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为什么会感到“难言而重患”呢?从根本上说,就如他自己所说:在于所进言说“度量虽正,未必听也;义理虽全,未必用也;”道理虽对,无奈为人主者听不进去何!而其后果,“则小者以为毁誉诽谤,大者患祸灾害死亡及身其”,弄得不好,脑袋要搬家,这当然是一件大事。但除此而外,也还有一个进言说的形式和技巧的问题,这也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问题。否则,你一张口,话不投机半句多,请你免开尊口,岂不自绝于人?从此言路堵塞,断了进身之阶。因此,韩非列举了注意事项如下:“言顺比滑泽,洋洋洒洒,然则见以为华而不实;敦只恭厚,鲠固慎完,则见以为掘而不伦;多言繁称,连类比物,则见以为虚而无用;揔微说约,径省而不饰,则见以为刿面不辩;激急亲近,探知人情,则见以为谮而不让,闳大广博,妙远不侧,则见以为夸而无用;实计小谈,以具数言,则见以为陋;言而近世,辞不悖逆,则见以为贪;生而谀上,言而远俗,诡躁人间,则见以为;捷敏辩给,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殊释文学,以质信言,则见以为鄙;时称诗书,道法往古,则见以为诵。”读到这里,谁都不禁会说:真是难啊!说多了不好,少了也不好;雅了不好,俗了也不好;直率不好,委婉了也不好;真不知如何是好。也真亏得韩非的脑袋这么复杂,设想得这么多。一口气列举了华而不实,掘而不伦,虚而无用,刿而不辩,谮而不让,夸而无用,陋,贪,诞,史,鄙,诵等十二条毛病,也实在有点令人无所适从,望而生畏。幸而这是说给君主听的,其用意无非是说:希望你大人多多体贴我的苦衷和难处,将就一些,别这么挑剔吧(“此臣非之所以难言而重患也”)。接下来,韩非又一口气列举了(伍)子胥,(孔)仲尼,管夷吾(仲)、伊尹,(周)文王,比干,梅伯、曹羁,百里(奚),傅说,孙膑,吴起,公叔痤,公孙鞅,尹子,司马子期,宓子贱,西门豹,董安于,宰予,范睢等二十余人,说这些人都是“世之仁贤忠良,有道术之士也,不幸而遇悖乱暗惑之主而死”,而这些“贤圣”之所以不能逃死亡,避戮辱者”,是因为“愚者难说也”,因为“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贤圣莫能听”。韩非这些话其实实在说得有点犯忌的,不过,幸好没有捅出什么娄子。
什么叫主道?主道者,为君主之道也。说它是道,太玄虚,太理论化了一些。其实,论穿了,说到底,道不过就是术,就是诀窍。这一点,韩非自己也是直认不讳的。
我十分厌恶这点。当然,冷静一点说,这是历史的必然,因为中国自殷到韩非,政治舞台上只有大大小小的专制君主,从这里发展不出来类似希腊那种渊源于海外移民中建立起来的城邦制度上的民主学说,这是无可奈何的。
“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头,下以修足。清暖寒热,不得不救;直凑单微,不敢弗入;镆铘傅体,不敢弗搏。无私贤哲之臣,无私事能之士。故民不越乡而交,无百里之戚。贵贱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韩非心目中和他所提倡的做人臣的标准就是这样。这样的人臣只能是忠顺的奴才、走狗(《二柄》篇中有这样一段话:“夫虎之所以能服狗者,爪牙也;使虎释其爪牙而使狗用之,则虎反用于狗矣。”这里,虎是指的君主,爪牙是指法,狗是指人臣)。其实有了这样忠顺的奴才、走狗,也就可以达到至治了。当然,再加上法,为虎武装一副爪牙,为狗套上一根链条,至治就更保险。
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
明主之所道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
韩非这个人直率得可爱,他用毫不含糊的语言毫不吞吞吐吐地明白宣言:我,君主用来制服群众的就是依靠刑、德这两个工具。什么叫刑、德?韩非回答得也非常干脆、爽利,刑,就是杀戮,德,就是赏赐。用比较典雅的儒家的语言来说,也就是宽猛相济,恩威兼施。用外国语说,就是大棒加胡萝卜。用我们现代习惯的语言,叫作软硬两手。措辞虽然有雅俗和本国、外来之分,说的却是同一意思。总之,你要保持最高的权位和发挥最高权威的作用,都离不开这两手。两千多年前的韩非早就总结了这条经验(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还有,这两个工具无论如何千万得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不能须臾放手,否则,就有老虎变成狗的危险。
6.韩非的方法论,是片面主义的一元主义,是忠于自己所树立的教条的教条主义。他貌似观察细微,然而他从头到尾是“摘其所要”,对于客观事实不多方取材,对于所取素材不作多方考察。他有歪道理,他文笔犀利,说明这个人有才气。仅凭才气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价值。我认为,他在中国历史上没有起一点积极作用,而他本人在道义上也毫无可取之处。
“教民耕战,富国强兵”是法家的积极的贡献,因为历史上秦皇汉武的对内大一统、对外开拓疆土得力于此,然而韩非对此没有贡献什么。“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以及废除贵族,实行二十等爵等等,是把专制君主一人而外的一切人都平等化了,这也有其积极的—面,对此,韩非没有贡献什么。在“法术势”三者之中,韩非的贡献在术势两者,也许势还是他的创造发明,他的术是君主充分运用势的术,比申不害的术要厉害得多。所以他的贡献,似乎不外是:(1)君主阴险残酷的御下之术;(2)君主有权无限纵欲的说教。这两者,在法家的全部武器库中是积极作用起得最少、消极作用起得最多的东西。二千年来法家被攻击为刻薄寡恩,目标首先是韩非。这么说来,从“法家立场”来说,韩非也是害君之马。说他“集大成”,起码商鞅、李悝于地下,一定坚决反对。
1974年4月
“今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臣不谓廉。诈说逆法,倍主强谏,臣不谓忠。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离俗隐居,而以作(此字疑是“诈”)非上,臣不谓义。外使诸侯,内耗其国,伺其危险之陂,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亲,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国听之,卑主之名以显其身,毁国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谓智。”不要以为韩非绝对排斥廉、忠、仁、义、智。不,这些东西他还是要的,不过,这一切都必需以君主为中心,有利于君主罢了。顺便提一下,韩非在这里也提到了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这是他所反对的,因为不利于君主。对于行惠施利的具体内容,韩非没有阐述,大抵不外乎结党营私和象齐田常那样下斗斛而施于百姓,这两者都可以达到收下为名的实际后果。前者可以姑置勿论,后者则是一种进步的经济措施,其对促进社会发展的意义和作用,两者截然不同。而韩非则一概反对,则韩非站在君主立场,反对新兴地主阶级,于此又得到了一个佐证。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则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韩非在这里提出了公私对立这个矛盾。在公和私这个矛盾前面,去私曲,就公法,去私行,行公法;似乎是理所当然,更何况还能导引出一个民安而国治,兵强而敌弱这样一个至治的局面。其没有人敢于公然反对,是势所必然的。韩非扯起这面大旗,再立下法律,谁要是胆敢违抗,为了公家的利益,那就诛无赦,这也是势所必然的。但是,且慢,对于韩非立起的这面公字号旗帜且别这么轻信。要知道,旗号是谁都能树的。立什么旗号,则要看你在当时当地的需要。而公字号这面旗帜,通常是处于统治地位的统治者用来打击反对者,巩固其统治的时候用的。在两千多年以前,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时势下面,当时的统治者打起公字号旗帜,说:“我代表国家,我就是公家,除我而外,一切都是私家。私要服从公,因此你们都必需服从我和我的利益。否则,谁要是表示异议,或胆敢违抗,杀无赦。”固然确实能镇唬人(韩非也着实聪明,从思想理论上为当时的统治者想出这个好办法),但是自从一百多年以前马克思把国家这个奥秘的西洋镜戳穿以后,现在还要想再来迷惑人,就没有那么容易了。现在,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有一点常识的人都懂得,国家不过是阶级专政的工具。在人类历史上,除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以外,其他所有一切国家都不过是剥削阶级用以统治、镇压被剥削阶级的工具。韩非打起的这个公字号的纸糊的灯笼,经不起一戳。他的所谓公和私,其实不过是同属统治阶级内部的不同集团而已。韩非一再主张去私曲,就公法,他站在当时最大的当权的统治者这个立场方面,是不说自明的事实。其目的不过是为了维护君主这个私家的权利不被侵夺,对其他的私家进行防御或反击而已。
也不要以为韩非彻底的反对法先王,只要有利于君主的,他还要效法的。他引用先王之法: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己之指;毋或作惠,从王之路。并且加了按语:“古者世治之民,奉公法,废私术,专意一行,具以待任。”韩非无论如何也只能说他是一个以君主为中心的实用主义者,功利主义者。
5.韩非装腔作势,与棠溪公论辩中甚至慷慨激昂,不惜以身殉道,似乎他也有充分的道义根据。
《难言》《说难》是姊妹篇,说的是同一个主题,即如何使君主相信自己的言说。不过,《难言》写在前,观其文气,大抵是对韩王的上书,所以文内自称“臣”;侧重在陈说所以感到难言之衷的理由,并且列举历史上同为进忠言而遭受迫害以至丧生的事例,借以表白自己的忠诚,同时也寄希望于韩王,不要效法那些“悖乱暗惑”的君主。《说难》则进了一步,是关于如何向君主进言说的经验的总结,其基本精神是你要进言说,必须先摸透君主的底。这两篇,以《说难》的文字很精彩,列举的故事也很动人,现在不惜多费一些笔墨加以引证,以不至掩没其光辉云尔。
韩非于提倡人臣作忠顺的奴才,走狗之余,觉得还不放心,还需要制作一套法律作为爪牙来武装君主,作为一条铁链去套在走狗身上以制服万一发作起来的狗性,使这些奴才、走狗的言行有所准绳而不至越轨(“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为了提高君主的威信,并使这些奴才、走狗知道有所警惕,法要定得严,执法也要严,在法律面前,不能讲一点私情。这就是脍炙人口的所谓严刑峻法,(“峻法所以遏谣外私也,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就是所谓“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对在此之前的“刑不上大夫”固然是一个反动,是一个进步,对于那些贵族老爷的特权在政治上固然是一个极大的打击,但是君主的权力也就更加集中了,其权威也就更加提高了,因为所有的法律对君主是除外的,莫可奈何的。从此以后,君主比过去成为更加神圣的偶像被顶礼膜拜一直要到二千多年以后才被打倒。但是他的幽灵至今还常常在人们的头脑中显现,呜呼!
按照常理,诀窍似乎不要公开,以保密为好。其实这完全是不必要的顾虑,以韩非这样思虑周密的人,早就考虑到了。因为第一,权柄掌握在人主手里,这种诀窍即使让你知道了,你也不能用,莫奈我何!第二,还有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哩。我什么时候,在什么场合,在什么问题上如何运用,这个主动权完全掌握在我手里,因此,这个诀窍无妨让你知道,这样岂不显得更有胆识么?
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兼论及人性善与恶的两个方面,颇可参看。
人主有五壅。臣闭其主曰壅,臣制财利曰壅,臣擅行令曰壅,臣得行义曰壅,臣得树人曰壅。臣闭其主,则主失位;臣制财利,则主失德;臣擅行令,则主失制;臣得行义,则主失明;臣得树人,则主失党。此人主之所以独擅也,非人臣之所以得操也。
(注)燕子哙的故事大体是这样:燕王子哙好名,子之的羽党故意去愚弄子哙,说你不妨让位给子之,子之必不会受,这样,你就得了好名。结果,弄假成真,子之因此而专国政,燕国大乱,齐国助燕太子平以兵攻燕,子哙死于兵乱。韩非还引用了齐桓公的故事。“桓公妒外而好内故竖习自宫以治内,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结果桓公病,这两人相与作乱,阻塞宫门,桓公饿死,二月不得葬,尸虫爬出户外。
韩非是反对说客的,认为这些说客(言谈者)“伪设诈称,借于外力,以成其私,而遗社稷之利,”是国家的蛀虫(《五蠹》)。但是韩非对于如何当好说客倒是作过反复深刻的研究的。继《难言》之后,又作了《说难》,其要旨是:为了使自己所进言说能被采纳,必须事先摸清君主的底(“不知所说之心,可以吾说当之”),否则,你所进言说不仅不会被采纳,弄得不好,要吃大亏,甚至要遭杀身之祸。为此,他提醒作说客者要注意:如果“所说出于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厚利,则见下节而遇卑贱,必弃远矣。所说出于厚利者也,而说之名高,则见无心而远事情必不收矣。所说实为厚利而显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阳收其身而实疏之;若说之以厚利,则阴用其言而显弃其身”。真是,如果你事先不摸底,不采取适当的策略,即使你所进的言说,实际上投合了君主之所好,被采纳了,但仍不免要碰钉子,不会被信用,这是决不能不细心体会的(“此不可不察也”)。还有,你必须竭力避免君主之所忌讳,否则,你的生命可能有危险。还是把韩非精彩的原文抄录下来吧。他说:“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其所匿之事,如是者身危。贵人有过端,而说者明言善议以推其恶者,则身危。周泽未渥也而语极知,说行而有功则德亡,说不行而有败则见疑,如是者身危。夫贵人得计而欲自以为功,说者与知焉,则身危。彼显有所出事,乃自以为也故,说者与知焉,则身危。强之以其所必不为,止之以其所不能己者,身危。故曰:与之论大人,则以为间己;与之论妇人,则以为粥权;论其所爱,则以为借资;论其所憎,则心为尝己,径省其辞,则不知而屈之;泛滥博文,则多而久之。顺事陈意,则曰怯懦而不尽;虑事广肆,则曰草野而倨侮”。然则,怎样才算得体,才能取得信任呢?韩非也总结了,这就是:你得先顺着君主的意,赞扬他之所好,掩盖他的缺点或错误:“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如果他一下子不能接受你的意见,要善于耐心等待,千万不能拂逆,更不能表示不满或批评;时间长了,建立了感情,对你也有了一定的信任,这时你再提出建议,就有了成功的可能了。(“大忠无所拂忤,辞言无所击排,乃后申其辩知焉”“得旷日弥久,而周泽既渥,深计而不疑,交争而不罪,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饰其身,以此相持,此说之成也”)。
陈敏之
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
有功则赏,有过则罚,好像很简单明了。不,情况固然并不简单,运用也有奥妙。如果单就功过之大小来定赏罚,问题就简单得多,也好办得多。但是这么一来,就没有多少戏好唱了。现在把功过和言行(事)一联系起来,情况就变化了,问题也复杂了。言不当事,事不当功,固然有问题,受罚是应该;言小功大(可能是出于谦虚,也可能是情况起了有利于我的变化),言大功小(可能是出于好大喜功,也可能是出于对情况了解不够,估计不足……)也一概成了问题,功变成了过,无赏还要受罚。罚你为什么你说的和你实际做的不一样。这真是天晓得。要求做到做的和说的完全一样,不能有丝毫出入,从原则上,理论上或纸面上说说还可以,实际上恐怕是很难(且不说绝对)办到的。因为情况随时在不断变化,再加上主观条件不免受到各种限制,谁能保证他预先的估计和后果的实际结果完全一致?有了这一条,做群臣的固然难办,做君主的就完全主动了。有功还要受罚,固然冤枉,但是谁叫你生来就是臣子呢?功变成过,君主主劝,位高而威愈见其重了。而运用的奥妙也就在功变成过这一着中。
韩非从他的利害关系说出发,除了君主自己以外,是不相信任何人的,而且处处加以提防。大概春秋战国时期,弑君实在太多,因此连自己的妻妾、子女、皇族、国戚都不敢信任,遑论群臣了。因此,他认为君主必须“去好去恶”,这样才能“群臣见素”,而“群臣见素,则人君不蔽矣”。意思是说,你做君主的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绝对不要表露出来,一定要深藏不露,让群臣摸不到底,这样,你就主动了,而群臣为了摸你的底,讨你的喜欢,就会显露出真情(“群臣见素”),你心里就也就明白了(“人君不蔽”)。否则,你一露底,群臣就会钻你的空子乘隙而入,不但权位难保,连生命都有危险。“故君见(即现字,下同)恶则群臣匿端;君见好,则群臣诬能;人主见欲,则群臣之情态得见资矣。”“令人主不掩其情,不匿其端,而使人臣有缘以侵其主,则群臣为子之,田常不难矣”。这里说的是关于燕子哙和齐桓公被篡权夺国,遭杀身之祸的故事(注)。韩非从他的君主中心说的思想出发,为了牢固地保持君主的最高权位,为了保证君主的安全,处在当时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斗争中,确实是非常用心地随时在总结现实的和历史的斗争经验的。
最善意地了解韩非,他是认为列国相争,战乱频仍,必定要大一统,人民才得保全,才得休息。他的法术势是大一统所必要的。
——引自王焕镳:《韩非子选》注。
夫虎之所以能服狗者,爪牙也;使虎释其爪牙而使狗用之,则虎反服狗矣。人主者以刑德制臣者也;今君人者释其刑德而使臣用之则君反制于臣矣。
按韩非上书后,秦王把它交给李斯复议。李斯对韩非的上书作了驳斥和揭发,其中有这样一些话,现抄录于下:“秦之有韩,若人之有腹心之病也。……韩不可信也。……夫韩不服秦之义,而服于强也。今专于齐赵,则韩必为腹心之病也发矣。……非之来也,未必不以其能存韩也,为重于韩也。……夫秦韩交亲,则非重矣,此自便之计也。……”李斯最后建议秦皇派他作特使去韩国,把韩王请到秦国来,把他扣留在秦国,先以威力慑服韩国,然后蚕食诸侯,统一天下。秦始皇批准了这一计划。
说韩非早就是奴才,一点也没有冤枉他,就在这个上书中可以找到证据。他说:“夫韩,小国也,而以应天下四击,主辱臣苦,上下相与日忧久矣。……今伐韩,未可一年而灭,拔一城而退,则权轻于天下,天下摧我兵矣”。这里韩非不称秦,而称我,如果不是早就知道韩非是韩非子,此时是韩国的特使,则一定会认为这必是出于秦国那一位忠诚的奴才之手的。历春秋战国几百年,大小诸侯各国为了互相争夺,除了在战场上互相攻伐外,还曾派出何止数十数百的使臣说客,到敌国或与国,或则陈说利害,纵横捭阖;或则乞求援助,以图苟存;情况虽然各异,但这些使臣说客,总还顾及到他所代表的自己国家的声誉,其中还不乏像完璧归赵等等这样不畏强暴,维护了弱国荣誉的动人心弦的故事。像韩非这样干脆抛弃了韩国特使的地位,完全站到敌国的立场上去,确实是罕见的。但是对此为什么没有人因此引起震惊,更没有人谴责呢?
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不自操事,而知拙与巧;不自计虑,而知福与咎。……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
寂乎其位而处,谬乎莫得其所。明君无为于上,群臣悚惧乎下。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穷于智。(使)贤者敕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穷于名。
不谨其闭,不固其门,虎乃将存。不慎其事,不掩其情,贼乃将生。
他的这种事大的奴才相,在上书中到处跃然纸上,白纸黑字,抹杀光不了。你看上书中开门见山,一上来就说:“韩事秦三十余年,出则为插蔽,入则为席荐。秦特出锐师取地而韩随之,怨悬于天下,功归于强秦。且夫韩入贡职,与郡县无异也”。又说:“今释赵之患,而攘内臣之韩,则天下明赵氏之计矣”。这不是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么,我自己经承认是秦的“内臣”,其身分地位与秦的“郡县无异”,30年来,我早就是秦的忠顺的奴才,“出则为插蔽,入则为席荐”,你还有什么不放心呢?这样甘心作奴才,甘心承认是奴才,难道也能说是救韩图存吗?
“昔者纣之亡,周之卑,皆从诸侯之博大也。晋之分也,齐之夺也,皆以群臣之太富也。夫燕、宋之所以弑其君者,皆以类也。故明君之蓄其臣也,尽之以法,质之以备,故不赦死,不宥刑。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威城市;党与虽众,不得臣士卒。故人臣处国无私朝,居军无私交,其府库不得私贷于家。故不得四从(私交四邻之国),不载奇兵。非传非遽,载奇兵革,罪死不赦。此明君之所以备不虞者也。”
2.利害关系说与君主中心说,是韩非思想的两个中心——或者说,是他的“法术势”学说的两个前提。笔记揭露他这两个前提,当然材料丰富。
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
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则死,不当则罪。
事实上,利害关系并不一定导致专制主义,它也可以导致民主主义。韩非的利害学说,是专制君主立场上的利害学说,这是他的特点。
“臣闻(按此篇可能也是上韩王书)千乘之君无备,必有万乘之臣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徙其威而倾其国。是以奸臣蕃息,主道衰亡。
不仅此也。韩非还规定了一条:臣不得越官而有功,越官则死。比起言不当则罪要严厉得多。对此韩非还引用了一则就是韩国的故事:韩昭侯有一天喝醉了酒睡着了,有一个专管帽子的内侍怕他受凉,给他披上了一件衣服,韩昭侯醒来问是谁给他披的衣服,左右的官答复了他,结果,管衣服和管帽子的两个内侍都受到了处罚。管衣服的内侍受处罚因为他失职,罪有应得;管帽子的内侍受处罚是因为他做了不属于他该做的事,这叫做越官。本来是出于好心,好心受恶报,岂不冤枉?可是谁叫你多管闲事。按照韩非的规定,越官是要杀头的。这个内侍看来脑袋总算保住了。为什么越官要杀头,处以这样的重罚?其中奥妙实在捉摸不透。不过,还是可以设想各种政治上和君主个人安全方面的理由。但是遇到下面这样情况怎么办呢?比如说,君主遇刺,在君主身边的内侍救不救呢?按照规定,内侍没有这个任务,但是你总不能见危不救吧?可是救了会不会加罪以至自己的脑袋瓜保不住呢?这些都没有法律条文规定。看来总不至于丧失天良到这种程度,说:谁叫你多管闲事而处以死刑吧。可是谁能保证君主不会变成疯子?
韩非真的意在救韩图存吗?他在这篇上书中,力劝秦王出兵伐赵,并献计用贿赂和人质去收买楚、魏,使楚魏保持中立不去援赵(使人使荆、重币用事之臣,明赵之所以欺秦者;与魏质以安其心)而与韩合兵攻赵(从韩而伐赵)。至于小小的韩国怎么样呢?韩非非常坦率地说:“这你秦王尽管放心,只要一纸檄文,不用费一兵一卒保证可以解决问题”(二国事毕——指解决了赵齐之后,则韩可以移书定也)。韩非是意在救韩图存吗?他事秦灭韩的心理,到是真正灼然可见,怎么可以故意装作瞎子视而不见?
君无见(现,下同)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自将雕琢。君无见其意。
你读《尚书》,周公有以文王艰苦创业的故事以及殷纣王沉湎酒色以致亡国的故事教导后代帝王的。专制主义本来必定一代不如一代,必定愈来愈腐化堕落。韩非不注意这一点,倡导君主乘势以术御下,无限纵欲,那些地方的文笔犀利,简直是无耻!——你留心一下,秦二世诛杀李斯前后那个纵欲诏书,所引的就是韩非的文章。
上面说过,这是中国历史的必然,原不能责备韩非。然而君主中心虽非韩非倡导,君主中心与利害关系二者相结合,而且以如此丑恶的方式相结合,则必须归罪于韩非。
第一,他根本没有考虑人性中善良的一面,而且这是从动物式的本能中发展出来的。动物中的本能是食、色、幼小保护。两口子之间,至少有一段时期是相互依恋的。“女性本弱,为母则强。”这些都是超乎利害以上的关系。有人说,人是狼,然而狼群之中还有一定的秩序,这说得很对。
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非罚小功也,罚功不当名也。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罚,非不说于大功也,以为不当名之害,甚于有大功,故罚。
第二,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导致了“尔虞我诈”,然而也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利害结合,这是阶级斗争学说的前提。当甲乙丙丁四个人利害一致的时候,可以结合为一个小集团。为了与利益相反的人或集团斗争,这个小集团内部还必须保持为团结所必要的一定秩序。韩非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
4.韩非的两个前提:“利害”,有充分论证;“君主中心”,就我记忆所及全无论证,是作为不成问题的前提,不加论证就资为根据的。
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上智者正,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此之谓贤主之经也。
君见其意,臣自将表异。
君主的地位,岌岌可危,可说是危机四伏,而尤以人臣为甚。从这篇上书中所开列明君必须加以禁止的项目看来,计有人臣以其重禄藉威城市,私设军队,私贷于民家,甚至设立私朝,私交邻国以至擅自调动部队等各项。这些情况自然是严重的,如果不加以防备,则像晋、齐、燕、宋等国杀君夺国的事件随时都可能发生。但是如果说这些杀君夺国者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是代表历史发展的进步势力,那末,韩非在这里的立场不是很明显么!
李斯使韩往诏韩王,未得见。于是也上书于韩王。原文过长现节录于下:“……前时五诸侯首相与共伐韩,秦发兵以救之。韩居中国,地不能满千里,而所以得与诸侯班位于天下,君臣相保者,以世世相教事秦之力也。……今秦王使臣斯来而不得见,恐左右袭曩奸臣之计,使韩复有亡地之患。臣斯来不见,请归报,秦韩之交必绝矣。……今杀臣于韩,则大王不足以强;若不听臣之计,则祸必构矣。秦发兵不留行,而韩之社稷忧矣。臣斯暴身于韩之市,则虽欲察贱臣愚忠之计,不可得。边鄙残,周围守鼓铎之声于耳,而乃用臣斯之计,晚矣。……”。把李斯的上书和韩非的上书拿来一起对比着读(他们所代表的国家当然有强弱之分),是颇饶兴趣的,两人的品格也就像水中的明月那么清楚了。
然而,如果我们承认韩非思想突出的一条是君主中心,那么他就不可能有上面的“学说出发点”。
1.说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我总觉得抬高了他。
何况,如果有一点点“人民感”的话,他可以倡导君主对贵族残酷,然而他决不可以倡导君主本人纵欲。事实上,秦统一六国后大肆纵欲,阿房宫、陵墓、长城一建起来,人民比战乱频仍中还要难受,这才造起反来的。(顺便说说,现在人们为孟姜女故事翻案,好吧,长城建筑未可非议,然而与长城同时建筑的阿房宫和陵墓呢?)所以我说他是装腔作势。他的“慷慨殉道”,是没落王子想方设法光大王家的一种精神错乱。
此篇是韩非上秦王书。始皇十四年,即韩王安五年,秦攻韩,韩急。使韩非使秦,上此书,旨在劝秦攻赵,以缓伐韩之师,故后人题曰“存韩”。曰……不久韩非死,而韩不久亦亡。……秦之统一六国,似早在韩非预料之中,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韩非救韩图存的心理由此灼然可见。
故曰:“去好去恶,群臣见素”,群臣见素,则人君不蔽矣。
“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主妾无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
如果说当时有不少私家代表新兴地主阶级(不能笼统地说所有私家都代表新兴地主阶级,而要从他们实施的是什么政策来具体分析),那么,韩非显然是一个君主中心论者,他反对和排斥一切不利于君主的私家,既反对和排斥仍然是贵族的私家,也反对和排斥那些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私家。《二柄》篇中有下面一段议论了作佐证:“人主者,以刑、德制臣者也。今君主者释其刑德而供臣用之,则君反制于臣矣。故田常上请爵禄而行之群臣,下大斗斛而施于百姓,此简公失德而田常用之也,故简公见弑。……人主兼失刑、德,而使臣用之,而不危亡者,则未尝有也。”田常是一般公认的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这里,韩非的同情显然不在田常这方面,而是作为一个历史教训提出来,要君主千万把刑、德这二柄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不能大权旁落,否则就难免被私家篡权夺国,和齐简公一样遭杀身之祸,怎么能说韩非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
韩非总结这几条经验,是煞费了一番苦心的。他也明知道,做说客是要担风险的,因为“人主有逆鳞”,能够进言说而不触犯人主,几乎是一种幸运(“说之者能无撄人主之逆鳞,则几矣”)。然而,以韩非这样智刻过人,仍不免为秦王所杀,难怪太史公要发生“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的慨叹。
不过在这里,我倒想对他这两个前提略加分析。
诀窍在哪里?“深藏不露,保持主动”。这八个字,也许能概括吧!“君实现其所欲”,“君实现其意”,“无为于上”,“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静退以为宝”,都是属于深藏不露的。唯其深藏不露,叫你不摸底,摸不透,才能保持充分主动。你看,主意由你出,(“尽其虑”),事情由你去办(“敕其才”),好坏由我判断,办好了,好处是我的(“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君有其贤”),办坏了,办你的罪,再重一些的则杀你的头(“有过则臣任其罪”“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这样多么主动而又轻松。那些刚愎自用,自以为聪明,什么事都要抓在自己手里,事必躬亲的人,才是一些大傻瓜,大笨蛋。
3.利害关系说不是韩非首创的。韩非的描写犀利泼辣,到了赤裸裸的程度,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