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可断,肢可折,革命精神不可灭。
壮士头颅为党落,好汉身躯为群裂。
《绝笔诗》是无产阶级革命者周文雍所作的一首诗。1928年春,周文雍和假称夫妻关系一起坚持地下工作的陈铁军同志同时被捕,被捕后周文雍在监狱墙壁上写下了该诗,并为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①壮士:意气豪壮而勇敢的人;源于《战国策·燕策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②裂:又称车裂。古代酷刑的一种。将被杀之人的头和四肢分别拴在五辆车上,以五马驾车,同时分驰,撕裂肢体,俗称五马分尸。
大革命失败后,白色恐怖笼罩着中华大地,党被迫由公开转入秘密斗争。根据党的八七会议精神,中共广东省委作出在广州发动武装起义的决定。担任广州市委工委书记的周文雍遵照党的指示,开始在广州建立工人秘密武装。1927年10月,周文雍被选为中共广东省委候补委员和广州起义政纲起草委员会委员,在省委书记张太雷直接领导下,参加起义政治纲领和口号的起草,同时担任广州起义工人赤卫队总指挥。当武装起义迫在眉睫的紧急关头,陈铁军受党的派遣,装扮成周文雍的妻子,参与广州起义的准备工作。
1927年12月11日凌晨,在张太雷、叶挺、恽代英、叶剑英、杨殷、周文雍、聂荣臻等领导下,震撼中外的广州武装起义爆发了。广州起义给背叛革命的国民党新军阀以沉重打击,在激烈的战火中建立了“广州苏维埃政府”,周文雍被选为广州苏维埃政府人民劳动委员兼教育部部长。因力量悬殊,寡不敌众,广州起义在帝国主义支持下的各派反革命力量的联合进攻下,最终遭到失败。周文雍率领部分起义武装,与十多倍于自己的敌人短兵相接,顽强拼搏,为保卫新生的苏维埃政府,不怕牺牲,奋勇死战,直到弹尽援绝,最后杀出一条血路,突围撤离广州。辗转到香港,负责联络和安置撤到香港的同志。
1928年春,他和假称夫妻关系一起坚持地下工作的陈铁军同志同时被捕。被捕后周文雍在监狱墙壁上写下了一首不朽诗篇——“头可断,肢可折,革命精神不可灭。壮士头颅为党落,好汉身躯为群裂。”。
1928年2月6日,周文雍与在革命斗争中建立爱情的陈铁军一起,在广州红花岗刑场举行了悲壮的婚礼,从容就义。