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文学网 历代文学
收录来自古今中外 20 多个朝代,近 60个 国家的作者超 3万 人,诗词曲赋、文言文等作品数近 60万 个,名句超 10万 条,著作超 2万 部。

大森林 作者:威廉·福克纳 美国)

章节目录树

追逐在晨间

上一章 下一章

“他没工夫上学堂,”威利·莱盖特说,“从九月到十一月中上那么几天学有什么用呢,到这时候他得请假上这儿来给欧内斯特当耳朵了。一月里再回学校去又有什么用呢,再过十一个月又是十一月十五日了,他又得再来告诉欧内斯特猎狗往哪个方向跑了。”

因为对他们来说,是来到了。他们太年轻,在土地变化的历史中还没有自己的痕迹;对他们来说,这仅仅是完整无损地在地理位置上做了移动而已。不过对我来说,它显露了地理上的嬗变,正如一个躯体的垂死暴露了它对死亡没有抵抗能力。最初只是沿着大河出现了一些古老的集镇,沿着小山脚出现了一些古老的集镇,从那里开垦者带了他们的一伙伙奴隶后来是雇工,与芦苇、丝柏、橡胶树、冬青树、橡树和梣树苦苦搏斗,开拓出种棉花的小块地,随着岁月过去小块地发展成大片棉田然后又是种植园;熊和鹿踩出的羊肠小道变成了土路然后又是公路,它们联结着众多的小城镇,小城镇用的仍然是当初打猎用作蹲守点的名称:火烧美洲豹、公鹿打响鼻、熊枪。

“这话说得一点儿也不错,”威利说,“聋也好,不聋也好,当你说你追加五十块赌注的时候,即使你连嘴皮子都没动他也听得真真儿的。”

果然不出所料,我们一来到长沼泽便看到了它昨晚从河里上岸时留在湿泥地里的脚印,在软泥上摊得很开,样子跟牛的差不多,大得也像是牛的或是骡子的脚印,“老鹰”和别的狗此时都啃起皮套索来了,到后来欧内斯特先生只好让我跳下马去帮西蒙控制住它们。因为我和欧内斯特先生完全清楚这鹿会藏身于什么地方——那是长沼泽当中一个长满芦苇的小岛,它可以猫在这儿,一等狗群没准惊起的哪只母鹿或是小鹿往沼泽的上方或是下方逃窜,把猎犬引走,它便可以钻出来爬下沼泽,进入河中游走,跟往常猎季开始的那天一样离开这片是非之地。

一开始我甚至都不相信自己听到他说了这样的话。“什么?”我说,“我?上学堂?”

“谁还管那个呢?”他说,“来吧。我带来一把锁,你可以把门锁上。咱们明天再开辆小卡车来取你想带走的东西。”

“那会儿这里有的是猎物。”华尔特·艾威尔说。

欧内斯特先生勒住丹恩。“跳下去瞧瞧它的脚。”他说。

“一块油布,”莱盖特说,“我们把一头鹿撂倒了。”

“别担心,”我说,“我不会告诉他们你忘了上子弹的。其实,他们都没必要知道我们见到过公鹿。”

“太谢谢了。”欧内斯特先生说。这个晚上连月亮也是不会有的,因此他从扣眼皮带圈上解下指南针,把枪交给我,将指南针放在一个树墩上,后退一步细看起来。“跟我们此刻在走的方向相差不多。”他说。接着把枪从我手上接过去,打开它,往后膛里塞进去一颗子弹,拿起指南针,而我则抓起丹恩的缰绳,我们出发了,他手里端着指南针走在前面。

“不是的。”欧内斯特先生说。

“你块儿头最大!”我说,“还不得把我压成肉泥呀!”

“就是的!”我说,“难怪你昨天没能打着那头公鹿,你相信了那两个家伙的怪念头把它放跑了,白白让我跟你把丹恩、猎狗跑得差点儿没累趴下!你枪法一向很准!子弹是从来不会忘记上的!你是有意先把子弹卸下来的!我听到你卸的。”

因此,我们双方之中至少有一方是会感到高兴的,因为得再隔开十一个月和两个星期,才不得不再一次以那么快的速度跑那么远的路了。因此,它感到高兴的与我们感到难过的竟是同一件事,突然之间我想到,说不定对燕麦、棉花、豆子和干草的播种、耕耘然后是收获,并不仅仅是我和欧内斯特先生为了让时间过去而不得不干上三百五十一天直到我们可以回来打猎,而是这些事是我们在三百五十一天里必须得做的,是必须老老实实地做与做好的,这样我们才有权利回到大森林来进行那其余十四天的打猎活动;而那头老公鹿在猎犬前窜逃的那十四天也不仅仅是它不得不度过的一段时间,这样才可以享有那无须逃窜的三百五十一天,而是十四天在枪杆子与狗群前出生入死是它必须得做的,这样它才有权利在剩下的三百五十一天里不受骚扰。因此,打猎和种地绝不是毫不相干的两码事——它们都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

“是啊,”我说,“我们下一步必须做的就是安排好来年的庄稼活儿。这样的话,十一月就再不会显得遥遥无期了。”

“你昨天晚上说你需要兽肉的。”他说。

“人类?”我说。

“我不累。”我说。

不过即使是二百英里也有走完的时候,现在我们可来到水边了:这条河是我们的目的地,是进入大森林残余部分的最后通道。我们把东西从轿车、卡车上卸下,放进几条小船;马匹会顺河岸走到营地对岸的一处地方,在那里它们要浮水过河。到时候抚慰、哄劝它们的还得是我这双有八十来年历史的老手,使得它们尽管往后退、找空当,身子还微微有些颤抖,但终于拥挤着跳下卡车。待会儿在日落前两小时来到营址时牵引它们的还得是我的这双苍老的手。“你上那边最干燥的那棵树底下待着去,”威尔·勒盖特告诉我,“——要是你找得着干地儿的话。我跟这几个小伙子来打理这边的事。”不过我还不累。累劲儿要过些时候才会上来。没准这一次还压根儿不会感到累呢,我想;过去五六年来,每逢十一月里这个时刻,这样的想法总会涌上我的心头。没准我甚至早上还能上外头去蹲守一个点呢,我对自己说,其实我知道自己是去不了的。因为这倒不是因为疲倦。而是因为我今天晚上必定会失眠,偏偏会异常清醒、心平气和地躺在我的行军床上,帐篷里是一片打鼾声和夜雨的淅沥声,我野营的头一个晚上总是睡不着的,来日不多了,可不能再把一个夜晚浪费在睡眠上了。

“闭上嘴,好好听着。”欧内斯特先生说。我照做了,于是我们能听到吠叫声了;不仅仅是其他那些狗的,而且也包括“老鹰”的,此时它们发出的不是追踪臭迹、嗅闻气味时的声音,也不是朝倒下的猎物的血肉狂吠的声音,而是在枪响过很久之后见到什么特殊景象而狂奔时所发出的那种狂吠。我刚来得及重新抓紧皮带。是的,先生,它们是因为看见了什么而狂奔。换了威利·莱盖特就该说,要是能给“老鹰”喂一口威士忌的话,那它逮住鹿是不在话下的;狗群继续往前走,在我们穿出荆棘丛看到开枪的那伙人时它们已经走远了,那伙人共有五六个,或蹲或趴在附近的地面上,对着土地和灌木细看,好像是倘若盯看得再使劲一些,鲜血就会像野山菌或是山楂那样从枝叶上冒出来似的。此时“老鹰”的吠叫声仍然能隐约听见,仍然在告诉那伙人,即使他们能找到血,那也不是从本猎犬前面的野物身上喷溅出来的。

“运气怎么样,孩子们?”

“说什么哪,说什么哪?”欧内斯特先生问道。虽然助听耳塞他任何时候都塞在耳朵里,但是却从来也不把电池带到营地来,因为每当我们穿越灌木丛时电源线是必定会给缠住的。

接着,我们吃了饭,并且把搁猎枪的木架子都运过河去,让艾克·麦卡斯林大叔按他的意思安放在他认为猎物会出现的蹲守点上,因为他是营地里年纪最大的一个。我寻思他在这些林子里猎鹿总该有一百年了吧,如果说有谁能料定一头公鹿会从何处经过,那么这个人就是他了。照说这么又大又老的一头公鹿,在森林里奔跑的时间加起来准有鹿的生命里的一百年了,它跟艾克大叔要做到今儿早上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会见,那是一点问题都不会有的——自然,除非是它能够在关键时刻摆脱掉我和欧内斯特先生。因为我和欧内斯特先生是铁了心一定要打到它的。

因此,这几乎都不能算是一次攻击,而仅仅是一个惊跳的动作。“老鹰”必定是突然走到公鹿的身后甚至几乎要踩上它的,当时公鹿正躺在那里还在盘算后天该躲出去避避风头呢。“老鹰”光是把头往后仰了仰,表示了“它在这儿”的意思,我们甚至都听到了公鹿往外冲折断了第一根芦苇的声音。这时所有别的狗全都对着它的屁股乱叫起来,而丹恩往下一蹲想跳起来,可是刚好给口嚼勒住了,那可不仅仅是一根细皮条,欧内斯特先生让马儿下到长沼泽,又让马儿绕过灌木丛,上了对岸。不过欧内斯特先生始终也无须问“往哪儿走?”因为我已经在他肩膀后边给他指明方向了,欧内斯特先生用左脚跟上那只生锈的大马刺去戳丹恩,我赶快揪紧腰带,因为丹恩一觉得疼便会像根爆破筒一样爆炸,穿透它能穿过去的一切,穿不过去的便从上面越过去或是从底下钻过去,不是像一只鸟儿便是像一只鼹鼠或是大浣熊那样跪着爬过去,而这个过程中欧内斯特先生始终贴紧在它的身上,反正他有马鞍可以揪,我也仍然钉住在那儿,因为我有欧内斯特先生可揪;就这样,我和欧内斯特先生都不是骑着它了,而仅仅是与它一起前进,倘若我们能坚持住的话。因为从惊起野物的那一刻起,丹恩再也不管是谁在驾驭它了;我从心底里相信,这马没有我或欧内斯特先生或西蒙或是任何人在场,它独自也是能镇住和统领好那些猎狗的。

接着他用肘子轻轻抵了我一下,我们下了马,动作小心翼翼的,生怕弄断那根肚带,他把手探到背心里去摸出一支雪茄。雪茄整个儿压烂了,我寻思就是在我们落地时我掉在上面时压坏的。他把烟扔了,再从兜里摸一支出来。那也是压烂了的,他只得咬下一大段来嚼,把其余的都扔了。现在连树梢头上也没有太阳了,仅仅是在西天留下了大大的一片红光。

过了一会儿,天完全黑了下来,欧内斯特先生必须时不时划亮一根火柴来看指南针了,一直到星星全都出来我们可以选定一颗作为依据了,因为在我说“你认为还有多远”时,他是这样回答的:“用完那小盒火柴怕还到不了吧。”因此只要可能,我们总是靠那颗星来确定方向的,不过我们不是任何时候都能看到星星,树林太稠密了,我们免不了会稍稍偏离方向,这时候,就得再用上一根火柴了。这时的确已经很晚了,因此他停下来,对我说:“上马吧。”

接着,我们又一次见到它。那是最后的一次——一处灌木丛,阳光像探照灯似的穿过一个洞打在那上面。它仅仅蹭擦了树丛一次,接着便站定不动,侧部露出在我们之前,还不到二十码远,大得像一座雕像,在夕阳下发出红光,亮得像金子一样,阳光在它叉角顶端闪闪发亮——总共有十二个分叉——因此看上去就像是脑袋上长出了十二根点亮的蜡烛,它站在那里看着我们,此时欧内斯特先生举起枪瞄准它的颈部,枪响了,“克力克。斯尼克—克鲁克。克里克。斯尼克—克鲁克。克里克。斯尼克—克鲁克。”响了三回,欧内斯特先生仍然端着枪在瞄准,那只公鹿却掉转身子奋力一跳,它那尾巴的白色内里也亮得宛若一团白热的火焰,直到灌木和阴影将那团火遮灭;而欧内斯特先生慢慢地轻轻地把枪横过来放回到身前的鞍子上,用比出气儿大不了多少的声音轻轻地平和地说:“我的天哪。我的天哪。”

因此,我穿着湿淋淋的雨衣,指挥人们把东西从船上卸下来——帐篷、炉子、被褥、我们自己的食物以及狗和马的食物,这是在打到猎物有肉吃之前吃的。我派两个黑人去砍柴,我们先让厨房帐篷搭起来,支起炉子,生起火,把晚饭先做起来,这时候,大帐篷的桩子还在往地里打,四周围的水沟还在挖呢。这时候,马匹出现在河对面的堤岸上了;再一次,又是我的手(先是我的声音,穿过雨水传给对面另外那个黑人小后生,他正打算抽打马儿把它们赶下河呢)牵引着马缰,就凭着这点点压力还有我的声音,我把它们拉进河里,接着又拉着它们让它们挨着移动中的船,只有脑袋还露出水面上,好像它们真的是靠着老人衰弱无力的牵引才得以浮出水面似的,它们前进,一直到再一次登上堤岸。

“好吧。”我说。我站起身来:“你要艾克大叔的玉米酒呢还是洛斯·爱德蒙兹的城市威士忌?”

“听到了,先生。”我说。

“好吧,好吧,”欧内斯特先生说,“你愿意挑选哪一样?愿意让它的头和皮撂在那边厨房的地板上,肉嘛由小卡车运回到约克纳帕塔法县去,还是愿意它头、皮、肉都还是完整无缺的,躲在那边的灌木丛里,等待来年十一月我们再去追逐它呢?”

“鹿死了还要油布干什么?”我说。接着我自己回答了:“是谁打死的?”我说,“准是洛斯,”我又回答道,“必定是一只母鹿。”

接下去便是早晨,便是第二天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要到下一个十一月,要到明年,我们才能够回来。艾克大叔、威利、华尔特、洛斯以及昨天参加围猎的那些人,他们一等“老鹰”追赶公鹿的声音听不见了,便知道鹿跑掉了,于是就开始收拾打点,准备今天回他们所住的约克纳帕塔法去,一直到十一月重新来临他们能够再次前来。

“哎,说话管说话,也别偷看别人手里的牌呀。”洛斯·爱德蒙兹说。

“你不知道公鹿要去哪儿吗?”他说,“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给了每个人一个朝它自由开枪的机会,现在它要回家了,回到我们长沼泽的灌木丛里去。它应该恰恰赶在天黑下来的时候回到那里。”

那位老猎人说:很快我们就要进入森林了。对我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因为七十多年来每年十一月我都要这样做的——这最后一座小山(山脚下肥沃、绵延的冲积平地朝前伸展,就像大海从巉岩脚下摊开去的那样)在十一月不紧不慢的雨丝底下在远处消融,如同车座本身也在一点点消失那样。

“好啊,等你们找到了猎物,别忘了吹响号角,好让我折回来帮你们把它拖回营地去。”欧内斯特先生说。

“而且还得撂倒它,”我说,“咱们下回再不会犯傻,去理会威利·莱盖特和华尔特·艾厄尔的歪道道了。”

“欧内斯特先生!”我拼命喊道,赶紧爬到沼泽边上去舀了满满一帽子水,爬回来泼在他脸上,他张开眼睛,靠着马鞍上咒骂起我来。

就这样我跟他回了家,这样也不错,日子过得挺好——他老婆大约三年前去世了——家里没有一个女人对我们指手画脚,或是半夜跟一个维克斯堡马路边开小店的跑掉连做早饭都等不及。我跟他今天下午也会回家的,不过现在还不走;我们每次都是在别人走了以后再待上一天,因为艾克大叔总是给我们留下大伙没吃完的食物,还剩下他喝的那种家酿玉米威士忌以及洛斯·爱德蒙兹喝的城里威士忌,他管那叫苏格兰威士忌,那种酒散发出的气味就跟陈年屋顶油漆桶里发出来的一模一样;我们再用上一天晒晒太阳,然后回家,准备播种来年的棉花、燕麦、豆子以及牧草;而在河的对岸,在大森林起始处那一排排树木的后面,那头老公鹿今天也会躺在阳光底下歇息,在下一个十一月来到之前可不会再有任何人去骚扰它了。

“我用不着把自己的名字写下来的嘛,”我说,“我是谁,我还能记不住吗。”

现在,一个人得开车走上二百英里,才能找到林木足够浓密窝藏有值得一打的猎物的地方了。如今,从山脚下一直到防洪堤,土地都敞着怀,长着马背上的人那么高的棉花供给全世界的织布机使用,棉花一直延伸到耕作它的黑人和拥有土地的白人的家门口。因为土地太肥沃了,种任何别的作物全不合适,太肥沃太有劲儿了,无法继续成为荒野——土地是如此肥沃,如此有劲儿,正如住在此地赖以为生的人所说的,它能在一年里累死一只狗,五年里累死一头骡子,二十年里累死一条汉子——在这片土地上,透过灰蒙蒙的雨,无数个小镇发出的霓虹灯光在我们身边一掠而过,无数锃亮的当年出厂的小汽车在我们身边一闪而过,铅垂线般笔直的道路把巨大的轧花厂像珍珠似的串了起来,这些工厂全都显得崭新,像是昨天才用一块块码号不同的铁板组装起来的,连那些房子、那些家宅也都如此,因为没有一个人,即使他身价比百万富翁高上多少倍,是会盖一所比简简单单一片屋顶、几堵墙更复杂一些的房子来当自己的帐篷的,因为他尽管在这片土地上会一路发上去,但是在此地,每过上十年左右,连平素有堤堰围住的激流都会涨到他家二层楼那么高——这片土地上如今再也听不见美洲豹的吼声了,响起的却是火车头拖长的叫鸣;列车长得令人难以置信,只由一台机车牵引,因为这一带哪儿都没有高起的地势,除了先民垒的土墩,它们后来被契卡索人和绍克多人用来埋葬祖先的骸骨;如今这些部族也都离开了,留下的一切仅仅是给小镇用作名称的印第安语说法,它们大抵都与水有关,如阿卢司恰司库纳啦、梯拉托巴啦、霍摩其托啦、雅佐啦。

“等等!”我大声喊道,“不朝这边走。”

“我是不想吵醒你的。”莱盖特说。

“别用马刺!”我喊道。不过欧内斯特先生也记起那条凑合事的肚带了,他干脆松开了丹恩的辔头。可是丹恩也听到枪声了,只见它小心翼翼地在灌木丛间觅路前行,遇到藤蔓和枯木能跳的就跳过去,跳不过去的就从底下钻过去。不出所料,原先的那一幕又出现了,有两三个汉子在灌木丛间或是蹲着或是爬着,在寻找血迹呢,其实“老鹰”已经跟他们明说了这儿不会有的。这一次我们干脆都不站住了,而是马不停蹄地往前走,听任丹恩在树丛和藤蔓间又是扭又是蹦,动作灵巧得活像个舞蹈演员。接着欧内斯特先生扳动丹恩的脑袋,使得我们面向正北方。

“你就从来不会称呼别人一声‘先生’的吗?”威利说。

我照做了,在弯下身去观察“老鹰”的时候,我能听到猎枪扳动了三下的声音,“斯尼—咔嚓。斯尼—咔嚓。斯尼—咔嚓。”不过当时我什么都没有想。也许他仅仅是让子弹过一遍以保证我们再次见到鹿时使用起来不会有什么问题,或者是想核实一下那里面装的确实都是散弹。这以后我又上了马,我们继续前行,仍然是一步步慢慢走;此刻是朝北稍稍偏西了,因为在我们看到转瞬即要消隐在灌木丛里的它那面小白幡那一两秒内,这小幡正好跟长沼泽的V形缺口在一条直线上。现在也正好要进入傍晚时分了。风停了,空气中有了一丝寒意,阳光现在正好能抚触到树梢头,除了时不时它能寻觅到一个空洞,这时候阳光就几乎可以照到地面了。公鹿这会儿也尽量走捷径,哪儿路最直它就走哪儿。我们在土软的地方看到了它的脚印,知道它休息之后又跑了一气儿。不过很快它也是在慢慢走了,好像它也知道“老鹰”和那些狗是在什么地方。

鹿正是这样做的。我们继续走我们的。现在着急也没有用了。四周围什么声音都没有;此刻正是十一月下午刚开始的那段时间,所有的一切全都不动也不叫,连鸟儿也是如此,啄木鸟、金翼啄木鸟和松鸦什么的,全都没了声息,我眼前像是出现了一幅图画,我们三方——我、欧内斯特先生和丹恩为一方——“老鹰”以及别的狗儿为一方,第三方是那头硕大的老公鹿,三方都在寂静的树林里朝着同一个方向,对着同一个目标前进,现在都不奔跑了,仅仅是在走着,我们全都跑出过我们所知道的最高水平,我们三方面现在像达成协议似的转过身往家走去,并没有挤成一团,因为我们不想互相打扰或是逗弄,因为我们三方面全都用了一个上午来做那并非演戏取乐,而是严肃认真的事,我们三个方面都是依然故我——那头老公鹿它非跑不可,并非因为它受了惊,而是因为奔跑是它最擅长也是最引以为豪的一件事;“老鹰”和那些狗之所以要追逐它,并非因为它们恨它或是怕它,而是因为奔跑是它们最擅长和最引以为豪的一件事;而我、欧内斯特先生还有丹恩呢,我们追逐它并非看中它的肉,它的肉已经太老没法吃了,也不是看中了它的脑袋想把这东西往哪面墙上挂,而是因为这下子我们可以回去,辛苦劳作十一个月把粮食打出来,以取得权利明年十一月重新回到这儿来——此刻,我们三方面正往回走,心平气和,互不干扰,但仍然是并肩向前,直到明年,直到下一次。

“你跳下去瞧瞧它的脚嘛。”欧内斯特先生说。

“什么都搭进来?”我说,“你是说他打中的是两头?”

丹恩正是那样做的。它不这样做也不行呀;猎犬们都已经几乎跑得听不到它们的声音了。“老鹰”必定是猛地一抬头瞅见那只老野物的尾巴,它盯得那只畜生考虑下来还是赶紧开溜为好。此刻追的和被追的一定离艾克大叔蹲守处非常之近,欧内斯特先生勒住丹恩不让它往前走,它就跟尾巴正让人戗着梳的一头骡子似的,半蹲着、扑棱着还打着战,而我们则在倾听有没有枪声。可是连半下枪声都没有听到,因此我冲欧内斯特先生大叫,说我们趁我还能听见狗叫往前追赶的好,于是他松开了丹恩,可这时仍然没有听到枪声,于是我们知道猎犬对公鹿的追逐肯定已经越过了蹲守点,这么说那老野物果然名不虚传确实是沾有些仙气呢,西蒙跟别的雇工全都是这么说的,我们由一丛灌木林里冲出来,果不其然,只见艾克大叔和站在他脚边一块软地里的威利。

“把它搭进来!”我说,“你们愿意,把它喂狗也成。不过可别把它撂在林子里。”

“那一头的肉可是又老又硬的呢。”莱盖特说。

那很可能是一个信号,一声道别,一次告退。我们继续前行,经过了在林中空地的那三只狗,它们仍然像公鹿消失时那样,趴在地上,在我们经过时仍然不想站起来,我们超越它们又走了一百码,“老鹰”也仍然一动不动,虽然并未趴下,它总算还是站着的,不过它的腿叉开着,脑袋耷拉着;没准就是等我们快点走开免得看到它丢人现眼吧,我们走过去时,它的眼神跟说话一样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真对不起,伙计们,不过本猎犬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要什么?”我说。

紧接下去,我们听到公鹿的声音了。不,说得不对;我们听到的是枪声。那是在我们意识到我们走了有多远的时候,因为就我们所知道的,那个方位唯一的打猎营地就只有霍利诺营地,可是霍利诺离我和欧内斯特先生驻扎的范多恩营地足足有二十八英里呢——光听到枪声,没有狗叫声,也没有任何别的声音。若是“老鹰”仍然钉在公鹿的后面而公鹿也仍然还是活着的,这狗必定已经筋疲力尽,连说一声“它来了”的力气都没有了。

“它就从我们这么些人当中冲了过去,”艾克大叔说,“我真弄不懂它是怎么做到的。我只瞥见它一眼。看上去都跟大象那么大,头上顶着个架子,都可以给一岁口的小牛当摇篮了。它是顺着这道土脊冲下去的。你们最好也跟着撵上去;要不真得让公猪沼泽边那个打猎队白捡便宜了。”

“下回遇到葡萄藤,你不先喊一声,就别让我往前跳。”欧内斯特先生说。

这正是我们这一回绝对不能允许它这样做的。因此我们让洛斯继续待在马上,以便在公鹿想溜回长沼泽时截住它把它往艾克大叔的蹲守点撵,而我和西蒙呢,则牵着那些皮带拴着的猎狗往长沼泽走去,一直走到骑在马上的欧内斯特先生说够远了才停下;然后我们拐弯进入森林,走到离灌木丛四分之一英里处,因为今天太阳出来时风儿肯定会是南风,接着我们又转弯朝灌木丛靠拢,此时欧内斯特先生发话说放开狗,我们便松开皮圈,欧内斯特先生又给我一只马镫,我重新爬上马背。

“也许吧,”欧内斯特先生说,“这两个字真是我们语言里最好的词儿了,再没有更好的了。使人类继续前进的就是‘也许’这两个字了。人一生中最好的时日并非他不假思索就能说声‘就是’的那些,而是他想来想去只能说一个‘也许’的那些。他最后仍然无法说‘就是’,因为他到了那个时候不仅仍然没想清楚,而且干脆不愿去想了……上厨房去帮我兑一杯混合酒吧。完了咱们就瞧瞧午饭有什么可吃的。”

这片土地啊,老猎人自言自语地说。难怪我过去熟知的大片被毁的森林没有吵吵嚷嚷要求上天报应了。将来完成大森林复仇大业的必将正好是那些毁掉森林的人。

“行啊,先生,”我说,“好吧,你要哪一种?艾克大叔的玉米醋还是洛斯·爱德蒙兹的那种猫尿?”

“是的,”欧内斯特先生说,“你必须让自己有出息。”

“好的,先生,”我说,“下一回我一定先喊——不过你下回用马刺最好也提早一些告诉我。”不过总的来说还没有什么大问题;我们无非是站起来时得动作轻些罢了。“现在又朝哪个方向走呢?”我问。因为在浪费了那么多时间之后,我们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而且这又是个全然陌生的地方,一点儿不假。这儿的树木给砍伐过,又重新长出了一丛丛灌木,就算是直立在丹恩背上的我们仍然是什么都看不见的。

“我正是这样做的呀。我要让自己成为像你这样的一个猎人和农夫。”

“如果你真的想熬夜,”威利·莱盖特说,“对着一本识字课本熬夜岂不是更好?这孩子,字典里收进的骂人话他没有不会的,纸牌的每一种玩法、酒窖里威士忌的每一种牌子,他也没有不知道的,可是他却连自个儿的名字都不会写。你会不会?”他朝我问道。

“这话是专门冲着我、华尔特和威尔·勒盖特说的吧。”洛斯·爱德蒙兹说。

“你就不必为明年的庄稼操心了,”欧内斯特先生说,“你给我上学堂念书去。”

这时候饭做得了。我照例喝上一杯稀释的兑了水的威士忌。接着我们撩开雨帽,站在绷紧的防水帆布下面踩得稀烂的泥浆地里,我念祷文,对着铁盘子铁杯子里盛着的一块块煎猪肉、软得不成形的面包、罐头黄豆、糖浆和咖啡——这是我们带来的城里食物——然后大家重新戴上雨帽,吃了起来。“把这些全都吃了,”我说,“明天早饭以后我不要营地里还留下一小块城里带来的肉。这样一来你们小伙子便会好好地打猎了。七十年前,我初次来这儿大洼地打猎,跟着老康普生将军、德·斯班少校、华尔特他爹、洛斯和威尔他们的爷爷(还有布恩·霍根贝克那个四十岁了都没长大的孩子,他曾赤手空拳光用一把小折刀就杀死了那头衰老、脚趾变形的大熊),德·斯班少校只让两块外来的肉进入他的营地。那就是半爿猪身和一条牛后腿。而且并不是给第一顿晚饭和第一顿早饭用的,而是留着,一直等到快拆营每一个人都吃厌了熊肉、浣熊肉和鹿肉连看都不想看的时候才吃的。”

“你就不能称他们一声洛斯先生和爱德蒙兹先生吗?”欧内斯特先生说。

“我总是称呼欧内斯特先生为‘先生’的。”我说。

“威利说我该上床睡觉了!”我冲他吼道。

接着,我跟欧内斯特先生和洛斯·爱德蒙兹把猎犬都送过河去,“老鹰”和别的老狗都由西蒙用皮带牵着,因为那些年轻一些的狗,那些小狗,未得到“老鹰”同意之前是哪儿也不敢去的,真是连一步都不敢挪动的。再接下去我跟欧内斯特先生和洛斯把马鞍安好,欧内斯特先生翻身上了马,我把他的连发枪递给他,也松开了丹恩的缰绳,好让这畜生跟每天早上那样好好撒撒欢,以便把套上皮囚衣后的郁闷提前发泄掉,它闹个没完了,欧内斯特先生只好用枪管在它两耳之间磕上几下。接着欧内斯特先生给枪装上子弹,松开一只马镫给我,我也上马坐在他的后面,于是我们便走上了通往长沼泽的那条隔离林火的土路,四只大狗引导黑人厨子西蒙走在前面,他用根犁绳将他那支单筒猎枪挂在背后,那些狗崽子一路嬉闹,绊得大家都没法好好走路。此刻天放亮了,看来又会是一个大晴天;东方已经泛出太阳快要露头的黄颜色,我们呼出的水汽在寒冷、宁静、明亮的空气里成了一团团白雾,等着太阳出来晒暖它们,车辙里的薄冰、白霜覆盖的每一片叶子每一根小树枝和每一团冻土块,都在等待太阳终于出现好化解它们,使它们彩虹似的焕发异彩。到那一刻,我身体内所有的部件都会觉得轻盈而充实,有如一只气球,里面充满了那样轻盈、寒冷的新鲜空气,似乎连自己都没觉得跨乘的是马的背——在胯下的只是一副在热乎乎、坚实的皮肤底下活动的热乎乎、坚实的肌肉,人骑在上面真是一点点分量都没有,因此在“老鹰”跑和跳的时候,我和丹恩和欧内斯特先生简直像鸟儿似的在空中飞,连地皮都接触不到。这样的感觉真是好极了。那头老公鹿若是今天被猎杀,我知道连它也会觉得,即使再活上十年,也不可能挑选到一个更好的日子了。

于是他爬起身来,一边还不断地骂骂咧咧并且用手去撑自己的背,他爬到水边,用手舀水洗了洗脸和脖子,又舀起一些来喝,我也喝了几口,接着他重新爬上岸抱起马鞍和枪,我们踩着倒下的树干,一步步渡过了长沼泽。但愿我们能把丹恩找回来;倒不是怕它会走十五英里回到营地去,因为,最有可能的倒是它会独自往前走,去帮“老鹰”逮公鹿。还好,它正在五十码开外嚼鹿藤呢,于是我过去把它牵回来,接着我们用欧内斯特先生的背带、我的裤带和从欧内斯特先生的号角上解下来的皮环圈,好歹把马鞍重新捆回到丹恩身上。这肚带看相不怎么样,不过没准还管用。

我们现在来到了陌生的地界,因为以前我们还没有走过这么远,以前还不等来到这里我们就已经猎到野物了;现在我们来到了公猪沼泽,这里与河的相汇处在我们营地南面足足有十五英里呢。这个长沼泽里有水,自然还有横倒的树木、枯枝这一类乱七八糟的东西,欧内斯特先生又把丹恩检查了一遍,一边问我:“哪个方向?”我现在只能勉强听到猎狗的声音,是在稍稍偏东的那个方向,仿佛那老野物已经中途变卦不去维克斯堡或是奔新奥尔良了,它最初像是有这样的打算的,而是没准决定上亚拉巴马州去观光了,因为它在不断往那个方向冲嘛;我指明了方向,于是我们往沼泽上游走,想找到一个渡口,我们本来也许能找到一处的,不过我寻思欧内斯特先生认为我们再没有时间可以耽搁了。

这时欧内斯特先生站在河堤上吹号角,直到西蒙的马灯一颠一颠地没入雾中;于是我们爬下岸来到河埠头,欧内斯特先生时不时会吹上几下让西蒙辨清方向,终于我们看清了雾里的马灯,接着又看清了西蒙和那条船;只不过好像我才坐定不动,紧接着又睡着了,因为我只知道欧内斯特先生又在摇醒我了,好让我爬上河堤进入黑乎乎的营地,直到我双膝撞上一张床,砰地往那上面倒下去。

“好吧,”我说,“把它搭进来吧。”

于是我一动不动,佯装睡着,等待他们离开帐篷。我倾听着绷紧的油布底下传来的吃早饭的声音,又听着他们离开——马的声音,狗的声音,直到一切归于沉寂除了黑人们清理餐桌的声音;无须过多久,没准我甚至还能听到第一只猎狗发出的第一下微弱却又很清楚的吠叫声呢,那是穿过湿漉漉的树林从公鹿睡过的窝那里发出来的,这以后,说不定我还能重新入睡呢。此时,帐篷的门帘动了一下又垂了下来,不知什么撞了床脚一下,我睁开眼睛。原来是洛斯,洛斯·爱德蒙兹,麦卡斯林·爱德蒙兹的孙子,他爷爷不仅是我的表亲而且也是我的哥哥与我的父亲,当时我一个亲人都没有,洛斯手里拿着的不是他一直在用的步枪,而是一支猎枪,他是一直在用这支步枪的,打从他终于明白,一个眼睛和手都不发抖的男子汉,从熊或公鹿那里能得到的,比朝它们盲目地把一梭子子弹发过去时所得到的可要多得多。

“好吧,好吧。”勒盖特说。接着他也走掉了,此刻我又可以躺在空空的帐篷里了,打着冷战,不过这回纯粹是由于寒冷,因为现在再也没有什么可以牵挂,足以使一个人打战的了:现在只能去追忆与哀悼,这片三角洲,在两代人的时间内,被排干沼泽,使土地裸露出来、河流减少,这样,白人才能拥有种植园,每天晚上去孟菲斯,黑人也能拥有种植园,坐种族隔离的火车去芝加哥,住在湖滨大道百万富翁住的豪宅里;在这片土地上,白人种租来的农场,日子过得像黑鬼,而黑鬼则当分成佃农,过着牛马一般的日子;在这片土地上,棉花即使在人行道的裂缝里都能长得一人高,在种下去之前就已经抵押出去了,连收获都还未收获卖棉花的钱倒已经花掉了,高利贷、抵押、破产和无穷无尽的财富,这一切都在一起滋生、繁殖,到后来都没有人有时间去说清哪一笔钱是谁的,或者是在乎了——

说来都让人不敢相信,这公鹿几乎算得上是九死一生了。我们听到枪声大作,简直跟打一场仗都差不多。“老鹰”准又是钉紧在公鹿屁股的后面,公鹿只能拼命冲出一条血路了。“嘭,嘭,嘭,嘭”,接着又是一阵“嘭,嘭,嘭,嘭”,就像甚至还不等它有机会闪开就有三四个人朝它扑去似的,我喊了起来,“不!不!不!不!”因为它是我们的呀。它吃的是我们的豆子和燕麦,卧的是我们的灌木丛;我们每一年都在注意它,它就跟是我们养大的一样,可是却在我们快追到时,就在我们猎狗的面前,最终被陌生人杀死,这些人说不定还会把猎狗轰开,把鹿拖走,而我们却连一块肉都分不到。

但是欧内斯特先生对我的问题连理都懒得理。他仅仅是把丹恩往长沼泽的岸边扭,这里开阔一些,我们又能移动得稍快一些了。不久,丹恩和我们都对自制肚带适应一些了,也对它有一点信心了。我们正好是对着东边走,我那时还不太关心东南西北,但是因为太阳——我不知道早晨到哪儿去了,不过它的确消失了,早晨以及白霜,都一并消失了——太阳已经升得老高,连我的肚子也告诉我已经过了中午饭点了。

“你是说他把我给了你了?”

因此我就去睡了,过一会儿欧内斯特先生也进来了,我本想再一次告诉他那对叉角看上去显得有多大,即使是在四分之一英里以外的河里。不过那样做便非得吼叫不可了,因为欧内斯特先生只有骑在丹恩背上等我向他指出猎狗往哪个方向跑的时候,才肯承认自己听力不济的。因此我们便都躺下睡了,真是才过了不到一眨眼的工夫西蒙便用勺子敲响洗碗盘吼上了:“起床喝四点的咖啡喽!”这回我是带着马灯摸着黑过河的,我喂了丹恩和洛斯·爱德蒙兹的坐骑。今儿会是一个大晴天的,很冷也很明亮;即使是在黑暗中我也能看清草叶和树丛上的白霜——正是卧在那边灌木丛里的那头老野物乐于撒开腿奔跑的那种天气。

“他们肯定连母鹿也照打不误。”威尔说。

紧接着,我们头一回见到了它。此时我们已经走过了那片砍伐过的林地;我们原本甚至都可以让马儿走小步的,不过我们仨早就全都没有了这份兴致,现在任谁都可以指出哪边是西了因为太阳已经坠下一半。因此我们就那么走着,这时我们遇见了那些狗——几只小狗和一只老狗——全累得精疲力竭了,趴在一个潮滋滋的小坑里,直喘气,我们走过时光是抬起眼睛看看我们,眼看我们往前走了身子却一动都不动。接着我们来到一片狭长的林中空地,这里可以看到约莫四分之一英里开外的东西,我们见到另外那三只狗以及在它们大约一百码前面的“老鹰”,全都是在慢走,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突然,在空地最远的一头公鹿自己站立起来了,从它所藏身休息的地方,因为猎犬们已经逼近自己了,它不慌不忙地立起来,真大呀,大得像一头骡子,高得也跟一头骡子似的,它转身走开,仍然是不慌不忙,白颜色的尾巴近尻处闪现了一两秒,之后就隐入树丛杳无踪影了。

我还是睡着了。马灯亮了,在外面的黑地里,年纪最大的那个黑人,老依斯罕,在用一把勺子敲打铁皮平底锅,一边喊道:“起来喝四点的咖啡喽。起来喝四点的咖啡喽。”帐篷里此时充满了人们穿衣服的声音以及威尔·勒盖特的说话声:“快点出去,让艾克大叔睡他的觉。要是我们吵醒他,他就一定要跟我们一块去了。今天早上林子里可没有他的事儿。”

“你都十二岁了,”华尔特·艾威尔说,“咱们都说实话,你究竟在学校里待过几天?”

“老鹰”已经撒开腿跑起来了,因为这狗跟我们一样清楚那老野物正藏身何处,它不发出一点点吵闹声,只顾在藤蔓之间钻行,让别的狗跟在它的后面,连丹恩似乎都明白要打公鹿了,它开始变得灵活起来,遇到蔓藤也会发力一蹦穿过去,因此早在欧内斯特先生遭遇公鹿之前,我已经在揪紧他腰间的皮带了。因为当我们加快速度去追赶一只鹿的时候,我们身子都是往前趴着的,当时我的身子大部分时间都不挨着丹恩,而仅仅是揪住欧内斯特先生的皮带往外探身,以致后来威利·莱盖特说,我们快速穿过林子时,那模样简直就像欧内斯特先生后屁股兜那里多出了一条男孩子模样的充气空工装裤。

“全都是因为你听了威尔·莱盖特和华尔特·艾威尔那两个家伙的胡说八道!”我说。

我把情况告诉了欧内斯特先生,这以后我们吃晚饭,喂狗,接下来我帮欧内斯特先生打牌,站在他椅子后面一直到十点左右,这时候洛斯·爱德蒙兹说了:“你干吗不上床去睡呢,孩子?”

从认识欧内斯特先生的那天起我就觉得他是个好人,这以后不久,两年前的一天,老妈跟维克斯堡路边小铺的一个小老板跑了,第二天老爸也不回家了,到第三天,欧内斯特先生骑着丹恩来到他让我们住的河边小屋的门口。让我们住为的是老爸可以种租给我们的那块地,而且还可以往河里放鱼线钓鱼。欧内斯特先生对我说:“把枪放下,过来,爬上来坐到我背后。”

“我还以为艾克大叔要说猪肉、牛肉是专门用来喂狗的呢,”威尔·勒盖特说,“不过你说得很对;我记起来了。在狗吃厌了鹿下水时,你们就打下一大批野火鸡来给它们吃。”

“上马呀,”他说,“我们别把马儿惯坏了。”

我们来到一处地方,这里沼泽变得只有十二或十五英尺窄了,这时欧内斯特先生说:“小心啊,我要刺马了。”说完他果真这样做了;还不等我重新抓紧皮带我们已经腾起在空中了,这时我看到了那根藤蔓——那是一圈葡萄藤,几乎有我手腕那么粗,一圈一圈地攀缘过来,刚好挂在了沼泽的半空当中——我原来以为他跟我一样也是看到藤蔓呢,而且还打算伺机抓住它,把它扔过我们的头顶好从藤蔓底下钻过去,我倒是知道丹恩一准是看到的,因为这马甚至还低下了头打算从它底下跃过去呢。不料欧内斯特先生压根儿没看见,其结果是藤蔓顺着丹恩的后脖颈滑过来勾住了马鞍的鞍头,我们都腾起在半空当中,藤蔓勒得越来越紧越来越紧,等待着某处的某个东西松开好让事情有个了断。松开的是马鞍的肚带。它断裂了,于是丹恩继续往前面飞,跌跌撞撞地爬上对岸,身上光溜溜的除了一根肚带,而我和欧内斯特先生还有那副马鞍,欧内斯特先生仍然捏着枪骑在马鞍上,我仍然揪住欧内斯特先生的腰带,我们就这样挂在拉紧的藤蔓圈子里,待在长沼泽的上空,像只大弹弓往回拉的橡皮筋里的什么物件,直到它啪地弹回去把没有了马的我们扔回沼泽的此岸,我仍然揪住欧内斯特先生的皮带,处于最下方,因此着地时我的身上必定是既压着欧内斯特先生还外加一副马鞍,如果我能快快绕过马鞍爬到欧内斯特先生身边,那么着地时自然是马鞍最先着地,接着是欧内斯特先生,最后才会是在最上面的我,果然,等我跳起来时,欧内斯特先生仍然瘫倒在地,让人能看到的只是他的两圈眼白。

“我想我打中它了,”其中的一个人说,“我知道我打中了。我们这不是在找血迹吗。”

“对我们全体都是合用的,”我说,“上帝创造人,他创造让人生活的世界;我寻思他创造的是如果他自己是人的话也愿意在这上面生活的那样一个世界——有地方可以行走,有大森林,有树木和河川,也有在上面生存繁衍的猎物。也许他并没有把打猎和屠杀猎物的欲望放进人的心里,不过我寻思他也知道反正人是会有这种想法的,人反正是会自己教会自己这样做的,因为人还不是上帝呢。因此我认为他预见到人还是会继续杀戮猎物的。我相信他说了:‘那就由它去吧。’我认为他连结果都是早就预料到的。可是他说,我要给人以自己的机会,我也要在人具有杀戮的欲望和能力的同时也给人警告和预先通知。人所蹂躏的树林、田野,所摧残的猎物都将是他犯罪、作恶行为的证据和亲笔签名,而对人的惩罚——好了,睡觉的时间到了,”我说;又转过头来对小阿许说,“四点开早饭,阿许,太阳出来时我们得让营地里有肉。”

看到它的时候我是在船里。当时天刚擦黑;我刚喂完马,从岸边爬下,登上小船,推它离岸,打算渡河回到营地去。此时,我看到了它,大约在上游八分之一英里开外,正浮水呢;只有脑袋露出在水面上,在那样的光线下仅仅是一个点儿罢了。但是我能看出无时无刻不顶在它头上的那把摇椅,因此敢肯定那必定是它,正紧着往长沼泽叉口的芦苇丛里赶呢。它常年住在那里,但是猎季开始的前一天必定走掉,就跟野生动物守护员把我们的日程表给了它一份似的,它掐准时间消失不见,无人知晓它去往何方,猎季结束的第二天又一准重新回来。可是此刻它出现了,提前一天回来了,像是犯了糊涂,错用了去年的日程表似的。对它来说这可太糟糕了,因为这样一来,明天早上日出时我和欧内斯特先生肯定会骑在马上俯瞰它倒下的身躯的。

“是啊,”欧内斯特先生说,“因此你必须去上学。因为你得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自然,你可以干农活,也可以打猎,你也会学到什么是对和什么是错的,会知道二者之间的区别,选择做正确的事情。要在以前,这样也够了——反正就是挑对的事情做呗。可是现在不够了。你必须得知道,一件事为什么对,为什么不对,而且还得能讲出个道道来让没有机会学习的老百姓也能明白;要教大伙儿知道如何去做正确的事情,不仅是因为他们知道那是对的,而且是因为他们此刻又明白了为什么是对的了,因为你已经向他们显示明白,告诉了他们和教会了他们,为什么那是对的。总之,你必须去上学。”

“你今天打算用这支猎枪吗?”我说。

“都搭进来吗?”

“从什么时候起你用步枪就打不到兽肉啦?”我说。

因此,我好歹爬到马鞍上去了,即使那会儿我还够不着马镫,欧内斯特先生掌握着马缰,我准是睡着了,因为我有点知觉时发现我短外套的一个扣眼用系指南针的皮带跟鞍头捆在了一起,现在时间真的很晚了,我们离营地不会太远,因为丹恩已经在吸鼻子嗅闻水的气味了,河水的气味。说不定它还闻到了喂牲口那块草地的气味呢,因为我们已经走在那块地南面不到四分之一英里的防火隔道上了,没过多久我也看得到那条河了,有一重白雾笼罩在那上面,轻轻的一动不动,跟棉花似的。接着又看到了那块地,看到了家;而在另外那边,在黑暗里,那老公鹿此刻必定是躺在长沼泽灌木丛它的那个窝里呢,那儿离我们实在不算远,近得没准都能听到我们卸下马鞍和剥玉米衣的声音了,反正是一定听得到欧内斯特先生朝黑灯瞎火的营地吹响号角叫西蒙划船过来接我们的声音的;公鹿也回到家了,也是在休息了,跑了那么远的路它也累了,时不时它会醒来,在梦中,它梦见猎犬追逐在它的后面,也许惊醒它的是我们发出的喧闹声,不过两者只会让它醒上一小会儿,紧接着它还是会回到梦乡里去的。

“猎物现在也还是有的呀,”我说,“一个好猎人即使遵照法律规定,不打母鹿,他也是能找到猎物的。这一条可得记住了,还得记住为什么到头来必须得制定出狩猎法律。”

因此,一等我们吃完早饭,西蒙就用大船把他们送到上游停放轿车和轻便卡车的地方,现在人都走光了,只剩下我和欧内斯特先生坐在厨房墙前的板凳上晒太阳;欧内斯特先生在抽一支雪茄——这回可是完整的,因为丹恩没有机会驮着他跳葡萄藤圈套把雪茄摔烂。他也没有机会在藤蔓将他摔进湿泥地的附近洗脸。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他脸上短不了总会有一抹稀泥、一摊拖拉机油泥或是一圈胡子楂的,因为他不仅仅是农场主;他还是农民,他辛辛苦苦干活,跟手底下任何一个帮工或是佃户没一点儿不同——正因为这一点,我从第一天起就知道我们能合得来,我不会觉得他讨厌而他也不会觉得我烦人,从那第一天起,当我早上醒来知道老妈跟维克斯堡路边开小旅店的老板跑了,甚至都等不及把早饭做好,接下来那天早上老爸也跑了,那天,天眼看要黑下来时,我听到有一匹马在朝我们家走来于是我端起了枪,头天晚上总不见老爸回来我就已经往枪膛里塞进去了一颗子弹,我站在门口,只见欧内斯特先生策马前来,对我说:“来吧。你老爸也是不会回来的了。”

实际上,如今每当我在帐篷里过头一夜,躺在又粗又硬的毯子下,浑身酸疼,难以入寐,身上的血液仅仅因为允许自己喝的一小杯稀稀的兑水威士忌才稍稍有点儿暖过来,此时,我总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了。不过这次出猎我是能挺过去的——我枪法仍然几乎跟原来一样好,看到的猎物打中的几乎跟原来一样多;我都记不清,如果我是一直在做统计的话,我打到的熊或是鹿到底有多少头了——来年夏天的温暖与酷热又会让我恢复些元气,变得年轻一些的。接着十一月又来临了,于是又一次坐在汽车里,同行的是老哥们的两三个儿子甚至是孙子,当初那些老哥们在打猎上头还是我领入门的呢,我教他们怎样识别公鹿与母鹿的脚印,怎样辨清两者移动时不同的声音,我总是透过挡风玻璃上抽搐的雨刷朝前看,看到土地变得更平坦,在雨点底下一点点消融,就像大海本身在远方消融一样,这时候我会说:“好啊,孩子们,咱们又来到这儿了。”

接着我们继续向前,现在步子加快了因为前面的追逐声又快听不见了,它们也跑得更快了,好像不光是公鹿,而且也包括那些猎犬,全都从那场激动与射击里汲取到了新的活力。

“你让我受了这么大的罪,又该怎么说呢?”欧内斯特先生说,“下一回,如果你不想待在原来的地方,那就跳开去。别再爬在我的上面。你听到没有?”

“行了,”欧内斯特先生说,“那你就上床去睡吧。我不需要你了。”

“不行,”欧内斯特先生说,“再这样已经不够了。要搁在以前,一个男人必须做的也就是种上十一个半月的地和打上半个月的猎。可是现在不行了。如今,光干干农活打打猎是不够的了。你必须投身于人类的事业。”

于是我重新揪紧皮带,欧内斯特先生又用马刺去戳丹恩。土脊朝正南方延伸;上面没有藤蔓和灌木,因此我们可以走得很快,跑到风头里去,因为此刻起风了,这时候太阳也出来了;虽然我顾不上去注意它,它很亮,光很强,平平的透过林木射过来,闪闪发光很晃眼,像是沾了霜的树叶上的一道虹彩。现在起风了,因此我们又任何时候都能听到犬吠声了;我们也可以悠着点儿了,不过仍然约束住丹恩让它用中速跑,因为公鹿反正很快就会遇到离我们营地八英里的公猪营地派出的蹲守点,若是它让那帮人打着了,那更是急也没有用了。果不其然,我们听到了猎犬的声音;我们现在让丹恩慢慢走,让它喘上几口气,我们听得见狗的声音了,因为逆风,所以声音很轻,它们现在不是在奔跑,而是在搜索追踪,因为那老野物说不定走在前面一大段路上时就决定不再玩这无聊的游戏了。于是我们加快速度,轻舒腿脚,在自己跟猎狗之间拉开了约莫一英里的距离——一直跑到都快要遭遇南边营地派出的那些蹲守者了。我几乎都能看到它停在一丛灌木的后面,往外窥视并且问自己:“这是怎么的啦?怎么的啦?怎么这鬼地方今儿早上满处都是人呢?”接着便一边把脑袋往肩膀后面扭过去打量身后吠叫不已的“老鹰”跟其他那些狗距离自己有多远,一边合计还有多少时间可以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

早年间,我们是坐大车来的:里面装载着枪支、被褥、猎狗、食物、威士忌;那时候的年轻人,能在冰冰冷的雨里赶整整一夜再加第二天整整一天的大车,在雨里搭帐篷,用湿毯子一裹就睡觉,翌日天一亮就爬起来去打猎。那会儿还有熊。人们开枪打母鹿或鹿崽子,就跟打公鹿一样,绝不手软,到了下午,我们用手枪射击野火鸡,试验自己偷偷挨近猎物的本领和枪法如何,我们只留下胸脯肉,别的全都用来喂狗。可是那样的时日一去不复返啰。如今我们坐汽车来,车速倒是一年快于一年,因为道路越修越好了,距离也越来越长了,仍然有猎物的大森林每年都往后退缩,就像我的生命之火越燃越弱一样,时至今日,当年坐大车不觉得苦的那些人里也只剩下我一个了;现在陪我打猎的都是那些冒着雨或雪珠在冒热气的骡子后面赶二十四小时大车的人的儿子甚至是孙子了。他们现在管我叫“艾克大叔”,没有几个人关心我到底有八十好几了:其实他们肚子里就是对这一点觉得别扭,我心里跟明镜似的:他们认为我一路劳顿这么远路赶来,就算是坐汽车,根本就是多余。

因为这是我的土地。我能感觉到它,广袤,仍然很原始,阴森森的,它在对着地上的帐篷与营地沉思——对着这伙渺小、孱弱、暂时集结在一起的乌合之众沉思,过两星期他们就会消失不见,再过上一个星期土地上的一切都会愈合,在这片没有标志的孤寂之中了无痕迹。这片土地是我的,虽然我从未拥有过它的一尺一寸,以后也不会拥有。我从未想过要拥有它,即使在看清它必将灭亡之后,在眼看它在斧子、锯子和测程线,然后又在炸药和犁头的屠杀前面年复一年地退却之后。因为本来就没有一寸土是可以让我来获得与占有的,它不属于任何人。它属于大家;只是大家必须很好地使用它,既谦卑,又自豪。接下来我又突然知道为什么自己从来也不想要拥有它的任何一部分了,从来也不想哪怕是稍稍阻挡一下人们所称的“进步”,至少是用自己的长寿来反衬一下大森林最终的悲惨命运。这是因为剩下来的地方实在是不多了。我仿佛能看到我们两方——我自己和这片荒野——是同时代人,我作为猎人,作为林中人的一生,虽然并非从有第一口气时开始,却是快乐与谦卑地,怀着愉悦与骄傲承袭下来的,从老德·斯班少校和老山姆·法泽斯那里,是他们,教会了我打猎,我们这两个发展过程——我的和大森林的发展过程——是一起走向尽头的,不是进入忘却与虚无,而是进入一个摆脱了时间与空间的“维”,在那里,砍去了树木的土地又一次被掀翻绞扭,成为数学般精确的一方方发出臭气的棉花地,好让那些疯狂的旧世界的人把棉花变成子弹,用以互相射击,以得到双方都认为是够用的空间——我过去认识、喜欢并比他们多活了几年的那些人的名字和脸庞,又在高高的、未经斧钺的树木和看不见的荆棘丛的阴影里活动了,在那里,强壮的永远不死的野兽永恒地在不知疲倦地吠叫着永远不死的猎狗的前面奔突,在无声的枪击下倒下去又像凤凰那样地再生——

“它的脚不会有事,”我说,“是气儿喘不过来了。”

可是他已经走了;门帘又垂了下来,现在只剩下雨的潺潺声、飘进来的微光以及再次从帐外涌进来挤过来的真正雨水的冷湿气味;我喊了:“洛斯!等一等!”可是已经太晚了,不仅对当前、今天早上来说是太晚,对于即使是昨天是太晚了,而且对于更早更早之前也都是太晚了;我此刻在颤抖,毯子一直堆到我下巴颌儿,我双手交叉着放在胸前,仿佛是希望在它们能庇护到的可怜的范围之内尽可能得到一些温暖。天气很冷;我躺着轻轻地、持续不断地打着战,除了这一个动作之外全身都一动不动,直到——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因为很早以前就已经是太晚了——门帘又被撩起,这回莱盖特几乎是急急地冲了进来,不过有点鬼鬼祟祟的样子。

铁皮炉子里火烧得旺旺的;帐篷里已经暖和些了,甚至也开始有点干燥了,只是我们支起帐篷那几个点的周围仍然是烂泥。小阿许也给我铺好了床——那张结实的、有点儿残破的铁床、那床污渍斑斑本来就不太软和的褥垫,那几条破旧、洗过多次的毯子,随着岁月过去已经越来越不保暖了。可是帐篷里还是暖和的;要不了多久,等做饭的帐篷打扫干净,明天早饭的准备工作做好,约瑟夫,那个给阿许打下手的年轻黑人,就会进来在炉子前面打铺,在这里睡便于时不时把他叫醒让他往炉子里添加柴火。因此我虽然睡不着至少躺着也是挺舒服的,我什么时候都知道自己会是这样的,头一个晚上嘛总是睡不着的。也许还是我自己不愿睡着的呢。也许这正是我来的目的呢。就这样,眼镜折起来放进破旧的眼镜盒塞到了枕头下面我摸得到的地方,瘦削老人的干瘪身体折叠着舒适地嵌在旧褥子的陈年老坑里,双手交叉着放在胸前,仿佛是在为最后的弃绝与安息的仪式做一次彩排似的,我闭上眼睛躺着,直到脱衣服的声音逐渐消失打鼾的声音一点点响起。这时我张开眼睛,仰望着发出雨水淅沥声的一动不动的帆布鼓起的肚子,在那上面,炉火的红光正在慢慢暗下去,直到约瑟夫爬起来添柴捅火。

可是欧内斯特先生光是把脸扭过来。那张脸显得很憔悴,上面还有方才被葡萄藤从马背上扯下来时留下的一摊泥印。

“上帝啊,”他说,“你干吗不老老实实待在后面?”

我们——这支打猎队——是曾经有过一座房子的,那是六七十年前的事了,其实迟至四十年前也仍然还有,当时大洼地离杰弗生只有三十英里,德·斯班少校,我父亲六一、六二、六三、六四年时手下的骑兵司令,还有我的表外甥(表外甥?其实是我的大哥也可以算是我的父亲)第一次带我到树林里来。老山姆·法泽斯当时还活着,他生下来就是奴隶,是黑女奴和契卡索酋长的儿子,他曾教我打枪,不仅教什么时候开枪而且还教什么时候不开;就在明天会是的那样的一个十一月的黎明时分,老山姆领着我径直朝那棵大丝柏树走去,知道公鹿准会从那里经过,因为山姆·法泽斯血管里流着的东西也在公鹿的血管里流着,我们背靠粗大的树干在那儿站着,山姆·法泽斯有七十岁,因为当时我只有十二岁;除了晨曦,这里什么都没有。这时公鹿突然出现,烟色的,从虚无中出现,迅如风雷;山姆说:“好。你快开枪,不过别慌张。”枪迅速地举平,并不匆忙,仿佛是出于它自己的意志似的,枪响了,于是我走过去,公鹿仍然完整无缺地躺着,仍然采取着迅如风雷的姿态,我用山姆的猎刀给它放血。山姆把双手蘸在热烘烘的血里,给我的脸画上永久存在的花纹,我站直了,尽量使自己不打战,既谦卑又自豪,虽然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实际上并不会用语言来表达下面的这种感情:“我杀死了你;我的举止必须不辱没你那正在离去的生命。我今后的行为将永远配得上你的死亡。”我在杰弗生拥有一所房子。那就是说,它是登记在我的名下的,我为它纳税,它是专门为了我的作息而存在的,因此它含有一个人生活的必需用品:炉子啦、床啦、备用的衣服啦——也还有空余的地方,专门用来放置与保存人生转折期留下的纪念品:初恋时的玫瑰花、紫罗兰或是田野雏菊,现在已经压碎再也没有香气了,小学或是中学的奖章,装饰在墙上的所猎到的第一头公鹿的头。可是那并不是我的家。那仅仅是我等待下一个十一月再次到来时的中途憩息站。因为大森林才是我的家:这个帐篷,地上净是烂泥,床既不够宽也不够软,对于一副老骨头来说甚至都不够暖和;这儿有我的亲人:德·斯班、康普生、老华尔特·艾厄尔和霍根贝克,只是现在陪伴着我的仅仅是他们的鬼魂了。

上一章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