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走向成功的道路上充满了挫折、艰辛与坎坷,这与他的写作主题、内容及写作方式不无关系。由于他所写的几乎全是乡土主题,并喜欢使用南方的方言和土语,其不少作品惨遭退稿的厄运,即使为杂志或出版社所采用,其作品也常常因为缺少读者而无销路,他的早期杰作《沙多里斯》《喧哗与骚动》的出版,虽给他带来了成功的喜悦,却未能给他带来期待中的稿酬。他生活极度窘迫,几乎到了难以维持生计的地步。不过,福克纳始终视写作为第一生命,他矢志不渝,坚持不懈,历经磨难,终于成为西方现代文学界的一代宗师。
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帕尔·哈尔斯特伦,作为颁奖者,向世人宣读授奖词,盛赞福克纳为二十世纪伟大的小说技巧的实验家、语言大师,对人类生活及精神活动有着深刻的洞察力和表现力,创造出了善与恶的不朽人物,他称福克纳“对美国当代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而且几乎在其每一部新作中,福克纳都在越来越深刻地探究人的内心世界、人的伟大及自我牺牲精神……”,肯定了福克纳的价值及不可撼动的经典作家的地位。
福克纳认为,文学作品的质量取决于叙事的技能,更取决于对于文艺创作的基本认知:在作家工作的天地之间,必须存留的“唯有古老的真理与内心的真理,不容任何他物有存身之地。若无这古老的、普遍存在的真理——爱情、荣誉、怜悯、尊严、同情与献身精神,任何小说都必将昙花一现,难逃转瞬即逝的命运。如若做不到这样,作者的辛勤劳作终将徒劳无益。他写的是色欲而非爱情,他写的失败是其间无人失去任何宝贵价值的失败,他写的胜利是没有希望的胜利,最糟糕的是,他写的胜利是没有怜悯或同情的胜利。他的悲伤并非为普遍意义的死亡而悲伤,因而不会留下深刻的烙印。他写的是器官的活动,而非内心的情感”。福克纳据此认知而进行创作实践,他为世人奉献出多部不朽之作。
与此相反,福克纳刻画的另一类人则是受情感驱策的人,这类人与弗莱姆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瓦尔纳的女儿尤拉在成为弗莱姆的太太以前,是远古的“爱神”与“肉欲”的化身,她对男人有着原始的渴望,也对男人有着无限的魔力,她曾是几乎所有男人的欲望对象,一年又一年,男人为她神魂颠倒,为她争斗不休。曾任尤拉老师的拉巴夫狂热地爱恋着尤拉,为她不惜放弃做律师的锦绣前程,他向尤拉求爱不成,险些疯狂,几乎成了废人,最后,他的心智复归常态,终做选择,远走他乡。在追求尤拉的竞相角逐中,最终胜出的是霍阿克。他虽赢得了尤拉的芳心,却未能交上好运,在与对手的搏斗中,被打断了胳膊。尤拉为霍阿克不顾一切的爱情所感动,遂与其行男女之道,并怀上身孕,霍阿克因此而遭人伏击,生死不明。
除了这两类人之外,福克纳还塑造了第三类人物,这类人物以乔迪和缝纫机代理商拉特利夫为代表。他们不愿受家庭拖累而选择独身,以享受充分的自由,在其生活及经营活动中,仍讲究人情脸面,遵循传统的习俗,寓娱乐于交易之中——既讲究约定俗成的礼仪,又参与竞争,将生意同时视为娱乐、礼仪、游戏和利益的获取。他们虽屡次明里暗里与斯诺普斯较量,但最终的胜利者总是斯诺普斯。
这部作品以据称是法国人湾的乡村为背景,讲述了以弗莱姆·斯诺普斯为核心人物的故事。弗莱姆·斯诺普斯是一个身份不清、来路不明、没有家谱、无人知道其祖先是谁的人,他的故事从他来到法国人湾开始。一天,他来到法国人湾,要求承租当地的头面人物威尔·瓦尔纳和其儿子乔迪刚从他人手中弄来的一块土地,后又要求充当瓦尔纳所开设的店铺的伙计。乔迪企图利用弗莱姆传说中的污点,设计在适当的时刻将其赶走,无偿地占有弗莱姆的劳动,但弗莱姆计高一筹,击败了乔迪,不仅站稳了脚跟,还赢得了威尔·瓦尔纳的信任,并且从乔迪手中夺取了他作为儿子应享有的权利。他逐渐接管了店铺的账目,改变了店铺的经营方式,随后开始放高利贷,控制了铁匠铺和轧棉花房的生意,还将其家族的其他成员召集到法国人湾,协助他获利。他以巧妙的方式入住瓦尔纳的家中,成为其心腹,并与其已怀身孕的女儿结了婚,成为瓦尔纳财产的法定继承人。随后,他又与一名自称是得克萨斯州人的枪手联合,将捕获来的一群野马冒充驯马卖给了村民。最后,弗莱姆利用老法国人地盘的地界中埋有财宝的传说,埋入了几袋钱,将老法国人地盘高价卖给了渴望掘得财宝的拉特利夫、布克赖特和阿姆斯迪德等,然后举家搬迁,前往杰弗生,发展新的事业。
在《村子》中,福克纳主要塑造了两类人物,一类是唯利是图的人,他们受利益驱动,其中以弗莱姆为代表;另一类则是情感的奴隶,这类人为数众多。在前者与后者的争斗中,后者无可挽回地失败了。在作品中,福克纳象征性地预告了在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将战胜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资产阶级将取代地主阶级。
《村子》是福克纳后期的重要作品之一,福克纳将这部作品献给他的文学启蒙老师菲尔·斯通。如同《村子》的编辑所注明的,这部小说最初始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期有关斯诺普斯家族的一组随笔和片段,历经十几年的构思,最终成为斯诺普斯家族小说三部曲的第一部,其余两部依次为《小镇》《大宅》。在斯诺普斯家族小说三部曲中,《村子》是最为重要的一部。
在《村子》中,福克纳使用的是典型的南方方言,且喜欢使用生僻形式的词,他使用“bob wire”,而不用“barbed wire”(带刺的铁丝),用“paw”而不用“papa”(爸爸),用“clubfoot”而不用“cripple”(跛足者),用“sho”而不用“sure”(当然,肯定),用“bead”来指表示“月光威士忌”的酒精度与质量好的酒花,用相当多的词典上找不到的词来表现词典上可以找到的词的意思。除此之外,他还喜欢使用生硬、冗长、晦涩的文体,运用深度的修辞手法来达到特殊的语言效果,这一切都无形中增加了阅读的难度。
如同福克纳研究专家阿瑟·伏斯所言,福克纳是讲故事的大师。在《村子》中,弗莱姆及周围人的故事以历史线索展开。故事大体上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给人的整体感觉是弗莱姆在演戏,拉特利夫在看戏,但后者不时要到戏中客串一下。福克纳在展示故事主线的过程中,时常加入一些吹牛故事和与主线看似无关但却有内在联系的插曲。在故事的叙述中,作者始终扮演着一个含蓄、和蔼、时而在场时而缺席的主持人的角色,并在此过程中,尽情地享受着最大的自由。他随心所欲地按照自己的编排讲故事,讲述的顺序根据需要随时变更,他对故事的讲述保持着绝对的控制权,并与讲述的故事保持着必要的距离。他时常让拉特利夫替他讲述故事,但有时又把他抛开,把他编排为故事中的人。拉特利夫在书中比其他任何人都超脱,有时与福克纳作为叙述者的身份极为相似,但他始终是书中的一个人。在福克纳的笔下,他时而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能预知将要发生的事,时而被福克纳推入背景,在需要时,让他重新到前台来,扮演英雄主义者或漂泊的孤独者,最后将他描述成了高明的斯诺普斯的猎物,由于虚荣和贪婪而沦为他人的牺牲品。福克纳在此把最好的故事放在最后讲,使读者直到最后才能看到故事出人意料的结局和其中蕴含的寓意。
对于福克纳,中国读者是熟悉的,但由于国内译介较偏重他的早期或中期的著作,如《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等,对其后期作品《村子》《修女安魂曲》《小镇》《大宅》《寓言》等鲜有介绍,所以国内读者对他的认识又是不够全面的。此次北京燕山出版社推出威廉·福克纳的系列作品集,即是要弥补这种缺憾,使读者对福克纳的早、中、晚期著作能有一个具体的、感性的、全面的认识。
与其前期作品相比,《村子》给人的感觉较为明快,类似于喜剧作品,由结构松散的故事与多种插曲组成。在作品中,福克纳既未刻意地进行形式的试验,也未过多地使用意识流的写作手法,但作者本人是人类精神生活深刻的洞察者与表现者,是文学语言大师,在看似老式平铺直叙的结构中,为自由地展示自己的才智,他运用大胆的想象和丰富的意象,并不时随机使用一些颇带联想意味的象征性描述。作品给人的感觉充满寓意。在故事的讲述过程中,福克纳随意让故事停滞、伸延和转向,使整个故事情节显得变幻莫测、扑朔迷离。
在福克纳的写作生涯中,《村子》具有异乎寻常的重要意义,写作《村子》是他的一大探索,这部作品比他此前的任何一部小说都更多地涉及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内容,他在其中详细入微地描述了乡村的社会、经济、政治氛围、风土人情,将真实的社会、经济、政治内容纳入虚构的小说结构之中。在写作过程中,福克纳也感受到了一种新的、前所未有的自由,这种自由令其将自己的写作技能发挥到了极致,以致他自信满满地说:“我是美国最好的作家。”
张月
福克纳虽从感情上极端厌恶作为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弗莱姆·斯诺普斯,但他仍客观地描述了弗莱姆成功的历程。弗莱姆本人不受感情的困扰,奉行利益第一的原则,他冷酷,无情无义,像计算机一样精确无误,一步步地实现自己的计划。他没有道德感,奸诈阴毒,但从不违法,他总是能够找准最佳时机,击败对手,获取最大化的利益。
诺贝尔奖评委会看到了这位自称为乡下人的作家为文学事业做出的贡献,认识到了他的文学实践所具有的重大意义,遂即将一九四九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他。
毋庸讳言,阅读《村子》是一种独特的体验。在阅读的过程中,读者不仅要越过作者设置的语言屏障,理清作者编织的故事的线索,而且要对作品抱着一种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是以不可救药的亵渎态度来贬抑大师的作品,不是以看不懂为借口来排斥作品、来纵容自己精神上的懒惰和感觉上的颓废,而是抱着虚心而恭敬的态度走向大师,走进大师建构的艺术世界,去发现福克纳在其中所表现的丰富的人性,所描述的亘古以来一直存在的真实情感、生命的真理、人类的尊严、不朽的爱情和乐于奉献的自我牺牲精神,去感受作者对人的命运及人类未来的深情关切,去把握作者对高贵的人性所抱有的永恒信念,这将会使读者获得莫大的裨益。
作为情感的奴隶的人,还有豪斯顿、艾克·斯诺普斯、明克·斯诺普斯。豪斯顿曾想逃避自己的命运,但他最终不得不与命中注定的女人结为夫妻。不幸的是,妻子婚后不久即被一匹种马踢死。豪斯顿为保持对亡妻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从此独身一人,与一头母牛相伴为生。白痴艾克·斯诺普斯爱上了这头母牛,将其从豪斯顿家中盗走,并用痴情的呓语,表达他对母牛深情的爱。为此,他不怕遭受任何惩罚。明克·斯诺普斯与豪斯顿的冲突,起因于一头小牛,明克的小牛进入了曾是豪斯顿的牧场,豪斯顿扣留了小牛,小牛整个夏天都在豪斯顿的牧场吃草,后来明克向豪斯顿索取小牛,豪斯顿便向明克索要报偿,明克不给,豪斯顿便起诉了明克,明克一怒之下枪杀了豪斯顿,并毁尸灭迹,以证明扣押他的小牛的人的下场。明克为此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他被判入狱,刑罚为二十年监禁。
对于文学作品创作,福克纳始终有着极高的诉求与期许,他认为诗人、作家的使命与殊荣即是“振奋人心,提醒人们记住勇气、荣誉、希望、自豪、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这些是人类昔日的荣耀。诗人的声音不应仅为人类的记载,而应是佑助人类永存于世并终获全胜的坚强柱石与可靠保证”。
作为小说的名谓,《村子》这个名字实在是再普通不过了,而且这部散发着浓烈乡土气息作品的作者,还是个自称乡下人的美国南方人,可这个所谓的乡下人却并非农耕者,而是勤于写作的笔耕者,是那个创造出“约克纳帕塔法想象王国”的威廉·福克纳。宛若农夫生产丰裕的食物一样,福克纳生产着丰富的精神食粮,他一生创作了近二十部长篇小说,数以百计的短篇小说、诗歌、剧本、散文、随笔、评论等。
献给 菲尔·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