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以后,基督教为适应现代社会的多元化和非宗教化,在神学上吸收现代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继自由主义神学之后出现一批适应潮流的新学派,如新正统神学、新托马斯主义、存在主义神学、世俗神学、希望神学、解放神学和过程神学。基要派对这些神学都持批判态度,但在强调传播福音和追求个人得救的同时,也关注各种社会道德问题,称新福音派。与此同时,在派系和组织上,一些传教机构发起的普世教会运动,逐渐发展为现代基督教各宗派重新联合的世界性运动。1948年,世界基督教教会联合会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正式成立。该会包括新教和东正教的大多数教会,以“教会合一、世界合一、人类合一”为宗旨,对成员起咨询作用。
基督教是古代希腊哲学和希伯来宗教的混合产物,在历史上曾对西方文化产生过广泛而又深刻的影响。从宗教史论,基督教发源于犹太教的一个小教派,产生于公元1世纪的巴勒斯坦;若从社会意识而言,则应说形成于地中海地区的希腊罗马世界。
今日,全世界基督徒已超过16亿,约占全世界人口的1/3。其中天主教徒九亿多,新教徒约五亿,东正教徒约二亿。基督教至今仍是拥有信徒最多、具有广泛影响的世界性宗教。
罗马教廷在1869—1870年第一次梵蒂冈公会议上,强调教皇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重申教皇关于信仰和伦理的言论“永无谬误”。20世纪初,天主教内部出现现代主义思潮,主张调和哲学、科学与传统教义的矛盾,但遭到教廷的蛮横压制。至1962—1965年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教廷才开始改变僵硬立场,提出革新和对话方针,采取新措施以“跟上时代”。会后,教廷与其他教派和宗教进行对话,并同联合会进行接触和合作。
面对宗教改革运动的强大冲击,天主教采取一系列措施,改革内部,纠正弊端,制定统一对策。同时,为与新教对抗,教廷对修会制度进行改革,成立新型修会和传教修会(外方传教会),其中以1534年成立的耶稣会影响最大。教廷利用各国保守势力的支持,以修会为工具抵制新教的发展,在欧洲部分地区稳住了天主教阵脚,并把天主教传播到美洲、非洲和亚洲的广大地区。
16世纪中叶,清教运动在英国兴起。它在教义上的加尔文主义和组织上的共和制原则,适合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需要,因此成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意识形态外衣。1620年,很多清教徒迁居北美洲,新教随之在北美得到广泛传播,并形成公理宗、浸礼宗、贵格宗等新教派。17至18世纪,德国虔敬主义运动、英国福音奋兴运动、美国大觉醒运动等,形成注重个人信仰的基督教复兴。19世纪,新教出现自由主义神学。坚持传统教义的保守势力,在英国发起牛津运动。在美国,则在20世纪初出现基要主义神学。新教的传教活动起步稍晚。欧洲移民将新教传到北美和澳洲后,西欧各国相继建立传教差会,竞相向各地传教。基督教在近代的传播,与殖民主义的侵略扩张密不可分。
16世纪上半叶,德国、瑞士、英国、荷兰、斯堪的纳维亚各国相继爆发宗教改革运动,否认教皇权威,强调传统教义的不同方面,改革教会礼仪制度。1517年,马丁·路德力倡宗教改革,强调“因信称义”,意为信徒个人在上帝面前得以称“义”,全凭信靠耶稣,而不在于履行教会规条。他在诸侯的支持下成立路德派教会。在瑞士和法国,茨温利和加尔文先后发起改革,在市民阶级支持下形成加尔文派教会,强调世人命运善恶皆由上帝预定。苏格兰和荷兰的宗教改革促进了民族独立。在英国,以国王为首的英国国教会终于确立。斯堪的纳维亚各国相继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分别成立路德派教会。这些脱离罗马公教的教派,后来统称为“抗议宗”或“新教”。
公元1世纪前后,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屡次发动起义,均遭到罗马帝国的残酷镇压。处境悲惨的犹太人坚持犹太教传统,盼望预言的复国救主弥赛亚降临,拯救人们脱离苦难。原始基督教在这时以犹太教新教派的形式出现,宣传“天国即将来临”,号召“罪人悔改”。1世纪下半叶,基督教传播到叙利亚、小亚细亚、马其顿、希腊、罗马和埃及,在各民族中赢得信徒,在教义上则与流行的希腊化哲学、伦理、神秘主义等结合,并突破犹太教的狭隘限制,演变成适应罗马帝国的世界性宗教。初期基督教徒大多是贫民和奴隶,对罗马统治和社会压迫有强烈的反抗情绪,因而受到罗马帝国统治者的大规模迫害。但基督教非但没有消亡,反而在人数和社会影响上有所发展。至3世纪末,基督教已传遍罗马帝国,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教会领导层的社会成分也随之发生变化,入教的富人和知识分子改变对统治者的态度,极力博取其宽容和同情;在教义上也全力清除教内的各种异端倾向,以改变基督教的非法地位。4世纪初,罗马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开始改变对基督教的政策,至4世纪末定其为国教,基督教终于成为罗马帝国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
在中世纪欧洲封建化的进程中,基督教主要靠各封建王朝的法令传播到欧洲大部分国家。教会及修道院主持人成为各地的封建领主,是欧洲封建社会的主要支柱;教会垄断文化教育事业,在意识形态领域,把政治、法律、哲学、伦理都置于神学的控制之下。自9世纪后期起,争夺教会最高权力的斗争趋于尖锐。1054年,君士坦丁堡牧首与罗马教皇互下绝罚令,造成东西部教会正式分裂。11世纪至13世纪,罗马教皇发动七次十字军东侵,使教皇的权势在13世纪达到顶峰。此后,由于教会内部腐败,教权与王权斗争失利,教皇的威信和权力急剧下降。在贫苦农民、城市平民和新兴市民中,各种异端派别不断出现。罗马教廷除联合世俗政权、组织十字军镇压外,还利用修会组织异端裁判所,大肆搜捕镇压、扼杀进步思想。
由于行政区划和语言、文化传统方面的差异,基督教在发展中演化为东、西两大派系。东派以君士坦丁堡(今伊斯坦布尔)教会为首,自称“正教”(即正统教会,亦称东正教),传播于马其顿、希腊至埃及及其以东地区,通行希腊语,故又称希腊教会。西派以罗马教会为首,自称“公教”(即普世教会,在中国称天主教),据有法国、意大利到北非迦太基一带及其以西地区,通行拉丁语,故又称拉丁教会。东派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国家政权,皇权直接干预教务和决定教义,这同拜占庭帝国长期统一和专制集权有关。西派则独立于国家政权,甚至插手世俗事务,这与西罗马帝国在蛮族入侵下灭亡、政治上长期四分五裂有关。6世纪末,罗马主教(亦称教皇)成为西部教会领袖,并且取得政治权力。君士坦丁堡主教在拜占庭皇帝支持下自称普世牧首,与罗马的对峙之势渐成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