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师鲁(一一九六~一二五八),字与参,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二二○)以恩补将仕郎。十五年,为上虞尉。理宗宝庆三年(一二二七),处州录事参军。淳祐三年(一二四三),知无锡县。宝祐五年(一二五七),通判扬州。六年卒,年六十三。事见清光绪《奉化县志》卷三五《宋通判薛师鲁行状》。今录诗二首。
释法灯(一○七五~一一二七),号传炤,俗姓王(此据塔铭,《嘉泰普灯录》、《五灯会元》作刘氏),华阳(今四川成都)人。二十三岁剃落于承天院,受其足戒。尝师事圆明、宝梵。后下荆江、历淮山,北抵汉沔,遍谒诸老。徽宗政和七年(一一一七)西归,诏住襄阳鹿门政和禅寺。为青原下十二世,为芙蓉道楷禅师法嗣。钦宗靖康二年卒,年五十三。事见《石门文字禅》卷二九《鹿门灯禅师塔铭》。《嘉泰普灯录》卷五、《五灯会元》卷一四有传。
卢氏,许州(今河南许昌)人。能作墨竹,梅尧臣有《墨竹》诗题之。事见《图绘宝鉴》卷三。全宋诗
徐端崇,字崇之。璹子。建州建安(今福建建瓯人)。徽宗政和间隐居崇德御儿。事见《春渚纪闻》卷七。
王无咎(1024—1069)建昌南城人,字补之。仁宗嘉祐进士,为江都尉、卫真主簿、天台令,弃而从王安石游。好书力学,所在学者归之。安石荐以为国子直讲,命未下而卒。有《论语解》及文集。
于定国,曾官县丞(《宋诗纪事补遗》卷八六)。
释法秀(一○二七~一○九○),号圆通,时人称秀铁面,俗姓辛,秦州陇城(今甘肃天水)人。为青原下十一世,天衣怀禅师法嗣。神宗元丰七年(一○八四),冀国大长公主请秀住法云寺(《东坡全集》卷九六《法云寺钟铭》)。哲宗元祐五年卒,年六十四。《禅林僧宝传》卷二六、《五灯会元》卷一六有传。今录诗六首。
张眇,字子东,宋末安仁(今江西馀干东南)人。善书法,与李仲公文、黄均瑞诗,并称安仁三绝。事见清康熙《饶州府志》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