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文学网 历代文学
收录来自古今中外 20 多个朝代,近 60个 国家的作者超 3万 人,诗词曲赋、文言文等作品数近 60万 个,名句超 10万 条,著作超 2万 部。

爱的漩涡 作者:伊恩·弗莱明 英国)

章节目录树

第一章 暴风骤雨

上一章 下一章

马路伸向远处,和湖泊连接在一起。看守湖泊的警卫已经离开了。他站岗的地方,有一盏黄色的路灯。风吹在路灯上,引起灯兴不停地晃动。一阵风迎面向我吹来。我听到风中夹着细碎的金属撞击声。虽然声音不大,可是足够令我毛骨悚然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在这片松林里开出了约五英亩的地方,建了观光旅馆。

天色终于昏暗下来。今晚也许听不到鸟儿们在黄昏时唱歌了。也许它们早已预知今晚这场暴风雨,躲到林中自己的巢里去避难了。其他的动物,比如松鼠、鹿等,也跑得无影无踪。在这片人迹罕至的地方,又是这样的天气,有闲情逸致出来溜达的,大概只有我一个。终于,我呼吸到柔软、潮湿的空气。这些空气里还含有松叶及青苔的幽香。我贪婪地深吸了好几口,感到从未有过的舒畅。风呼呼的吹着,整座树林变得阴沉沉的,附近有一只胆小的猫头鹰忽然叫了起来,声音十分古怪。不过很快又恢复了寂静。我走出有灯光的门口,站在马路中央,仰望天空。风越来越厉害。我的头发被吹得往后飘动。天空划过一道闪电,地平线上一露出刺眼的一道白光,然后沉闷的雷声就响起来了。接着,强风猛烈的吹来,树木手舞足蹈起来,加油站那边的黄色电灯左摆右摇的跳跃着。大颗大颗的雨滴从天而降,洒在我身上。

我的皮肤白里透红,柔软细腻,有如婴儿一般。我周围充满了羡慕的眼光。

当然这并不是好现象。人活在世界上,就必须为社会出力,即使再微薄,也该相互关怀、勉励。现在我以孤独为喜的心绪应该是落伍了。五年来,我常觉得自己象浮萍一样无依无靠。特别是黄昏时分,我总是怀着落漠的心情,在宽阔的平台上眺望夕阳。

但旅馆成立后管理疏松,不经登记也可投宿。因此许多不三不四、形迹可疑的人,如杀人犯之流,都闻风而至,弄得乌烟瘴气。大家管这旅馆叫做“午餐旅馆”或“停车旅馆”。对游客而言,地理环境不错,由乔治湖向南,连接格兰·贺滋的是一条蜿蜒的小路。在湖畔露营的人最常经过这里。

比起那时来,魁北克时期的我,真是太令人怀念了。

有人称这条路作托里米·贺达斯的。也许因为这条路是在湖泊旁边吧!观光旅馆位于湖泊的南岸。旅馆的大厅面对着大马路。旅馆里有客房四十间,配备完整的厨房、浴室、厕所设备。在房中可俯视整个湖泊。墙壁采用有光泽的松木作为材料,屋顶是鱼鳞状,房里还有冷暖空气调节器、电视机等,此外还有儿童游乐场、游泳池,有玩水球的地方,真是应有尽有。游乐设施属一流,吃的方面,旅馆备有简易食堂。从乔治湖的那头,每天两次,有人将新鲜的肉类、果蔬运送过来。需要什么,只要吩咐一声就行。虽然旅馆耗资庞大,约二十万美元,但开张以来,一直生意兴隆,旅客盈门。旺季从七月一日开始,持续到十月初,其间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尤其是七月十四日到九月的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劳动者公休日”,更是经常高挂“客满”的牌示。这里收费非常昂贵,不能久住,住得越久花钱越多。那对情绪变化无常的梵西夫妇,以每星期三十美元雇我来做接待客人的工作,并供应三餐。好在现在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了,我再也不受这对讨厌夫妇的干扰了。因为在今天清晨六点钟,他们驾着一辆闪闪发光的马车,朝格兰·贺滋方向奔去,回他们的老巢特洛伊去了。看着他们离开,我的心情马上开朗起来。和他们纠缠了这么久,我似乎被钉在这里,老是没法离开。尤其梵西先生这个老色鬼,他的手象只动作灵敏的蜥蜴,总是盘在我身上。今天走之前,他又来缠我,把我气极了,用高跟鞋狠狠地蹬了他两下,他才放手。他勉强忍住痛,皱了一下眉,然后又嬉皮笑脸地说道:“噢,我现在才知道,你还有这么在火气!

和别人合不来,也很少交际,独行侠似的独来独往。现在,每当想起我的童年,我就忍不住甩头想甩开它。虽然如此,我仍然认为:人各有志,各有各的生活方式,不必强求。一般说来,画家、作家、音乐家之流,都有潜藏的孤独癖,甚至政治家、军事家、将军等也不例外。当然,其他的人,诸如罪犯、狂人等也不例外。特别是那些声势显赫的名人,他们的心往往充满孤独。

为什么非得要孤孤单单呆在这儿呢?随便什么人,赶快来吧,只要能在这儿陪我,度过这恐怖的一夜,帮我挡风遮雨就太好了。真要有那么一个人出现那该多好啊!可是,噢!或许这并不是一场普通的暴风雨,也许暗示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也许完全是冲着我来的!你看!又来了!这惨白的光和雷声!

生命,是由满足和幸福堆砌而成的。镜子对别人来说,是顾影自怜的玻璃,对我而言,却是多余的了。我并不是自命清高,只是不愿把自己的脸当作调色板,涂抹得红红绿绿罢了。过去五年的封闭生活,使我憎恨、懊恼。目前的情况,虽然不是最佳,但比起那个时期,我已经十分满足了。

我逃出来了。从英国灰蒙蒙的冬天里,从使自己意乱情迷的少女时代里,以及伦敦家中的一点家具和旧衣服堆里逃出来了。我终于战胜了自己的懦弱,走出了以前那个古板、散漫和狭窄闭锁的世界,进入一个新的天地。我常认为自己很有能耐,不过如果一直停留在原地,不改换环境的话,就会象关在笼子里、脚蹬轮子的小家鼠一样,永远找不到出路。说真的,我除了没有犯法以外,简直是被一切东西纠缠着,所以我一定要不顾一切地从这些烦恼中逃出来。

我惊得捂住耳朵,无法动弹。忽然,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大地象是又恢复了宁静,只听到激烈的、单调的雨水打下来的声音。这声音象是在嘲笑我,又象是在安慰我:“怎么样?你做梦也没想到吧,这种山间的暴风雨是你从不曾见过的。别以为躲在屋里就什么也不怕了。这座屋子实在是受不了打击的。我可以把这屋里的灯灭掉,也可以把这破烂的天花板撕碎,把闪电和响雷倒进你屋里,给你一点‘亮光’!或者,干脆让你触电吧!反正我会让你在屋里待不下去,最后,让你跑进雨里,到乔治湖那边去。你不是喜欢孤独吗?好呀!如果你还不认输,我还有更厉害的办法来对付。”我还没反应过来,又一道白色的强光闪进屋内,接着一个炸雷震得我耳朵嗡嗡作痛,我几乎怀疑自己会变成聋子。不过这次的雷声和上次不一样,这次给我的感觉是前后左右都受到炮击似的。桌上的玻璃杯被震得东倒西歪,发出清脆的声音。我全身发软,跌跌撞撞地瘫在椅子上,双手紧抱着头。啊!我真蠢!

到底是哪一本小说,我一时却想不起来了。说起来他们虽然有点飞扬跋扈、阴阳怪气,但总算还没做出什么坏事,不过我还是希望今后能跟更高尚一点的人交往。

接着我又回忆到我孩提时候的事情。往事象开了闸的洪水般从脑中渲泄出来,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我总喜欢和别的小朋友在黑漆漆的晚上玩捉迷藏的游戏。我最喜欢躲的地方就是楼梯脚的柜子里。一边躲,一边把耳朵竖得老高,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倾听下楼梯的脚步声。声音越近,心也“砰、砰、砰、砰”跳得越厉害,好象要从嘴里跳出来似的,脚也站得僵硬了。如果站的地方门没关好,正好露出一点光线,被其他的伙伴发现的话,他会一头栽进来说:“嘘,让我跟你作伴。我们一起躲在这里吧!”还故意压低声音,又把门轻轻的关好,却又忍不住咕噜咕噜的笑开来。两个小身体靠在一起,温温暖暖的,很舒服,但更主要的是好象增加了一个同盟,可共同抵抗敌人似的。现在长大了,过去的事虽然有些模糊,但是想到当时躲躲藏藏的恐惧感,到现在背后还会直冒冷汗,身上起一层鸡皮疙瘩。这也许是一种对危险的本能反应。现在回想起那时候的纯真,真是非常怀念,不由得越发珍惜当时的心境。看看这种天气,天阴沉得厉害,也许马上会来一阵雷电,或者刮风下雨。现在我只想逃离这个混沌阴暗的地方,最好是在阳光舒适的屋里,喝杯咖啡,听听音乐,悠哉悠哉地度过这一段时间。

冲进屋子里后,我砰的一声把门关上,紧紧把它锁好。马上,倾盆大雨毫不留情地倾泻下来。刚才真是危险极了。这些哗啦哗啦的下雨声,仔细一听,似乎不尽相同。打在屋顶上的,好象是敲打空铁罐发出的声音;打在窗户上的,则象是金属碰击的尖锐声。同时,连接屋顶的排水管,好象已经装满了水,不时传来流动的激烈响声。在这些不同声音的伴奏下,这场大雨显得更声势浩大、惊心动魄。但是,我已经轻轻松松躲在温暖的屋子里,收听这场奇妙的交响乐了。忽然身后爆开了一个很大的响雷,接连来的闪电把屋子照得通明。雷声就好象大型炮弹爆炸时所发出的声音一般,把屋子震得摇摇欲堕。忽然“噼噼啪啪”,一块玻璃被震碎了,摔落在地上。雨水迫不及待地倾泻进来。

我得赶快想办法求救,打电话吧!可是梵西夫妇离开之前,已把电话费缴清,所以电话线已被剪断了。怎么办?对了,我只要站起来走到门口,打开霓虹灯的开关。灯一亮,就会出现“有客房”的标示,路上的车就一定会看见,那么就有人会为了躲雨而来到这里。可是,当我挣扎着爬起来要按开关时,又一道闪电,似乎在警告我不许动似的,接着是轰隆轰隆的雷声,我还来不及思考,就已被击倒在地上。

我茫然地望着奔驰的马车逐渐消失在远方的马路上,脑子里浮动着的是和他们相处时的情景。然后我抬起头来仰望北方的天空。今天天气晴朗。这种天气,当地人称作“十月半的瑞士晴天”。我注意到天空中有丝丝浮云,在夕阳的照射下,好象一些竖立起来的头发。它们逐渐变成带桃红色的黑影,挂在高高的天空中。一会儿,起风了。风在树梢上发出了“籁籁”的响声。

我生平最讨厌的植物就是松树。它总是阴暗而缺少变化,既不能躲雨,又不能爬不上去,树干总是黑漆漆的,使人难受。当松树密密麻麻种在一起时,乌鸦鸦的一片,好象充满了敌意。但是我喜欢它那清新的气味。洗澡时,我喜欢在水面洒些松叶,以使身上充满那种淡淡的香味。不过这亚迪朗代克山丘地成群成堆的松林,确实使我感到压迫。连山谷中那不过一码长的小地方,也密密麻麻的长满了松树,甚至连山顶也不例外。乍一看,会使你大吃一惊,好象它盘据了整个大地,你怎么也逃不出它的掌心似的。

不过放心好了,我只是试试你,希望到明天中午有人来向你接收旅馆的时候,你能平心静气地住在这里。今晚你一人住在这里,做个好梦吧!”听他这样说,我不禁哑然失笑。这边,梵西太太已经不耐烦地跑向马车:“喂!你怎么还不来?你那些该死的精力,看样子今晚当街就可以发泄出来了。”她尖酸地一边说,一边驱动车子。忽然她回过头来看着我说:“那么,再见了,可爱的小女孩。别忘了常写信给我们哟!”说完露出一脸神经质的笑容,然后策动马缰,调转车头,把车子赶上了马路。他们的侧面看起来有点干巴巴的,让人生出些同情。呵,这对夫妇的外貌,真象某篇小说所描绘的一样。

当时我娇艳得象一颗漂亮的樱桃,性格活泼开朗。脸上自然流露出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不需任何人工的修饰。口红、指甲油等化妆品和我没关系。

我不停地走着,似乎已经绕了半个地球。从遥远的英国伦敦,来到了美国纽约州北部。这是个布满了巨型山脉、湖泊和森林的地方,叫作亚迪朗代克山岳地带,我现在就在这里,一个名叫托里米·班兹·毛达·柯特的地方,离美国观光区乔治湖有十英里远。我从伦敦逃出来的时候是九月一日,现在已经是十月十三日了,又是一个星期五。那时候,肮脏的马路旁种的枫树还绿油油的。但是,进入加拿大后,放眼望去,满山遍野的松树中夹杂着一些枫树。火红的枫叶,就象炮弹爆炸时那刺眼的红光,直逼得你喘不过气来。

季节变化了,而我自己也有了显著的改变。比如我的皮肤。在伦敦时,因为生活没什么规律,我的脸总好象洗不干净似的,黯淡无光。而现在,因为适度的运动和充分的睡眠,苍白的脸变得红润了,精神焕发。整个人已脱胎换骨。在英国时,因为要扮做淑女,在每次的交际应酬中,我都不得不涂脂抹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

平静的湖面受到风的吹袭,起了层层小波浪,拍打在湖畔的石堤上。旅馆后面和马路的那头,似乎站了几个站岗的士兵,但仔细一瞧,原来只不过是些树木而已。正当我仔细研究周围景物的时候,忽然想上洗手间,不由得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前面五十英里远的地方,是纽约州的首都阿尔巴尼。那里教堂的大钟正好敲打了六下,指向六点。刚才气象报告说,有强台风由北向南移动,可能在下午八时登陆,阿尔巴尼将受到影响。我早已经过大风大浪,即使台风来势汹汹,我也并不在乎。我唯一担心的是那条二级国道。因为我从这里到二级国道旁的乔治湖,路上荒无人烟。风一吹,路边的松林一定会被吹得“沙沙”作响,又加上隆隆的雷鸣和闪电,一定十分恐怖。不过,我并不十分害怕,因为比起过去,我已经十分安全了。

我全身很快淋得湿透,不得不拔脚往回跑去。

而且我喜欢单独一个人活动。我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当你习惯以后,寂寞会变成恋人,孤独会变成不可多得的朋友。”这句话到底是谁写的,我记不清了,反正这种情况我幼年时经常碰到。那时的我似乎天生有一种反叛情绪,瞧不起那些循规蹈距的孩子。

上一章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