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尽满身的风尘,换上干净的长衫,林语堂来到了林至诚的墓前。
不知何故兮使我糊涂。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他们的党纲:
郁达夫是放浪形骸的狂放文人,以《沉沦》的大胆描写声名鹊起。他放着发妻在老家,常去逛八大胡同,上等妓院和下等窑子,都来者不拒。林语堂不太赞同这种生活态度,但却喜欢和郁达夫亲近,说他是真名士自风流。
文化上的焕然一新并不能掩饰政治上的乌烟瘴气。军阀之间打打停停,停停打打,政府首脑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走马灯似地换来换去。“二七惨案”的悲切未了,贿选总统的闹剧又粉墨登场。
他们的目标:
伶牙俐齿的林语堂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他有满肚子的话要对另一个世界的父亲说,却不知从何处讲起。幼时的快乐一幕幕在眼前闪过,留学的艰辛与愉悦,翠凤对他的好,他一股脑地告诉了父亲。
郁达夫一来,聚会就达到了高潮。
《语丝》初办时,销量并不好。可激进开放的观念、自由的风格在当时也找不出第二家,《语丝》慢慢地在北大等高校打响了名头,每出一期,总被学生抢购一空。
他们的主张: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
胡适的白话运动也成就斐然。早在三年前,教育部就明文规定,白话文取代文言文,成为国语;所有公立小学的一二年级,必须用白话文教学。守旧派的林琴南等人虽然还在报纸上发发牢骚,但已经是隔靴搔痒,难成气候。
一大群现代文学史上的文化巨擘,如: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易白沙、吴虞、钱玄同等,在运动中初显身手。鲁迅的《狂人日记》、《我之节烈观》等,吴虞的《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吃人与礼教》等,都是让人津津乐道的名篇。
他们的仪容乐观,
北京已经不是林语堂以前认识的北京了。
回国后,林语堂夫妇先返乡祭祖。
林语堂刚加入《语丝》不久,是后生晚辈,聚会时,他说话少听得多,虔诚地看着文学前辈们,一点也不像杂志上“漫骂主义”的愤怒青年。
一面对青年泣告,
歪头无法泪沾襟。
仰头无法泪沾耳。
提倡新文化的刊物多达几百种,影响较大的就有上海的《星期评论》、《民国日报》副刊《觉悟》;北京的《少年中国》、《新社会》;天津的《觉悟》;湖南的《湘江评论》;成都的《星期日》;武汉的《武汉星期评论》;浙江的《浙江新潮》,等等。
回她什么:发汗药。
1928年,林语堂出版了散文集子《剪拂集》,因为文风犀利劲捷,有人评价说:“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假令生在美国,不但在文学上可以成功,就是从事事业,也可以睥睨一世,气吞小罗斯福之流。”
徐志摩当时以有妇之夫的身分,单恋林徽音,闹得满城风雨。《晨报》主编认为有讽刺桃色新闻之嫌,就从已经排好的清样中把稿子撤下来了。鲁迅开玩笑说:“像我们这样有胡子的老头子,连失恋都不许我失了!”
《语丝》聚集的就是这样一批血气方刚的叛逆青年,敢说敢为,无所顾忌。他们自嘲《语丝》是“一班不伦不类的人,借此发表不伦不类的文章与思想的地方”。《语丝》也没有统一的文学宗旨,他们各自说自己要说的话。从平和冲淡到气势凌厉,各种风格都能在《语丝》上找到。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语堂学成归来,本来想大干一场,谁知,寥寥数年,中国风云变幻,新文化运动已换了一个天地。
南山的寿木也装不下
蔡元培是前清的举人,学贯中西,是语堂生平最佩服的人之一。林语堂还是清华普通教员时,参加集会抗议凡尔赛和约把山东半岛割让给日本。在座的不乏社会名流,大家都慷慨激昂地表示抗议,有些还卷起袖子,大骂政府不是东西。蔡元培站起来,眼光缓缓一扫,不怒自威,说话的人立刻安静下来。他很温和地说:“抗议有什么用?我们应该集体辞职。”隔天,他就一个人离开了北京。这种处事原则,林语堂认为才是真正有硬气的。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他还去看了美宫。美宫的坟似乎刚被修整过,新簇簇的。语堂坐在坟前,仿佛又看见二姐穿着红艳艳的新娘服,流泪着微笑,说:“和乐,和乐,你要读书成名!”
林语堂一家三口住在一个普通的四合院里。院子里,种了一棵石榴树,还有一个很大的金鱼缸。当然,照料金鱼是翠凤的工作,林语堂只是负责闲下来的时候观赏罢了。凤如很乖巧,语堂喜欢逗她玩,给她洗澡。看着凤如蹬着小胳膊小腿在水盆里嬉戏,他很满足。
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们也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隐退的隐退,分裂的分裂,陈独秀和胡适的分道扬镳就是人人皆知的事情。
回她什么:冰糖葫芦。
三个骑墙的勇士,
不管!不管!
他们的主义:
他们是谁?
现代评论派看不惯《语丝》叛逆的做派,说他们是一群学匪。林语堂作为《语丝》的“骂人”新秀,干脆写了一篇《祝土匪》,以草莽英雄自居。他扬扬自得:“依中国今日此刻此地情形,非有些土匪傻子来说话不可。”
了然!了然!
待翠凤坐完月子,林语堂举家来到北京。他要到北京大学任教。
他们的主张和平,
林至诚埋在五里沙。他从那儿出来,最终又回到那儿去了。
教我如何不想他,
郁达夫生性豁达,喝了点酒,情绪就上来了。他躺在低矮的藤椅上,摩挲着新剪了平头的脑门子,大讲异国他乡的趣事。讲到可恨的事,就痛骂不止。鲁迅的酒量很好,喝过酒反而更沉着,妙论不断。
出国前,语堂只是清华大学一个普通的英文教员。4年后,他带着哈佛硕士,莱比锡语言学博士的光环归来,含金量今非昔比,北大外文系热情地接受了他,聘他为英文系教授,兼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讲师。
从此翻脸不理我,
消闲!消闲!
1925年3月,孙中山先生故去,留下了“和平、奋斗、救中国!”的遗言。全国上下一片哀恸,北京民众自发地聚在了一起,哭着目送孙先生的灵柩下葬。林语堂也站在人群中,瞻仰这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他还看见宋庆龄身穿孝服,一脸坚毅地跟在灵车的后面,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在浓密的松荫下,《语丝》的干将们,鲁迅、周作人、钱玄同、刘半农、孙伏园等,叫上一碟瓜子,一壶茶,坐在了一起。他们磕着瓜子,随意地聊着,话题变化很快。国家时政是必定要聊的,生活艺术、女子心理也屡有涉及,有时候甚至也会串到节育理论上。有人来得匆忙,肚子饿,就叫上一碗面,或是包子,但东西还没下咽,就急着发言,说到一半停下来,嚼几口,接着又说。
这得归功于校长蔡元培的“兼容并包”。
细究来龙去脉,语堂这才明白,北大根本没有资助外国留学生的计划,是胡适为了招揽人才,私自和他做了口头协定。语堂向他求救时,胡适为了遵守协定,就自掏腰包,填上了那笔巨款。
故乡还是旧时的模样。青山秀木依然,柏英抓过的蝴蝶仍在山野间翩舞,西溪的流水万古不变地淌在坂仔的胸膛上。林语堂深深地大吸一口故乡的气息,这山,这水,甜在心底。
那么肥厚嘴脸;
廖翠凤呆在厦门的娘家生产。第一次生孩子让她吃尽了苦头,因为难产,母女俩险些都搭上了性命。
牧师太太彻底的老了。她用枯瘦得只剩下皮的手,牢牢拽住语堂,反复地念叨着一句话:“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眼泪哗哗地往下落。瑞珠也不敢再大声地训斥弟弟,热情但有些生分地接待了他。
他们的方略:
在北大,新旧文人齐聚一堂。同一个教室里,前一节课,留着辫子的辜鸿铭大谈小脚女人的魅力;下一节课,西装笔挺的海归青年宣讲女权运动的兴起。北大成了中国思想界的剪影。
黑框眼镜是钱玄同的标志。他笑嘻嘻的,是个可爱的人物,常常涨红了脸,大喝一声:“把线装书都扔到厕所坑里去。”要是说到“孽种”和“文妓”,那是在骂旧派文人。有人告诉他,俄国的托斯妥耶夫斯基比曹雪芹要伟大,他深信不疑,每次发言,一定会举出此例来证明西方文明优于中国文化。他还有一个很有名的笑话:改信天主教后,别人问他为什么,他理直气壮地说:“因为他们的菩萨灵,我们的菩萨不灵嘛!”钱玄同很怕女人和狗,见着其中任何一样,跑得比谁都快。
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林语堂给她取名“凤如”。
我的所爱在山腰;
两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想去寻她人拥挤,
骑墙!骑墙!
一面对执政联欢;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想去寻她河水深,
他出国时,胡适和陈独秀等人发起的新文化运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胡适说:我们回来了,一切将大不同。
一个投机的好汉;
1924年底,《语丝》创刊,成了周氏一派发表意见的自由园地。与此同时,胡适一支也创办《现代评论》,主要撰稿人有徐志摩、陈西滢、蒋廷黻、沈从文、丁西林等。两派正式演化成著名的语丝派和现代评论派。
鲁迅讲一口带着绍兴方言的兰青官话,听起来很费劲,但无论是评论历史,或是分析社会,他都能入木三分,在别的地方很难听到这种高论,所以林语堂听得格外认真。
我的所爱在河滨;
“旧时天气旧时衣,只有情怀,不似旧家时。”林家调皮的五儿子在外面的世界转了一圈回来,是林语堂博士了。
不忙!不忙!
林语堂到北大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向胡适当面致谢,那预支的两千美元帮了大忙。不巧,胡适南下养病,林语堂找到了北大当时的教务长蒋梦麟。
原来如此一老叟,
胡适的君子一诺,林语堂深深地埋在了心里。他们都很有默契地不提此事。胡适死后,林语堂才公开了这段往事。君子之交淡如水,他们是真正的知己。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我的所爱在豪家;
从此翻脸不理我。
孙伏园很梗直,辞职书一扔,气冲冲地离开了报馆。
这首诗平白如话,被守旧派围攻,骂了不少难听的话,却得到了年轻人的追捧。
爱人赠我双燕图;
林语堂抱着浑身通红的小毛头,坐在妻子的床边。两人兴致勃勃地讨论,小毛头的鼻子到底像谁多一些。
林语堂打从心眼里感激胡适的知遇之恩兼君子之谊,再加上都是留学英美,大家——包括他自己——都以为他会加入胡适一派。
他们骑的什么墙?
他们的精神:
低头无法泪沾袍。
其间,他还作了一首讽刺性的歌曲《咏名流》,谱上曲子,到处传唱,一派语丝的“无所顾忌”的作风。歌词如下:
说怪也不怪,胡适是比较老派的文人,讲究读书致仕。因为母亲严厉,胡适少年老成,被戏称为“糜先生”。据说有一次,胡适跟伙伴们掷铜钱玩,一位老农见了非常吃惊,说:“糜先生,你也玩这个呀?”胡适一听,羞愧难当,顿觉失了身分。而林语堂在山野间自由自在地长大,活泼好动,对于一本正经地写文章、随时准备着居庙堂之高的传统士大夫那一套,十分反感。
摇头无法泪如麻。
每逢星期六的下午,林语堂就去参加《语丝》在中山公园来今雨轩的聚会。来今雨轩是北京著名的茶楼,化自杜甫的名句“旧雨来今雨不来”,取“故交新知欢聚一堂”之意。
拿他来榨油也榨不出
饭碗!饭碗!
胡适则大力提倡白话文,他创作了一系列白话文诗歌,集结出版。代表作为《蝴蝶》:
想去寻她山太高,
其时任教于清华的林语堂也牛刀小试,发表了《汉字索引制说明》和《论“汉字索引制”及西洋文学》。正是这两篇文章引起了胡适的注意,才有后来的两千美元的佳话。
新派的教授们主要分成了两大阵营:一是以奠基中国现代小说的鲁迅和周作人为主;一是以高举“文学革命”大旗的胡适为主。
他要大展拳脚了。
然而,他却站到了胡适的对立面,和任意而谈的周氏一派越走越近。
烫上一壶绍兴老酒,再点几个下酒的小菜,大家的谈兴更浓了。林语堂喝了酒就要睡觉,所以滴酒不沾,却从不提前走。他要欣赏酒后文人图。
进而,他和钱玄同、刘半农一起,展开了一场批判复古逆流的大讨论。林语堂语不惊人死不休,说“今日中国人为败类也”,只有“欧化”才是救国的惟一捷径。钱玄同是新文化运动的老前辈了,“骂”起人来显然技高一筹,干脆说要做“卖国贼”,卖给“遗老遗少”。
什么热血冷汗;
吃饭!吃饭!
爱人赠我玫瑰花;
然而北洋政府连死人都不放过,在报纸上大放厥词,说什么孙先生“蹂躏人民自由十倍于军阀”等等。林语堂“啪”地一拍桌子,一连写了《论性急为中国人所恶》、《一点浩然气》等文,他要为孙先生讨回道义,让亡者入土为安。
不干!不干!
他们的前提:
北大当时是文化的中心,风头一时无二。
林语堂在这个时候回国,并非明智之举,可既来之则安之,这个山野孩子一个猛子扎入了时代的大潮。
他们的态度镇静,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吧。
一颗文坛新星从这里冉冉升起。
因为周作人的日本太太作怪,兄弟俩闹得很僵,同时在场的机会很少。林语堂认为这是别人的私事,从来不乱打听。
从此翻脸不理我,
蒋梦麟莫名其妙,“什么两千美元?”
他找到了钱玄同。两人各随便挑了一本书,任意翻开一页,然后闭上眼睛,用指头任点一字,凑在一起,就有了“语丝”之名。孙伏园在《语丝》创刊号上,愣是把《我的失恋》排在了醒目位置。
《语丝》的创办极有趣。首任主编孙伏园是鲁迅的学生,原是《晨报》副刊的编辑。鲁迅投了首打油诗《我的失恋》。诗是这样写的:
他们的口号:
“随意地说话”和语堂的野性子不谋而合,他找到了一块适合自己的平台。
爱人赠我百蝶巾;
爱人赠我金表索;
周作人最常出席,但话不多。他声音低缓,和他的文风很像,走的是平和冲淡的那一路。就算激动地争执,他也不会提高嗓音,依然慢条斯理。林语堂在一旁,干着急。
回她什么:赤练蛇。
教我如何再想他?
刘半农早前是“鸳鸯蝴蝶派”,写了“教我如何不想她”,唱红大江南北。因为没有学历,被系里的陈源说“也算是北大的教授”,他一气之下,远走欧洲,考了一个法国博士回来,接着当他的教授。后来,他穿着中国蓝绵袍子去女校上课,学生们很失望,说,原本以为是个风雅的文人,怎么知道是个土老头?他听说了,又写了一首词:
无拘无束的《语丝》茶会让旁观的林语堂受益匪浅。
从总统竞选、军阀混战到三河县老妈子的吃饭、如厕问题,或是直抒胸臆,或是明褒暗贬,只要心中有话要说,他就痛痛快快大骂一场,没什么情面可讲,颇有“指点江山,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气势。他仿佛又站在了辩论台上,挺着胸膛,与社会浊流唇枪舌战,只是武器由三寸不烂之舌变成了妙笔生花。
他们的胡须向上,
鲁迅可不同于弟弟周作人,要活跃得多。他反应很快,诙谐百出,是聚会的中心。每当讲到敌人的丑态,或是新发明一个讽刺的妙语,他会得意地大笑,爽朗极了。鲁迅永远一件玄色长衫,不修边幅,中等身材,两腮瘦得凹下去了,可他的小说,如《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犀利得很,往往一个字,就可以陷人于绝境,致人于死地。
请来共饮一杯茶。
“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以北京《新青年》为轴心,向全国辐射。袁世凯文庙祀孔、天坛祭天,企图复辟帝制的把戏被照出了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