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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僻的角落 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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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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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些,他便起身离开了。

桑德斯医生很喜欢他。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这个丹麦人都很诚恳。他确实是个理想主义者,但他的理想主义和幽默调和在一起,并不讨人厌。他让人觉得他的性格甚至比他那孔武有力的身躯更有力量。他也许并不聪明,但却很可靠,而他那简单又诚实的脾气很好地弥补了他那外表丑陋的缺陷。医生突然想,他很有可能被某个女人深深爱上,而他也并非像白纸一样全无心机。

医生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幅非常有趣的画面:在肉豆蔻庄园中有一栋没落了的独座房屋,房屋四周都是巨大的爪哇橄榄。在这片一屋檐下,共同生活着三个各不相同的人。一个是来自瑞典的老海盗,残忍又反复无常,不可否认的是,他同时也是那征服了无趣沙漠的伟大的探险家。另一位则是爱做白日梦的不切实际的校长,受着东方那海市蜃楼的引诱,就像是在公园获得自由的小贩的毛驴一样,漫无目的地在精神的乐土徜徉着,随心所欲地汲取着知识。还有一位是伟大的金发妇女,长得好像维京的女神。她作为一个连接点,将一切融合在了一起。她用自己的爱和诚恳,当然还有宽容的幽默感,驾驭着引导着保护着那两个互不相容的男人。

他想起了福州那宏伟的横跨岷江的大桥。岷江上总是挤满了往来的各色船舶,有船首画着眼睛,寓意着让船上的人们看清前方道路的中式帆船,有以藤编的遮罩做船顶的乌篷船,有纤弱的舢板,还有突突前进着的汽船。驳船上住着喧闹的船上人家。在河中间,有一只竹筏,筏上站着两个人,什么都没穿,只在腰间缠了一块布,正在用鸬鹚捕鱼。这样的景象,每次都能让你驻足一个小时。只见那渔夫将鸟投入水中,鸬鹚潜了下去,捕到了鱼,然后浮出了水面。这时渔夫一把拉住系在鸬鹚脚上的绳子,将它拎到了船上,然后当它生气地扑棱着翅膀时,他便卡住它的喉咙,逼着它交出了刚刚捕到的鱼。毕竟,鸬鹚也只是一个用不同方式捕鱼的“渔民”,只是对它来说,每一次捕鱼都是一场冒险。

“当然,很早以前。”

“这怎么傻了?当你爱上路易丝这样的人后,便会无法容忍自己曾经躺在陌生的臂膀中,亲吻过花钱买来的艳丽的红唇。我为她感到不值,我至少应该给她一个干净而完整的身体。”

医生没有回答。他想,这迷药的影响,可不仅仅只是醉人,也许日后会有更大的危害。埃里克啜了一口威士忌。

“不困,还早呢现在。”医生回答道。

“凯瑟琳嫁给弗里斯之前是一个寡妇,和前夫育有一子,后来也和弗里斯生了个儿子,不过那两个孩子都在路易丝小时候夭折了。”

“不是正式的,所以你也不要提。老斯旺是很愿意的,但她爸爸说她还太小了。这我也知道,不过这不是弗里斯拒绝我的真正原因,我恐怕他觉得我配不上她。他总是幻想着某位英国贵族乘着自己的游艇来到这儿,然后疯狂地爱上她。不过目前为止,只有乘坐采珠帆船来的年轻的弗瑞德。”

“是的。”

“我们看到的那位小姐,是他们唯一的女儿吗?”

“我小时候是路德教徒,上了大学后,我变成了一个无神论者。这在当时是一种风尚,再加上我当时年轻气盛,所以当弗里斯向我宣扬婆罗门教时,我朝他耸耸肩。我们在庄园口的游廊里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我、弗里斯和他的太太凯瑟琳,弗里斯总会口若悬河,凯瑟琳话很少,但用心听着,一边听一边崇拜地看着弗里斯。我会和弗里斯争论,因为那实在是太抽象了,很难理解,但你也知道,他很会说服别人,而且他所信仰的东西有一种雄浑的美感,很适合银辉漫漫的热带之夜,那遥远的星辰,以及低鸣着的大海。我于是忍不住地想,他的宗教中是否真的有什么普世的奥义,因为在瓦格纳和莎士比亚的喜剧,还有卡蒙斯的诗歌中也有和它相符合的东西,如果你明白我意思的话。不过有的时候,我变得很不耐烦,我对自己说,这家伙就是一个空谈家。你知道的,他很贪杯,热爱美食,一旦要他工作,他总有借口,不过凯瑟琳很相信他。她并不是傻瓜,如果他真的是个冒牌货,她不会和他过了二十年而浑然不知。真的很奇怪,他外表那么邋遢,但思想境界却那么高。他说过一些话,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有的时候,他翱翔在那片神秘的精神世界里——你懂我的意思吗——那是你无法企及的高度,你只能站在地上仰视着他,不过内心却也能充斥着狂喜。你知道吗,他总能做出让人出乎意料的事情。老斯旺撕掉了他的手稿,整整两章《卢吉塔尼亚人之歌》,那可是他一年的成果啊。凯瑟琳看到那堆碎纸屑后放声大哭,他却只是叹了口气,然后就出门散步了,回来的时候还给老斯旺带了瓶朗姆酒。得逞后的老斯旺虽然窃窃自喜,但心里也是有些害怕的。然而弗里斯却说:‘没关系,岳父,你只是撕了几打纸而已,上面只是些幻象,谁要是看它第二眼,谁就是傻瓜。事物的真相是无法被摧毁的,永远在那里。’然后第二天,他便开始伏案重新翻译那两个章节。”

“弗里斯太太对我来说就像是妈妈一样。你都没法想象她人有多么好。我以前一有空就去她那儿,要是有几天我怕太打扰他们,而没有过去,她就会亲自来接我。我们丹麦人,你也知道的,不喜欢荷兰人,认为他们无趣又笨拙,所以能有这样一个去处,实在是上天保佑。老斯旺以前总喜欢和我讲瑞典语。”埃里克笑了起来,“他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他一半是瑞典语,一半是英语,有时候也会蹦出马来话来,还有零星的几句日语。一开始要想听懂他的话很困难。你说一个人怎么会忘记自己的母语呢,真是太奇怪了。我一直都很喜欢英语,所以和弗里斯聊久了也没问题,说实在的,在这种地方,像弗里斯这样教育背景的人真是可遇不可求。”

医生这两晚都没有抽大烟,他本打算今晚抽的,不过再等一会儿也无妨。等待得越焦急,快感才会越强烈。他陪着埃里克走过了荒芜的街道。坎德拉的居民都睡得很早,街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医生步子迈得很快,他走两步才抵得上埃里克的一步。站在这样一个跨着大步前进的巨人旁边,医生那短小的腿和突出的大肚子便显得有些滑稽。从旅馆到丹麦人那儿不到两百码,然而到了埃里克家门口时,医生已经气喘吁吁了。门没锁。在这样一个岛上,既无法逃跑,又无法恰当地处置赃物,所以并不用担心小偷。埃里克推开了门,走了进去,点上了灯。医生挑了一张最舒服的位子坐了下来,等着去取玻璃杯、冰块、威士忌和苏打水的埃里克。在煤油灯摇曳的灯光下,医生那短短的灰头发,那短平又上翘的鼻子,以及颧骨那一抹红色,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年长的大猩猩,他明亮的小眼睛则像猴子一样闪烁着精光。要是有人认为这双眼睛没法看穿表象,那就太愚蠢了。不管对方多么不善言辞,医生的那双眼睛仍能看到隐藏在笨拙背后的真诚。若有人能洞察这一点,那便是明智了。对于人们的花言巧语,不管多么动听,他也不会轻易受到蛊惑——仅仅从人们嘴角那一抹顽皮的微笑中,他便能够看出端倪来。而对于那些真话,不管有多天真,以及那些真实的感受,不管有多凌乱,他都会报以同情,虽然这种感同身受略微带着些讽刺和消遣的意味,但却是充满了耐心和善意。

“在很多人眼里,东方就是这样的。”

“可怜的孩子。”

“她妈妈死后是她照料着一切吗?”

“你口中的他比我以为的更智慧。”

他咯咯笑了起来。

“他说要念几段给我听听。”医生说,“我想他大概是忘了。”

“你看过安徒生的《海的女儿》吗?”埃里克问道。

“我很好奇他怎么会到这儿来的。”

“好的。”

“没有。”

“我猜正是靠她,一切才都顺利地继续下去的。”

“非常。”

“和她的其他品质相比,美貌算是最说不上的了。她非常有头脑,和她妈妈一样务实。有的时候看到这个可爱的孩子——毕竟她还是个孩子——井井有条地管理着庄园的劳力时,我就觉得好笑。马来人知道和她耍花招是没用的,毕竟她从小生活在这儿,耳濡目染,你都不知道她有多精明,那真会让你吓一跳。她对她外公和弗里斯也很有手段,她就是他们肚里的蛔虫,了解他们所有的毛病,不过她一点儿也不介意,仍旧深深地爱着这两个男人。他俩原本是怎样,她就怎样对待,就像对待其他所有人那样。我从来没见过她对他俩中的任何一个人不耐烦,你也知道,听老斯旺讲五十遍相同的故事是很需要耐心的。”

“路易丝确实是个漂亮的姑娘。”医生说。

“弗里斯先生给你那颗年轻的心灌下的迷药,有点儿猛啊。”医生低声说道。

埃里克为他的客人倒了一杯酒,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她还很小啊。”

“十八岁。我刚来岛上的时候,她还只是个孩子。他们把她送到了当地的教会学校,然后她母亲认为应该送她去奥克兰,后来凯瑟琳病了,就叫她回来了。女大十八变,短短一年时间,她就长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她走的时候还只是个会坐在我膝盖上玩的孩子呢。”他向医生投去了一抹羞怯的浅笑,“我偷偷和你说,我们订婚了。”

在桑德斯医生眼里,这个年轻人满口胡话,不过他不想和埃里克争辩。天色渐晚,他的烟瘾已在召唤他。他饮尽了杯中的酒。

医生扬了扬眉毛。对他来说埃里克·克里斯汀森似乎有点儿词不达意。不过医生并不讨厌听他说话,他现在正深陷爱河,而对于这样的年轻人,桑德斯医生的心是柔软的,虽然这柔软中还带着几分嘲讽。

“确实。”医生喃喃地说道。

“那到我那儿喝杯夜酒吧。”

“弗里斯夫人呢?”医生问,“死了?”

“你困吗?”埃里克问。

“对我来说,我用灵魂而非眼睛感受到的路易丝体内那火焰般的灵魂就像小美人鱼一样。在与人类的纠缠中,它并不自在,它总是淡淡地怀念着海,它并不完全属于人类。路易丝是很甜美,很温和,很温柔,但是她总透着一种冷漠,刻意与人保持着一种距离。这对我来说很珍贵也很美好。我不嫉妒,也不害怕,这是无价的珍宝,而我是如此爱她,以至于想到她总有一天会失去这些就感到惋惜。我认为她为人妻为人母后,那团火焰就会熄灭,到时不管她的灵魂多么美好,那也是不一样的了。这团火焰是独立的存在,是宇宙的一部分,也许我们人人心中都有这样一团火,不过在路易丝身上,它是可以被感觉到的,你只要稍微敏锐些,就能清楚地洞悉到它的存在。她是那么纯净,而我已不是一张白纸,这让我羞愧难当。”

“大家都会这么想的,不过旁人猜不到的是,她的美貌、聪慧和好心肠之下掩饰着一颗纤细敏锐又微妙的心。掩饰这个词并不恰当,掩饰就意味着有所隐瞒,而隐瞒则代表着谎言,而路易丝根本不知道隐瞒和谎言是什么。她非常漂亮,人很善良,又很聪明,这些都没错,但是她的内心还有着另一种东西,一种只有我和她已故的母亲察觉到的虚幻的灵魂。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它就像是身体内缠着的鬼魂,精神世界中的灵魂,如果你能想象的话。它如同那燃烧在每个人体内最最深处的火焰,是人最最根本的东西,外界看到的一切品质,都只是这团火焰散发出的东西。”

“是的。斯旺不是很喜欢他。老斯旺那会儿还很活跃,一会儿想出这个计划,一会儿想出那个方案,但从来没让弗里斯插过手。不过他女儿很崇拜弗里斯,认为他棒极了。后来斯旺年纪大了,她接手了庄园,料理着各种事情,家里也收支平衡。你知道的,有些女人就是这样。她一想到弗里斯坐在书房里,手里捧着书,或阅读,或写作或做笔记的样子,内心就涌出满足感。她觉得他是个天才。她认为自己为他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她是一个非常好的女人。”

丹麦人继续说道:“他二十四岁的时候就到东方来了,花了十二年才到这儿。他逢人就问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不过你也知道的,在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和波尼欧,人们不大了解这些地方。他年轻的时候居无定所,总是从一个地方飘到另一个地方。你也听到老斯旺的话了,我觉得是实话,不管是什么工作,他从来都做不长。最后他来到了这儿,是一艘荷兰船的船长告诉他的,这儿和他找的地方虽不是完全吻合,但这儿是群岛里唯一一个和他的描述有相似之处的岛屿,于是他就想来看看。他来的时候,除了书和身上穿的衣服,几乎没有其他任何行李。一开始他并不相信这儿就是他的梦中之地,你也看到那些大理石宫殿了,你现在待的,也是其中一座。”埃里克环顾四周,笑了起来,“这么多年以来,他为自己描绘了一个人间仙境,将它想成是大运河边的琼楼玉宇,不管这儿到底是不是他要找的地方,除了这儿,他不会再找到什么了。然后他转换了角度,迫使现实符合他的想象,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最后他得出结论,这儿就是他要找的地方。因为那些房子确实铺着大理石,还有涂着灰泥的柱子,于是他认为它们就是大理石宫殿。”

“当然,你今天才见到她,你不了解她。她很漂亮,对吧?”

“别犯傻了。”医生说。

“我从来都不赞同禁欲主义。智者应该将肉体的快感和精神的享受结合在一起,从两者中得到更大的满足。我在生活中学到的最有价值的一件事便是不要留有遗憾。生命是短暂的,自然是充满敌意的,人类是不可理喻的。不过有趣的是,大多数不幸都是带着补偿的,所以只要带着一点儿幽默感,多一点儿常识,人便能战胜一些并不严重的后果,把事情做好。”

“我不介意再等几年。我知道她还小,所以我之前也没有向她求婚。你知道,我自己也花了点儿时间接受她已不再是个小姑娘这个事实。当你像我爱路易丝那样爱上一个人几个月后,再等一两年都是无关紧要的,以后在一起的日子长着呢。结婚后和现在肯定是不一样的,我知道那时我们一定非常非常幸福。不过真的得到了,便不会再有所憧憬了。人们得到的都是些会失去的东西。是不是觉得我很蠢?”

“我还不了解他。”

“是的,我沉醉其中。”埃里克微笑着说,“不过这种醉第二天早晨可不会让我头疼。”

“我想,对世界来说,那也不是什么大损失。”医生微笑着说,“但对于一个辛苦奋斗的作者来说,是要被气死的。”

“他会记得的。”埃里克说道,脸上带着笑,笑容中透出一股温和的严肃。

“听来来更像是《天方夜谭》里的地方,而不是游记里的岛屿。”

“噢?”

“你认为弗里斯不好吗?”

“他是在一本古老的游记上看到这儿的,他说在他小的时候就一心想来这儿。奇怪的是,他就认定了这儿是他唯一想居住的地方。不过更离奇的是,他不记得岛的名字,也找不到那本游记,他只知道那是一座坐落在西里伯斯岛和新几内亚岛之间的双子岛,在那儿,海风是香的,岛上满是宏伟的大理石宫殿。”

“他们在一起幸福吗?”

“他在这儿有份工作,那个时候的贸易要比现在多些,然后他爱上了老斯旺的女儿,然后娶了她。”

“他教了我很多东西。我一直对他很感激。我来这儿的时候还是个孩子。我念过哥本哈根大学,在家的时候我们经常讨论文化。我父亲和乔治·布兰迪斯是朋友,还有霍尔格·德拉克曼,那位诗人,他们经常来我家玩,就是在布兰迪斯的启蒙下,我才开始读莎士比亚的,不过当时我无知又狭隘,是弗里斯教我理解了东方之美。你也知道,人们到这儿来,发现什么都没有。全在这儿了?他们会这样想,然后就回家了。昨天我带你们去看的要塞,虽然现在只剩下了破旧的灰墙和蔓延的野草,但我永远都忘不了弗里斯第一次带我去那里的情形。他的描述重新筑起了坍塌的墙垣,城垛也因此重新装上了武器。他告诉我,那时,一连好几个礼拜,总督天天在要塞里焦虑地踱着步子,都快急出病来了,因为在那群未卜先知的当地人中,流传着葡萄牙将有大灾难的预言。总督望眼欲穿地等着报信的船只,最后船终于来了,随之而来的是斯巴斯蒂安国王和众多贵族朝臣在阿尔卡塞尔保卫战中被歼灭的噩耗。他看着手中的信,老泪纵横,不仅仅是为了他的国王而悲伤,而且他已预见到,因为这场失败,他的国家将失去自由,而这个富庶的东方,这个被我们发现又被我们征服的世界,这些因为葡萄牙强大的国力而掌握在少数勇士手中的数不尽的岛屿,都会流入外国人之手。不管你信不信,听到这儿,我非常难受,喉咙里像是堵了块铅似的,视野也变得模糊起来,眼中噙满了泪水。不止如此,他还和我说到了满是黄金的果阿,伟大的东方之都,在亚洲的掠夺让他们富得流油,他还提到了马拉把海峡、澳门以及巴士拉和霍尔木兹海峡。他让那段岁月变得历历在目,直到那一天我才第一次透过历史审视东方。对于我这样一个丹麦农村孩子来说,竟然能亲眼看到这些奇迹,实在是三生有幸。每当想到那些祖国并不比我的丹麦大,浑身晒得黝黑的年轻人时,我就想,要是能成为一个凭着自己不屈不挠的意志,无畏的精神,以及热烈的想象力而占有半个世界的人,那是多么伟大的一件事啊。不过这些都是过去了,他们说现在的果阿就是一个穷困潦倒的村子。如果只有灵魂能永存,那么某种程度上说,当年的帝国梦,那不屈不挠的意志和勇气将继续存在下去。”

“是的,一年前死的,心脏病。她是个非常好的女人,母亲是新西兰人,不过你要是看到她,准会以为她是纯正的瑞典人。典型的斯堪的纳维亚长相,身材高大,皮肤白皙,就像是《莱茵的黄金》里的女神一样。老斯旺一直说,她小时候比路易丝还要好看。”

“当她知道自己快不行时,便让路易丝发誓照顾弗里斯和老斯旺。庄园是斯旺的,即便是现在,收入也足够他们生活了。她担心自己死后老头会把弗里斯赶出去。”埃里克犹豫了一会儿,说道,“她也要我答应照顾路易丝,毕竟这一切对她来说并不容易,可怜的孩子。斯旺是个狡诈的捣蛋鬼,喜欢胡来。他的脑子和以前一样好使,说谎,搞阴谋,就为了对你耍些愚蠢的花招。他很溺爱路易丝,她是唯一能对他为所欲为的人。有一次,为了好玩,他将弗里斯的手稿撕成了碎片。等到找到他的时候,他身边到处都是雪花一样的碎纸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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