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了一会儿,直到太阳升至头顶。阳光倾泻下来,肩胛骨上汗水直流。我决定沿着铁路,走去城里。但我并非真的想去城里,而是要借此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因为我没完没了地想着默夫。我竭力让自己什么也不想,盯着靴子的鞋面,慢吞吞地回家。走到后门门廊,我抹了把额头的汗,拉开推拉门,走进屋里。往帆布包里装了点东西后,我离开了家。
没过多久,远处传来低沉的轰鸣。铁轨开始震动,对岸的拐弯处出现了火车灯光。太阳尚未完全西沉,拐弯处的灯光只是微微闪烁,显得很模糊,有如黎明或黄昏时分的孤星。我迅速下桥,又顺着陡峭的土坡往下走了一点,然后坐下,望着打开天窗的火车通过铁路桥。车身的窗户只是隐约可见,更不要说透过窗户,望进车厢了。所以,我不知道车厢里是否拥挤,但还是希望自己能在火车上。也许,这列火车是从首都华盛顿过来的,因为它是由北向南,通过铁路桥的。也许,这列火车是开往南边的罗利或阿什维尔的,或者,也有可能会向西拐上一条支线,开往罗阿诺克和蓝岭。我想找个能跳上火车的地方,但终归没有找到,因为衬着天空和东边城市里的万家灯火,整列火车只是一条比暮色稍淡的黑影。
回到家,所有的一切都会勾起我的回忆,而每一幕回忆又会勾出另一幕回忆。就这样,一幕短暂的回忆接着另一幕短暂的回忆,直到我彻底分不清自己身处何时,又在何地。“孩子,你能去修一下池塘边的篱笆吗?”那些逐渐变短的夏日里,母亲会这样说。于是,我会拿起锤子,抓上一把钉子,经过宽阔的院子,走到篱笆那儿,然后倚着篱笆,凝望池塘。和煦的微风吹来,水面上泛起层层涟漪,令我不由地想起过去。想起什么?什么也没想起,但又想起了一切。塔法市太阳神之门的阴影下,几只狗在湿漉漉的垃圾堆里打滚,狗吠声回荡不止。要是丑陋的乌鸦落到电线上,发出刺耳的叫声,我会情不自禁,想起迫击炮弹的呼啸声。于是,已退伍回家的我,会做好被炸中的准备,并在心里骂道:来吧,狗日的,炸死我吧。等乌鸦飞走,我会猛然醒悟,然后望向身后,看见厨房窗上隐约映出母亲的笑脸。我会向母亲回以微笑,并挥挥手,然后抓着篱笆上松了的铁丝网,用钉子固定到原位。你想放弃,一了百了。你觉得走不下去了,就像来到了人生的悬崖边,不可能继续往前走了——不是因为缺乏勇气,而是因为没地方可走。但时间不会倒流,你无法回头。所以,你想跳下悬崖,彻底放弃,却身不由己。进退两难的痛苦,无时无刻不折磨着你。这就是我当时的状态。
八月底,我离开了家。此前,我已习惯了漫无目的地闲逛,以打发一天又一天的日子。有天早晨,厨房边的一个小房间里,我在自己的单人床上醒来,但真希望自己没有醒。我有这种想法,已不是第一次了。每天晚上,我都会彻夜难眠,胡思乱想,想完记得的事,又想不记得但令自己心生愧疚的事。我闭着眼睛,红绿相间的眼皮上,环绕着关于那些不记得的事的情景,清楚而逼真。我分不清到底哪些事是真实的,哪些事是自己臆想的,但真实的也好,臆想的也罢,我不想再胡思乱想了。我想忘掉一切,想让自己的知觉,像烟雾那样随风飘散。我只想一睡不醒,尽管并未把这个消极的愿望付诸行动。当然,不想醒来跟意图自杀之间隔着条细线。虽然我发现,你可以在那条细线上走很长时间,哪怕自己并未注意,但周围的人肯定会注意到的。接着,自然而然,各种无法回答的问题就会紧随而至。
出了什么事?出了他妈的什么事?这甚至不是问题的所在,我想,这怎么会是问题的所在呢?你又该如何回答根本无法回答的问题呢?说出发生的事、大概经过和时间顺序,就像是一种背叛。时间的多米诺骨牌对称地排列起来,接着某个模糊而犹疑的动机轻轻一推,那些骨牌就纷纷向后倒塌,从而说明倒塌是所有物体的最终归宿。但这不足以说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所有的事都发生了,所有的物体都倒塌了。
“真该死,妈,我他妈的一天到晚都在想事情。”
短短的时间内,我的状况变得越来越糟,糟糕得出人意料。我唯一的活动只有每天下午,往返两英里,去乡村小店买箱啤酒。经过我家的那条铁路,跟我家隔着一段长长的矮护堤。去买啤酒时,我不走马路,而是沿着那条铁路步行去小店。格子状的铁路上方,树阴如盖,绿色的枝叶间,阳光斑驳。积聚了整个春天的热气,有如浓雾,笼罩一切。大西洋西岸的夏天,湿热而多蚊。这种湿热跟塔法的干热截然不同——塔法的干热能立刻把人热哭,哪怕你已在高温下炙烤了几个小时。大西洋的湿热更加“美国化”——你一出去,热气就会立刻迎上来。你会热得透不过气来,简直得像在水中游泳那样,用手拨开身前的热气。
“我真觉得你应该去。好好想想吧。”母亲挤出一丝微笑。
我打开门,发现母亲正在等我。她猛地捧住我的脸,开始亲吻我的脸颊和额头。“我还以为要永远失去你了。”她说。
“嗯。”
篝火产生的烟灰和气味,似乎渗进了我的皮肤。我蹚到铁路桥底下的水里,费力清洗,但洗了足足一个小时后,仍能闻到烟熏味。我顺着土坡,重新走上铁路,然后拖着脚,开始穿越高出水面一百英尺的铁路桥。我挪到枕木跟桥身相连的桥边,一边顺着生锈的铁轨往前走,一边望着那群男女在清澈的水中嬉笑、游泳。我的一只脚不时踩偏,落到桥外,脚底下是流淌的河水。天气暖和而晴朗,城市背后的天空一片蔚蓝,万里无云。到达詹姆斯河北岸后,我继续沿着铁路,朝里士满的方向走了一会儿,然后拐上通往水边的小路。
“可能会去吧。”
我穿上裤子,来到后门门廊,冲栏杆外吐了口痰——黄棕色的痰。与此同时,从眼皮到指尖,一阵温暖、隐隐的疼痛传遍了我的全身,连身体里面也在隐隐作痛。那一刻,我感觉全身的皮肤就像被打破的嘴唇,敏感而刺痛。我点上一根烟,走下台阶,来到屋后池塘边。夏日的空气非常稠密,眼前的一切,像生亚麻那样明亮而闪烁。我走进更远处的树林。林中有条连着池塘的小溪,陡直的溪岸露出红色的土壤。有个地方,溪水流经一片露出水面的乱石,激起许多漩涡。我看见了自己小时候常来的地方——兀立水中的一座“小岛”。那是块巨石,表面的红色土壤早已风化得荡然无存。一棵大水桦的树根缠绕着那块巨石,并扎入地下,蔓延至溪边的林中空地。弗吉尼亚中部的硬木林,树阴如盖,但还没到秋天,悬垂在这块林中空地和小溪上方的树叶就已开始慢慢变黄、枯萎。阳光从枝叶间透射下来,照得树林里斑斑驳驳。周围的一切影影绰绰,朦朦胧胧,仿佛我的面前隔了一层薄纱。
我似乎成了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他们是我的朋友,对吧?我为什么不直接蹚水过去找他们呢?可过去之后,说什么呢?“嘿,你好吗?”他们会问。我会回答:“我感觉浑身如蚁噬骨,糟透了,但又不能告诉任何人,因为一直以来,所有人都对我感激不尽。要是告诉别人的话,我会觉得自己不知好歹,或是在向别人暗示:自己不配得到任何人的感激,相反,所有人都应该为我的所作所为而憎恨我。可是,每个人却为我的所作所为而敬重我,这简直快把我逼疯了。”这就是我想说的话。
眼前的画面定格了。周围传来该死的吵闹声。叫喊声越来越近:“把他弄上去,该死,快把他弄上去!”我猛地惊醒,大口吐水。那些人狠压我的胸部,直到我又吐出一些水。我一半身子在岸上,一半身子在安全的浅水里,晕乎乎地躺在岸边,看着围在自己上方的陌生的脸,冲他们微笑。清凉的河水,轻轻拍打我的双脚。我茫然地笑着,边慢慢苏醒,边想象那匹年迈的帕洛米诺马正在用嘴巴摩挲我。管他的。路灯下,他们在喊着我的名字。天完全黑了。
“你可能会去?”
“我会给他回电话的,妈,我保证。”
我所坐树桩的断面上,分布着一圈圈的年轮。这些细小的纹路,密密麻麻,看着有点像凿出来的,或白蚁蛀过留下的,整齐得令人吃惊。卢克他们还在河中嬉戏,轮着从那些宽阔的灰色礁石上跳入一小股急流中,然后顺流而下,漂出十或二十英尺远,好像在游乐场坐过山车似的。他们青春靓丽,阳光快活,看得我不由地心生嫉恨。
母亲转过来,看着我。从她的眼睛里,我看到了自己带给她的所有痛苦和恐惧。“一个什么上尉。他说他是刑事侦缉部的,”母亲缓慢而几乎不出声地说,“他想跟你谈谈。”说到这里,母亲开始朝我走来。我避开她,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母亲的声音穿透层层劣质人造木板,传进来:“那边出了什么事,约翰尼?出了什么事,孩子?你干了什么?”
想渡过运河,很难。虽然已过了大约两百年的漫长岁月,但仍能看出那条运河是人工开凿的,而且运河里的水有点脏。最后,我发现运河边几棵倒地的橡树挡住了去路,于是原路折回,朝詹姆斯河边的一条小路走去。我顺着小路,来到一处可以俯瞰河面的野营地。此时已是下午,野营地空无一人,但看得出,野营的人刚走没多久。几棵粗壮的榆树下搭着三个凉棚。凉棚中间围成一小块空地,空地上有个用来烧火的深坑和几截用来坐人的树桩。
回到家后,我的衬衫被汗水浸湿了,并且上面又凝结了道道发硬的盐渍。我把啤酒放进自己房间的壁橱,然后走到厨房,站在窗边,久久凝望池塘上方升腾的水汽。在我家那个简陋的乡村厨房,除了一串马上就干的湿脚印,我不想留下更多的痕迹,表明自己的存在。透过窗户,由近及远,我看到了街道、铁路、树林……看到了整个县域,看到了一栋栋像我家那样的房子。我家的房子坐落在一处大河谷最南端的山坡顶上,附近有片群山。每隔几年,就会有一只惊恐的黑熊从山上跑下来,游荡着钻进剩下的森林。我家又离大海很近。早期的殖民者以为,这片大海是他们溯流而上所能到达的最远端。当年,面对复杂的地质结构,他们别无选择,只得宣布:“我们迷路了,所以,这里将成为我们的家。”小时候,大孩子们总拿我寻开心,骗我说只要使劲闻,就能闻到海水的味道。我每每信以为真,结果被骗得站在“大西洋和太平洋食品超市”停车场上的灯柱和海鸥中间,独自哭泣。但我发现,他们说的是真的,尽管他们的本意是为了捉弄我。
偶尔,到达那家小店时,我不会立刻走进店里,而会在树林中等待,直到某辆破旧的小卡车经过。我会等到那辆小卡车生锈的尾部拐上林边的马路,然后才借着车后扬起的灰尘的掩护,穿过马路,吱呀一声打开小店的双开门。我说不出自己那时到底是什么感觉。可能是羞愧吧。但并不确切,因为“羞愧”这个词实在太宽泛了。人人都会感到羞愧。我记得,自己坐在茂密的灌木丛下的沙尘里,唯恐被人看到自己的模样。虽然附近没几个人认识自己,但我觉得要是遇见什么人,他们肯定会凭直觉知道我干的亏心事,投来异样的目光。世上再也没有什么,比一段特殊的经历更能让人感到孤立了。至少,我当时是那么以为的。现在,我终于知道了:所有痛苦都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细节。
“噢。”
我把帆布包放在地上,生起一堆火,然后脱下靴子和衣服,挂到火堆旁的一根树枝上。双脚浸在水里,大河在一旁缓缓流淌;广阔的天地间,整个人甚至还没一个小点大——我感到很高兴。一只白鹭掠过我肩头,翼尖贴着水面,飞向远处。我觉得一个物体离另一个物体那么近却不失控,是完全不可能的。但那只白鹭可不管我怎么想,微微倾斜身子,无比优雅地消失在落日的余晖中。
有条鹿踩出的羊肠小道,从桥头下的土坡通往底下平坦、泥泞的河岸。岸边有片肥沃的河滩,长约五十码,上面到处长着桦树和榆树。河滩过去,有许多小岛。离河岸越远,小岛数量越少、面积越小,直到最后,变成沙嘴和泥浆,分布在一道道黑乎乎的细流之间。尚未起浪的河面非常宽阔,两岸间的距离没有半英里,也有四分之一英里。河对岸的山坡上,就是矗立天际的里士满市。里士满市坐落的高地下方,分布着多条铁路。高地的这面有条运河遗迹。当年,殖民地商人为打破穿越里士满市的瀑布线的障碍,开凿了那条运河。我在水边生起一堆篝火,然后坐到桦树树枝下,感到天旋地转。夜色里,我孤零零一个人,望着对岸的城市及其所在的高地在天地间飞速旋转。
醒来后,我发现篝火早已烧尽,留下一堆炭灰。已近中午,耀眼的阳光下,我睡过的那片沙地好像一块棕色麻袋布。我用来生火的那些浮木,全都烧成了木炭。音乐沿着水面传来。河中心一块礁石上,平放着一台手提式大录音机。除此以外,那块礁石上还有一群年纪跟我相仿的青年男女:有的躺在毛巾上,有的大笑着纵身跃入湍急的水流。我看见了卢克,但认不出其他人。
“跟他说,我迟点给他回电话。”
“我没事,妈。什么事也没有。”
那一片分布着许多池塘和小溪——我家房子下方就有一个池塘和一条小溪。一条条蜿蜒的小溪,最后全都汇入了底部的詹姆斯河,望去宛如一条绳子上无数股分叉的细线。河对岸就是里士满市。有时,市里的那些玻璃建筑会映出底下的詹姆斯河、天上的云朵、市郊的钢铁厂和就快生锈的铁轨。我家的房子就坐落在河水冲刷而成的悬崖上——河水已对这片土地冲刷了千年,而且还将继续冲刷下去。悬崖下的詹姆斯河,弯曲迂回,仿佛商贩为展示货物所拉的横幅。
“你这个孩子真是的,约翰,”母亲生气地说,“明天下午,他们要去河边。他们想见你。别人想见你。”
“我不知道你到底出了什么事。我都快担心死了。”母亲站了一会儿,走到搁板那儿,在信堆里紧张地翻找起来。“除了这封信,我还接到一些电话。”她说。
我沿着铁路,朝城里走去。这条铁路位于里士满市东北部,跟老的丹维尔铁路线大致重合。天下起了毛毛细雨。枕木渗出了木馏油,变得滑溜溜的。灰色的集料在靴子底下移动。我拖着脚,差不多一步一根枕木,慢吞吞地往前走,几乎没抬过头。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儿,眼前豁然开朗。我这才注意到,自己已经走出树林,到了铁路桥的第一个桥拱处,底下是宽阔的詹姆斯河。太阳马上就要落到树林背后去了,平缓的詹姆斯河消失在一处弯头——由那处弯头溯流而上,便是此河位于群山中的源头。河水映着红彤彤的晚霞,橙紫两色交织,非常绚丽。我隔着栏杆,探头望向一次次修桥后留下的石头桥墩。在我之前,一批批的人漫无目的地溜达到这里,站在以前的那些桥上,肯定也会见到类似的景色,也会驻足片刻,探头俯视底下的河水,惊叹连连。他们可能也会见到自己的、随波摇曳的倒影,而看到广阔的河面上,自己的倒影只有那么一点,可能也会觉得自己真他妈的渺小。
我开始哭泣。夜幕伴着我的泪水降临。闷热的夏日黄昏里,附近铁路桥的路灯投下片片柔和的灯光。那些女孩站在逐渐变黑的礁石上,边笑边用毛巾擦干身子。我站起来,沿着河边小路,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儿,然后站定,脱光衣服,蹚进水里。天很热,但河水清凉。月亮挂在坡顶的树梢上,月光冲淡了路灯的灯光。河面泛着银辉,微微闪烁。我感觉自己逐渐消失在了水里。随着身子向前倾斜,我开始漂浮——微微漂浮、微微下沉、微微入睡。
“是吗?谁找我?”
整个春天,我谁也不见,从早睡到晚,睡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我不定时地醒来,听到本地学校的校车从街上驶过,接送不同年级和年龄的孩子。我听到孩子们唧唧喳喳的说话声,并通过他们说话声音的高低,推断自己醒来的时间。
原来,卢克看见我在水面漂浮,于是借其中一个女孩的手机,拨打九一一,报了警。出于对军人的尊重,警察没让我走过场,接受任何心理评估。我根据他们的要求,出示了自己的军人证。他们说:“好了,士兵,我们送你回家吧。”他们开车把我送回家。其中一名警察用同情和担忧的目光看着我,说:“努力振作起来,哥们儿。要不了多久,你就会重新适应的。”
“没事了吧?”我问。
美国弗吉尼亚州里士满市
有天早晨,电话响了。母亲接了。“是卢克,孩子。”她在另一个房间喊道。那时才凌晨三点,我还在睡觉。
母亲走进我房间,话筒贴在胸口。“你得跟人交流,约翰。老是一个人闷着,不好。”
河里有个梦。我全身赤裸地站在水中,望见对岸有片点缀着梾树和柳树的野地,野地上有群马,看着都一样温顺。所有的马全是杂色的,只有一匹年迈的帕洛米诺马例外。淡淡的月光下,其他的马都在吃草,唯独那匹马看着我。那匹马的四蹄淌着血,屁股上既有挨过打的鞭子印,也有挨过烫的烙印。它温顺地低着头,蹚进岸边的浅水,朝我走来。那匹马四肢的血淌进水里,顺流而下,在它身后呈现一道浅红色的痕迹。它步子迈得很轻,但脸上没有流露丝毫痛苦之色,脚下也只是微微有点迟疑。我仍然全身赤裸地站着,用双手轻轻拍打身边的河水——动作不重,只是用双手在水中来回划着半圆。那匹马离得越来越近。我看着它微微喷着鼻息,平静地晃着脑袋,一次,两次,最后来到我的面前,站定。它很老,身上到处都是鞭子印;四肢不停地淌着血,混入平缓的河水中;虽然伤痕累累,但仍旧挺直地站着。它凑过来,用嘴巴摩挲我的肩膀和脖子,我也凑过去,把嘴巴贴到它身上,并伸出双手,拥抱它。我感觉得到,它那布满瘀伤的、衰老的肌肉充满了力量。那双黑色的眸子里满是温柔的目光。
我从中学就认识卢克了。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不过即使到了现在,这句话似乎也没有任何意义——我的错,跟他无关。他的名字,令我想起了小时候人人都会发现的一件事:要是不断重复同一个字,慢慢地,你听着就像在说胡话了——你的声音好像收音机搜台时的噪音。“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跟他说。”我说。
“噢,然后呢?”
我不记得自己当时到底在做什么,但有关默夫的记忆,有点像被误导的考古挖掘。我在残存的、关于他的记忆里胡乱翻找,只为否认下面的事实:除了一个洞,其他的一切早已荡然无存。我努力想改变这个事实,却无能为力。没有足够材料可以说明,消失的到底是什么。我努力想在脑中重建关于默夫的画面,但越接近成功,努力重建的画面就越变得支离破碎、模糊不清。好不容易想起某个记忆,另一个记忆似乎就永远消失了,尽管想起的和消失的记忆之间,存在某种比例关系。这就像从背面拼图:每一块的形状都很熟悉,但图案立刻遗忘了,对着暗棕色的硬纸板背面,怎么也拼不出来。我记得有段时间,自己和默夫夜里坐在警戒塔上,看着战争一点一点地过去——那战争交织着红色、绿色和闪烁的光芒。在那期间,默夫会对我说起,有天下午,在他母亲工作的、位于山坡上的小苹果园,他们挥舞着明晃晃的小刀,割去包扎在嫁接的枝丫上的纱布。或者,他会对我说起,有一次,他父亲从矿上带回家十来只关在鸟笼里的金丝雀,然后在他家所住的山谷放飞了那些鸟,并把空鸟笼整齐地排好。他父亲很可能在想,那些鸟再也不会回来了,空出来的鸟笼可以派别的用场:刚好可以种菜,也可以摆上蜡烛,挂到树林里。没想到,那些金丝雀唧唧喳喳地飞了一会儿,又回来了,落到各自的鸟笼顶上。对此,默夫感到无比惊讶。看到那些鸟整齐而平静地降落,停止叫唤,他当时肯定在想,这个世界真是令人捉摸不透。我绞尽脑汁地回忆,直到再也想不起任何事——我很快发现,自己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再也想不起任何事了;直到默夫的身影变成一个黑乎乎、支离破碎的轮廓;直到我的朋友默夫变成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我对默夫的思念,变成了一座无法填平的坟墓,而一如所有的坟墓,这座坟墓只是野地里一块褪了色的伤疤,一件用来寄托哀思的、可怜的摆饰。
母亲把话筒贴到耳边,转过身去。“他太困了,卢克。能让他迟点给你回电话吗……明天?好,我会跟他说的。”
母亲盯着我。
我走下陡直的溪岸,借着一棵横倒在水面的树,踉踉跄跄地朝巨石走去。水中的那些石块滑溜溜的,但石块之间的间隔,并不像记忆中的那么大。因为头天晚上喝了啤酒,我格外留神,所以走到巨石那并非太难。我边走,边用双手扶着上方的巨石,支撑身体。早上的气温已逐渐升高,但巨石底下依然清凉。扶着湿漉漉的巨石表面,我能感受到双手传来丝丝凉意。一棵桦树银灰色的树皮上,刻着某人名字的首字母JB,共有五六处,大小不一。随着桦树的生长,所刻的那些线条已经拉伸,呈现不同的形状。我爬到桦树那儿,用麻木而温暖的手指,抚摸一道道刻痕。虽然完全不记得了,而且以JB为首字母的名字并不少见,但我肯定那些字母是自己刻的,可又对此毫无印象,所以我忍不住笑了。
或者我该说,我想死——不是要跳那座铁路桥,而是希望一睡不醒。世上没有什么,能弥补杀死妇女、哪怕旁观妇女被杀的罪恶。杀死男人也是一样——从背后朝他们射击;他们已经死了,还对他们疯狂扫射。有时,你真想杀死看到的一切,因为你好像中了什么迷药,完全失去了理智,只知道根据从小所受的教育,世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弥补你正在犯下的罪恶。但就连你母亲都感到无比高兴和自豪,因为你用枪口对准那些人,让他们永远倒下,再也起不来。是啊,那些人可能也想杀死你,所以你说:你能怎么办呢?但其实,这些全都无关紧要,因为到了最后,你本可以做成的一件好事却没有做成——你保证会让那个人活下来的,但他却死了。你亲眼目睹了不忍回忆的各种死法。有段时间,你被彻底击垮了,但他妈的,你甚至都没有意识到。到了最后,你发现只有动物才会令你感到难过——狗的皮囊里填满炸药、旧炮弹、恶心的内脏以及一切像金属和垃圾燃烧那样恶臭难闻的东西。现在,你到处乱走,浑身散发出那股难闻的臭味。你问:金属怎么会着火的?这些垃圾他妈的都是从哪来的?即使回到家中,你身上都还有一股淡淡的余味。你注意到人性从自己身上逐渐消失,直至荡然无存。一切都颠倒了,好像你已跌落谷底,但底下还有个更深的洞,因为见到你——杀人凶手、该死的同犯、分担了一丁点某项狗屁使命的小兵卒子,所有人都感到无比高兴,都想拍拍你的后背。你真想一把火,烧掉该死的整个国家,烧掉看到的每一根该死的黄丝带。你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有那种冲动,只想骂一句:操你妈。但话又说回来,当初是你自己报名参军的,所以,这一切全是你的错。真的,都是你的错,因为是你主动要去的。你完全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所以,干吗不找个地方,缩成一团,一死了之呢?不过,得找个痛苦尽可能小的死法,因为你是懦夫。真的,这一切都是你的懦弱造成的。上高中时,你希望自己能成为真正的男人,但因为你有时喜欢看书、读诗,别人就取笑你,在走廊和食堂捉弄你。等你死后,那些人可能会笑你是懦夫。在内心最深处,你知道自己去当兵,是为了成为真正的男人。但现在,你永远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男人,你懦弱得无药可救,没有勇气彻底了断。所以,干吗不找个干燥、清洁的地方,一睡不醒,一了百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