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法服与常服的颜色,也是不主故常,变化多端。高级政治领导阶层常对此施加影响。
下面再说属于灵活机动范围的第二点,南亚次大陆地域广阔,各地气候相差很大。有些僧侣也不太遵守只许受持“三衣一钵”的规定。因此,佛教戒律中渐渐对二众应受持的衣物采取宽松的解释。综合《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抄》卷下、《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五、《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三等经疏的说明,大致是,可以按照僧侣受持的衣物多少,区别出“制”和“听”两个教门。制门的二众是最能遵守清规戒律的“上品”,他们只受持三衣和“六物”(三衣加一钵一坐具一漉水囊)。听门的僧侣又分两类。一类是“中品”,他们可以拥有“百一物”。百一物的意思是,除了三衣一钵以外,还可以保有一些日用品和其他非三衣的常服,但每种只能保留一件。“百”是以定数代不定数,表示“多”的意思。《五分律》卷二十和《善见律毗婆沙》卷十四等经典中,都列举出许多特许受持的百一物种类,在此不赘述。超过三衣一钵和百一物的多出来的衣物,称为“长物”。另一类“下品”的僧侣可以受持,其中包括“众宝”在内。但是,要保留长物,必须先“说净”。说净又称“净施”,是梵文Vikalpana的意译。办法是:僧侣受到别人赠送的长物时,必须先返赠给对方或另外一个人(可以是另一僧侣),并对其说明赠与的意旨,然后对方再回赠给这个僧侣。这是为了除去僧人对财物的贪恋而采取的权宜之计,是为了表现出出家人以少欲知足为生活总则。从施与这一角度,译为“净施”;从讲说施与意旨这一角度,译为“说净”。
首先要说明的三点是:
(2) 里面所穿的内衣和日常工作与生活所穿的便服,可就是大体依据汉族的服装自行设计的了。它们构成了汉化佛教僧人常服的主要模式,而且随时代的发展而有进展与变化。
以上两点,对善于灵活机动的中国人启发甚大。这就要谈到第三点,即是:中国人最喜欢和善于作“外为中用”和消化吸收使之汉化的事情,在佛教法服、常服方面,以及佛和菩萨、诸天鬼神的衣饰方面,更是对这一做法加以扩大化。我们必须注意的是,早期汉化佛教的传播中,从西域、南方、海路等处来的全是番僧,传来的经典出处也不一致,怎么说的都有。中国人结合本身情况来学,学的也是非驴非马。好有一比,正像老舍小说《赵子曰》中所描绘的老北京中国厨子开的西餐馆,虽然耍的是刀叉,菜味儿可变了不少,还有炸小丸子蘸果子酱蒙老乡;喝的酒敢情是二锅头,能划拳。
后来,特别是在唐朝,西行求法的巨擘如玄奘、义净等人从南亚次大陆回来,经他们一说,大家渐渐明白了两条。头一条,中国僧人的法服和那里的一比,满不对路。“著至西方,人皆共笑。”第二条则是,那里的法服和一般人穿的衣服,颇为简陋:“又西方俗侣、官人、贵胜,所著衣服,唯有白叠一双。贫贱之流,唯有一布。出家法众但畜三衣六物,乐盈长者方用十三资具。”不见得比中国文明,更不搪寒。聪明的中国人明白了:第一是过去没学像;第二是不必非得照着样儿学,可以照猫画虎,自行创制嘛。尽管如义净等人大声疾呼,说要按照佛祖原籍那儿的样子办,可是拧不过国内的现状。时代在发展,南亚次大陆的佛教衰落,更使照搬外国成法的人无所依归。洋派的老皇历看不得了,终究还是按中国人自己的法子去办了。而且,还推行到东北亚日本、朝鲜和东南亚一部分地区去了。
第一点,释迦牟尼佛涅槃后几百年间,原始佛教在教理上分为许多部(一般说是二十部),在戒律上也分为五部。各部之间对三衣颜色的认识与规定略有不同,因而导致所穿袈裟的颜色各异。但是,“Kasaya”色,在五部中还是通用的。这些部派衣着颜色不同的情况,早在佛教传入中国的初期就传播过来了。后汉安世高译《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下,东晋失译《舍利弗问经》中,都讲到五部法服颜色之不同。同时,对“袈裟”的属于“赤褐”颜色的那种意义,各种佛经也有介绍。因此,在佛教传入中国的早期,僧侣还是以披赤衣为教派法服。汉末牟子的《理惑论》中就说:“今沙门被赤布,日一食,闭六情,自毕于世。”说的就是这番情状了。当然,各部派对法衣颜色各行其是的解释,也为汉化佛教对僧服颜色的采用与解释开了先河。
(1) 把三衣外加五衣中的僧祇支,基本上都作为单一外覆的法服来穿用。如前所述,古代南亚次大陆的三衣,可以一件套一件地穿,大体相当于现代人穿衬衫套西服再套上大衣。可是根据汉地风俗习惯与气候,是无法将那些布片在身上缠来缠去搪寒的。再说,华人对外来的宗教多少有些神秘感,把僧人的法服也看成带点佛法气息。还有,古代中国封建社会衣着表现的等级和阶级成分很强。所以,把外来的三衣和僧祗支一律同等对待,使之成为一种标志性的外罩。实际上是提高了大衣以外各衣的地位。要让释迦牟尼佛一看,好有一比,等于现代人把燕尾服、西服、衬衫同等对待,穿哪件都可以出席正规议会活动。可是,中国人又不把三衣套着穿。怪哉!
总而言之,从历史发展上看,汉化佛教对法服的改革或者说改变,大致有以下几处根本性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