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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社会:解码区块链全球应用与投资案例 作者:龚鸣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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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ICO方式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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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那些初创团队能够意识到,如果项目发展不起来,手上持有再多的筹码也没有意义。只要项目能够发展起来,即使很少的一部分,也能获得不菲的回报。因此,他们通过持有较少的权益份额,而出让更多的权益份额,能够让更多的人有意愿参与到项目中。而那些早期有参与项目的投资者,在后来为了让自己所持有的代币能够增值,也会自动成为项目的义务推广者,这对于项目未来是否成功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所以也让更多的项目创始人选择这种共赢的方式来进行ICO。

从目前透露的消息来看,未来还会有大量的全新区块链项目会采用ICO的方式来募集资金,而募集资金的数量也会急剧增长。总体来说,项目增长的速度可能会低于关注人群增长的速度,而所有的ICO基本都是面向全球投资者的。所以未来可能ICO的众筹资金数量还会屡创新高。并且,不排除区块链之外的其他行业也会开始逐渐关注这个奇特的方式。不过,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合使用ICO方式。顾名思义,采用ICO方式的前提是,该项目应该会内置代币,而这个代币必须能够代表该项目的部分权益。所以,未来ICO能否在更多的领域获得应用,是一个非常值得观察的现象。

尽管在过去的几年中,众筹(Crowdfunding)也曾经非常热闹,但是众筹的方式很难让投资者随意退出。而ICO,能够让那些投资者几乎在每一分钟都可以进行交易,这让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具有极好的流动性,这些流动性也会使项目估值产生更高的溢价。

图7.8 2013年至2016年4月区块链项目ICO(Initial Coin Offering)融资情况

我们在前文指出,区块链行业投资的年度总额是以线性的方式在增长,而从图7.8中的纵坐标可以看出,这里使用了对数坐标,这说明ICO的总金额在快速增加,有越来越多的区块链项目开始使用ICO的方式来进行筹资,这也是区块链行业和其他新兴行业最大的区别。传统的新兴行业往往通过VC和PE来进行筹资,而区块链行业却增加了ICO这种方式。这可以算作是区块链行业一种非常独特的现象,让区块链行业融资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生态环境。在不接触传统投资机构的情况下,完全以自给自足的方式进行融资,并且能够完成整个行业技术的快速迭代。

所谓ICO是指通过发行代币(Coin或者Token)的方式来进行融资的。有许多区块链项目是以DAO的形式来展现(关于DAO的定义和运作方式,请参见DAO章节),所以它们可以发行代币来代表该项目的一些收益权或者股份。每个项目根据投资者投资金额比例来发行相应的代币给投资者,而这些代币往往可以在一些数字货币的交易所里进行交易。

这在一定程度上不排除受到比特币的影响,因为比特币本身是由一个匿名的开发者创立的,这个自称为“中本聪”的匿名开发者并没有为自己谋求许多的权益,也从未要求自己在比特币的全部份额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尽管在开始阶段,“中本聪”自己也“挖”了不少比特币,但是他从未动用过自己的比特币,也就没有从中获得任何的私利,甚至在盛传他将被推举提名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时候,他也没有表明过自己的身份,看来也没有贪图过“虚名”,就是这样一个完全不为名利的人,激励了许多人希望能够效仿“中本聪”无私的精神。

章节插图

图7.8是专门分析区块链ICO融资情况。ICO融资是区块链行业的一个独有的融资方式,并且很有可能会改变整个区块链甚至是其他行业的融资情况。因此,是值得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的。

当然,精神激励并不是一个主要的因素,更多的原因可能来自市场机制。由于区块链本身是一个大规模协作工具,这注定区块链项目必须有大量的用户参与才能够让项目蓬勃发展起来。而只有项目得到发展,那些开发者手中持有的权益才能够变现。而参与ICO的投资者如果发现初创团队本身并没有持有太多的筹码,也许会更加愿意参与众筹,因为这样也许不会让投资者感觉是纯粹在为初创团队打工。

ICO另外一个不同于传统融资方式的特点是,初创团队往往并不会留下很多的权益份额,而是把大部分权益份额全部让给参与众筹的投资者。这和传统VC,或者PE有非常大的区别。熟悉传统融资过程的专业人士肯定知道,专业的VC、PE进行投资时,往往不会占有大部分股份,而只是获得少量股份。他们还是希望初创团队占有大部分股份,这样初创团队才有足够的动力来开创全新的事业。但是在ICO中,我们会发现初创团队更愿意把大部分权益份额让给投资者。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现象。

无论是从其名称还是其实际运作方式,都很容易让大家联想到IPO。事实上,这非常类似于初次股票的发行,投资者支付一定的费用认购自己相应的份额,而这部分份额以某种凭证的方式,可以在交易市场进行自由交易。可能主要也是考虑法律方面的原因,这些区块链项目不愿意称相应的份额为股份(Shares),而是称为代币(Coin),也刻意回避了IPO的说法。

此外,类似于像传统VC(风险投资)和PE(私募股权投资)这样的投资机构,他们往往对于投资项目具有很大的话语权,会极大地左右创始团队对于项目的ICO推进路线,而在ICO中,创始团队似乎具有更大的话语权,大多数投资者只能选择买入或者卖出他们的份额,而无法直接干涉创始团队的工作。当然,这也可能造成创始团队有可能对资金的滥用和欺诈行为,但是创始团队如果想要以更高的价格来抛售自己所持有的份额,就必须更加努力地工作,让整个市场认为该项目在未来有着更高的价值。

2016年5月,ICO的方式达到一个全新的阶段。一个基于区块链,项目名称为DAO的去中心化自治基金在公开众筹中募集了约1.5亿美元的资金,打破了全球所有的众筹纪录。这个去中心化自治基金是没有中心化的管理机构,也没有传统的企业实体,每个人投资的人集体参与决策。尽管整个项目在众筹阶段饱受争议,有很多人质疑这种集体决策的方式来进行投资,其结果是否能够带来足够的回报。同时,全球主要的金融媒体,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探讨DAO可能带来的法律问题,以及未来对于全球融资业态的影响。但必须承认,这是一种非常大胆的尝试,并且DAO项目的成功记录,吸引了更多的人开始了解ICO这种方式。

类似于以太坊这样的区块链项目,往往都是通过ICO的方式进行融资的。不仅可以在短期内募集到大量的资金,而且可以避开许多的法律问题。特别是ICO的方式是可以不需要法律主体的,而很多区块链项目本身就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因此越来越多的区块链项目开始采用了ICO方式来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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