如下简单的联想: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圈出伊莎贝尔的句子和对话的正确结尾:
假如不具有侮辱性的话,给伊莎贝尔写一个征友广告倒是很合适,从中能发现她的很多特征。(为避免别人认为是恶意,鲍斯韦尔这样写道:“我记得很清楚,约翰生博士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要写一篇颂词,他也许会对一个人的缺点视而不见;但如果他要写一个人的传记,他就必须如实反映。’”)
也许有人认为,要把一个人的一生装进不及一片烤面包大的空间里,这也太难为约翰·奥布里了。然而,没有任何东西能跟把一个人的生平装进一个不及吃了一半的干酪饼干大的空间里这样惊心动魄的挑战相提并论。
(2)误解宏观经济学
b)八点左右来。
c)起码天气很晴朗。
莎士比亚的坐姿及其他琐事的吸引力似乎是建立在一个重要而复杂的前提上的,那就是鲍斯韦尔写的长篇传记的理念:日常生活中被认为是微不足道的琐事一旦跟伟人沾上边,就会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因而值得不厌其详、大书特书(愤怒的评论家们可能会称之为“冗长乏味”)。坐椅子的技巧通常并不怎么有趣,本来纯粹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写过好几部论述西方文学的杰作一旦与无精打采地坐在天鹅绒面的凳子上的习惯联系在一起,似乎真有点奇特。
5.“今天我觉得心情不太好。”
尽管斯特雷奇对《约翰生传》表示认可,但人人都能感觉到,与鲍斯韦尔的繁杂臃肿相比,他更喜欢奥布里的简洁。他嘲笑他的同代人“用没有消化的大块原材料、拖沓的文风、单调乏味的赞颂口气,以不加选择、不加分析、毫无章法的拙劣手段炮制一部部肥胖的……”
(3)她的书架上没有亚里士多德的《尼可玛可斯伦理学》
“不,亲爱的,他已经收到一本书了。”
“我知道他一准儿会怎么说。”
“你总是那样对我,”伊莎贝尔说。当时我们正计划去巴黎度假,我跟她开玩笑说我们可以另外租一条渡船专门拉她的行李。
除了得肩负晚上孤枕难眠的压力以外,任何一个征友广告的作者都会乐于承担上述任务。伊莎贝尔特别喜欢那些广告。一位美国朋友给她寄来一本《纽约书评》杂志,她只看其中的“征友广告”部分。据谣传那是全世界写得最好的。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反正我不愿让人们认为我太喜欢接电话,是不是?”
巴黎地区同性恋作家,与母亲很亲近,患气喘病,喜欢参加社交活动,喜欢弗美尔、长句子、阿纳托尔·法朗士、汽车司机、取女人名字的男人、威尼斯。旅行不方便,说话唐突,睡前不亲吻。在完成一项大工程。请寄照片。
“你为什么总是等很久才接?”我问她。我知道,她就坐在电话机旁。而她却非要等电话铃响过几声之后才会拿起听筒。
b)不对。
“我倒是真考虑过。和盖伊分手后,有一段时间我很孤独。”
一位求知欲强烈的波士顿男子,体格健壮,富有冒险精神。我酷爱故事:读故事,写故事,看故事,听你讲你的故事,给你讲我的故事。有点爱幻想,但很成功。欲觅一位性情顽皮、模样漂亮的女士。 | 一位楚楚动人、性格开朗、富有同情心的女士,多才多艺,但喜欢简单的娱乐,如听音乐、读书(小说和历史)、户外运动、旅行与冒险。我想觅一位年龄37—47岁之间、正直诚实、拿得起放得下、喜欢有头脑的女人、对爱情婚姻与家庭感兴趣的男士。 |
征妻:我一年前离异,欲觅一位智力正常、头脑冷静,对婚姻与家庭有兴趣的女士。我三十多岁,身材高大,仪表堂堂,体形优美。我是一个百万富翁。我想寻找一位二十多岁或三十多岁、身段极其优美、富有吸引力的女子,自命不凡类型的请找别人。请寄玉照。 | 旧金山的一位热诚的女人,职业作家兼工厂领导人。喜欢旅行,仍在寻觅一生的爱情。 |
一位娇小、激进的都会女子欲觅一位头脑非常敏锐、思想非常解放、滑稽有趣、身体健康的男士,年龄45—58岁之间。我喜欢文化活动、高尔夫球和开明政治。家住伊萨卡地区。 |
莎士比亚的坐姿?济慈当时是认真的吗?任何一个对哈姆雷特的巨大痛苦感兴趣的人真的会关心莎士比亚的坐姿吗?更何况是写过《爱情这里来》和《歌鸫的话》的伟大浪漫主义诗人呢?不过,假如我们设想莎士比亚的那一行是坐在椅子上、趴在桌子上写的,当时他的两只脚都放在地上,两只手都放在桌子上,因为是在一个春天的上午,天暖和得不需要关窗户,所以壁炉里没有生火,难道我们就能够说对诗人莎士比亚以及他的任何一部戏剧(《暴风雨》中的令人费解之处、《李尔王》的象征意义、《驯悍记》的寓意……)真正理解了吗?换个方式,为了避免例子太缺乏戏剧性,我们不妨再设想,莎士比亚正坐在“环球剧院”里观看《裘力斯·恺撒》的演出,突然对剧院里观众之稀少、支付演员薪水之困难、演艺界竞争之激烈、扮演勃鲁托斯的演员演技之拙劣忧心忡忡。他叹了口气,问自己这一切麻烦是否值得。他当时可能想到过要把类似的想法通过他正在写的剧本的主人公的嘴说出来。于是他跑到后台,抓起一支笔和几页纸,坐在一摞紫色窗帘上写起来。他把纸放在右膝上,左膝蜷曲在右膝下,一只手扶着地保持平衡。
d)想一想更糟糕的事,你的心情就会好起来的。
“是吗?”
“我不知道。也许像是‘欲觅一位聪明、滑稽、漂亮的男士星期六下午说话、做爱。有犯罪问题者免谈。请寄照片和阴茎尺寸’。”
“我就是那样。”
(2)做寻常的人,干不寻常的事(杀人、中彩获奖)
然而,一个人写字的姿势却不能说有这么重要。有谁会关心交通局长什么时候出去散步,财务经理是喜欢皮转椅还是喜欢凳子呢?谁要是心甘情愿地同意在列宁或孟德斯鸠的传记里加上这么一段,以后他就会吓得不敢再提小人物的坐姿了,即便是在较长的谈话停顿中。
“我不想争论,你也不想。那好吧,请闭上嘴或者换个话题。”
与伊莎贝尔认识时间虽长,却不能帮助我获得更多的灵感。我所想到的也只有以下这些:
“当真。”
鲍斯韦尔是按第一类的前提记述约翰生博士的:“他坐在椅子上谈话甚至遐想的时候,通常总是把脑袋朝右肩膀歪,摇头时总是颤巍巍的,身子一会儿靠前,一会儿靠后,用手掌沿一个方向搓左膝;不说话的时候嘴里发出各种各样的声音,一会儿像反刍,或者叫做嚼口香糖,一会儿像吹口哨,一会儿像是弹舌,仿佛是母鸡咯咯地唤小鸡,一会儿又像是用舌头击打上牙床,仿佛是在低声发音——突,突,突。在做这一切动作的时候有时是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态,但更多的时候是在微笑。”
“再说,你写得也太长了,几乎是其他征友广告的三倍,要把它登在报上我可掏不起版面费。而且你也应当要求应征者寄照片来,在这方面我还是很挑剔的。如果真要找个生人,那就不妨找个漂亮的。”
3.(d)
一位年轻、漂亮但并不总是随声附和的女士,不习惯填这种表格,并认为喜欢填的人应当和邻居交朋友,在公共汽车站吃胡萝卜,厌倦了与性受虐狂的关系,喜欢园艺,擅长开车,不善于摆弄摄像机,喜欢吃麦淇淋而不喜欢吃奶酪,每逢星期一都会产生扔掉工作的念头(枯燥的工作,不希望人们以此判断她,所以她不想提这件事,避免在聚会时谈论这一话题,却又会怀疑那些不谈论它的人),除了厨房以外的房间都很整洁,讨厌小黄瓜、盗匪电影、弥尔顿、摇滚乐队,星期二拎出垃圾桶,嫌鱼刺太多,每天过午夜才睡觉,有时候也爱父母、游泳、扯闲话、挖鼻屎、鲍勃·迪伦、橙汁、瓦茨拉夫·哈韦尔、躺在澡盆里看书。
(3)拥护时髦的生态保护
对他来说,不幸的是,他的嘲笑并没有产生明显的效果。传记作品的篇幅继续在无情地扩大。1918年,一部传记的平均长度为453页,到二十世纪的最后十年,这一数字猛增到875页,增长率高达93.2%——大大超过了该时期的预期寿命增长率。
下面是一个烤面包片:
“哦,太差劲了,”伊莎贝尔看了后说。“你根本看不出来这人是谁。听起来她傻乎乎的。”
(4)诚恳得令人难受
a)你能这样说太好了。
“真是一帮怪物,”伊莎贝尔一边一栏一栏往下看一边说,“可不敢在黑暗的小巷里碰见这种人。你瞧那个‘征妻’的家伙。真有点野蛮,就像是要‘收购’一部旧百科全书一样。他把眼光瞄准了‘智力正常、头脑冷静的女士’。说不定他的前妻因为不肯替他熨衬衣被他锁起来过呢。你可以想象出他们在一个放有食物搅和器和废物破碎机的美国家庭的厨房里吵架时的情形。那位妻子一定是一个异常礼貌、极有教养、消极防守型的女人。有一天,因为他说了句‘餐桌上是不是有个面包屑,亲爱的?’她对这只猴子失去了自制力,抓起厨房里的一把大刀向他扑过去。他还说自己‘体形优美’。他说这是什么意思?也许他去见面的时候还会带着健康证。他只是想找个女人睡觉罢了。”
不知那些大传记作家们是如何玩这种游戏的。普鲁斯特专家会如何填写这样的表格呢?
c)我更喜欢女人。
“好,你给我一会儿时间。”
“就因为最后一点?”
人这种生物本身可以分为三大类,现按重要性依次排列如下:
“那你会怎样写?”
“哦,还是不说吧。”
伊莎贝尔确实不怎么会打行李。然而,如果你在她不高兴的日子里提到这一点,她就会对你大发雷霆,因为她担心你把那看作是一大堆问题的象征,看作是她的性格的反映。被称作神经质的打行李者可能表明一个人不仅不会收拾箱子,而且还表明她会忽略购物单上的一半内容;她会把钱包忘在柜台上,会把孩子忘在公共汽车站;她得试六次才能把汽车停进狭窄的车位上。
部分原因可能是不确定危机。人们无法确定要了解一个人重要的是了解他什么。由于没有明确的答案,于是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什么都重要。他们甘愿放弃神圣的选择权利(借口是:传记作家怎么能像上帝那样决定取舍呢?),一切都得包罗进去,不是因为有人说有价值,而是因为它发生在主人公的身上。既然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自然也应该是他的传记的一部分。
“你是,你就是。你把我当成精神病旅行者,既不会飞,又不会收拾箱子。在你看来,我真是一个没有头脑的怪物,对不对?一个逗着很好玩、父母很奇怪、什么都不会安排的人。”
这些单身男女不同方式的成功表明,有些词语比另一些词语更能有效地表现性格。有些词语特性弱,而有些词语特性强。如果我告诉你伊莎贝尔在派莱克斯耐热玻璃烤盘里做卤汁面条,你只能了解到她的卤汁面条是在派莱克斯耐热玻璃烤盘里做的,其他什么也了解不到。它所传达的信息不会超过事实的范围。然而,她回电话的独特方式却能暗示出更多的信息。
“我敢说他是个精神病。正常的人是不会在征友广告上写要求女人‘身段极其优美’的。”
“你这样说不公正,伊莎贝尔。也许他真是不错,很孤独,但是……”
“他会怎么说?”
无须当事人亲自证明就能确切地知道一个人对某一件事的反应。这难道不就是对一个人充分了解的绝妙例证吗?尽管有时候可以从中判断出马拉松式婚姻令人沮丧的特征或发生外遇和申请学制陶课程的前奏曲,但正确结束另一个人谈话的罕有技巧中毕竟是蕴含了大智慧的。
“当真?”
a)别担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几条里面有真实的吗?用这种图解的方式探索一个人的性格特征当然不会准确,而且试图用这种滑稽的方式证明一群人什么时候喜欢玩,断言那些被称为“犹太老板”的人个子一定很矮、达赖喇嘛的崇拜者确实有人被活埋过也是危险的。
然而,一个传记作家无论如何努力,也不可能完全避免想象(还有选择),因为一个人的一生太长了,要把它写成一本书没有想象是办不到的。标准必须降低,正像伊莎贝尔最终还是得选择去雅典旅行时在六件套衫中带哪一件。传记作家也是如此,他们也得确定,在有关和多克斯·马戈茨饭店的服务员的三十三件轶事趣闻中,究竟哪一件最能说明他的性格。
“啊,也许他忘记了女权运动。”
“你会写征友广告吗?”我问伊莎贝尔。
(2)她的衣柜里有一双细高跟鞋
“这是原因之一。”
在那些与英国新闻界和社交界熟悉的人看来,根据其订阅《卫报》的事实来描写一个人,指出他的下列情况,这可能是一种拙劣的方法:
“假如你想写呢?”
我能向伊莎贝尔提出这样的要求吗?
我想象出了一个严格的测试方式:
“阴茎对很多女人是很重要,尽管有许多声音安慰我们说做爱重在过程,不在阴茎大小。那好,你为什么不替我写一个呢?就算是一种挑战吧。”
无论那位仪表堂堂、体形优美的百万富翁有什么缺点,征妻广告足以显示他是一个身体健壮、内心孤独的人。许多征友广告用词枯燥乏味,这清楚地表明,要让一个人在征友广告中把自己写得像罗密欧或朱丽叶那样有血有肉是何等困难。第三格和第四格里的女人实在无材料可写,不得不借助于一种陈旧的格式——宣称自己喜欢旅行。
4.(b)
有些事情无论谁做都重要。如果一个女人杀死了坐在浴盆里洗澡的男朋友,那就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件,即便那个女人不是夏洛蒂·科黛,她的男朋友也不是那个名叫马拉的法国革命家。虽说一个普通男友的死会令邻居们震惊,而马拉的死却可能会改变历史,但杀人行为本身的重要性足以超过“谁被杀”或“谁杀的”之类的问题。
奥布里所了解的理查德·斯托克斯博士的轶事趣闻可能还有一百多件。比如说,他可能知道理查德多长时间出去散一次步、他的手帕是不是绣花的、他是否更喜欢吃芥末而不太喜欢吃辣椒、他的马叫什么名字、他能背诵《圣经》里的哪些段落。尽管这些都是理查德生活中的一部分,但奥布里肯定认为,对于他的写作任务来说,这些细节都是他手头的附件。就是说,在只有一块烤面包的空间里加进过多的材料,以期让死人复活,只会把一个人的生平降低为基本特征的综合。
“那你打算给拉里买什么呢?”
d)你也是。
最敏感、最聪明的传记作家也许常常会被认为是能力最差的,因为他们不能(在600页结尾)给我们留下一个富有魅力的帕尔马公主式的感觉,让我们觉得温莎公爵就是温莎公爵;雷纳·玛丽亚·里尔克就是雷纳·玛丽亚·里尔克;曼·雷就是曼·雷。
选择错误或选择内容不够可能会招来借机讽刺或仓促取消赎回权的骂名。
为此类琐碎小事寻找空间意味着毫无保留地赞同卢梭对传记的态度。他的《忏悔录》是以那句著名的声明开始的:“我不像世界上的其他任何人。也许我不比别人好,但起码我跟他们不同。”把“起码我……”几个词换成“起码我看画的方式不同……”,就会得到一个新的传记宣言。
d)食物会坏的,提前吃了。
1.(d)
1.伊莎贝尔:“星期五你能来我家吃晚饭这太好了。哦,请记住……”
喜欢旅行?她们希望藉此告诉我们什么呢?假如目的地是一个美丽的地方、飞机按时降落、手提箱没有丢、货币兑换率又很合算,有谁会不喜欢旅行呢?相反,假如不得不穿过敌对国的领土、到达目的地时又碰上大罢工、住宿的宾馆供应的淡菜腌鱼有毒、信用卡在拥挤的露天市场里的地毯摊位前被盗,有谁会不讨厌旅行呢?
a)对。
他说得很对。把一个人的一生安排在一个烤面包片大小的空间里,这一点很有吸引力。下面是奥布里正在为某一位名叫理查德·斯托克斯的数学博士画的速写:
2.“你很漂亮。”
e)把车停在有停车计时器的地方。
大部头传记里也有类似“打行李”的问题。它们宁可以五百页符号让读者厌烦,也决不肯遗漏任何细节。作者想象力之匮乏由此可见一斑(伊莎贝尔打行李也可以说是缺乏想象力)。传记作家可能没有时间想象,而想象正是儿童、说谎者和小说家的工具。
其父为伊顿书院毕业生。他在伊顿长大,就读国王学院,师从奥特雷德先生,学习数学(代数)。沉湎于专业却很清醒,恐怕就像一只破裂的玻璃杯。成为罗马天主教徒;在列日结婚,婚姻不幸福;养狗、猫等;入苏格兰籍。因债务在纽盖特坐牢,1681年4月死在狱中。
但这仍然不能解决利顿·斯特雷奇原先提出的问题。那是一个关于空间的问题。伊莎贝尔每逢外出旅行的时候都会面对这个问题,因为她总是一时冲动带上挂衣箱,而不是将要带的东西削减为五件,好往旅行袋里装。她不相信自己的判断,所以她宁可带三个手提箱,以免猝不及防来个大冷天而没有粗呢上衣,或者突然碰上个大热天而没有比基尼游泳服而束手无策。即便是她对目的地所处的气候带很清楚时也是如此(如巴厘岛、赫尔辛基)。
“不对。”
a)带一瓶白葡萄酒来。
如果说说得太多会带来问题,说得太少也会有危险,因为信息不灵可能会让人胡思乱想。假如我不用几句话给你谈谈伊莎贝尔的驾驶技术(技术娴熟,可以一下子把车停进狭窄的空间里,可以强行从三挡换成四挡),你也可能会认为她打行李不行,开车肯定也不行呢。
现在让我们回头看看他的辩解。鲍斯韦尔清楚地知道他为什么要对我们这样说:“我坚信自己的看法:细枝末节的小事常常能反映出性格特点;这些细枝末节如果与一个杰出的人物有关,又总是引人入胜的。”
“不知道,今年我心里连一点谱都没有。”
b)我也是。
(1)做不寻常的人,干寻常的事(坐椅子、生儿育女)
“不,你不是。我只是……”
但这种游戏也有其魅力。我们对一个人了解得越少,越会觉得他与众不同、值得一交。小说中那些令人难忘、色彩斑斓的人物绝大多数都是平面的:我们对普鲁斯特的了解远远超过对帕尔马公主的了解,然而那位公主远比普鲁斯特成功。我们之所以记得她,是因为她只有一个特征:她希望人们把她看作是仁慈的典范。她的所有行为以及那些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全都来自于这种荒唐的图解方式。而普鲁斯特呢,他专横地引导我们接受他终生持有的观念和想法,但却仍然费解得令人难以忍受。他的生平传说丰富得令我们无法想象,既充满着矛盾,又缺乏任何必然的联系。
“说下去。”
“要不就买一瓶威士忌?”
“我不是在讽刺你,别使小性子丢人现眼了。”
有一阵子我认为我得了个A级:
4.“你的父母真了不起。”
b)谢谢。
这跟约翰·济慈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是大相径庭的。诗人在写给哥哥乔治的一封信中表达了想了解伟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强烈愿望。他对哥哥说,他是在背对着火炉给他写信,“一只脚歪斜地放在地毯上,另一只脚的脚后跟微微抬离地毯……这些都是小细节——可我想知道任何一位伟人生前两脚这样放时是不是也感到很舒服:我想知道莎士比亚开始写‘生存还是毁灭’时坐的姿势。”
认定某些人是故意迟迟不接电话,其实就是在间接地暗示,人们都相信普通人坐得离电话较远(在厨房勾兑马提尼酒),避免自己对别人、对社会问题显得过分热情,都有一种扭捏作态的倾向,或者相信人们都希望通过让人等的方式表现自尊。
b)假如他们不是我的父母,我也会这样想。
d)男人不值一提。
但我所了解的情况与此略有出入:细枝末节的小事只有与一个较为平凡的女人有关时才有可能有趣。伊莎贝尔在博物馆里观看绘画作品的方式上就出现过这样一件“琐事”。罗杰斯先生拉着他的三个小孩子去参观一座又一座博物馆。孩子们腻味透了,因为对他们来说,除了凝视那些索然无趣的美人儿之外毫无目的可言。为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罗杰斯先生早就想出了一个巧妙的计划:他告诉他们,看的时候要想着你可以挑选其中任何两幅画拿回家去装饰自己的房间。于是,孩子们立即都把每一幅画看成了他们自己的潜在财产,兴致勃勃地仔细观看起来。伊莎贝尔会拿走德加的画还是德拉克鲁瓦的画?为什么不拿安格尔或莫奈的画呢?这一习惯一直延续到她的成年时代。那时候,伊莎贝尔从博物馆里出来时,手里总是捏着她想带走的两幅画的名字。
c)我想多花些时间跟他们在一起。
(1)那个歌迷是个女人
济慈的信使人想起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一个人的坐姿本身是否有趣,或者仅仅因为或主要因为他写过《威尼斯商人》或《海上十四行诗》才有趣。
3.“男人不值得信任吗?”
2.(c)
(3)做寻常的人,干寻常的事(吃脆饼、买邮票)
“何不给他买一本书呢?”
(4)她喜欢坐在小纸阳伞下喝草莓代基里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