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烟草与潇洒,让我回忆起父亲吸烟卷时的帅气模样。一想到父亲和烟卷,首先浮映在我脑海里的是他那只象牙白的肤色、指甲修剪适中的手。那只手握着德国制的剪刀,剪去哈瓦那烟草的叶尖,接着擦燃火柴(他用的是放在厨房里的火柴,盒上绘有马脸与时钟)。浅红色的火焰缓缓地裹燃着烟草的叶尖。在洗短的雪白衬衫与家居服长裤下露出来的,是淡黄色的美丽手掌与脚尖。五官分明的脸庞,被阳光晒成了浅麦色。全身上下的唯一装饰,唯独他拿在他手上的那支焦茶色烟卷而已。每当我一进去房间,那锐利的眼神便会换上柔情无尽的笑意,朝我轻轻地点点头,示意我可以靠近他的身边。我立刻飞扑到父亲的背上,父亲小心不让手上挂着长段灰烬的烟卷晃动,伸出左手将我抱到膝上,接着才将烟卷搁到了烟灰缸的边缘。然后,他会轻拍着我的背,或是让我坐在膝上摇晃。
在这三样东西当中,洋酒和香烟都只是享受它的氛围,因此品尝的分量极少,唯一能尽情享用的只有巧克力而已。我只消喝下一杯利口酒杯分量的洋酒,就会变成和普通人喝了一升清酒那样浑身通红,连肺脏和心脏也像着火般热辣辣的,所以我只能挑个不出门的日子,趁夜里小酌一下。
说来实在遗憾。倘若我能像吃巧克力那般尽情畅饮喜欢的洋酒,或许能在喝苦艾酒时陶醉在玻璃瓶的色彩中,于啜饮英国的苏格兰威士忌时耽读《福尔摩斯》,在小酌波尔多葡萄酒时驰笔写作,也许能写出比现在更棒的小说,并且总是在微醺朦胧中和编辑晤谈,甚至即便有多么想看的电影正在上映,都不能教我起身出门。
谈到香烟和我的交情,可又比和洋酒的缘分更浅了。若是将我在咖啡厅里其实不大想抽烟,碍于朋友好意劝烟只好接受的支数也算进去,大概每天吸上两三支,换算成每个月约莫三十支。其中,由衷享受的吞云吐雾每个月约有三回,合计六支。这通常是在自己觉得文章写得挺好时,得意地想抽根烟庆祝一下,但鲜少出现这样的时刻。倘若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不巧发生在自己的房里时,可简直从天堂掉下地狱了。因为我的房里只有火柴,没备烟草。假如当时人在咖啡厅里,即可托侍应生买来,从盒里抽出一支后,擦燃火柴。火柴擦燃后得等上一会儿,待磷的气味散去后再点烟,每吸一口都隔上一小段时间,悠然地陶醉在这得意(当然是自恋的)气氛之中。我常看到性急的人才刚点了一支,不消片刻又续上第二支了,实在很难想象那样有何愉悦可言。我其实喜欢拿火红的炭块点烟,用打火机点火会沾上酒精的气味。烧木柴炊饭,取炭火点烟——毕竟我自诩带有那么一点布里亚·萨瓦兰的坚持。不过,老实招认,我的烟龄虽然不短,抽烟的动作仍旧呆蠢滑稽,装不出一派潇洒。不晓得为什么,我常被自己的烟气熏得眼睛发疼,甚至被逼出眼泪来,连点烟的手势也慢钝又奇怪。还有,不但抽烟的动作可笑,而且我也不觉得烟气有多好闻。只是希望在自恋的瞬间,能有缭绕的烟雾伴奏出沉醉的氛围罢了。当别人把烟盒递过来(提到那个烟盒,还真是扎眼。烟草就该装在原本的袋子或盒子里,才显得潇洒。假如我是个年轻美女,把头颜涂抹得亮晃晃的,掏出个金光刺眼的烟盒啪嗒一声打开,这一刹那就教人幻灭,一个个追求者想必顿时心碎。在烟盒里塞上满满的香烟固然令人不快,若是递上来的烟盒是以橡皮圈束绑,而且还是条松垮的橡皮圈的话,那可真是不入流了。没人希望和情人相聚时,联想到小孩用橡皮圈套住的袜子。我身上或许具有美食家布里亚·萨瓦兰的一面,但风流浪子卡萨诺瓦的那一面——找不到女性的这种浪荡之徒做比喻,真伤脑筋——只存在于幻想之中。毕竟我本人是个滑稽人物,妄想自己是美女云云,也是枉然)问道“您抽烟吗?”的时候,我真不晓得该如何回答才好。因为正确的回复是“我不抽烟,但是会抽”或是“我虽抽烟,但是不抽”。尽管我希望能够潇洒地吞吐云雾,可总不能教一个滑稽的家伙只在吸烟时,突然展现出潇洒的一面吧。
接下来是香烟。我喜欢抽的是菲利普·莫里斯牌的美国香烟。
原载于昭和三十七年(1962)五月《艺术生活》
此时的父亲和他时常讲述的德国小说里的男主角十分神似。那段故事的场景是在一列火车中,有位携着女伴搭车的男子独自暂时离开了座位,片刻过后,他回到座位上,却发现女伴和坐在对面的另一名男子之间的氛围有些暧昧,因而逼问对座的男子是否对自己的女伴做了什么举动。遭受质疑的男子微笑不语,仅扬了扬夹着积有长段灰烬烟卷的右手,当作回应。这便是我对父亲与烟草的绮丽回忆。
女人一旦从孩童长为成年人以后(我似乎仍旧停留在幼儿期),除了维持生命必需的食物以外,光是糕饼糖果,满足不了她的欲求,于是出现了嗜尚抽烟喝酒的女人。
以我来说,巧克力最是我的心头好。或许有人狐疑:堂堂一个大人,怎还爱吃巧克力?但不仅在小说里,会出现外国年轻女伶与歌星的专属梳妆室里堆满了玫瑰花与巧克力的场面,在日本,亦总将巧克力和孩童,抑或和孩童没两样的年轻女孩联想在一起。可我认为,巧克力足以和咖啡与烟草并列为古柯碱等级的爱好物,也就是成年人独享的食物。当然,我指的不是那种只有小孩才爱吃的甜滋滋口味,也不是加入奶油或掺进威士忌糖水的风味,而是既浓又苦的纯巧克力片。
法国的酒。让人联想到热带地区可可果实的巧克力。还有令我怀疑是否掺入了微量大麻的菲利普·莫里斯牌美国香烟。除了维持生命的食物以外,这三样是我最喜欢,更是比什么都重要的东西。
其次是洋酒。乍听之下豪气干云,事实上我只爱浅尝小酌,以及品味那股氛围。我喜欢的酒类包括苦艾酒、茴香酒、格拉夫干葡萄酒(高级餐厅作为烹调用的白葡萄酒。虽然不是最好的上等货,但在我可怜的经济能力买得起的酒品当中,已算是相当美味的葡萄酒)、莱茵酒(德国生产的辛口葡萄酒)、咖啡利口酒、可可利口酒等等,多半是西方女子常喝的酒类。就连威士忌,我也只知道托利斯这种酒,但还蛮喜欢的。以葡萄酒来说,当然就属法国最高级的拉菲酒庄、伊甘酒庄,以及波尔多地区生产的顶级红酒最佳。我虽然也喜欢其他的法国酒,但在日本,实在很难买到拉菲酒庄与伊甘酒庄出产的葡萄酒;即便买得到,也绝非我的财力所能负荷得了,所以我才会只喝日本的酒。这些酒,我至多只斟满利口酒杯一杯,慢啜细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