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不想运用精确的中国语法来指出翟理斯博士的错误之处。我只想说的是,如果翟理斯博士把那汉字设想成动词的话,则在文笔顺畅的中文里,这句话将不是读成"色难",而是"色之维难"。如果这里"色"字是作为动词,那非人称代词"之"是必不可少了。
弯腰时,它在那里,
我将选取翟理斯博士最近出版的两篇文章,以此试图说明迄今为止,如果外国学者关于中国学问和中国文学的著述都缺乏人道或实际的意义,那么这种错误是否在于中国学问和中国文学本身。
最后,翟理斯博士最近出版的这些"笔记",我谨慎地认为,它是不会提高翟理斯博士作为一个有判断力和辨别力的学者的声誉的。里面所选的绝大部分主题,都是没有实际或人道意义。这给人造成一种印象,即好像是翟理斯博士不厌其烦地写书,不是想告诉关于中国人和中国文学的任何东西,而只是向世人展示一下翟理斯博士比其他任何人更为了解和理解中国。而且,与别的场合中一样,翟理斯博士在这里也同样表现出一种缺乏哲学思维,不符合一个学者的、让人感到不高兴的武断。正是因为翟理斯博士之流的汉学家的这些特点,就如霍普金斯先生所言,那些实际上远居远东之外的外国人,留下了名不副实的笑柄,并被人耻笑为傻瓜。(z-61)
翟理斯博士说:"问题是,两千多年过去了,到底这两个汉字是什么意思呢?"在引证和排除了国内外相关学者的解释和翻译之后,翟理斯博士自然而然地找了它的真正含义。为了让大家看清翟理斯博士那与众不同的粗率与武断态度,我将引证他宣布他的发现的言辞。他说道:
"当子夏问孔子何为孝时,孔子简单回答:色难(55),色是描述它,即描述它是很困难的。好一个聪明且合适的回答。"
子夏问:"何为孝?"孔子答曰:"色难。(其困难是方式)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当有事需要做的时候,年轻人应该努力去做,而有酒食之时,应先让长者享用。--你真的是认为这就是孝吗?)好,上述全部观点已陈列于此--重要的不是你应对你父母尽什么义务,而在于你以什么方式,以何种精神面目去履行这种义务。
这里有一些为国家战斗而受伤的人,还有一些在世时为圣洁的祭司,当中,有的是虔诚的诗人,曾吟唱出不逊色于费布斯的诗句,有的则是具有创造精神的艺术家,他们让人民的生活变成多姿多彩,还有一些人也留下了让人怀念的业绩。
第一篇文章的名字叫《何为孝》(54)。这篇文章的观点主要集中于两个中国汉字的理解。孔子的一个弟子问他"何为孝?",孔子答曰:"色难。"
在此我想说明的是,翟理斯博士错误地认为只是在名义上履行道德义务,然而,孔子的道德教义的伟大与真正有效之处却恰恰在于此。事实上,孔子所主张的不是在于做什么,而在于如何去做。这二者的区别,也就是所谓的伦理道德和宗教之间的区别,也即仅仅作为道德家的准则与伟大的真正的宗教导师的教义之间的区别。道德家告诉你的是,什么行为是道德的而什么行为又是非道德的。但是,对于真正的宗教导师而言,他却不仅仅告诉你这些。作为真正的宗教导师,他不光要教诲人们如何去行事,而且更注重行为的内在部分,即注重行为的态度。真正的宗教导师告诉我们区分道德的与不道德的行为,这并不是在于我们做什么,而在于我们以何种方式去做。
就算是不谈语法的精确,翟理斯博士所翻译的孔子的回答,如果联系整个上下文来看,也是根本没有把握住它的实质要点的。
必须承认的是,翟理斯博士那本《中国名人谱》(52),的确是一本花费了巨大心血的著作。但是在这里,它同样显示出作者对普通的判断力的缺失。在这样一本书中,人们总是希望能找到即使是真正名人的一些注解。
"在上述叙述之后,就宣布它的意思就在表面上,这恐怕有点武断。但是,你必须所做的,就如这首诗所言:
我们发现,在他的这部"名人谱"中,他将古代的圣贤与神话中的人物混杂在一起。在他看来,陈季同(53)将军,辜鸿铭先生,张之洞总督和刘布船长之间,他们仅有的差别为:后者习惯以无数的香槟来款待外国人。
但要拾起时,却悄无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