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总是以满足人的各方面使用要求为基本目的。居住建筑就是为满足人类的生活要求而创造的空间和环境。人的生活不能不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这里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的影响,社会意识、民族风俗、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的影响等等。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宗法道德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对居住建筑都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另一方面,建筑又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我国幅员广阔,从西北到东南,地势由高原到平原;气候由寒温带经中温、暖温直到亚热和热带;西部干旱少雨,东部又潮湿多雨。在建造房屋的材料上除砖瓦外,西部多黄土,山区多木材、石材,南方又盛产竹材。这种种因素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住宅的形式和建造方法。再加上各民族、各地区在风俗习惯、文化爱好等各方面的差异,使居住建筑各具特色,呈现出丰富多彩的面貌。下面我们只能挑选几个地区的主要民居类型加以介绍。
东北地区的四合院虽然也是由四面房屋组成院落,但由于这个地区地广人稀,当地多用马车作交通工具,又加以气候寒冷,所以这里的四合院占地比较大,院子宽敞,便于车马回旋。尤其院子的东西方向长,以便使正房更多地受到日照。大门开在南面的中央,门较宽,没有高起的台阶,便于车马进出。山西一些城市的四合院和东北的又不一样,因为城市用地紧,每一户又都要临着街道,所以只能占据一小块临街的面积,同时也为了避免夏季烈日对正房的照晒,所以形成的四合院多呈南北长、东西窄的狭长条形状。
民居,就是民间的住房。衣、食、住、行,这是人类生活的基本要求,所以居住建筑在各类建筑中是出现最早、数量最多的类型。
四合院是北方最基本的住宅形式,其中尤其以北京的四合院最为典型。它的基本形式是由几幢单体建筑,分别放在东南西北四面,建筑之间用廊子联系组成一个方形院落,所以称为四合院。四合院的主要建筑称正房,都坐北朝南;两边东西向的房屋称厢房;南面是一排廊子,中间开一道门称二门;二门内部为四合院的内院,二门外是东西狭长的前院;院南面是一排称作倒座的房屋,四合院的大门就设在东南角上;在正房的北面还有一排后罩房。这些房屋的用处是:正房为一家的主人住房,东西厢房为儿女辈使用,前院倒座作待客的客房和男仆使用,后罩房作为库房、厨房和仆人用房,有时在正房两侧加建称为耳房的小屋多作厨房、厕所等用。这是北京四合院的标准形式。有的小型四合院只有一道院落,正门进去直接到内院,既无前院,也没有后罩房;有的大型四合院则用几重院落前后重叠或左右并列在一起;有的还附有花园以满足富有的几代同堂大家庭的需要。四合院房屋的门窗都开在朝院里的一面,背面除临街的一面有时开有小窗外,其余都不开窗,形成一个四外封闭的内向的住宅空间。这样的布置,一方面符合长幼有序、内外有别等一套封建的宗法观念,同时又满足一个家庭生活上的需要。从大门进去,迎面有一堵称为影壁的短墙,上面有装饰雕刻,可以起到一个遮挡作用,不使人一进门就直接见到内院的住房,同时也是进大门第一眼能见到的景观。内院多种花木,品种随主人的爱好而定,经常用的有海棠、柿子、紫荆、紫薇等树种和芍药、月季、玉簪、菊、莲荷等花卉。院子中央有十字形砖石铺砌的路,四周房屋用廊子相联以便雨雪天行走。整座四合院避开了城市的喧哗,创造了一个宁静和亲切的环境。
在北京周口店中国猿人的遗址中,我们了解到原始人类最早是住在天然山洞中的,后来才开始建造自己的住所。在生产力十分不发达的情况下,原始人只能在干燥地区挖掘地下的洞穴,在潮湿地区或者在树上,或者在高地上搭造窝棚作为住房,我们称它们为穴居和巢穴或增巢。《礼记·礼运》上说:“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就是说,早期的帝王也没有宫室,冬天也是住的地洞,夏天也只能住在窝棚里。考古学家在陕西西安半坡村发掘出一处原始人的聚落,建造在河边的台地上,已经发现有住房遗址四五十处。它的中心部分还有供公共活动的房屋,外围还有作仓库的窟穴、烧陶器的窑场和埋葬死人的公共墓地。这里的住房有方形和圆形两种,每边或直径多为三—五米左右,它们的形式,早期的为半穴居,就是住房内的地面低于室外80厘米;晚期的圆屋地面已经和室外相平了。从遗址上留下的成排洞穴推断,这些房屋的上部可能是由树干和枝叶搭成的屋顶,屋顶上用掺有草茎之类的泥土涂抹以防雨雪。从陕西半坡村遗址可以看到,人类的住房逐渐由树上和地下移到地面上来了。可惜的是这些早期住房,因为都是土木材料建造,几乎没有留下实例,我们只能从绘画、雕刻和坟墓里的明器(一种殉葬用的陶制模型)上看到早期居住建筑的形象。大体上说汉代已经有大量平面为方形、长方形的住宅,已经用木结构构架、土墙,而且在有钱人的大住宅中已经有几座建筑组成的院落形式了。宋代住房形式已经发展得和明、清时代的住宅没有什么差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