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BM,饮酒是被禁止的行为,即便1933年12月禁酒令撤销之后也是如此。公司明文规定,工作时间公司职员不得饮酒;公司聚会上或公司辖区内不得出现酒精饮料。此外还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过量饮酒,哪怕是在业余时间,也会影响你在公司的前途。在恩迪科特,IBM建厂的小镇,有传言说一位谨慎的IBM员工在同妻子喝杯鸡尾酒前都会先把窗帘拉上。父亲并没采取任何举措澄清这一谣言,尽管在我看来他从未有过故意干涉他人私生活的想法。他只是不希望IBM惹是生非。但他手下的人以为他反对一切消遣娱乐,有时他们会不由自主地将这种想法强加在雇员们身上。
所以大学时代的我会作出如下行为就不奇怪了:每逢节假日,都不爱回家过。我会在圣诞节当天回家,剩下的假期则前去拜访我兄弟会的那帮哥们儿,在他们家里度过。1935年新年前的一个晚上,我们一群人在宾夕法尼亚州斯克兰顿的一个乡村俱乐部里喝啤酒。当时我20岁。我喝了一杯又一杯,在酒精作用下,我似乎连舞技都精进了不少,就这样,我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
1936年我大三时,美国政府公布了一份全美收入排行榜,我父亲的名字高居榜首。他的年收入为365000美元,甚至比威尔・罗杰斯(Will Rogers)还高。报纸给父亲取了个外号叫“日进千金者”,他还被不怀好意地比作“工业界的基德船长”及“最后的强盗贵族”。这些话让父亲很不开心,他觉得自己的收入反映的是他为IBM股东们创造的价值;事实上,公司的经营状况非常之好,以至于每过几年,父亲都认为有必要让董事会将自己的利润分红比率下调,以免自己的薪酬过于引人侧目。有个“日进千金”的父亲并未让我感到困扰。我当时仍在想方设法地挽回伊莎贝尔,不过父亲的富有见诸报端之后,的确有不少姑娘突然对我表现出了比之前更大的兴趣。
在我眼里,不管是罗斯福总统还是大萧条似乎都很遥远。除了反复提及罗斯福是个伟人之外,父亲很少同我谈论政治。不过他的自由主义思想逐渐影响了我,我开始认识到社会公正的重要性。我越是琢磨联邦救济法案,就越是受到打动。到1936年的时候,我已经同兄弟会里那帮拥戴阿尔夫・兰登(Alf Landon)竞选总统的哥们儿产生了激烈的分歧。接着,在罗斯福连任后不久,我同一些兄弟会的哥们儿到古巴度春假。我们搭乘邮轮从纽约出发,度过了一段开心的旅程。当时的哈瓦那以各种各样的色情服务闻名于世,如果你想找乐子,那的确是个好去处。但当我回到家后,我开始想到:对于古巴人来说,自己的国家正在变成富有美国人寻欢作乐的地方,那是多么糟糕的事情啊。
大二上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我又被请去见阿诺德学监了。他对我说:“这次你真的要被开除了。我喜欢你的父亲,也很喜欢你,所以看到你得离开学校我真是非常遗憾。”
大四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我越来越为这样一个想法纠缠:退学,用全部时间来玩飞机。我同一个朋友搞了个航空摄影的小生意,但我对自食其力还是心存畏惧,于是我对自己说:“我已经在这儿耗了三年——或许也能熬到毕业吧。”我选了所有能够找到的简易课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争取毕业。尽管如此,最后我能拿到毕业证还得感谢阿诺德学监。他肯定是觉得:“这孩子还是进步不少的,最好还是给他张文凭,让他好自为之吧。”20年之后,我以阿诺德学监的名义捐资在布朗大学设立了多项奖学金。
负债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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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保守 | 富有远见 |
贪恋钱财 | 慷慨无私 |
孽缘 | 真爱 |
宽于律己 | 品行端正 |
冷血无情 | 待人友善 |
狐朋狗友 | 知心朋友,自尊自爱 |
我在学校的糟糕表现使我很难看清自己的前路。但渐渐地,我摸清了方向:如果我做好那些自己还算擅长的事情,也许将来自会好的。那主要是些人际交往的事情。我知道怎样谢绝劝酒,知道怎样给人留下好的印象,知道怎样向长辈表示尊敬。在某种程度上,我只是在仿效父亲。他没有受过良好教育,但他通过自学掌握了足够多的处世之道,所以他缺乏正规教育的事实从未成为他的掣肘。于是我开始努力结交朋友。我学着怎样在谈话中专注于对方,学着不断自问:“我这么说是不是和他的意思相左?我这样做对么?我是不是在某些方面冒犯他了?”我在学校里结交的朋友到今天仍与我保持着深厚的情谊。
父亲肯定对我勇于承认错误而感到欣慰。他拉着我的手说:“谢谢你能告诉我,儿子。你坐下来我们聊一会儿好吗?”接着他说道:“我年轻的时候也喝过酒,喝酒会带来很多你意想不到的后果,就我而言,那些结果从来没有一个好的。”后来我听说了一个故事,据我所知,这个故事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过,连我母亲都没有。我是从他的一位老朋友那里听到的。父亲19岁的时候,去布法罗谋求前程,他的第一份工作同他之前在佩恩提德波斯特镇干的一样:驾着马车兜售缝纫机,这次雇佣他的厂商是惠勒-威尔科克斯。一天父亲做成了一笔生意,跑到一家路边酒吧庆贺。他喝过了头,等酒吧关门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全套身家:马匹、马车、样品——全被偷走了。惠勒-威尔科克斯解雇了他,并且追着他讨要损失。自然,这件事传了开去,超过一年的时间里父亲没找到另一份像样的工作。这桩轶事从未写进IBM的历史,我觉得挺遗憾的,因为它能向那数以万计的IBM职员们解释,为何他会定下如此规则。那时他肯定觉得自己这辈子都完了。我不清楚父亲在那之前酒喝得凶不凶,不过经历了丢失马车和货物这档子事之后,他终此一生滴酒不沾。
“我不是个好学生,”我说,“但我不想被踢出校门。”
父亲的影响开始日益在我身上显露出来,就像宗教之于人们一样。我会接连数夜同漂亮姑娘出去跳舞喝酒,但如此一周之后,我会开始觉得他正在注视着我。也许他身在4000英里之外,但我会觉得他的目光如同穿破雾霾的灯塔,正努力指引我这艘迷途的小船重回正道。虽然那从未让我立刻冲回房间开始埋头苦学,不过的确开始促使我重新思考人生的意义。
他回答说:“那你最好开始用功了。”
他很快作出了安排,当年10月,我开始在销售部做见习生。为我在IBM工作的前景而鼓舞,父亲开始给我写更多的信。而我则一改过去将他的信扫一眼就丢掉的习惯,把那些信一直保存到现在。其中有一封我尤为珍视,那是父亲在1936年12月写的,足有五页纸长。父亲心里总是想着“道义”二字,没有一次不在写信的时候进行长篇大论的说教。他写那封信旨在激励我完成余下的课程,顺利毕业:
我跑去找戴维,告诉他说:“我不能再住在这里了,我得待在学校里面了。”他明白了我的意思。但他依然我行我素,于是在次年1月被学校开除。
第二天我受到了良心的折磨。在返回纽约的路上,我开始因为自己的寻欢作乐以及父亲对喝酒的态度而懊恼不已。我的愧疚感如此之深,以至于决定向父亲坦白。那天晚些时候,我有些艰难地走进书房,父亲正坐在里面。“爸爸,”我开口说道,“我想跟您说点事。”我大概地把昨晚的情形描述了一下,说起来其实也不过只是几杯啤酒一点乐子而已。
就在同一时期,我还努力地与酒精作斗争。在我家,饮酒是一件备受指责的事情,从父亲母亲第一次见面时开始就是如此——当时他俩就谁也没动酒杯。禁酒令施行期间,父亲在家里从未备过酒,而且他的态度使得饮酒在我家像是一宗罪孽。他对酒精就像对飞机一样,避之唯恐不及。一次母亲想让他服用蓖麻油。为了让它喝起来没那么恶心,母亲在里面掺了苏打水、柠檬汁和威士忌。父亲刚把杯子举到唇边便立刻放下,他一边把杯子里的东西全部倒掉,一边对我母亲说:“我宁愿不这样,珍妮特。”他把杯子刷了一遍,直接倒入蓖麻油,一口气喝了下去。
这一系列安排有一个后果,那就是父母亲不能出席我和迪克的毕业典礼,因为他们必须动身前往英国。我们沃森家对仪式非常看重,因此对这一结果我们全家人都很遗憾,我想父亲尤甚。但是没有办法。所以在我毕业典礼那天,我独自一人接过毕业证书,只有胖乎乎的阿诺德学监笑容满面地注视着我。典礼结束时我同一些朋友及他们的家人合影,随后开车前往霍奇基斯参加迪克的毕业典礼。我很乐意履行一次长兄的职责,以免迪克在典礼上觉得自己可怜得像个孤儿。
以前我对这种东西总是很反感,但现在看来,它们是多么寓意深刻呀。
……永远记住,生活并不像许多人让你以为的那样复杂。你越长大,越会意识到取决成功和幸福与否的只有寥寥几点。下面我用商业的说法将人生重要的行为准则描述如下。
毫无疑问,听到这话父亲肯定十分高兴,尽管同时他可能也在心里犯嘀咕:我把他招进公司,将来他会表现如何呢?
还有一些信同我的暑假安排有关。1937年夏天对沃森家族是个重大时期。父亲被任命为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主席,将前往欧洲接受这份殊荣,我母亲和妹妹们会一同前去。他还被邀请顺路前去觐见英国国王。迪克将从寄宿学校毕业,也有好消息在等着我。我得到了第一份主动的工作邀请,来自我父亲的一位记者朋友。他叫作赫伯特・休斯顿(Herbert Houston),是一位日本问题专家,1939年世界博览会的筹委会委托他前往东亚出售展位。他写信问我是否愿意在夏天出任他的秘书。我一边因为得到工作邀约而欣喜不已,一边又因为有人觉得我能够胜任一份用休斯顿的话来说“路途遥远、事务繁重”的工作而受宠若惊。我欣然地取消了与我那帮兄弟会哥们儿进行海上旅行的计划,答应了休斯顿。我将在柏林同他会合,因为国际商会将于6月底在那里举行代表大会。我们将亲临现场,观看父亲当选主席的盛况,然后从那儿出发,取道莫斯科,经由西伯利亚铁路前往远东。
新政的意义并不是我从父亲那里学到的唯一东西。通过他的说教、他的身体力行以及他对我不端行为的极大容忍,那位上了年纪的绅士不知怎么地触动了我的内心。大概在我大二的某个时候,我开始学习怎样自制自律。
我在宿舍楼里找了间单人房,开始埋头苦学。但期末考试迫在眉睫,我知道这次真的完蛋了。说来也巧,就在这时我发现自己右侧腹痛,经过诊断发现是阑尾炎。入院手术给了我一个缓冲的机会——延考六星期。我努力学习,最终通过了考试。
那一年我的室友是个来自匹兹堡的有趣家伙,名字叫作戴维・伊格内修斯・巴塞洛缪・麦卡希尔三世(David Ignatius Bartholomew Mclahill III),也是个富家子弟。我管他叫“怪咖”。我们在沃特曼大街上有间公寓,是间半地下室的屋子,所以我们能够在校外想待多晚就待多晚,同在镇子上认识的姑娘喝酒胡闹。“怪咖”真的是毫无顾忌、为所欲为。也许他父亲根本不介意他会不会被开除吧。不管怎么看,“怪咖”都疯得可以:他养了条大丹狗,又不想费心喂它,于是从街区尽头的那家廉价自助餐厅里买了张餐券,系在狗项圈上。任何时候狗只要饿了,就会一路跑去餐厅刨门。餐厅的人就会给狗喂个牛肉饼,然后在那张餐券上打两个孔。这事在附近引起不小的议论。一些人说应该把那张餐券从狗脖子上取下来,送给某个穷苦的学生。
在大学最后一年,我也开始异常慎重地考虑毕业后的人生。我依然对自己将从事何种职业毫无头绪,但我知道我需要工作经验。于是似乎只有一个可行的解决之道了。我拿起电话打给父亲,问道:“要在IBM找个工作的话,您方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