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这三回里穿插描写了很多的事情,但贯穿这三回的,却是贾芸和小红这两个角色。《红楼梦》里有很多个爱情故事,不少读者只去注意宝、黛、钗的三角恋爱,其实贾芸和小红的爱情故事曹雪芹也是很用力地来写的。第二十四回和第二十六回的回目里,芸、红各暗出一次,小红明出一次(痴女儿),四句话里三句属于他们,正文里关于他们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发挥主观能动性,互相传帕定情的描写所占篇幅不小,刻画得非常细腻、生动。曹雪芹写芸、红自由恋爱,连脂砚斋开头也不理解,特别是对小红这个角色,在还没有看到后面的时候,她曾写下过“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的批语,后来她自己又在同一处写批语纠正:“此系未见抄没后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前一条批语最后注明写在“己卯冬夜”,后一条批语末尾注明“丁亥夏,畸笏”。这个己卯应该是乾隆二十四年(公历1759年),那一年曹雪芹肯定还活着;这个丁亥则应是乾隆三十二年,公历1767年,曹雪芹已经去世三四年了(曹雪芹究竟是壬午年还是癸未年除夕去世的,红学界有争论,周汝昌先生考证出是癸未年除夕,则公历已在1764年)。己卯年冬天的时候脂砚斋在没看到后面写出的文字时对小红这个形象的塑造产生了错误理解,到丁亥年夏天她重翻曹雪芹遗稿,看到这里立刻在书眉(书页上方空白处)写下更正。这个现象说明了好几个问题:
二、两条批语之间明显的前后呼应、更正的话语关系,说明脂砚斋和畸笏叟就是同一个人。查所有现存古本的批语,自壬午年畸笏叟的署名出现后,就再没有署名脂砚斋并注明那以后年代字样的批语了,这也就更说明畸笏叟就是年纪渐老(特别是心理年龄渐老)的脂砚斋的一个新署名。
三、“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确实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最重要的艺术手法,似乎无意随手,信笔拈来,实际上却都是呕心沥血的伏笔设计。贾芸认宝玉为干爹,凤姐要收小红为干女儿(在弄明白错了辈分后才作罢),这样的情节设计都是伏笔。在这三回以及整个八十回书里,宝玉何等尊贵,凤姐何等威风,但到了八十回后的狱神庙一回里,当年在他们面前那么卑微、那么屈从的芸、红,却以救助者的身份出现在他们面前,给他们以甘露般的慰藉。世道诡谲,人性深奥,通过这样具有穿透力的构思,定会表达得淋漓尽致。只可惜我们看不到那几回具有震撼性的文字了。
一、曹雪芹对全书的总体构思,以及对人物形象的宏观把握,连跟他那么亲密的合作者,在只看到一部分书稿的情况下,也难以马上理解。估计对小红的总体构想,曹雪芹是故意不事先向脂砚斋讲明的,这一方面可能是曹雪芹自己也还有个来回调整思路的过程,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为了让脂砚斋看到后面,享受恍然大悟的审美乐趣。如果什么都事先跟脂砚斋说个底儿透,脂砚斋写起批语来会少却许多兴致,必须让脂砚斋跟郑和驾船下西洋似的,能因为不断地发现“新大陆”而惊呼。
我一再强调,不应该把高鹗的续书跟曹雪芹的《红楼梦》混为一谈。现在还有人说“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是经典”,通行本的《红楼梦》还非要把高鹗的名字跟曹雪芹的名字并列,《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红楼梦》前八十回以俞平伯点校本为底本,俞本原来只有八十回,却也偏要把高鹗的四十回加上去,封面上也还是印“曹雪芹 高鹗著”。现在且不说别的,高鹗把贾芸这个形象歪曲到什么程度了啊?真是骇人听闻!他竟把贾芸写成是迫害巧姐儿的“奸兄”!小红呢,一个前面两次上回目的重要角色,竟被他写丢了。倒也交代她嫁给了贾芸,但贾芸既然是“奸兄”,她也就成为“奸嫂”了!程高本如此荼毒芸、红,也就是亵渎曹雪芹和前八十回《红楼梦》,就算他们确实不是别有用心,只是根本不理解曹雪芹的构思,胡乱续写,那高续的四十回,怎么能跟曹雪芹的文字死粘在一起呢?怎么能称为经典呢?总有人说加上高鹗续书的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完整”,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有人非要给那断臂的维纳斯雕像续全手臂,宣称只有那样的“完整”才好,才是“经典”,你会怎么想呢?那续上的手臂有资格跟那残缺的古雕一起称“经典”吗?
高鹗续书,一般人认为写得最好的部分,就是贾母抛弃林黛玉、凤姐设计“调包计”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高鹗有写续书的自由,但这并不等于说他续的书流传了这么久,我们就必须得承认他写的符合前八十回的故事逻辑。实际上,细读第二十五回前面的一段情节,就会发现高鹗写凤姐毒设“调包计”,是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的。这段情节写的是黛玉到了怡红院,大家议论凤姐分送大家的暹逻国贡茶的味道,黛玉和凤姐言语间有一点小小的摩擦,凤姐笑着脱口而出:“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黛玉当然脸上搁不住,就说凤姐是“贫嘴贱舌讨人厌恶”,凤姐则干脆指着宝玉道:“你瞧瞧是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模样儿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儿还玷污了谁呢?”脂砚斋是把曹雪芹所写的关于宝玉、黛玉的那部分故事读完了的,她在这个地方写了条批语:“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她的意思只是说二玉有情人竟成不了眷属,包括凤姐在内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到头来他们会结为夫妻,但作者已经写出的结局却是相反的,因而为之叹息。如果那原因是凤姐后来搞了“调包计”,她在这个地方不会不针对凤姐做出评论。
第二十四回醉金刚倪二上了回目。曹雪芹通过贾芸,把读者的视野引出了贵族府第之外,呈现了一派市井风情。这种辐射式的写法是非常高明的。曹雪芹写作《红楼梦》,是边缘生存中的边缘写作,而《红楼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为边缘人树碑立传的。那是个封建时代,是个男权社会,妇女,特别是未出嫁的闺中少女,是整个处在社会边缘状态,谁会去肯定她们的生命价值?而《红楼梦》宣布她们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那些为官作宰的更是须眉浊物。在对青春女性的刻画中,曹雪芹对相对于太太小姐是边缘存在的丫头们,又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刻画出了许多令人珍惜的脆弱生命的光彩与尊严。对书中的男子也是一样,他的爱惜与尊重,总是往边缘人物上倾斜。实际上贾宝玉就是一个边缘人物,他虽然位居封建贵族家庭的中心,但他从思想上、立场上、情感上、行为上,自觉地“离心”。第十五回里写到在给秦可卿送殡的路途上,他随凤姐到一处农庄小憩,偶遇村姑二丫头,大开眼界,大觉新鲜,离开时坐在车上,看见二丫头抱着她的小兄弟,同着几个小女孩说笑而来,他是什么反应呢?曹雪芹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宝玉恨不得下车跟了他去。”(那时候还没有“她”字,“她”字是上世纪初提倡白话文的刘半农先生发明的,年轻的读者应该知道,在引用《红楼梦》原文时,即使指女性也不会有“她”字;那时候也没有“的”“地”“得”用法的规定,因此对引文请不要以今天的语法规范来衡量。)这是什么样的心理?就是不愿意留在主流社会、向往边缘社会的心理。当然,真要脱离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主流,贾宝玉是有那个心无那个力的,这个局限性,我们应该理解和谅解。在第二十六回后面,脂砚斋有这样的回后批:“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倪二在第二十四回出现,在市井人物里,他那样的泼皮无赖是一种不规范的边缘人物,或者说是一种“社会填充物”;冯紫英在这一回里正面出场,我在前面讲座详尽分析过,这是一个非政治主流、反政治主流的政治边缘人物;柳湘莲和蒋玉菡将在下面若干回才正式出场,一个是破落世家的飘零子弟,当然是边缘人,一个虽然是两个王爷争夺的处于社会中心的优伶,但他自觉地成为了躲避权势的边缘人。倪、紫、莲、菡明明是社会边缘人,曹雪芹对他们下笔却充溢着爱意,脂砚斋更干脆把他们归纳为“红楼四侠”,并且赞扬曹雪芹写得非常真实,非常生动。这里面请特别注意倪二。在八十回的故事里,倪二的生存空间离贾芸那样的小市民近,而与紫、莲、菡的活动空间完全不搭界,后三者毕竟还是属于上层社会圈子里的人。但脂砚斋却将倪与后三位并列,可见在八十回后的故事里,倪将与他们合流,这样一些原来差异不小甚至很大的社会边缘人,在共同的反主流意识下,整合为一股力量,去冲击主流政治,结果是失败了,并牵连到贾宝玉,构成一个大悲剧。但因为他们“尚义侠”,所以,关于他们的那部分故事不会是悲哀的气氛,而应该是表现出一种悲壮的气概。
为什么脂砚斋在这条批语里说完“红楼四侠”后,紧接着说到卫若兰呢?卫若兰这个名字此前只出现在第十四回来给秦可卿送殡的宾客名单末尾。没读到后头,谁会想到曹雪芹列那个名单也是一个伏笔呢?这个卫若兰在八十回后有重头戏,他要“射圃”,曹雪芹已经完成了那个章回,但后来被“借阅者迷失”。脂砚斋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叹息这部分文稿的迷失?你仔细对比此前的通行本与周汇本,就会发现第二十六回写到冯紫英来到薛蟠书房讲起他随父亲去猎场打围,“三月二十八日去的,前日初六才回来”,接下去写宝玉的话,通行本上全印的是:“怪道前初三、四儿,我在沈世兄家会席,没见你呢。”周汇本却印的是:“怪道前初三、四儿,我在囗囗囗囗会席,没见你呢。”周汇本为什么这么印?有根据吗?有的。俄罗斯圣彼得堡藏本上,就分明留下了这么四个字的空档。可见它所依据的母本上就缺这四个字,也可推想“沈世兄家”四个字,是某位抄书的人觉得缺了字不好,在并没有根据的情况下给补上的,其他抄本又根据这个补笔来抄,就这么让一位“沈世兄”流传到了今天。我觉得俄藏本上不会无缘无故留下这四个字空档的。这四个缺失的字,很可能就是“卫若兰家”,可能是传抄过程里被磨损掉了,否则脂砚斋在这条批语里不会提到“卫若兰射圃”。
这三回当中有一回(第二十五回)重点写荣国府内部的利益冲突。贾环先向宝玉下毒手,紧接着赵姨娘买通马道婆魇了凤姐和宝玉,同时让从天界来到人间活动的和尚道士二仙一齐登场,和尚把通灵宝玉擎在掌上,长叹一声道:“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点明故事发展到这个阶段,宝玉是十三岁(因为通灵宝玉是宝玉衔在嘴里一起落生的)。二仙解救了凤姐和宝玉,回目里点出红楼梦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