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几乎在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图案。他给简诺夫提出的惟一修改意见,是为这个苹果加上彩色条纹。简诺夫在单色设计稿的基础上,为苹果增加了横条纹的彩虹图案,但条纹的排列顺序和真正的彩虹不同。简诺夫后来回忆说:“我当时并不知道苹果公司的卖点所在,其实,苹果电脑当时最吸引人的一个地方是它的彩色功能。对我来说,苹果商标中的彩色条纹就像是彩色监视器中显示的彩条一样。不过很遗憾,之所以把彩条排成那样的顺序,还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那就是因为我自己喜欢这样的排列方式。当然,绿色的条纹肯定要放在最上面,那是苹果叶子的位置。”
当时苹果的市场和公关合作伙伴麦金纳公司派设计师罗勃·简诺夫来为苹果设计商标。乔布斯并没有给简诺夫提太多的要求,只是说,别把商标做得太卡通了。简诺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超市去买了一袋子真的苹果,回到家对着苹果,画了整整一个星期,思考如何把苹果的外形简化成最好看的商标图案。
其实,苹果这个牌子是不是真的值那么多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乔布斯从创立苹果的那一天起,就似乎有一种奇特的魔力,能把苹果这个牌子变成一种宗教,能让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一看到苹果的商标就热血沸腾。在全球品牌价值排行榜上,IBM的品牌价值靠的是百年老店的质量和信誉,普通人才不会在意IBM的CEO是谁;麦当劳的品牌价值靠的是遍布世界各地的拱形“M”标记,喜欢麦当劳的孩子可从来不会去打听麦当劳现在的掌门人是谁;可是,对于疯狂热爱苹果的“果粉”来说,苹果这两个字几乎是和乔布斯乔帮主分不开的,想到苹果就想到乔布斯,想到乔布斯就想到苹果,苹果品牌的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差不多就是乔布斯个人品牌的价值。
2000年,乔布斯在Macworld大会上正式宣布,自己不再继续使用“临时CEO”头衔,而成为苹果正式CEO时,对台下的观众打趣说,也许自己应该用“iCEO”这个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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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影电视里,苹果成了一种符号。有“果粉”总结说,欧美影视里,使用苹果电脑的,通常都是好人,使用Windows电脑的,通常都是坏人。在电影《碟中谍》里,汤姆·克鲁斯和同事们使用的就是苹果电脑。《真实的谎言》里一开头,施瓦辛格打开坏人的电脑盗取情报时,那台电脑的操作系统是Windows。更有趣的是,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位“果粉”认真观看并记录了美国著名电视连续剧《24》中的每一台电脑,他发现,电视连续剧里,特工、侦探用的都是苹果电脑,而杀手、坏蛋用的都是普通PC机。有一集里,一个CIA特工换掉了苹果电脑,开始使用一台戴尔PC。这位“果粉”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例外,但不久他就发现,随着剧情发展,这个CIA特工的真实身份终于暴露了出来——原来,他是一个内奸。
的确,品牌是苹果公司最有特点、也最宝贵的财富。1997年苹果风雨飘摇的时候,乔布斯就很清醒地看到,如果说当时的苹果还剩下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那个东西就是苹果的品牌。
咬了一口的彩虹苹果商标在Apple II上第一次亮相,然后一直被沿用到了乔帮主回归后的1998年。很多老一代的“果粉”至今还怀念带有彩虹条纹的苹果,他们觉得,彩色商标记录的是苹果真正成为IT巨人前的青葱岁月。
苹果遍布世界各地的专卖店其实也是苹果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5月19日,最早的两家苹果专卖店在弗吉尼亚州的泰森斯角(Tysons Corner)和加州的格伦代尔(Glendale)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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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的“果粉”们还建立和维护了大量高质量的有关苹果和乔帮主的网站。介绍几个有特色的网站:
不过,说起品牌,貌似是一件虚无缥缈的事情,不是每个人都能说清楚,到底怎么估量,或怎么增加品牌的价值。好事的媒体总是会用多少多少亿美元来评估一家公司的品牌值多少钱。比如,2011年之前,大多数媒体都认为谷歌是世界上最值钱的品牌,估值在1120亿美元上下,连续4年占据全球品牌价值排行榜的首位。但苹果的品牌价值却在2010到2011年间,奇迹般地增长了84%,达到了1530亿美元,一举超越谷歌成为全球最值钱的品牌。
1998年,为了配合彩色iMac发布,乔布斯在保持苹果商标图案不变的情况下,将商标颜色从彩色变成了单色。从那以后,银灰色或白色的苹果就成了“拜苹果教”的新图腾。
在欧美,在全世界,不仅仅普通人“粉”苹果,连各界名流里也不乏苹果的忠实拥趸。在推销苹果电脑的早期,乔布斯就特别注意利用自己的个人魅力,尽量和名人交朋友,让这些名人成为苹果的形象代言人。乔布斯甚至亲自把Macintosh送到这些名人家里,让他们免费试用。摇滚歌手米克·贾格尔(Mick Jagger)、披头士乐队主唱约翰·列侬的遗孀大野洋子、波普艺术家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等一大批知名人士就这样成了苹果和乔布斯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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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告诉西格尔的团队,苹果公司在这台电脑上下了大赌注。苹果需要给这台电脑取一个惊世骇俗的名字。乔布斯还告诉大家,新电脑是一台Mac,以便借力Macintosh的品牌形象。同时,新电脑是特别为互联网设计的。
被咬掉一口的苹果商标是苹果这个1530亿美元品牌的最大载体。乔布斯创立苹果之初,就在商标设计上下了很大工夫。此前讲过,苹果最早的商标是罗纳德·韦恩设计的,图案虽然典雅,但从现代商标设计上看,十分繁琐和业余。即将发布Apple II时,乔布斯觉得,苹果需要一个更专业的商标图案。
一时间,使用“i”开头的名字成了一种时尚。史蒂夫·沃兹把自己撰写的自传命名为iWoz(i沃兹);传记作家威廉·西蒙(William Simon)把一本未经乔布斯授权的传记命名为iCon(i偶像),还因为这本书惹恼了乔布斯,惨招iTunes网上书店的封杀。
甲骨文公司CEO拉里·埃里森说:“苹果是计算机产业里惟一的生活时尚品牌。”
简诺夫画出了一个圆圆的,带有一片叶子的苹果。为了让这个苹果看上去比例更均衡,也为了避免这个图案引起农产品公司的联想,简诺夫在苹果右边画了一个苹果被咬了一口的形状。简诺夫很高兴地发现,“咬”这个词的英文“Bite”恰好与代表电脑的“字节”(Byte)一词谐音。这真是个完美的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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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并没有讨得乔帮主100%喜欢的名字iMac最终被用在了新电脑上。但新电脑上市后的销售佳绩显然改变了乔布斯对这个名字的看法,他开始越来越喜欢用“i”开头的命名方式了。
在中国,大批一线明星手中把玩的也是iPhone手机。天后王菲就经常在新浪微博上发iPhone拍摄的照片。2011年5月,王菲在微博上埋怨老公因为不用iPhone,看不到她发的图案。王菲质问李亚鹏:“买不起吗?”李亚鹏解释是因为太浪费时间才不买。王菲不屑地说:“可你浪费了我的表情,哼!”李亚鹏最后终于屈服,对王菲说:“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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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肯·西格尔所在的广告创意团队正为“不同凡‘想’”系列广告而忙碌。乔布斯突然把他们叫到苹果总部。在一间会议室里,乔布斯当着西格尔的面掀开了桌上蒙电脑的布。西格尔眼前出现了一台透明晶体一样的,亮蓝色的小电脑,整个创意团队都被震撼到了,会议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与商标类似的各种概念化的符号也很容易成为品牌价值的承载者。例如,苹果从iMac开始,就以小写字母“i”开头来命名最新、最酷的产品。这种命名方法最早是由ChiatDay公司的肯·西格尔提出的。
“这个名字代表Mac,”西格尔说,“其中的i代表互联网(internet),但同时也代表个性(individual)、想象力(imaginative)或者其他合适的东西。这种用i开头的命名方法也可以用于苹果其他互联网产品的命名。”
毫无疑问,21世纪是一个明星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粉丝的时代。懂得经营品牌的明星企业、明星个人善于利用各种媒介和互动渠道,吸引全世界越来越多的粉丝追捧,其品牌价值也不断增长。放眼全球,能把品牌战略运用得炉火纯青、得心应手,最善于利用品牌创造价值的,非苹果与乔布斯莫属。
乔布斯说:“我倒是不讨厌它了,但我仍然不喜欢它。”
“我们都被震蒙了,但又不能直说,”西格尔回忆道,“我们当时小心翼翼,故作礼貌,但实际上都在想,老天,他们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吗?这也太疯狂了吧!”
彩色变单色,看上去少了些激情和活力,但多了现代感,多了内涵和底蕴。简诺夫评价说:“这个变化代表着成长。随着年龄的增长,一切都在变化。尽管商标随着年月流逝而变化,但它仍然保持了与我30年前设计它时完全相同的形状和概念。我是如此幸运,可以和史蒂夫·乔布斯合作。看着苹果商标的变化,就像看着自己孩子长大一样。我为我的孩子而骄傲,也为这个商标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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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世界各大城市的每一处苹果专卖店都既有统一的风格,也有各自独特的建筑特点,无一例外都是所在城市的地标性景观。
iMac以后,苹果最酷的产品都使用了“i”开头的命名方式,iPod、iPhone、iPad等名字一次次成为世界焦点。苹果为MacOSX操作系统开发的应用软件也纷纷效仿这样的命名方法,iTunes、iWork、iLife、iPhoto、iMovie、iDVD等名字成了苹果用户桌面上的常客。
不久,苹果专卖店就成了“果粉”们朝圣的地方。每次苹果的新产品发布,几乎都会引起世界各地专卖店的排队抢购热潮。到2011年6月,苹果全球专卖店的数目已经达到324家,年内还有40余家即将开张。
很不幸,乔布斯对西格尔提出的5个名字一个都不喜欢。西格尔只得回去想了另外3个名字。但西格尔还是坚持跟乔布斯说,他自己最喜欢的名字仍是“iMac”。
西格尔想出了5个名字。其中4个是作为陪衬提交给乔布斯定夺的,主要是为了烘托他自己最喜欢的一个名字——iMac。
乔布斯的个人魅力,苹果的时尚产品,永恒的苹果商标图案,以及遍布全球的苹果专卖店,共同构成了一个巨大的磁场,吸引着全世界数以亿计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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