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黑暗和政治迫害,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已成家常便饭,封建社会后期统治者的神经更加衰弱,维护统治的手段因而更加残酷,密布文网的技巧自然也更加圆熟,但宋元明清的文人并没有像魏晋文人那样沉湎于酒中。盛唐时代的社会氛围倒是相对自由宽松得多,却又出了不少“饮如长鲸吸百川”的酒徒。可见,社会黑暗与政治迫害同饮酒并无必然联系。如果说盛唐“饮中八仙”辈的豪饮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乐观浪漫,那么魏晋人的嗜酒却主要是由于那时代的精神苦闷,由于找不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迷惘。不过,我们无意否定有些魏晋饮客有时是借酒避祸,如阮籍在司马氏的宴席上装傻卖醉,大醉六十日逃避司马氏的政治联姻,尽管他终身纵酒不辍,可酒对他的诗歌创作并没有产生深刻的影响,这说明酒的确只是他全身远祸的一种工具,而没有与他的生命存在发生内在的关联。但我们不能因阮籍一人饮酒主要在于畏谗避祸,便把这说成是陶渊明嗜酒乃至整个魏晋人饮酒的主要原因。刘伶虽身预“竹林七贤”,可他并没有像阮籍那样陷入政治旋涡的中心,他的狂饮因而与阮籍大异其趣。一个小卒只要“使其酒足,余年毕矣”,总该不至于有躲避文网或逃避迫害的政治目的。陶渊明嗜酒也见不出有什么政治动机,陶集中现存的饮酒诗极少政治色彩,《饮酒二十首》之二十结尾的“但恨多谬误,君当恕醉人”,不见得是为了什么政治原因。这首诗不过是感叹儒学衰微而导致世风浇漓,诗中没有任何对当政者的含沙射影,他无须托言醉人巧自掩饰,这“二语说不得傲,亦说不得谦”,“妙”在“‘君’字无所指”。只有一首题为《述酒》的诗充满了廋词隐语,而无一字提及酣饮之乐,“题名《述酒》而绝不言酒……诗句与题义两不相蒙”,可以说它是一首借《述酒》之题而言它的无题诗,不能划归饮酒诗之列。假如酒之于陶渊明仅仅是一种逃避政治的外在手段,一旦达到了远离政治的目的就必然要与酒绝缘,不至于终生断不了它,更不可能嗜酒如命。他一生没有出任过任何要职,自然也不是当时政坛上举足轻重的要人,无论是出仕还是挂冠都不承担什么政治风险,辞去彭泽令后更与政治了无干系,何须再用饮酒来逃避?死后根本没有政治迫害可言,干吗还说自己死后也将为“饮酒不得足”而遗憾?
——论陶渊明饮酒
由此可见,酒并不是陶渊明作为“逃避……”的工具,而是关涉到诗人的生命存在本身。他在《饮酒二十首》之十四中说:“悠悠迷所留,酒中有深味。”酒对于他到底具有什么样的“深味”呢?陶渊明所打交道的世界,儒家思想完全失去了理论的活力,名教早已蜕化为一具僵硬的躯壳。现实世界分崩离析,精神世界也裂为深渊,造成政治的腐败黑暗和伦理价值的真空,社会失去了为人们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个体也难以找到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基,这样,个人脱离了社会的有机体而成为独立的精神个体。对于这样的个体来说,除了自己的生命是属于自己的以外,现实中的一切都是异在的。于是,对自己生命的依恋和珍视就上升为一种普遍的时代情感。对存在根基的追寻、对生命意义的关注和对生命有限性的焦虑就变得格外急切而深沉,但一时又没有任何东西能满足人们的这些精神渴求,能解脱人们心灵的困扰。在这种时代的精神氛围中,酒由于其自身的特性而成了许多魏晋人解脱精神苦闷的麻醉。同样,酒也成了陶渊明精神渴求的替代品,悲剧性地成了他个体存在没有根基的根基,是人生无谓的“有谓”,是有限生命的永恒。总之,酒成了他个体生命存在的本体论。
无怪乎在中国文学史上是陶渊明首先让自己的诗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也无怪乎人们说:“千古饮酒人,安得不让渊明独步。”
自称“性嗜酒”(《五柳先生传》)的陶渊明,把酒抬高到了和自己生命同等的地位:“在世无所须,唯酒与长年。”(《读山海经十三首》之五)生前他以“家贫不能常得”(《五柳先生传》)酒而遗憾,还断言自己死后也会因在世时“饮酒不得足”(《挽歌辞三首》之一)而抱恨。据说在彭泽做县令时,他将“公田悉令吏种秫,曰:‘吾尝得醉于酒足矣!’妻子固请种粳,乃使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粳”。他现存一百四十二篇诗文中,有近六十篇直接或间接涉及饮酒,占去了他全部创作的五分之二,难怪在他死后流传着“陶渊明之诗,篇篇有酒”的夸张说法了。最先给这一现象作出解释的要算那位梁太子萧统,他善意地为陶渊明的嗜酒开脱说:“吾观其意不在酒,亦寄酒为迹也。”这就是说酒只是陶渊明手中的工具或手段,他饮酒并不在于酒本身,而是借饮酒以达到其他的目的。清马墣认为饮酒不过是陶渊明的遁世之方:“诚见世事之不足问,不足校论,惟当以昏昏处之耳。”陈寅恪先生也认为陶渊明是以酒来逃避政治:“《五柳先生传》为渊明自传之文。文字虽甚短,而述性嗜酒一节最长。嗜酒非仅实录,如见于诗中《饮酒》《止酒》《述酒》及其关涉酒之文字,乃远承阮、刘之遗风,实一种与当时政权不合作态度之表示。”自然,“性嗜酒”在魏晋并非仅见于陶渊明,竹林七贤个个都“肆意酣畅”,其中阮籍、刘伶诸人更是以酒为命,纵酒成癖。《世说新语·任诞》篇载:“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而醉矣。”古代“名”“命”二字通用,“以酒为名”即“以酒为命”。这一则颇具戏剧性的对话,生动地勾画出了刘伶这一酒徒的形象。阮籍也是见酒忘命,连母逝居丧也烂醉如泥。《世说新语》同篇载:阮籍闻步兵“厨中有贮酒数百斛,阮籍乃求为步兵校尉”。其时许多人把饮酒看成是生活的全部内容和目的,晋吏部郎毕茂世最大的人生愿望就是“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这甚至也是那时一般平民百姓的生活态度。东晋吴郡一小卒在苏峻之乱中救过庾冰的性命,乱平后庾冰想报答他,问他最大的心愿是什么,这位小卒的要求只是:“出自厮下,不愿名器。少苦执鞭,恒患不得快饮酒。使其酒足,余年毕矣,无所复须。”小卒这种人生理想在当时居然得到广泛的认同和称道:“冰为起大舍,市奴婢,使门内有百斛酒,终其身。时谓此卒非唯有智,且亦达生。”王瑶先生对这一社会现象的看法与陈寅恪先生相近,认为“对现实的不满和迫害的逃避”,是包括陶渊明在内的魏晋士人饮酒的“最重要的理由”。
魏晋醉客如刘伶辈,虽然饮酒的动因与陶渊明大体相同——以饮酒“渐近自然”,以饮酒找回生命的真性,但他们在酒中所达到的境界却与陶渊明判然有别。酒使陶渊明生命存在的本真性得以澄明,却反而遮蔽了刘伶辈的本真存在;酒对于刘伶辈来说仍然是外在的,但酒与陶渊明的生命构成了本体论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