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他讲棒球比赛,讲大选,可是我看得出他心不在焉,只是注意听花园里传来的孩子们的嬉戏声。那阵阵欢声笑语听起来那么悦耳。我还记得他们小时候在花园里放风筝,吹泡泡,玩猫。那都是你喜欢的游戏。他们的母亲是个很好的女人,特别爱笑。鲍顿说:“我非常想念她。”她从小和路易莎一起长大。我记得有一次,她们把煮熟了的鸡蛋偷偷放到邻居家的鸡窝里。我一直没弄明白她们俩为什么这样干,只记得她们笑得倒在草地上,眼泪流到头发里。还有一次,我和鲍顿还有另外几个小伙子,把一辆拉干草的马车拆卸开,然后跑到法院房顶上把它重新安装起来。为什么要搞这种恶作剧我也不明白,但是我们一个个兴高采烈,在夜色的掩护下干得非常起劲。那时候我还没有被任命为牧师,但是已经在神学院读书。我不知道为什么做这些事,只是开心地哈哈大笑。真希望还能听到那快乐的笑声。我问鲍顿,还记不记得在房顶上安装干草车的事。他说:“怎么能忘了呢?”为了让我高兴,边说边呵呵笑了起来,但他还是愿意坐在那儿,下巴搁在拐杖头上,听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我只好回家。
但是我突然想到,也许因为小鲍顿和她说了他对我的训诫的看法,而且让她明白了其中的含义。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对她讲的,但我相信如果他想找这样一个机会其实易如反掌。让我同样奇怪的是她连一眼也没有看他。如果在我讲道过程中,她希望在别人眼里她压根儿就不认识他,就可以解释这种情况了。我觉得会众中也许有的人也认为我的训诫是冲他去的。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和长老会教徒一起做礼拜。
开拓者的教堂起初只不过是个遮风挡雨的地方,直到人们有了时间、有了钱之后才开始兴建更好的。所以岁月并没有给他们带来荣耀和尊严。它们只能越来越破败,永远不可能神圣庄严。我还记得父亲帮忙推倒的那座浸礼会教堂,在雨水中黑森森地矗立着,比它被雷电击中之前令人敬畏十倍。在我的观念里教堂在很大程度上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小时候我甚至相信,尖塔的目的就是吸引雷电。我认为它们的初衷就是保护其他建筑和房屋。在我看来那是勇敢无畏的象征。后来我读了一些历史书,又过了一阵才认识到,并不是每一座教堂都像大平原的教堂这样粗糙,并不是每一座讲道坛上站着的都是我父亲这样的牧师。教堂的历史错综复杂。我想让你知道我是怎样认识到这一点的。那个年代许多人认为,对宗教的忠诚即使不比愚昧更糟,也是一种愚昧。我意识到这一点,知道反对教会的势力很强大。我也知道自己对于教会的经验在很多方面都很狭隘。我深信从任何一种意义上讲,除非那是真正普遍、超然物外的生活,除非无论走到哪里,面包就是面包,杯子就是杯子,那都是和那位在客西马尼园蒙难、为每个人而来的主在一起的日子。那块从父亲烧伤的手里接过的沾满灰的饼干,这一切都蕴含着比我能告诉你的更多的东西。所以你一定不能只凭我说的话就判断我知道的那些事情。如果我能把我父亲给予我的给予你的话。不,凡是上帝给予我的一定会给予你,但是我希望你能以上帝赋予你的才能表达自己。如我所说,我这里讲的并不是指牧师生涯。
今天上午我做了一件很古怪的事情。收音机里播放华尔兹圆舞曲,我想跟着跳。我不是指寻常意义上的跳华尔兹。我对华尔兹只是略知一二,没有人教过我舞步和别的什么动作。我只是小心翼翼地晃晃胳膊,转个圈儿。想起青年时代,我才意识到自己其实从来没有真的过够所谓青年时代。我还没有来得及好好体会,美好的年华就已成为过去。一想起爱德华,我就想起在热浪蒸腾的大街上和他玩传球的情景,想起虽然胳膊累得酸疼,但心里快乐。我还想起跳起来接一个高球时,身体各部分配合默契的那种美妙感觉。想起当你知道手套在它应该在的地方时,因为确定无疑而生的惬意和惊奇。哦,我多么怀念那一切!
把一个老人作为老人重新塑造的想法有一种神秘色彩。因为所谓的长寿在他身上忠实地保留了所有瑕疵与伤痕;他们所有的主张、所有的癖好都得到人们的尊重。拿我来说,左膝的关节炎正一天重似一天。我有时候想,可以说上帝一定把我们所有人的生命都保存在自己的记忆之中。他当然保存着。不过毫无疑问,“记忆”在这儿是个用错了的词。但是,二十二岁我在第二垒滑倒时折断的手指比过去弯曲得更厉害。按照赫伯特的观点,我可以把这个事实解释为“亲密的关注”。
我一直担心,当我说被侮辱的人或者被践踏的人也在上帝眷顾之列时,有的人便会认为既然如此,侮辱别人、压迫别人,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算不上罪恶。《圣经》的全部教导和这种想法截然相反。我在这里引了主的话:“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头颈上,沉在深海里。”这话听起来是很严厉,但是确实白纸黑字在那儿写着。
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对许多人讲过。起初是父亲告诉我的,父亲又是听他父亲说的——当你和某人不期而遇,当你和无论什么人发生什么关系,就好像一个问题被推到你面前。这时候你就一定要想一想,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上帝要你做什么?如果你碰到的是侮辱或者敌意,你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但是如果你这样想:这是上帝派来的使者,是为了我的利益而来,首先是我表现忠诚的场合,也是显示我并不急于分享上帝的恩赐与保护的机会,你就可以不受当时那种处境的左右,按照自己的处世之道行事。你就摆脱了对那个人的仇恨的冲动。他也许会嘲笑你居然认为上帝派他给你带来什么利益(同时也给他带来利益),但是这正是最完美的伪装。不过他自己对此一无所知罢了。
和你母亲结婚之后,大家有点儿为难,不知道还能不能像以往那样来来去去给我送饭。她们怀疑她不会做饭。事实也的确如此,于是继续把沙锅菜或者别的饭菜留在门口。后来我意识到你母亲为此而不安,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大家。有一天晚上我发现她在食品室里哭。原来有人来替我们换了灯绳,还在架子上新铺了一层纸。来帮忙的人当然是一片好心,只是考虑不周。这我明白。
在我看来这是对人类灵魂的暗喻。大千世界一片辉煌中奇异的光芒。或者像语言的精髓——诗歌;经验凝聚的智慧;友谊和爱情的结晶——婚姻。我要记着在讲道时运用这个暗喻。我相信,在我关于夏甲和以实玛利的思索中,我为它找到了一席之地。他们在荒漠里度过的时光仿佛是创造宇宙万物的天意中的天意——一个特别的时刻。
你和你妈妈正把花生酱和苹果酱抹到葡萄干面包上做三明治。你显然知道我特别喜欢吃这种三明治。你让我在门廊下坐着,直到牛奶倒好,一切就绪。孩子们似乎都认为每一件快乐的事情都应该是一个惊喜。
“莎普斯”是一种非常精确的步枪,但是我更倾向于第一个故事。因为根据我的经验,能精确到一枪打中“公鸡”尾巴的射手,在我们这一带还没有,所以只能是碰巧。我的祖父打中“公鸡”之后一定非常尴尬,不愿意再提这件事情,就由着人们瞎编去了。我给“财产代管人”讲了密苏里州人的故事,因为这个版本还有点基督教的色彩——把“公鸡”打得叮当作响、团团转已经是相当克制的行为。因为那个年代,不同派别的人们凑到一起情绪往往非常激昂。此外我觉得这个故事颇有点历史意义,完全可能是真的,尽管我心里明白恰恰相反。一般来说,旧东西很难让人们感兴趣,所以我觉得应该尽可能为那只可怜的老“公鸡”增加点儿色彩。
你母亲把你打发到邻居家。她说,这样你就不会纠缠我了。可是我反倒因此想起今天早晨她给我留下的印象。这个可怜的女人脸色苍白。她睡得也不比我更好。昨天他们把电视机放到客厅,整整一个下午爬上爬下在房顶安天线。年轻人特别喜欢干这种事情。做这样一件实际上既危险又新奇的好事儿,他们都很开心。我记着,我记着。
我之所以提起这件事,是因为在我看来,和你们俩,还有小鲍顿坐在一起吃饭怪怪的。不多年前,我还是一个人摸黑坐在这张桌子跟前,一边吃人家送来的冷肉一边听收音机。这时候老鲍顿悄悄走进来,在桌子旁边坐下,说:“别开灯。”我关了收音机,和他坐在一起谈约翰·埃姆斯·鲍顿的事,为约翰·埃姆斯·鲍顿祈祷。
你母亲有点儿着急,因为她不知道我上哪儿去了。我没有告诉她我也许会去鲍顿家。她怕我倒在什么地方,一口气没上来便一命呜呼。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实际上,在我看来更糟糕的事情可能发生,但是她不这么看。我大多数时候的感觉都比医生说的好。所以我更愿意尽可能享受享受生活。这对睡觉有帮助。
我说过,我没有预料到他会到场。此外会众中有相当多的人对孩子们的态度远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标准,所以虽然我离开了讲稿,虽然我承认,我的即席讲话和他带着那样一副表情坐在我的妻子和儿子旁边有关,但是他认为我的话完全是冲他来的——他显然这样认为——仍然是妄自尊大的表现。
关于这些故事的残忍,我说,是因为它们描述了孩子们经常成为被抛弃的对象或者暴力的牺牲品。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孩子们仍然会得到上帝的眷顾和照料。否则《圣经》不会记录下这些事情。我还说,如果天使把他带回家送到他笃信的亲爱的天父面前,其真实性不亚于如果天父拯救他于刀剑之下,让他活得超过他在尘世间的寿命。
昨天晚上晚饭前,杰克·鲍顿溜达到我们家。他在门廊前的台阶上坐下,谈棒球和政治——他支持“北方佬”。这当然是他的权利。他谈呀,谈呀,直到通心面和奶酪的香味扑鼻而来。我只能请他进来和我们一起用餐。你和你母亲仍然把他的到来当作一个惊喜。这个约翰·埃姆斯·鲍顿总是那样从容、宁静,一副传教士的派头。顺便说一句,他并没有做过任何努力,为自己赚得这样一份荣耀,他也不配。至少就我所知就是这么回事。他甚至小时候就是这样,我看了以后心里总是很不舒服。也许他不是故意摆出这样一副架势。他就是那样一天天长大的。可是有时候在我看来,他身上总有一种拙劣模仿的痕迹。我纳闷他到哪儿都是这个样子,还是只有在我面前——在他父亲面前,才这样装腔作势?我说的“传教士的派头”又是什么意思呢?那应该是一种拘谨、谦恭、热情、真诚又不失尊严与高贵的做派。我自己从来拿捏不出那样一种派头。我的父亲可以,鲍顿也行。我的祖父,那个老拿细耳人是另外一种风格。可是那种完美无缺、无懈可击的“传教士的派头”除了在杰克·鲍顿身上,我还没有在任何别人身上看到。而他是,或者曾经是异教徒。你母亲问他,要不要做谢恩祷告,他说做,优雅而简洁,以至于通心面和奶酪“黯然失色”。
昨天夜里我读完了《寂静松林的小路》。有一会儿似乎改变了我的看法。书中的主人公——那个老头看到姑娘和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小伙子站在一起,心里想他们多么相配呀!他自此越发显得年迈体弱,不修边幅,精神不振。姑娘当然依旧年轻美丽。结局很好。她只爱他,永远爱他。我怀疑如果这本书没有安排这样一个特别的情节,我未必对它那么感兴趣。我很想知道书里哪些故事让你母亲那么着迷?上帝保佑她,她是个难得的好女人。昨天晚上我读了大半本。睡不着,总在心里琢磨后来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就蹑手蹑脚回到书房,一直读到天大亮。然后就到教堂看晨曦照进这个神圣的所在。因为这种宁静比睡眠更容易让我恢复体力。这个房间里仿佛有一个寂静的宝库,储藏着所有曾经走进这里的寂静。记得小时候我做过一个梦,梦见母亲走进我的卧室,在屋子角落一张椅子上坐下。她两手交叉放在膝盖上一动不动,非常安静地坐着。一种那么美妙的安全之感、幸福之感从我心中升起。我醒来之后看见妈妈真的坐在那张椅子里。她朝我微笑着,说:“我在享受宁静。”在教堂里我也有这种体验,我在梦想那些真实的东西。
你母亲把我写作用的东西和她在我书桌上看到的那几本书都拿到楼下。有人还用一个托盘端来我正服用的药片、眼镜和玻璃杯。大家似乎都认为我的病情很严重,以防万一。我自己不相信,不过也许我错了。
所以,我觉得跳跳华尔兹很好,确实如此。我计划就在书房跳我的华尔兹。我还想要准备好一本伸手可及的书,一旦感觉到不同寻常的疼痛,就可以抓住这本书。等人们发现我手里拿着这样一本书的时候,就会把它当作我的特别推荐。想起来这种做法颇具戏剧性,而且会产生违反常情的后果,看到这本书的人会生出许多不愉快的联想。在我考虑之列的书应该是多恩和赫伯特的作品。还有巴特的《罗马书释义》和加尔文的《基督教原理》第二卷。当然也绝不能因此而轻看第一卷。
这个故事也许你不应该知道,我也不应该讲给你听。如果一切都很正常,讲不讲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个故事没有任何不同凡响之处,事实上非常普通。我所说的“普通”无论如何不是减轻罪孽的借口。我经常听人们对我说,他们陷入的罪恶,或者他们因别人的邪恶遭受的痛苦,心里就想,哦,又是这事儿!听说南方有些教堂强迫人们当着全体教友的面公开忏悔他们比较严重的罪行。我有时候想,让人们认识到这种古老的“违规”多么陈腐、多么没有新意,或许对大家有点好处。对于那些被诱惑的人,或许可以剥掉诱惑者美丽的外衣。但是,我还没有证据表明这种做法可以起到这样的功效。毋庸讳言,也有可以减轻罪过的特殊环境。可是如果我是法官,我会判定,虽然小鲍顿的情况非常特殊,但是绝没有减轻罪责的理由。当然,根据《圣经》的经文,我不是,也不应该是法官。
可我也不敢断定果真如此。他的思想当然值得尊敬,但事实是他的思想源于一种类型的书籍,正如我的思想源于另外一种类型的书籍。话说回来,很难说真的就是这样。我在神学院学习的时候,只要他提到过的书我都读。我认为他会读的书我也读,只要我能弄到手而且不是德文版。如果我手头有钱,就邮购那些我认为他有可能读的书。我把书拿回家父亲也读。那时候我非常惊讶。谁知道人的思想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呢?真是一个谜。不管怎么说,鲍顿是正确的。杰克·鲍顿也是一件艺术品。
我很冲动,想警告你们提防杰克·鲍顿。你母亲和你。现在你该知道我是个多么容易犯错误的人,在这个问题上我的感觉多么靠不住。你知道活了这么多年我还是无法预测,你是否一定会因为我警告你们而原谅我,或者因为我没有警告你们而原谅我,或者事实证明警告与否都不重要。对于我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最近,我一直没能做到这一点,屡受挫折又让我想起这宝贵的教诲。加尔文在什么地方说过,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舞台上的演员,上帝是观众。这个比喻总是让我感到新鲜贴切。因为它使我们成为自己行为的艺术家。上帝对我们的反应可以看作是从美学角度而不是平常意义上的道德角度做的评判。我们对自己的角色有多少了解?我们在扮演这个角色的时候,心里有多大把握?我想,加尔文的上帝是个法国人,正如我的上帝是一位有新英格兰血统的中西部人。我们都是尽可能用自己的看法影响对这类重大事件的看法。我确实喜欢加尔文这个形象化的比喻,因为它指出上帝实际上是怎样欣赏我们的。我相信,我们在这方面想得太少了。那应该是理解一些最根本的东西的方法,因为推测起来,世界就是为上帝的快乐而存在。当然所谓快乐不是简单意义上理解的快乐,而是犹如你为一个孩子的存在而快乐一样。哪怕从任何一个方面看,他都是扎在你心头的一根刺。当他的儿子忙于什么事情的时候,鲍顿经常说:“他有自己的思想。”他这样说的时候不无赞赏。就拿爱德华说吧,他的确有自己的思想,值得尊敬的思想。
我开始看《寂静松林的小路》。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因为你妈妈不能和我合着看她手头那本。我想她在读第二遍。如果我以前真的读过这本书,也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一个年轻姑娘爱上一个比她大的男人。她告诉我:“我要跟你走到海角天涯。”我笑了起来。我猜这本书相当不错。书中的男主人公不像我这么老,不过你母亲也没有那个姑娘年轻。
温暖的暮色中,月亮看起来那么美妙,就像晨曦中的烛光一样美丽。光中之光。这好像是对什么事情的暗喻。拉尔夫·沃尔朵·爱默生对此的表述非常出色。
我指出亚伯拉罕自己就曾经被逐出过家门,被赶到荒漠。这是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只是由于上帝的恩惠,我们才成为表达天意的“中介物”,成为父亲身份的分享者,而这个身份最终只能属于上帝。
今天早晨小鲍顿又来了。带来他们家树上结的苹果和李子。他和格罗瑞把园子收拾得非常漂亮。他们干了不少活儿。
谢谢上帝,又一个早晨。夜里睡得很好,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刚刚吃过早饭,教友中一个女人就打来电话,让我去她家一趟。她年纪很大,前不久死了丈夫,一个人过,刚从农场搬到城里一幢小房子里住。你永远都无法知道,这样的人会遇到什么麻烦,会有多少担心的事情。我去了。原来她厨房的洗涤池出了问题。她告诉我,她非常惊讶,一个法制社会怎么会出现这样黑白颠倒的事情——热水龙头出来的是冷水,冷水龙头出来的是热水。我建议她,全当写C的是热水龙头,写H的是冷水龙头不就行了嘛。她说不行,她喜欢按规矩办事。我只好回家拿了一把改锥,帮她把两个龙头把手换了一下。她说,在找到真正的水管工人之前先凑合着用吧。哦,牧师的生活!我想倘若老妇人那会儿怀疑我丢弃了教义,现在对此一定确定无疑了。你母亲听了这事儿哈哈大笑。因为这个,我辛苦一趟也值。
我记得和他们说过,尖塔上的风标是我的祖父从缅因州带来的,已经在他的这座教堂上空屹立许多年了。是老人家在为我父亲举行的授任圣职的典礼上送给他的。他对我说,缅因州的人们喜欢把这种“公鸡”安到尖塔上,提醒他们记住彼得的背叛,帮助他们忏悔。那时候他们真的不怎么把十字架安放到尖塔上。但是我一提到尖塔上安的是“公鸡”,他们就显得局促不安——原来尖塔上连十字架也没有!此前,居然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我知道,现在既然他们已经惦记上这件事,就一定会竖起一个十字架。他们会抽出时间做这件事情的。他们说,将来可以把这个风标安到什么地方的墙上,比方说,剧院前厅,让大家欣赏。他们怎么做,我都不在乎。我只是提醒他们,因为我不想让这个风标和别的东西一起当垃圾扔了。它已经很古老了。如果真的安到什么地方,至少你可以好好看看它。
今天早晨我溜达到鲍顿家。他正坐在装了屏风的门廊下的凌霄花后面打盹。他和妻子都喜欢这种鲜花盛开的藤蔓,因为它们招蜂鸟。现在藤蔓长得到处都是,把他们那幢房子掩映得宛如猎鸭掩体。我对鲍顿说出这种看法后,他纠正我说:“应该叫‘猎蜂鸟掩体’。有时候一只小鸟被打死,会招来一千只。”但是他说,那东西太小,连一杯肉汤也做不了,他就只好等待时机了。
你母亲看起来很着急。也许因为在她看来我是在谈自己的情况,谈她的情况、你的情况,或者因为我为了组织自己的思路显出几分艰难,或者因为我的情绪比以往激动。如果我看起来确实像自己感觉得那样——身心疲惫,甚至只流露出一半的倦容,她也有足够的理由为我担心。
犯罪,这是一个法律术语。罪行从来不是单一的。它对于人类生活造成伤害,留下永远难以平复的伤痕。
我花了几个小时沉思默想,为约翰·埃姆斯·鲍顿祈祷,为约翰·埃姆斯——他的“灵魂之父”祈祷。这是鲍顿有一次对我的称谓,尽管我对此并不认同。任何灵魂的父亲只能是上帝。对于这个事实,我有许多需要仔细考量的东西。最好我能得罪或者拒绝自己的儿子——这是上帝禁止的事情——但是,你也是上帝的孩子,我也是,我们大家都是。我必须仁慈宽厚。我唯一的角色就是做一个仁慈宽厚的长者。显然,我必须设法仁慈宽厚地看待他,因为他把看穿我这一点看得非常重。我相信通过祈祷,我在这方面有了很大进步,尽管显然还需要取得更大的进步,还需要做更多的祈祷。
我并没有责备“财产代管人”的意思。眼下他们不愿意给这座教堂实质性的投资,我也理解。你知道吗?如果我再年轻几岁,就会自己爬到屋顶上亲自修理。可是现在这副样子,我大概只能往门口的木头台阶上拧几个螺丝钉了。我看不出为什么非要让它在最后一两年破破烂烂。这座教堂是非常简朴,但它的格局相当不错。如果能重新刷一遍油漆,它便是谁都需要的教堂,至少从表面上看应该是这样。当然我也承认,其他方面还有很多不足。
我不是在抱怨。或者说我不应该抱怨。
我已经有一两天没有给你写信。这几个夜晚非常难熬。浑身不舒服,呼吸有点儿困难。我觉得摆在我面前有两种选择:一,折磨自己;二,相信上帝。我面临的问题没有世俗的办法可以解决。相反越想问题越多。我相信这阵子我就是这样自寻烦恼的。所以干脆什么也不想。今天有“北方佬”和“红短袜”的比赛。这是天意,因为这是一场很得体的比赛,而我对谁输谁赢并不格外关心。所以我在看比赛的时候不会过分激动。(现在我们有了一台电视机。这是教友们为了让我看棒球特意送来的。我一定会看。但是放在收音机旁边,还是觉得没有立体感。)
“公鸡”尾巴上有个子弹洞。关于这个洞,有许多故事。其中之一是,我的祖父没有可以敲的钟或者别的像样的、能发出响声的东西,来召集会众开会,而且那时候,谁家也没有钟表,每逢要大家集合的时候,祖父就朝天上放枪。有一次,他没大注意,子弹就打到公鸡尾巴上了。还有一种说法是,一个从密苏里州来的人,路过我们村的时候,正碰上村民聚集在教堂前面。他知道他们都是“自由战士”,想耍耍威风,吓唬吓唬他们,就朝“公鸡”开了一枪。“公鸡”被他打得团团转,尾巴上留下这个枪眼。第三种说法是,教堂运来一箱莎普斯牌步枪。有个好事之徒想看看这种步枪是不是真的像人们说的那么精确,就开了一枪,结果在“公鸡”尾巴上打了一个洞。
现在我要做祈祷了。我要先睡一会儿。设法入睡。
我突然想到,比起喜欢这本通俗小说,你母亲不可能找到更好的方式对我表示鼓舞。因为她那么喜欢,我才注意到这本书,也读了这本书。这是天意。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我她无法说出口的事。
他提到我已经好几天没去看他的父亲。这倒是真的,不是偶然的巧合。我原以为他只在父亲这儿待几天。我的生活中最恼火的事情之一就是看见他们俩待在一起。我打算他走之前回避几天,可是显然他还不准备离开。
小鲍顿来问你愿不愿意玩传球。你当然愿意。因为在花园里干活儿,他被太阳晒得黝黑,看起来更健康、更诚实。他说,不能留下吃晚饭。你很失望。我相信你母亲也很失望。
我希望他在我有其他那么多事情需要处理的时候突然出现,是天意。因为此时此刻我格外珍惜温馨安谧,而他的出现对这种宁静起到很大的破坏作用。
我曾经想过,这是《圣经》里唯一父亲对自己的孩子不友善的两个例子。上帝可以问:“如果儿子向你要面包,你给他一块石头,你会是个什么人呢?”这是一个带修辞色彩的问题。经验告诉每一个人,我们之中有许多父亲虐待自己的子女,或者抛弃他们。讲到这儿,我看见小鲍顿咧开嘴朝我笑了笑。他脸白得像张纸,唇边挂着一丝微笑。如果我想到他会在场,绝对不会讲这个内容,当然如果我完全按事先写好的稿子讲,一切都会更好。
我想让自己对他更友好一点儿。他往后退了几步,脸上挂着一丝微笑看着我,仿佛在想:“今天我们很友好!这是怎么回事儿呢?”他直盯盯地看着我的脸,似乎想让我知道,他明白我是在作戏,他觉得很好玩。我想从某种意义讲,带着目的做事就是做戏。但是除此而外我还能怎样做呢?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会顺水推舟,不管他们私下里怎么想。我不情愿地把他这种举动称之为“魔鬼般的行径”。我当然因此而很不舒服。我敢肯定这正是他的目的。我也相信他确实觉得“很好玩”。于是今天我不想再表现得“真诚友好”,找了个借口去教堂料理一些事情。
我在想老鲍顿的父母亲,想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他们是副什么样子。这夫妇俩总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甚至在他们盛年之时。他们和鲍顿一点儿也不一样。他母亲消化不良,吃饭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往肚子里咽的时候就像咽火炭。他父亲虽然是一位可尊敬的老绅士,但是身上有一种显示他吝啬、嫉妒的东西。我一直喜欢“积怨”这个词。因为许多人不轻易表现他们的不满,因为那怨气离他们的心最近。哦,谁知道这两位老“朝圣者”现在已经变成什么样子了。我一直想象,神的恩惠使我们又变成我们自己,让我们嘲笑我们变成的那副模样,嘲笑我们披上的那副可笑的伪装——低着头、斜着眼、瘸着腿、皱着眉。我一直希望当我们再度相见,你不会因为生活在我脸上刻下的那些古怪的印记而疏远我。当我看鲍顿的时候,我看到的是一个滑稽有趣、慷慨大度、充满活力的年轻人。他现在拄着双拐。他说,如果还能长出第三条胳膊就再拄一根拐杖。最近这十年他一直没有上讲道坛。我由此推断鲍顿已经完成他的差使,我还没有。但愿我没有滥用上帝的耐心。
今天我讲道的内容是夏甲和以实玛利。和平常不同我有点儿脱离讲稿。这也许不大明智,因为昨天夜里我没有睡好。不是睡不着而是不想睡。我只是躺在那儿,毫无希望地被那些让人心焦的事情折磨着。如果我真的刻意去做,许多焦虑可以从思想里排遣掉。可是这天夜里,我不得不忍受令人沮丧的瘫痪的痛苦。那种和瘫痪作斗争的感觉难以言喻。我怀疑,便吃力地动了动胳膊。等我醒来,累得筋疲力尽。
他今天的兴致似乎特别高。“孩子们,”他说,“正替我收拾园子呢。”
我不得不做出决定,如何告诉你的母亲。我知道她会迷惑不解。他对她、对你都非常好,对我也好。谢天谢地,今天晚上他没有叫我“爸爸”。他那么毕恭毕敬,我真想告诉他,我还不是世界上最老的人。哦,我承认我在有些问题上比较敏感。我会努力让自己公平地对待他。
小鲍顿只是坐在那儿微笑。这也是他总让人觉得高深莫测的原因之一。他把语言当作行动来对待。他不是听话里的含义,也不看人家行事的方式。他只是判断他们是不是心怀敌意,敌意有多深,从而确定他们是不是对他构成威胁,或者造成伤害,然后以同等的水平做出回应。如果他从你说的话里听出责备和惩罚之意,就觉得你是朝他开了一枪,或者咬了他的耳朵。
这个星期,我准备讲《创世记》第21章第14至21节。这部分说的是夏甲和以实玛利的故事。如果是平常——如果我比现在年轻二十岁——我会按顺序讲。先读福音书、使徒书,然后再回到《创世纪》。这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我一直觉得作为对会众的教导这样讲效果好。达到良好的效果自然也是我讲道的目的。现在我却是心里想到什么就讲什么。此刻我想到的就是夏甲和以实玛利。
显然需要再做更多的祷告,可是我得先小睡一会儿。
这一段文字其实就是警告。也许我对你母亲只能说这么多。他不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要警惕他。
今天上午我到教堂待了几个小时,回家之后发现我的许多书被搬到楼下客厅。书桌和椅子也搬了下来,电视机搬到楼上。这是你母亲的主意,但是我知道是小鲍顿搬上搬下的,或者帮她搬上搬下的。我没有为这件事生气。活到这份儿上,我拒绝生气。她是好意。迟早都得这么做。确实如果我不得不和什么人一起度过我的垂暮之年的话,我宁愿他是卡尔·巴特,而不是杰克·本尼。不过我还有自己的书房,我还不认为现在就该放弃。杰克·鲍顿到过我的书房。这些书信也许就是他拿到楼下的。我楼上楼下跑了两趟,焦急地找了半天才发现它们在书桌最下面那个抽屉里放着。我从来没有把它们放到这儿。这似乎是对我的嘲弄,好像他特意把这些东西藏到这儿。我知道我有点不通情达理了。
小鲍顿也来听我讲道。我一点儿也没有想到。你看见他进来便朝他招招手,拍了拍旁边的长椅。他走过过道在你身边坐下。你母亲看了他一眼道了声早安,没有再看他,一次也没有。
避免犯罪。作为忠告,这样的话又有多大的意义呢?
从前我经常走进厨房,看看食品柜和冰盒里有什么东西可吃。通常会找到一盆汤,一碗炖菜,或者砂锅菜之类的食物。我也许热一下,也许不热,依心情而定。如果什么也没有找到,就吃加了番茄酱的冷烘豆和煎蛋三明治。顺便说一句,我很喜欢吃这东西。有时候还能在桌子上找到馅饼或者饼干。我如果在教堂或者书房,就会有一位妇女走到门口,把饭留在那儿就悄悄地走了。过几天再来拿走她的盘子、茶巾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她们还经常给我送来果酱、腌菜、熏鱼。有一次还送来鱼肝油丸。那是一种很奇妙的生活,自有它的乐趣。
我开始评论,指出夏甲和以实玛利被放逐荒漠的故事和亚伯拉罕带着以撒去祭献的故事的相似之处。我的看法是,实际上亚伯拉罕被要求祭献的是两个儿子。在那两种情况之下,上帝都在关键时刻派天使干涉,救出孩子。亚伯拉罕垂垂老矣,是这两个故事的重要因素。不只因为他几乎没有希望再生几个孩子,也不只因为老年得子多么宝贵,我想还因为任何一位父亲,特别是一位老父亲,必须最终把孩子交给茫茫荒漠,最终依靠上帝的眷顾。倘若即使在最好的条件之下,父母也只能给孩子如此少的保障,如此小的安全之感,那么一代人为另外一代人之父,几乎都是一种残忍。因此有必要树立坚定的信念,把孩子交出去,相信上帝会把父母的爱给予他,相信荒漠上确实有天使。
你看着他,好像他是查尔斯·林德伯格。他不停地叫你小兄弟,你听了很高兴。
我不知道如何才能对这个问题做出完满的回答。这是一个如此困难的问题,我一直犹豫着,根本不想提起这个问题。我唯一应对的准备是人们曾经无数次向我提出这个问题,希望我能向他们解释。然而不管他们曾经怎样想,我都没有成功到让自己满意的地步,一次也没有。
如果他继续来我们家,我想我会这样做的。
他的花园快变成灌木林了,不过我走近那条大路的时候,看见小鲍顿和格罗瑞正在清理蝴蝶花花坛。这幢房子是鲍顿自己的。我经常想,这可是件令人嫉妒的事情。但是里里外外全靠他一个人收拾,这几年因为他年纪大了精力不济,花园便渐渐荒芜。
我在椅子上睡了一觉,醒来之后觉得精神好了许多。我错过八局半的比赛。第九局下半场也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四比二,“北方佬”领先)。接收效果很好,我期待看这个赛季其他赛事——如果上帝愿意的话。你母亲也睡着了,跪在地板上,头放在我的膝盖上。我怕惊醒她,一动不动坐了好长时间,看电视里正播放的电影。电影演的似乎是一些身穿军用防水短上衣的英国人正忙着干一件让人心情郁闷的事情,而这件事情又和法国人、火车有关系。我没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醒来后看见我非常高兴,好像我们好长时间没有见面。然后她把你叫回来,我们一起在客厅吃晚饭。事实是不管饭是谁送的都给我们每人一份。因为晚饭是三种炖菜,两种水果沙拉,还有蛋糕、馅饼做甜点。我就想我那些用这样丰盛的饭菜对付生活中任何问题的教友,一定已经听到我不久于人世的“警报”。甚至还有豆子沙拉。一望而知是长老会教徒送来的。由此可见,焦虑已经使人们超越了教派的界限。你们可以设想我已经死了。我们把它留下,明天当午餐。
我们度过一段快乐时光。我们仨,看着电视。有变戏法、玩杂耍的人,表演口技的人,猴子,还有许多让人眼花缭乱的舞蹈。你要尝尝我盘子里的菜,好决定吃哪种炖菜,哪种沙拉。你和别的孩子一样,不喜欢让食物在自己的盘子里搅合到一起。于是我一边让你一样接一样地吃,一边在心里猜测饭是谁送的呢?布朗太太,迈克内尔太太,普拉依太太,还是多丽丝太太,特内太太?我用叉子喂你,你说:“我还没拿定主意呢!”我们就再来一遍。你是在开玩笑,要把饭都吃光。那自然是棒极了的笑话。我想起让你吃圣餐的情景。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那些往事。
我一直在想我葬礼上的讲话。我准备把它写下来,给老鲍顿省点麻烦。他讲话的风格我模仿得非常好。他会为此而哈哈大笑。
今天早晨做祈祷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夏甲和以实玛利的故事。我从这个故事中找到了自信。故事说,不只是孩子的父亲关心他的生活,保护他的母亲;它还说,如果母亲找不到供养孩子或者她自己的办法,就应该预先作好安排。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故事充满了慰藉。生活就是这样进行着——我们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茫茫荒野。有的看起来在他们出生之日,就走向那蛮荒之地,尽管我们给予他们种种帮助。有的看起来自己就是一片荒野。但是那儿一定有天使,有泉水。即使荒野,即使豺狼居住之地,也属于上帝。我得把这一点牢记心间。
讲到这里我脱稿说,一个老牧师为他的教堂焦虑同样是因为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耶稣基督自己就是他的教徒的牧师,忠实地存在于一代又一代人之间。我想我这个观点非常好,可是有的女人哭了起来,我只好改变话题,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上帝要让性情温顺的亚伯拉罕去做两件表面上看似非常残酷的事情——把一个孩子和他的母亲赶到荒漠,把另外一个孩子绑到祭坛上作为祭品。这个问题之所以突然出现在脑海之中,是因为我经常想起。现在我不得不给出一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