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格尊贵的人在权贵者和富贵者面前倘巴结逢迎不择手段不遗余力,那就是低贱了。低贱并非源于自卑,因为自卑者其实本能地避权贵者避富贵者,甚至,也避尊贵者。自卑者唯独不避高贵,因为高贵是存在于外表和服装后面的。高贵是朴素的,平易的,甚至以极普通的方式存在。比如《悲惨世界》中“掩护”了冉·阿让一次的那位慈祥的老神父。自卑者的心相当敏感,他们靠了自己的敏感嗅辨高贵。当然自卑而极端也会在人心中生出邪恶。那时人连善意地帮助自己的人也会嫉恨,那时善不得善报。低贱是拿自尊去换利益和实惠时的行为表现,低贱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就简直是下贱了。
限制权贵是比较容易的,人类社会在这方面已经做得卓有成效。消除穷困却要难很多,中国在这方面任重而道远。
约翰逊说:“所有证明穷困并非罪恶的理由,恰恰明显地表明穷困是一种罪恶。”
卑贱、低贱、下贱之贱都是不必用引号的,因为都是真贱。真贱是存在于人心里的问题。也是只能靠自己去解决的问题。
相反的现象也不应回避——富贵者或由于贪婪,或由于梦想兼而权贵起来,于是以富媚权,傍权不仁,傍权丧德,此时富贵者反而最卑贱。比如《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去贿相府时就一反富贵者常态地很卑贱。同样,受贿的权贵斯时嘴脸也难免卑贱。
一以权贵而比照贫“贱”,一以富贵而比照贫“贱”。萧伯纳说:“不幸的是,穷困给穷人带来的痛苦,一点儿也不比它给社会带来的痛苦少。”
富贵是幸运。富者并非皆不仁。因富则善,因善而仁,因仁而德贵者不乏其人。他们中有人已被著书而传,已被立碑而纪念。那是他们理应获得的敬意。
贵与“贱”是相对立的。在社会表征上相对立,在文明理念上相平等;在某些时候,在某些情况下,则相反。那是贵者赖其贵的表征受检验的时候和情况下,那是“贱”者有机会证明自己心灵本色和品质本色的时候和情况下。权贵相对于贫“贱”应贵在责任和使命,富贵相对于贫“贱”应贵在同情和仁爱。贫“贱”的现象相对于卑贱的行为是不应受歧视的,卑贱相对于高贵更显其卑贱。
文明的社会不是导引人人都成为圣人的社会。恰恰相反,文明的社会是尽量成全人人都活得自然而又自由的社会。文明的社会也是人心低贱的现象很少的社会。人心只有保持对于高贵的崇敬,才能自觉地防止它趋利而躬而鄙而劣,一言以蔽之,而低贱。我们的心保持对于高贵的永远的崇敬,并不至于便使我们活得不自然而又不自由。事实上,人心欣赏高贵恰是自然的,反之是不自然的,病态的。事实上,活得自由的人首先是心情愉快的人。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同样是。
无论因权而殊者,还是受权而不受殊者,只要他是竭诚为人民服务的,人民都将爱戴他。但,他们的因权而殊,是不可以殊到人民允许以外去的,更是不可以殊及家人及亲属的,因为后者们并非人民的权力信托人。
但是自从人类社会发展到文明的近现代,权大于法的现象越来越少了,法高于权的理念越来越成为共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于是权贵者之贵不复以往。将高官乃至将首相总统推上被告席,早已是司空见惯之事。仅1999年不是就发生几桩吗?法律的权威性,使权贵一词与从前比有了变化。人可因权而殊,比如可以入住豪宅,可以拥有专机、卫队,但却不能因权而贵。要求多多,比一般人更须时时提醒自己——千万别触犯法律。
因贫而“贱”是人类最无奈的现象。人类的某一部分是断不该因贫而被视为“贱”类的。但在从前,他们确曾被权贵者富贵者们蔑称为“贱民”过。我们现在所论的,非他们的人格,而是他们的生存状态。如果他们缺衣少食,如果他们居住环境肮脏,如果他们的子女因穷困而不能受到正常的教育,如果他们生了病而不能得到医疗,如果他们想有一份工作却差不多是妄想,那么,他们的生存状况,确乎便是“贱”的了。我们这样说,仅取“贱”字“低等”的含意。
人类社会一向需要法的禁束、权的治理。既有权的现象存在,便有权贵者族存在,古今中外,一向如此。权大于法,权贵者便超惩处,既不但因权而在地位上贵,亦因权而在人权上贵,是为人上人。或者,只能由权大者监察权小者,权小者监察权微者。凌驾于权贵者之上的,曰帝,曰皇,曰王。中国古代,将他们比做“真龙天子”。既是“龙”,下代则属“龙子龙孙”。“龙子龙孙”们,受庇于帝者王者的福荫,也是超社会惩处的人上人。既曰“天子”,出言即法、即律、即令,无敢违者,无敢抗者。违乃罪,抗乃逆,逆乃大罪,曰逆臣、逆民。不仅中国古代如此,外国亦如此。法在人类社会渐渐形成以后相当漫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仍如此。中国古代的法曾明文规定“刑不上大夫”。刑不上大夫不是说法不惩处他们,而仅仅是强调不必用刑拷之。毕竟,这是中国的古法对知识分子最开恩的一面。外国的古法中明文规定过贵族可以不缴一切税,贵族可以合理合法地掳了穷人的妻女去抵穷人欠他们的债,占有之是天经地义的。
权贵者富贵者与“贱民”们遭遇的“情节”,历史上多次发生过。那是人类社会黑暗时期的黑暗现象。“高马达官厌酒肉,此辈杼柚茅茨空”是黑暗的丑陋的不公正的人类现象。
法保护权者殊,限制权者贵。
全部人类道德的最高标准非其他,而是人道。凡在人道方面堪称榜样的人,都是高贵的人。故我认为,辛德勒是高贵的。不管他真否曾是什么间谍,他已然高贵无疑了。舍一己之生命而拯救众人的人,是高贵的。抗洪抢险中之中国人民子弟兵,是高贵的。英国前王妃戴安娜安抚非洲灾民,以自己的足去步雷区,表明她反战立场的行为,是高贵的。南丁格尔也是高贵的。马丁·路德·金为了他的主张所进行的政治实践,同样是高贵的。废除黑奴制的林肯当然有一颗高贵的心。中国教育事业的开拓者陶行知也有一颗高贵的心。人类历史中文化中有许多高贵的人。高贵的人不必是圣人,不是圣人一点儿也不影响他们是高贵的人。有一个错误一直在人类的较普遍的意识中存在着,那就是以权、以富、以出身和门第而论高贵。
《悲惨世界》中的沙威是活得不自然的人,也是活得不自由的人。他在人性方面不自然,他在人道方面不自由,故他无愉快之时,他的脸和目光总是阴的。他是被高贵比死的。是的,没人逼他,他只不过是被高贵比死的。
所以美国总统们的就职演说,千言万语总是化作一句话,那就是——承蒙信赖,我将竭诚为美国效劳!而为国效劳,其实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意思。所以日本的前首相铃木善幸就任前回答记者道:“我的感觉仿佛是应征入伍。”
贫“贱”是存在于大地上的问题,所以在大地上就可以逐步解决。
林肯坚决反对因权而贵。在他任总统后,也时常生气地拒绝因权而殊的待遇。他去了解民情和讲演时,甚至不愿带警卫,结果他不幸被他的政敌们所雇的杀手暗杀。甘地在被拥戴为印度人民的领袖以后,仍居草屋,并在草屋里办公、接待外宾。他是人类现代史上太特殊的一例。他是一位理想的权力圣洁主义者,一位心甘情愿的权力殉道主义者。像他那么意识高尚的人也难免有敌人,他同样死在敌人的子弹之下,他死后被泰戈尔称颂为“圣雄甘地”。
穷困是国家的溃疡。有能力的人们,为消除中国的穷困现象而努力呀!
因权而贵,在当代法制和民主程度越来越高的国家里已经不太可能,将被视为文明倒退的现象。因权而殊,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其中一项就是几乎没有隐私可言。因权而殊,不仅殊在权力待遇方面,也殊在几乎没有隐私可言一点上。其实,向权力代理人提供特殊的生活待遇,也体现着一个国家和它的人民,对于所信托的某一权力本身的重视程度,并体现着人民对某一权力本身的评估意识。故每每以法案的方式确定着,其确定往往证明这样的意义——某一权力的重要性,值得它的代理人获得那一相应的待遇,只要它的代理人同时确乎是值得信赖的。
处在低等生活状态中的民众,他们作为人的尊严却断不可以便被论为低等。恰恰相反,比如雨果笔下的冉·阿让。他的心灵,比权贵者高贵,比富贵者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