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对某些“焦虑的梦”可以解释得通,但另外某些梦却不太适用这种愿望理论,而需要其他不同的阐释。由于梦中的焦虑均免不了带有心理症的特点,所以来自性心理兴奋的梦,其焦虑均代表受潜抑的原欲,因此这种焦虑,就像整个的焦虑梦一样,具有心理症状的意义,而我们所面临的难题就在于究竟梦中愿望达成的趋势究竟到哪种程度才受到限制。
的梦便是一个好例子,其起源完全来自“肉体的刺激”,而由这感觉——“渴”引起的“愿望”即为此梦之唯一动机。其他种种仅肉体刺激即可产生梦的例子永不乏其数。一个病妇,梦见她摔掉两颊的冷敷器具,是一个对痛刺激所生的较不寻常的“愿望达成”的反应。这似乎使梦者暂时忘却了痛苦,而将其病痛归诸于他人身上。
如果我们想引发受一般教育的门外汉对梦的问题发生兴趣,那么我们不妨问问他们,究竟他们自己以为梦的来源是什么。关于这问题,一般而言,他们多以为自己的意见是对的,他们多半马上联想到“消化障碍”(“梦由胃脏内引起”)、“睡姿”、“睡中发生琐碎的小事”等等均足以影响梦的形成。他们甚至认为,除了这些肉体上的因素以外,梦就再也找不出其他方面的来源。
如果睡眠时来自肉体的刺激并非具有十分强烈的程度,那么依我看来,它们对梦的形成所生的影响,充其量也只不过像那些白天所遗留下来不太重要的印象。我的意思也就是说,它们只能用来与某些“观念内容”相结合以形成梦。它们就像是一些便宜的现成货色,视需要而定随时可以取用,而并非十分重要的梦来源。我可作一种譬喻:当一个鉴赏家拿一块稀世宝石,请艺匠镶成艺术品时,那艺匠就必须视宝石的大小、色泽以及纹理来决定镶刻成什么样的作品。但一旦他所用的材料是俯拾皆是的大理石、砂石,那么艺匠就可以完全依照他本身的意念来决定其成品。就我看来,只有以这种譬喻才能说明何以那些几乎每夜都发生的较平凡的肉体刺激并未常常构成千篇一律的梦〔44〕。
分析:这梦中情境是来自每日生活的真实情况。在维也纳我所住的房子,有二楼,楼下是我的诊所与书房,而楼上是我的起居室,两者唯有一个楼梯上下相通,每天工作到深夜,我才上楼休息。在做梦的当晚,我的确是衣冠不整地——已把领带、纽扣全部解开——蹒跚上楼,但在梦中却更过分地变得近乎衣不蔽体的程度。通常,我上楼总是两、三阶一大步地跑上去。还有,由梦里也可看出愿望的达成——由于我能如此步履轻快,表示我心脏功能还十分不错,同时,这种跑上楼的自在正与后半段的动弹不得的困境又正是一大对比,我在梦中动作的完全自由轻快,使我不禁想起,我有如在梦中飞驰一般。
歇尔奈尔这个肉体刺激的象征理论尚有一大致命伤的缺点,有某些肉体上的刺激是一直持续存在的,而这种刺激一般认为往往在睡眠中较清醒时更容易为心灵感受到其存在。因此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心灵并不竟夜长宵地一直在做梦,为什么并不每夜梦见所有的这些有关系的器官呢?如果对这种质疑,我们作出如下的遁词:“要引起梦的活动,必须先由眼、耳、牙齿、肠等等器官先有特殊的兴奋状态。”那么我们又面临另一难题:如何证明增加的刺激是客观的呢?这只有在少数几个梦可以找出证明来,如果说梦见飞翔是象征着肺叶的胀缩,那么这种梦,正如史特林姆贝尔所说的,应该是常常被梦见的,不然就得证明出在做这梦时梦者的呼吸特别加快。当然,还有第三个更好的解释,那就是说,当时一定是由某种特殊的动机引导梦者的注意力倾注于那些平时经常存在的内脏感觉,但这将使我们的论证远超过歇尔奈尔的理论范畴。
“在睡眠时,由外界或内在的神经刺激,在心灵上引发出一种感觉,或一种情意综合,或任何一种精神过程,而这种感觉在心灵里唤起了属于醒觉状态时所经验到的某些记忆、影响,这也就指着是那些以前的各种感受——可能是毫不经过润色的,或有精神价值附着于上的。就这样子,经由神经刺激,引致心灵收集出一些或多或少的影像记忆。而使我们人有如在醒觉状态下一般,心灵能“解释”这些睡中由神经刺激所生的印象。而这种解释的结果即所谓的“神经刺激梦”——“一种梦,其成分是由神经刺激在心灵上产生精神效果,而按着‘复现的原则’使某种心灵上的影像重现出来。
在另外一个梦,我也同样成功地将打扰我睡眠的刺激躯除掉。这次的骚扰是来自感官的刺激。其实,这偶发的刺激与梦内容的关系也是很偶然的机会下发现的,也因此才使我对此梦得以了解。“在一个仲夏的清晨,当时我住在提洛尔(在阿尔卑斯山中)的别墅里,醒来时我只记得梦见‘教皇死了’。”面对这短短的毫无影像的一个梦,我竟完全无从解析,唯一扯得上关系的是,在几天前我曾由报纸上看到有关他老人家身体微有小恙的报道。但这天早上我太太问了我一句话:“今天清晨你可听到教堂的钟声大作吗?”事实上,我完全没听到这钟声,但,却因这一句话而使我对梦中情景恍然大悟。由于这群虔诚信教的提洛尔人所敲出的钟声,促使我由睡眠的需要产生了如此的反应——为了报复他们的扰人清睡,我竟构成了这种梦内容,并且得以继续沉睡而不再为钟声所扰。
这梦相当明显地可以看出是来自于痛刺激的影响的。就在前一天,我因长了疔,而痛苦万分。后来竟在阴囊上方长成一个苹果大的疖疮,而使我每一举步均感穿心之痛。全身发热、倦怠、了无食欲,再加上当天繁重的工作,使我整个人崩溃下来。虽然这种情况并未使我完全不能行医,但由于这病痛的性质与发病部分,至少有一件事,是我一定无法做的,那就是“骑马”。而就因为“骑马”这活动使我构成了这个梦——一种对此刻病痛的最强力的否定方式。事实上,我根本不会骑术,我不曾做过骑马的梦。而一生我也只骑过一次马。还有,无鞍骑马,更是我所不喜的。但在梦中,我却骑着马,有如我根本在会阴处并未长什么毒疮似的。或者说,“我所以骑马,是因为我希望我并没长什么疮。”由梦的叙述我们可以猜测,我的马鞍其实是指着能使我无痛入睡的膏药敷料。也许,由于这般地舒适,使我最初的几小时睡得十分香甜。以后痛感又开始加剧地意识到,而使我几乎痛醒过来;于是梦就出现了,并且抚慰地哄我:“继续睡吧,你不会痛醒的!你既然可以骑马,可见并没有长什么毒疮的,因为哪里有人长了毒疮,还能骑马呢?”而梦就如此成功地把痛感压制下去,而使我继续沉睡。
“神经刺激”和“肉体上的刺激”就这样地被认为是梦的“解剖学上的来源”,而有很多学者,乃以为此即梦之唯一来源。
在我们对梦的肉体来源探讨中,迄今我一直未引述我们由梦的分析所得的论断。现在,由于利用一种以前研究梦的学者们所未曾用过的方法,我们能够证明梦具有精神活动的内在价值,由愿望来充当梦形成的动机,而以前一天的生活经验做梦内容中最明显的资料。而任何其他研究梦的理论,如果忽略了这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以致形成那种把梦看作由肉体刺激引起的无用的、费解的精神反应——都可以不必再多作批评即予否定。不然的话,那就等于说(事实上,这根本不可能的)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梦,一种我们已详尽观察得到的结果的,而另一种却是那些只有早年的学者所研究的。为了消除这份矛盾,我们得尝试在我们梦的理论的范畴内,找出方法来解释那些所谓肉体来源引起的梦。
“我骑着一头灰色的马,最初看来,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地,似乎我是硬着头皮练习似的。然后我碰到一位同事甲先生,他也骑着一头装有粗劣饰带的马。他挺直地端坐于马鞍上,他提醒我某件事情(可能是告诉我,我的坐鞍很差)。现在我开始觉得骑在这头十分聪明的马身上,非常轻松自如;我越骑越舒服,也越觉熟练。我所谓的马鞍是一种涂料,整个敷满马颈到马臀间的空隙。我正骑在两驾篷车之间,而正想摆脱掉他们。当我骑入市街有一段距离后,我转过头来,想下马休息。最初我打算停在一座面朝街心的小教堂,但我却在距离这一所甚近的另一所小教堂前下了马。旅馆也就在同一条街上,我大可以让马自个跑去那儿,但我宁可牵着它到那儿。不知怎地,我好像以为如果骑着马到旅馆面前再下马会太丢人。在旅馆面前,有个雇童在招呼,他拿着我的一份札记本,向我调侃其中内容,那上面写着一句“不想吃东西”(并且底下用双线加注),再下去又另有一句(较模糊的)“不想工作”,同时,我突地意识到我正身处一个陌生的城镇,在这儿我没有工作。”
常常有人干脆就将梦分为两类,一种是上述的神经刺激引发的梦,以及另外的因素引起的梦。如斯匹达,就曾分类为“神经刺激梦”以及“联想梦”。但,这也仍解决不了问题。
在以前几章里所提过的一些梦也都可以拿来作阐释“梦刺激”的例证。那“高觞畅饮”
这些“阶梯”与这“女佣”怎会跑入我的梦中呢?为了自己衣冠不整而羞惭,无疑地是带有“性”的成份在内,但那女佣人比我年纪大,而且一点也不吸引人。这些疑问使我想起以下的插曲:当我每次早上去她家看病时,总是习惯地在上楼时要清清喉咙,而把痰吐在阶梯上。由于这两楼连一个痰盂也没有,所以我私自以为楼梯如想保持干净,问题并不在我,而是她应该买个痰盂供人使用。但那管家婆是一个吝啬而具有洁癖的老女人,却有另一种不同的看法。她每天到那时候总是站在楼梯口,注意我是否又随便吐痰,而一旦正好被她发现,势必又有一阵窝囊气好受。甚至后来她看到我,也不再作礼貌上的招呼。就在做梦的当天早上,我又由那女佣的恶言更加强了我对她的反感。当我看完病走出前门时,那女佣竟盯着我说:“大夫!你最好擦擦皮鞋再进来吧!我们的红地毯又被你搞脏了。”而这些事件大概可以解释为什么“阶梯”与“女佣”会出现于我的梦中了。
丙、梦的肉体方面的来源
除了上述“外来刺激之来源并不多见”的证明以外,尚有第二个质疑:“许多梦如果用这种梦来源,解释并未能完全行得通。”兹举两例:第一,为何梦中那外来刺激的真实性质往往不易看出,而多以别物取代。第二,为何心灵对这错误感受到的刺激所生的反应竟是如此地不定而多变化呢。我们已知道,史特林姆贝尔对这质疑所作的答复,他以为心灵在睡眠时往往与外界隔离,而无法对外界感官刺激予以正确的解释,以致被迫对这来自各方的朦胧的刺激建构一番幻象。在他那本《梦的性质及其来源》第一百零八页,他有如下说法:
有鉴于上述的肉体来源的说法有诸多漏洞,其他的学者——如歇尔奈尔以及跟随他的哲学家伏克尔特——乃致力于更精细地探究那些由肉体刺激引起的具有各种彩色影像的梦,以决定其精神活动之性质,由此他们将梦当作一个心理学上的问题加以研讨,并且以为梦纯粹是一种精神活动的表现。歇尔奈尔不仅将梦的形成以其诗般的文笔加以精彩的阐论,并且深信他自己已找出了心灵应付所受到的刺激的原则。按歇尔奈尔的说法,梦是一种无拘无束的幻象,它刚由白天所受到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的,而尝试用象征的手法将感到这刺激的器官的特性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可以作出一种释梦的书,一种解析梦的导引,而利用这些,我们可以将肉体的感觉、器官的状况,以及刺激的状态由梦的影像中找出意义来。“因此猫的影像就像征着极坏的脾气,而雪白、光滑的白面包就像征着赤裸的人体。在梦中的幻象,整个人体就用一间房子来代替,而内脏各器官即分别以房子中各部分所代替。在牙痛引起的梦中,一个圆形拱顶的大厅象征着嘴巴,而一座往下走的阶梯象征由咽喉下至食道。在头痛引起的梦中,一座天花板覆满蟾蜍颜色的蜘蛛,即象征着上半头部的问题。”
其他有关此梦的解析须待我能指出“衣冠不整”的“典型的梦”的来源以后再作详谈。
有关肉体刺激形成梦的理论仍有许多不适切之处。由观察的结果,纵然就是在我们一开始做梦时,那肉体刺激马上介入的话,我们也仍无法确定外界刺激必定会导致梦的形成。譬如说,当我在睡觉时,我感受到触摸或压力的刺激,那么我仍有一大堆的反应供我选择。我可能根本不理它,而直到醒来时,才发觉我的腿没盖上被子,或是我因为侧卧而压着一条手臂。事实上,在精神病态的研究中,我发现有一大堆的例子,均是各种相当兴奋的感觉或运动方面的刺激,但却在梦中引不起丝毫反应。或者,我可能在睡中一直感受到这份刺激的存在,就像通常睡中所感受到的痛感一样,但在梦中却未把这痛感加在内容里头。第三,我可能因为这刺激而惊醒,以便驱散或避开这份刺激。最后第四种反应:我可能由这神经刺激而引起梦的产生;其他尚有各种各类与梦的产生同样可能发生的反应。因此,如果说除了肉体上的来源以外找不出其他引起梦的动机,那实在是欺人之谈。
在我们的精神生活领域里,我们都知道有许多是属于心灵“原本步骤”(或谓“原本系统”)的受潜抑的愿望,而其所以不能达成则完全来自于“续发步骤”(或谓“续发系统”)的压力。这两者之间我们并非以“时间性的存在”来划分——即这些愿望最初存在,而后来即被摧毁消失掉。“潜抑作用”的原则,为我们对心理症的研究所需具备的观念,它以为受潜抑的愿望并非就此消失,它只是由于某种重压而予以暂时性的抑制。在另外一个字“压抑作用”,由其字的ub—presb sion,意即“压下去”,即可看出这类的意思〔43〕。而一旦这些受压制的愿望得以脱颖而出,于是,“续发系统”的压制力便告消失(这种压制是可以意识到的),此时乃在心理源表现出“不愉快”来。总之,我们的结论是:如果一种在睡眠时来自肉体上的不愉快的感觉发生时,梦活动可以将之利用来达成某种本来受压制的愿望。此时检查制度仍具有或多或少地存在。
我那三位巴尔希(命运女神)的梦很明显地是个饥饿的梦,而这对食物的需求更可远溯自儿时对母亲乳房的期待,但它却以这种无害的欲望来取代了某种不能公诸于世的欲望。在那有关都恩伯爵的梦里,我们可以看出一种偶发的肉体需要经由何种程序而与一种精神生活中最猛烈、最强力潜抑的冲动发生关系,还有,伽尼尔所写的,拿破仑一世在定时炸弹的炸声惊醒他以前,那声音先使他产生了一个战争的梦。由此我们不难清晰地看出睡中精神活动对肉体感觉所生反应的真正目的。一位年轻的律师,由于全神贯注于某件破产讼案,在午睡时,竟梦见与一位由这件讼案才认识的莱西先生相会于胡希亚汀。而这地名Hussiatyn(德文为“咳嗽”之意)更使他引入更深的冥想,不久他惊醒过来,才发觉他的枕畔人因气管炎而大声不断地在“咳嗽”。
在此,我拟提出几种可能改变外界刺激对梦的意义的特点。我以为梦的形成须视梦者当时的生理状况而异,譬如当时外界刺激的强度、睡眠的深度(平时习惯性的,或当时偶发的),以及个人对睡中刺激的反应均有差异。可能,有人根本不受其扰而继续呼呼大睡,有人因此惊醒,更有人即将之纳入梦中的资料。由于有这种差异,因此,外界刺激对梦形成的影响也因人而异。就我自己而言,由于我向来睡得很好,很少为外界任何刺激所惊扰,所以由外界肉体刺激引起的兴奋很少能介入我的梦中,而大部分的梦均来自于精神上的动机。事实上,我记得自己只有一个梦是与一件客观的、痛苦的肉体刺激来源有关,而且我认为在这梦里,我们可以看出外界刺激如何地影响这梦的特点:
唯有能找出梦的肉体来源与梦内容之意念之间的关联,才算是真正解决这悬案。
梦的本质决不因为肉体刺激加之于精神资料上而有所改变,无论它是以何种真实的资料为内容,均仍旧是代表着“愿望的达成”。
至于“跳阶上楼”与“吐痰于阶梯上”是有密切关系的。咽喉炎与心脏的毛病可能是吸烟的恶习所致的惩罚,再加上连我自己的女管家也嫌我不够清洁,因此我在两家均不得人缘,而这在梦中更混合而成一件事。
但梦并不只是用一个根本与事实不符的幼稚意念,来敷衍掉疖疮的痛楚而已(就像痛失爱儿的母亲或突告破产的商人所作的疯言疯语)。其实在梦中,它所否定的感觉与影像之细节尚与一些心灵中确实存在的记忆有所联系,而在梦中将这些资料一一予以利用,“我骑着一头‘灰色的’马”——这马的颜色正与胡椒盐的颜色一样,而这正好使我想到,最近一次在村庄碰到我的同事甲先生时,他曾警告我,调味品加太多的食物吃了会生疖疮,而且一般人都以为疖疮的病因与“糖”大有关系。我的朋友甲先生自从他接替了我去治疗那位我曾花过一大番心血的女病人以来,他就在我面前“趾高气扬的”(直译当为:骑着高马),但这位女病人,事实上就像“周日骑士”的故事里头的马一样,她随其所欲地载着我跑,因此,梦中的“马”其实就是这女病人的象征(梦中说,它是“十分聪明的”)。我觉得“非常轻松自如”,其实就指着在我那同事甲先生取代了我以前我在她家照顾她时的感受。记得城里名医中有一位支持我的同事,最近曾就我对这女病人的处理,作如此褒勉:“我想你是相当称职的”(直译当为:我想你在那“马鞍”上是安全了)。而且身体正受着如许病痛的折磨,还要每日为病人作八到十小时的心理治疗,可真称得上是一件大功德,但我自己也深知,如果没有理想的健康状态,我是无法再将这繁重吃力的工作继续干下去的。而且梦中又充满着一大堆如果我的病继续发展下去的恶果(那札记,就像神经衰弱的病人拿给他们的医生看的:“不想工作,不想吃东西”)。再更进一步地探讨,我发觉这梦可以由骑马代表愿望的达成,更追溯到童年的一件回忆——我与那年纪长我一岁的侄子(现住于英国)在童年时的多次吵架。还有,这梦也采用了一些我去意大利旅行的片段材料:梦中那街道正是威洛纳与西恩那两城市的景象。再更深一层的解析引向性方面的梦意,我发现我梦中所用的这些风光明媚的城镇竟可能是这位未曾去过意大利的女病人所梦见的(去意大利,德文为gehenItalien〔音近genItalien〕=Genitalien=genitals 〔性器〕)同时我曾提到在甲先生以前是我到她“家”给她看病的,还有我那疖疮所长的位置,均隐约有“性”的意味在内。
只要是外界的神经刺激和肉体内部的刺激其强度足够引起心灵的注意(如果它们只够引起梦,而不使人惊醒的程度),它们即可构成产生梦的出发点和梦资料的核心,而再由这两种心灵上的梦刺激所生的意念间,找出一种适当的愿望达成。事实上,我们可以发现许多的梦均可由其内容中找出肉体上的因素,甚至有些情形是,本来那愿望并不存在,但却因梦形成的需要而唤醒了它的存在。其实,梦说穿了无非是代表愿望的完成而已,它的工作即在于由某种感觉而找出能借此达成的某种愿望。甚至假如这些感觉资料是带有痛苦不愉的成分在内,它仍用以构成某种梦的形成。心灵能够巧妙自如地将某些会引起不愉快,或根本不矛盾冲突的资料,经由两种心理步骤(见第四章)以及存在于其间的检查制度,而变为完全合理的愿望达成。
本书开宗明义第一章〔38〕里,我们已经详尽地讨论过一些对有关肉体上的刺激对梦的形成所发生的影响,所以此地我们只须再回忆一下那些探讨的结果。我们已知道肉体上的刺激又可分三种:由外物引起之客观上存在的感官刺激、仅能主观觉察到的感官内在的兴奋状态,以及由内脏发出的肉体上的刺激。而且,我们也注意到,这些有关梦的研究,也因为梦的“精神来源”,究竟是与“肉体来源”共同运作或是根本不存在,而意见纷歧不一,就这有关肉体来源的可靠性而言,我们对这由外物引起的,客观上存在的感官刺激——不管是睡中偶然发生的刺激,或是与睡眠状态时之身体内部状态所共同发生的刺激,它们的意义以及其证明,均有人用实验的方法予以证实。而仅能主观觉察到的感官刺激,则可由梦中复现之乍睡乍醒之感官影像观其一斑。至于由内脏发生之肉体上的刺激,虽不能确定地证明出其影响,但大致上可由众所皆知的消化、泌尿以及性器官的兴奋状态,对梦的内容所生的影响,而多少看出端倪。
“睡眠的愿望”使意识的自我调整其本身的感受,再加上梦的检查作用以及以后将提到的“加工润色”,而使自我形成了梦,这种观念必须在梦形成的动机探讨中经常谨记在心——每一个成功的梦均是愿望的达成。至于,梦所必然附带的、不变的“睡眠愿望”与梦所附带达成的其他某些愿望,究竟有些什么关系,则待以后我们再详论。由“睡眠愿望”的说法,我们发现到这可以补缀史特林姆贝尔与冯特的理论之不足,并且它可以避免前述那些以外界刺激所作解释的荒谬与令人怀疑的程度。其实,睡中的心灵能够对外界刺激予以正确的感受,并投予主动的好恶,有时甚至会因此而惊醒。因此,这些正确的感受,只有能通过那至高无上的睡眠愿望的检查制度,才能于梦中现形出来。梦中情境所用的逻辑可用以下一例代表:“那是夜莺,而非云雀”,因为果真那是云雀,那么这美妙的夜就要告终了。然而能通过这种检查制度的,心灵可能有不下一种的对外界刺激所作的阐释,然后再选出其中与心灵中愿望冲动最相合的作为梦内容。因此,我们可以说梦中每一件内容均有肯定的存在,而无一令人怀疑之处。对梦所作错误的解析其实并非一种幻觉,而是——如果你愿意这样称呼它的话——一种遁词,就像梦的检查制度所取用的转移置换,我们日常的精神过程也免不了这种歪曲事实的毛病。
也许,如想好好说明我上述的意思,最好还是再举一个释梦的例子。有一天,我曾对梦中常有的一种“被禁制的感觉”〔45〕,发生兴趣,而思索竟日,结果当天晚上我做了如下一梦:“我衣冠十分不整地,由楼下用一种近乎跳的方式,每次跨三阶地上楼梯,我因为自己的健步如飞而得意。突然我发现女佣人正从楼梯上向着我走下来,刹那间我感到十分尴尬羞愧,而想马上跑开,但我却发现到一种‘受禁制的感觉’,我竟在梯间上身不由主地动弹不得。”
在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已经有了初步的成果,我们发觉梦的工作是基于一种前提,拟使同时感到的所有梦刺激综合成一整体性的产物(见本章开头部分)。我们已知道,如果当天遗留下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印象深刻的心灵感受,那么由这些感受所产生的愿望便会凝聚形成一个梦;同样地,这些具有精神价值的感受又与当天另外一些无甚关系的生活经验(只要这些能使那几个重要的印象间建构出联系来)综合而成梦的资料。因此,梦其实是对睡眠时心灵所感受的一切所作的综合反应。就我们目前已分析的有关梦的资料看来,我们发现它是包含了心灵的剩余产物以及一些记忆的痕迹——这些记忆,虽然其真实性的本质并无法当场验明,但至少我们均充分地感受到其精神上的真实性(由于多半均与最近或孩提时代的资料确有关联)。有了这种观念,我们也较容易能预测得到究竟在睡中加入的新刺激与本来就存在的真实记忆将会合成如何的一种梦。当然,我们须强调的是,这些刺激对梦的形成确实重要,因为它毕竟是一种真实的肉体感受。而借着再与精神所具的其他事实综合,才完成了梦的资料。换一句话说,睡眠中的刺激必须与那些我们所熟悉的日间经验遗留下来的心灵剩余产物结合而成一种“愿望的达成”。然而,这种结合并非一成不变的,我们已经知道,对梦中所受的物理刺激,可以有好几种不同的行为反应。但一旦这种合成的产物形成以后,我们一定可以在这梦内容内看出各种肉体与精神的来源。
尽管提倡这种理论的学者们是如何地有自信,尤其是对偶然的,外界的神经刺激方面,他们可能不难在梦的内容里找出这种来源,但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一件事实——梦中所发现的这些丰富的意念,内容并无法单单以外界刺激完全解释得通。就这方面,卡尔金小姐曾在六个礼拜中,对她自己的梦,以及另一实验者的梦与外界感官所受之刺激所作的实验看出,她们两人的梦与外界刺激之关系分别只达百分之十三点二,和百分之六点七而已。在她们所收集的所有梦中,只有两个梦可以与器官之感觉扯上关系。这个统计数字更使我们早先由自己的经验,所导致对这说法的怀疑更为加深。
但梦中我上楼去的那房子并非我家,最初我并无法认出那地方,而后来有个女人告诉了我这是什么地方。这女人是我每天出诊两次去给她打针的一位老友人的女佣。而这梦中的地点的确就是我每天都要走两回的那老女人家的阶梯。
每一个在睡中引起心灵产生幻象的肉体刺激,常常可引发无数种不同的梦的内容〔39〕。但史特林姆贝尔与冯特均无法指出“外界刺激”与心灵用来“解释”它的“梦内容”之间的关系。也因此无法解释得通这种“刺激经常使心灵产生出的如斯奇特的梦”〔40〕,其他的反对意见多半是针对这理论的基本假设——“在睡眠中,心灵是无法正确地感受外界刺激的真正性质。”老一辈的生理学家布尔达赫曾告诉我们,在梦中心灵仍能相当正确地解释那些由感官所得到的印象,并且正确地予以反应。他并且指出,某些对个人较重要的感觉往往在睡中并不会与其他一些刺激一同受到忽视。相反地,它们常常自然地脱颖而出,引起睡者的特别重视,一个人在睡觉时,听到人家叫自己的姓名往往马上惊醒,但对其他的音响却往往仍照睡不误。当然,这是基于一个大前提——在睡中,心灵仍能分别各种不同的感觉的。因此布尔达赫以为,并不是心灵不能解释睡眠状态中的感官刺激。而是它对这些刺激并不发生足够兴趣所致。在一八三○年利普士又把布尔达赫这一套搬出来,以攻击主张肉体刺激这一派的看法。在这些论争里头,心灵这东西就有如一段趣闻中的睡者一般。人家问他:“你在睡觉吗?”他回答:“不是。”而再问他:“那么你借我十个佛罗林〔41〕吧?”他却有了借口:“喔!我已睡着了!”
同时由刚才所叙述的梦可以看出,梦中的“受禁制的感觉”往往是在梦境需要再接上另一事件时发生的。至于在我睡觉当时的运动系统状况并无法解释这梦的内容,因为就在刚刚不久前,我才发现我又习惯地跳着上楼,就像梦中情景完全一样。
无疑地,来自身体内部的主要梦刺激是包括了全身性的肉体知觉,它不仅能供给梦的内容,并且能使“梦思”在所有资料中挑选最适合其特性的部分作为梦内容的代表,而将其余部分予以删除。同时,这些由当天所遗留下来的全身性知觉以及所附的心理意象也都对梦有很大的意义。而且,一旦这些知觉所带来的是痛苦的反应,那它也可能遁入另一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
虽然这理论似乎广为人们所接受,而且说起来也颇动听,但我们仍不难看出它的毛病。
在主要观点上与这理论相同的,就是冯特的主张,他以为梦的观念,绝大部分来自于感官的刺激,尤其是全身性的刺激,因而引发多半是不真实的幻象——只利用小部分的真实记忆,而扩展成幻觉的程度。以这种理论来说明梦内容与梦刺激之关系,史特林姆贝尔曾作一种譬喻:“就像一个不懂音乐的人,用他的十根指头在琴键上乱弹一般。”这意思就是说,梦并不是一种由精神动机引发出来的精神现象,它是一种生理刺激导出的后果,只是由于受到这刺激后,心灵无法以他种方式表现其反应,而不得不以精神上的症状来表现而已。基于同样的假设,梅涅特曾对obsessiveidea的解释作了那有名的譬喻:“在数码转盘上,每个数字均高高地以凸字表现出来。”
“对同一个器官,我们在梦中往往使用各种不同的象征:呼吸胀缩的肺脏以烈火烘烘的火炉代替,心脏以空盒子或篮子、膀胱以像圆形皮包的东西或只是空心的东西代替。而最特别有意思的是,在梦的结束时,受刺激的器官本身或其功能往往会毫无掩饰地真的由梦者的肉体上表现出来。因此,牙痛的梦往往是最后梦者由口中拔出大牙而告结束。”但,这种说法未免太过分神化了。因此使得歇尔奈尔的读者们对他的说法很难接受,甚至连一些我本身也认为颇有道理的,都因为所言太玄而鲜为一般人所相信。我们可以看出,他这方法其实等于古代应用象征理论的释梦的方法的复活,只是他用在释梦的,仅局限于人体的象征符号而已。由于缺乏科学上所能理解的方法,使得歇尔奈尔这理论的应用仍受到极大的限制,由此对梦所作的解释仍充满不定性,特别是一种刺激可以在梦内容内用好几种象征符号所取代的说法,更使人难以信服,甚至连他的门徒伏克尔特也无法确信房屋是象征人体的说法。还有另外一个反对的理由:根据他的看法,梦的活动根本是一种无用的,无目标的心灵活动,心灵本身只满足于绕着刺激构想一堆幻想,而根本就不曾想把这刺激消除掉。
然而,另外有些“焦虑梦”却是来自肉体因素的焦虑(譬如某些肺脏或心脏有病的患者,往往偶发呼吸困难的焦虑),那同样地,它也可用来使某些强力压制的愿望在梦中予以实现,而得以疏导出那份焦虑,要想在这两种看来相矛盾的情形找出合理的说明,事实上也并不难。当这两种心理构成物,一种“情绪上的偏好”与一种“观念内容”具有密切关系时,只要其中之一确实存在,即可引发另一种之产生,甚至梦中亦复如此。那么,我们可以看出,来自肉体的焦虑引发了受压制的“观念内容”,而由此再加上性兴奋,使得焦虑得以宣泄出去。就某些情形而言,可说是“由肉体产生的情绪变化由精神予以阐释”。而相反地另外一种情形,却是“来源均由精神因素引起,但所受压抑的内容却明显地由肉体上将焦虑宣泄出来”。然而在这方面的探讨所面临的困难与梦的了解无甚关系,而这些困难之所以产生,乃由于我们的讨论范围已跨入了焦虑的演变与“潜抑”的问题。
现在,且让我们由拿破仑(这位出名的精于睡眠之道的传奇人物)的梦,再来比照以前所提过的那好睡的医科学生,他曾被女房东由懒睡中唤起,提醒他该是上医院的时候了。等到他蒙头再睡时,他就梦见他正躺在医院的床上,而最可能的解释是这样的:如果我已在医院了,那我就不必现在起床赶去医院了。这很明显地,是一种“方便的梦”,而睡者也自己坦承那确是他做这梦的动机。而由此,他也看出一般的梦所具的一种秘密——所有的梦,就某方面来说,均属于“方便的梦”。它们可以使梦者继续酣睡而不必惊醒。“梦是睡眠的维护者,而非扰乱者”。以后在另一章,我们拟再就醒觉状态的精神因素讨论这种观念。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已可用这观念解释一般外来的客观存在的刺激所引起的梦。不管是心灵果真能完全不理会外来刺激的强度和意义,而能继续呼呼大睡也罢,或者梦是用来否定掉那些外在刺激。或者第三种说法,睡眠中的心灵能感受刺激,它总是将一种合于睡眠理想状态的真实感觉,编织于梦中,以抵消其他骚扰睡眠的事实。上例的拿破仑就以“那只不过是在阿尔哥的枪声炮响的梦中回忆而已”而继续其酣睡〔42〕。
歇尔奈尔与伏尔克特的理论,其价值在于唤起我们对某些有待解释的梦特征的注意,而促成了更新的发现,其实梦的确有他们所谓的肉体器官的象征现象——譬方说,梦中的水往往代表着想小便的冲动,而男性性器往往以直耸的硬物或木柱作象征……等等。还有由一些充满新鲜视觉,五光十色的梦中影像与其他晦暗不明的梦影比较,使我们也很难驳斥那种“由视觉刺激引起的梦”的说法。同样地,对那些含有声音人语的梦,也无法否认的确是有幻觉形成的存在。一个像歇尔奈尔所说的梦,两排长得活泼可爱的孩子站在一座桥上对峙着,彼此打来打去的,直到最后梦者本身坐到桥上去,由他的下颏找出一根大牙才结束这怪梦。另外,伏尔克特的另一相似的梦,两排抽屉拉出拉入,最后也是以拔牙作结束。由于这两位作者记述出相当多的这类梦的形成,所以我们也不能把歇尔奈尔的理论看成一种昧于真理的臆测。因此,我们所必须作的工作便是如何对这种所谓的牙齿梦的假想象征作一不同的解释。
然而,我们却发现了好几个疑问,而足以使这种肉体刺激的理论站不住脚。
(Strachey注:此段文章并无法在梅涅特的著作内找到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