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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生论 作者:张中行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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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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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风,由起因方面考察,都有所为。这所为,有出于多数人的,如上面谈的女性贵娇柔,因而在脚的瘦小方面下功夫,就是自天子至于庶人,几乎都是这样看。有出于少数人的,如楚王好细腰,汉武帝崇儒术,来源只是孤家寡人一个;六朝时期讲门第,来源是王谢之类朱门大户,终归还是少数。这关系都不大。关系重大的是一旦成为时风,它就有了比法律更为强大的强制力量,更糟糕的是就几乎不再有人想到跟它讲理。也惟其因为不讲理,它的影响,及于社会,自然包括其中的个个人,就特别深远。这影响,有好的可能;但是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风,没有理控制,刮向不合理的可能总是更大的。如果不幸而竟刮向不合理,而它又有难于抗拒的力量,为社会的治平和向前、向上设想,问题就严重了。

决心也许不难,收效则大难,因为追到根抵,关键还是人心所向。所以求治本清源,还要在变人心方面下功夫。所谓变人心,仍须从根本方面说,不过是提高群体的教养。这在前面已经说过,教养的提高包括知和德两个方面。如果两个方面都能提到很高,说句近于幻梦的话,群体中人人都成为顾亭林或秋瑾,那就真可以垂衣裳而天下治了。

何谓时风?古谣谚如“城中好高髻,城外高一尺”是最简要的说明。这样的时风有不少特点,一,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或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有的渐渐,有的甚至相当快,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就成为美,成为好,总之就带有高程度的荣耀,于是也是一般人,就趋之若鹜,简直成为非此不可。二,常常未必是必要的? ,如古之高髻,今之高跟,换为不高,反而可以方便些,只是因为成为时风,至少是不惑之年以下的,抗就不很容易。这里说非必要,被时风吹得东倒西歪的人或者不同意,因为他或她们会认为,既然带有荣耀,就是必要。那就补说一点解释,是这里所谓必要,是指没有它,生活(包括社会)就不能维持的那些,如古人称为大欲的饮食男女之类,必不因时而变;高髻和高跟不属于这一类,也就会因时而变,所以不是必要的。三,也就可能未必是好的,如走后门也可以成为时风就是这样。四,因为是时,纵使这时可以相当长,甚至很长,总会由于来个过时而成为陈迹,如高髻就是这样。五,因为是风,非必要,未必好,总有一些人,褒之是一般人以上的,贬之是顽固不化的,会不趋之若鹜,甚至有反感。

知之后是行。如何行?具体难说,因为不能不就事论事。只好说说原则。比喻坏的时风为病,精于养生之道的人必是多在积极方面下功夫,即用各种方法锻炼将养,以求不病。治大国如烹小鲜,理是一样,也是要用一切办法,如教育、宣传、奖励之类,以求绝大多数人愿意顺着正路即向上的路走,形成好的时风。这样做,还有个成功的秘方,是用荣耀感为灵药,比如说,如果能够使绝大多数人“感到”入餐馆宴会,越俭朴越荣耀,就用不着三令五申,严禁大吃大喝了。不病是用引导法有成的结果。但人是活的,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所好,还是以养生为喻,无论怎样谨小慎微,求永远不病终归是做不到的。这是说,时风变坏的可能必还是不少。如果不幸而竟至变坏,出现以发财和享乐为荣耀、以行贿受贿为当然之类的时风,怎么办?自然还是只能说个原则,是如对付患病然,一方面要有决心治,另一方面要想尽办法治。

所以管理社会,求治平,必须重视时风的情况。显然,行之前,先要能够分辨好坏。这方面的问题更加复杂。因为一,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比如视有钱加物质享受为荣耀,你不同意,视为荣耀的人或则不理睬;即使理睬,也必是你说公的理,他说婆的理,在人生之道方面,以理服人是很难的。还有二,时风也许大有来头,如楚王、汉武帝,王谢之类,他说某装束美,某信条是真理,你就不再有争论的权利。还可以加个三,是时风如决口后的水流,都顺流而下了,谁还有力量或闲心想想,这顺流而下究竟对不对呢!分辨好坏难;不过管理社会,求治平,求向上,却又非分辨不可。不得已,只好仍乞援于人文主义,用常识或通俗的话说就是.凡够得上“文明”这个称号的,我们要,反之,我们不要。举个概括的例,喜爱科学艺术与喜爱金钱和物质享受之间,平心静气用理智衡量,我们总会承认前者高于后者。等而下之,惯于公道、依法办事与走后门、行贿受贿之间,其好坏的分辨就更加容易了。

非必要,未必好,还会为少数人所鄙视,是一面,由影响方面看是不重要的一面。另一面则绝顶重要,是力量非常之大,至少是一般人,被吹而想逆风而行就几乎做不到。以高谈祖国灿烂文化而不愿碰的女人缠小脚为例,这是最典型的时风,可以看看它的力量是如何大。谈大的现象之前,似乎应该先考虑一下相关的理。大概是黑格尔说的吧,凡是已然的都是应然的。应然是必然之外还加上某种量的价值。还是限定说女人的脚,在其上玩各种花样,由身外的高跟、绣花、嵌香料起,到身内的加工求瘦小止,就真是这祥吗?不知道性心理学家如蔼理斯之流会怎么认识,至于我们一般人,就最好是安于近视,只看表现而不问价值。退一步,就说是也许与价值有多多少少的关联吧,这所得总是大的所失换来的。专说身内的加工,变大为小,变宽平为尖,其所失是立不能稳,行不能快,总是牺牲太多了。可是风的力量就是如此之大,因为男士女士都觉得女性以娇柔为美,脚瘦小显得娇柔,于是由很早起,爱美的女性就在这方面用力追求。先是小修饰,如赵女郑姬之类卖笑佳人“蹑利展”,见《史记?货殖列传》,利展就是尖头鞋,瘦了。到唐代,传说“平明上马入宫门”的人物着小蛮靴,推想必是小巧玲珑的。小巧,身内是否加工,如加,加到什么程度,不知道。其后到北宋,就可知是加了工的,有近年发现的艺妓的图像,脚短而头尖为证。推想此风到南宋就急转直下,变小加工为大加工,铁证是王实甫的《西厢记》,崔莺莺的绣鞋是“半拆”(三寸),这是当时美人的形象,脚已经小到极限,其后明清两代,不过依样葫芦而已。这徉,可见至晚由北宋起,女性脚加工求瘦小已经成为时风。然后看看其力量是如何大。只须举一点点例。先说个别的:男性,如蒲松龄,我们视为国宝的开明人物,写《 聊斋志异分中的“织成”, “三寸”之不足,还夸张为“细瘦如指”;女性,清初以满俗改汉俗,曾下令禁止缠脚,青年妇女有因此而自杀的,见《东华录》。再说泛泛的,是无论男女老少,都认为女人的脚就应该这样,不这样就不成其为女人。这就是时风,因为力量过大,又常常不合理,或说不讲理,所以简直说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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