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公肃,孝宗乾道四年(一一六八),通判简州。与陆游有交(《渭南文集》卷四九《鹧鸪天》注)。事见清刘喜海《金石苑·汉巴石纪存》。
淳熙太学生,孝宗淳熙十五年(一一八八)监察御史陈贾劾道学欺世盗名,时太学诸生有诗。
释康源,居福州兴福院。为南岳下十三世,东林总禅师法嗣。《五灯会元》卷一七有传。
薛师鲁(一一九六~一二五八),字与参,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二二○)以恩补将仕郎。十五年,为上虞尉。理宗宝庆三年(一二二七),处州录事参军。淳祐三年(一二四三),知无锡县。宝祐五年(一二五七),通判扬州。六年卒,年六十三。事见清光绪《奉化县志》卷三五《宋通判薛师鲁行状》。今录诗二首。
张琳,五代时许州人。唐末官眉州刺史,修通济堰,溉田一万五千顷,民被其惠。后仕前蜀王建为永平节度判官。未几,以节度副使将兵平东川。累功至武信军节度使。
李蘩(1117—1177)宋崇庆府晋原人,字清叔,一字元昭,号桃溪先生。高宗绍兴十八年进士。任隆州判官,摄绵州,救荒有卓绩。后知兴元府,安抚利州东路,访知和籴害民,为奏免之。累迁仓部郎中。孝宗淳熙间,与制置使范成大计,改四川和籴为官籴。使川民脱重负。官至太府少卿。有《桃溪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