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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鉴图说 作者:张居正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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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入关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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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则故事出自《史记·高祖本纪》。苛法:过于严厉的法律。族:灭族。一人犯罪,全家族处死。偶语:聚在一起说话。弃市:在闹市执行死刑,并暴尸示众。献享:奉献酒食。

14入关约法

汉史纪:高祖初为沛公,入关,召诸县父老豪杰,谓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苛法。”又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秦民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享军士,惟恐沛公不为秦王。

【解】西汉史上记:高帝初起兵伐秦,那时犹号为沛公,既破了崤关,到咸陽地方,因呼各县里年高的父老,与那有本事的豪杰,都到面前慰劳之,说道:“秦君无道,法令烦苛,你百姓们被害久矣,‘但凡言时政的,他就说人诽谤,加以灭族之罪;两人做一处说话,他就说人有所谋为,加以弃市之刑。’其暴虐如此。众诸侯有约:先入关破秦者,王之。今我先入关,当王关中,与你百姓们做主。今日就与父老相约,我的法度,只有三条:惟是杀了人的,才着他偿命,若打伴随人及为偷盗的,只各坐以应得的罪名,不加以死。此外一切苛法,都革去不用。”又恐远处不能尽知,使人同着秦吏,遍行到各县乡邑中,将这意思都一一晓谕。那时百姓们被秦家害得苦了,一旦闻这言语,如拔之于水火之中,莫不欢喜踊跃,争持牛羊酒食,犒享沛公的军士,只恐怕沛公不做秦王。此可见抚之则后汉之所以兴也,虐之则旧秦之所以亡也。有天下者,当以宽仁为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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