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自江阴军提兵起发,前赴饶郡,与张招讨会合。崎岖山路,殆及千里,过祁门西约一舍馀,当途有庵一所。问其僧,曰“东松”,遂邀后军王团练并幕属随嬉焉。观其基址,乃凿山开地,创立廊庑,三山环耸,势凌碧落,万木森郁,密掩烟甍,胜景潇洒,实为可爱。所恨不能款曲,进程遄速。俟他日殄灭盗贼,凯旋回归,复得至此,即当聊结善缘,以慰庵僧。绍兴改元仲春十有四日,河朔岳飞题。
岳飞于1131年(绍兴元年)二月十四日带兵路过祁门东松寺,邀随从共同参观游览该寺后题下此篇。作者以优美的笔调描绘了该寺院周边葱郁成荫的自然景观,流露了作者向往自然的心情,同时又明确希望“俟他日殄灭盗贼,凯旋回归,复得至此,即当聊结善缘,以慰庵僧”,解甲归田,隐居于此,听禅赋闲的心愿。
①江阴军:治所在今江苏江阴市。
②饶郡:即饶州,州治在鄱阳县(今属江西)。
③张招讨:张俊,时任江、淮路招讨使。
④祁门:徽州祁门县(今属安徽)。舍(shè):古代行军,以三十里为一舍。
⑤团练:团练使,武官虚衔。随嬉:同“随喜”,指游览寺庙。
⑥廊庑(wǔ):堂前的廊屋。
⑦碧落:天空;青天。
⑧甍(méng):屋脊;屋栋,又指房屋。
⑨款曲:逗留于此仔细欣赏。
⑩遄(chuán)速:犹“疾速”。
⑾殄(tiǎn)灭:消灭。盗贼:当时岳飞奉命率军征讨游寇。
⑿仲春:春季中期,指阴历二月。
⒀河朔:泛指黄河以北的地方。《书·泰誓》:“惟戊午,王次于河朔。”岳飞是相州汤阴县(今属河南省)人,相州在黄河以北,故其署名自称“河朔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