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周,宋同州冯翊人,字纯之。登进士第。调长安尉,任洪洞、云安令,施州通判,皆有惠政。司马光欲荐为御史,以不愿作“呈身御史”而拒不往见。哲宗立,召为职方郎中。朝廷与西夏议和,欲弃兰州,周论非秦、蜀之利,遂不弃。官至集贤殿修撰。卒年八十。
释印,住婺州三峰寺。为南岳下十七世,双林德用禅师法嗣。《嘉泰普灯录》卷二一、《五灯会元》卷二○有传。
司马朴,宋陕州夏县人,字文季。司马宏子。少育于外祖范纯仁,以纯仁遗恩为官。累擢兵部侍郎。徽、钦二帝将北迁,朴贻书金人,请存立赵氏,金人惮之,挟以北去。徽宗死,服斩衰朝夕哭,金主义而不问。授行台左丞,辞之。后卒于真定。谥忠洁。
僧某,姓名未详,曾以偈问道宁。事见《开福道宁禅师语录》卷下。今录诗二首。
梁该,字如佳,号石峰,东莞(今属广东)人。宁宗嘉定七年(一二一四)进士。知醴陵县,通判钦州。民国《东莞县志》卷五四有传。
梅泽,字说之,吴郡(今江苏苏州)人。徽宗崇宁元年(一一○二),为官,行役陕西(《金石萃编》卷一四三)。宣和二年(一一二○),以朝请大夫知歙州,四月到官,十月召还(宋《新安志》卷九)。今录诗四首。
胡鉴,宁宗开禧元年(一二○五)知泾县(清嘉庆《泾县志》卷一三)。今录诗二首。
宋翰,南昌(今属江西)人。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进士(清道光《南昌县志》卷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