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希腊有名的悲剧,情节比我所简述的要复杂热闹得多。心理学家根据这个神话而创了“奥底柏斯情意综”这个名词。“情意综”可解释为潜意识在心内形成的结。弗洛伊德认为男孩子有憎恨父亲而爱慕母亲的情意综,因此他长成后,找第一个爱人时,常要找像他母亲的女子(或者面貌上像或者性情上像)。而女子找的第一个爱人,也常像她的父亲。这个说法相当怪诞。我没有调查统计过初恋男女的对象,不知他的说法到底有几分真实。
在民俗学上,倒可以为“杀父娶母情意综”找出一些“根据”。原始部落每年举行的一次“图腾宴”,有些民俗学者的解释就是“杀父情绪”的发泄。“图腾”是原始部落的标志,例如甲部落以“熊”为标志,那么熊就是甲部落的“图腾”;乙部落以“青蛙”为标志,那么青蛙就是乙部落的“图腾”。部落中人对本部落的“图腾”,视为神圣不可侵犯之物。有人偶然伤害了“图腾”,常因心里的极度恐惧而自己吓死自己!而每年却有一次公开举行的“图腾宴”,把平时尊奉的“图腾”杀死,大家饮酒跳舞庆祝。据说举行“图腾宴”后,就可以保证来年的丰收。有些民俗学者解释“图腾”代表酋长所具有的威严的父权,部落的野蛮人对这种权力又恨又怕,平时不敢发作,因此借一年一度的“图腾宴”来发泄。我对民俗学毫无研究,只觉这说法似乎牵强了点。又:某些原始部落中有一种“禁忌”——岳母不可与女婿见面。因为母女所爱的常是同一类型的人,恐怕岳母见了女婿,会把他抢去也。这个说法也极怪诞。岳母喜欢女婿,常比喜欢自己的儿子更甚,这倒可能,但一定不会抢走女儿爱人的。
奥底柏斯并不知道杀死国王的强盗就是自己,他跑去见斯芬克司。斯芬克司问道:“告诉我,早上有四只脚,中午有两只脚,夜间有三只脚的动物是什么?”奥底柏斯答道:“是人!当他幼时,以手足爬行,壮时以两足走,老时则加用一拐杖。”他答对了,把怪物也迫下悬岩跌死了。王后实践诺言嫁给他。直到他们生了四个孩子之后,他才知道王后就是自己的母亲,而那个在路上被他杀死的老人就是自己的父亲。后来约卡士泰自杀而死,奥底柏斯则把自己的双眼弄瞎,在森林中漫游。一夜,在暴风雨中失踪了。
“杀父娶母情意综”,另一名称是“奥底柏斯情意综”(Edipus Complex)。奥底柏斯(Edipus),是底比斯国王莱士(Laius)与他的后约卡士泰(Jocasta)的儿子。他出生时,神预言他将杀父娶母,使国家大乱。莱士大恐,叫一个侍臣把这婴儿带到山中杀死。但侍臣心中不忍,仅把他遗弃林中,并不杀他。一个牧羊人听见哭声,把他带到科林斯。科林斯国王年老无子,便以他为子,并给他取名为奥底柏斯。
漫游中,他踏进了底比斯的疆土,在路上碰到一个老人坐着车走来,车前的卫士叫他让路,争斗起来,奥底柏斯把卫士和老人都杀死了。他不知道老人正是底比斯国王,也正是他的父亲莱士!他走到底比斯,城中正十分纷乱,说国王给强盗杀死,大路上又有怪物出现。这怪物狮身鸟翼名叫斯芬克司(Sphinx),站在大路上,出一个怪谜难过往行人,有答不出来的它就把他吃掉。谁也答不出这个谜,不知多少人已成为妖怪的腹中物。王后因此许下誓言说:“谁能除去斯芬克司,我就下嫁给他。”
读者们看了这个题目,也许会大吃一惊。“杀父娶母”那还得了?但这却是心理学上常见的名词,尤其是弗洛伊德(Freud)学派,更喜欢拿它来解释青年的恋爱心理。这个名词的本身,来源于一个著名的希腊神话。
奥底柏斯长大后,有一次听见一个醉人说他是“野仔”,说他不是国王的儿子。他跑去问母亲,母亲又吞吞吐吐不肯告诉。他又跑去问神巫,神巫说他将杀父娶母,使国大乱!奥底柏斯非常悲伤,立志漫游各地,永不再回科林斯见他父母,以免巫言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